京津冀协同发展下城市土地利用现状与《规划》目标的差距分析

2017-07-20 08:17王雨桐��
中国市场 2017年21期
关键词: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

王雨桐��

[摘要]从2014年京津冀一体化的提出,到2016年5月《京津冀协同发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的出台,京津冀协同发展已经上升为我国国家战略。但京津冀土地集约利用的差异度十分明显,无论土地用途选择、空间布局、土地利用强度和土地利用结构等均存在明显的区域差异,与《规划》的目标差距甚远,所以在实施过程中势必出现诸多问题。因此,对京津冀土地利用现状与《规划》的比较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文章针对当前北京、天津、河北城市土地利用现状进行比较,分析京津冀土地利用现状与《规划》间的差异,为后续《规划》的实施和京津冀土地利用奠定基础。

[关键词]京津冀协同发展;城市土地;集约利用差异度

[DOI]1013939/jcnkizgsc201721032

《京津冀协同发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下文简称“《规划》”)是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的重要专项规划之一。三地区土地利用现状与规划目标差距甚远,致使不同地区在京津冀协同发展过程中起点、进程和水平存在明显的差异,进一步导致在实际合作发展过程中,存在一定的现实困难,从而影响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实施。所以,有必要对不同地区的土地利用强度现状进行区域分析,并与《规划》对京津冀土地利用的发展概况比较,分析二者之间存在的差异,为《规划》的顺利实施奠定基础。

1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京津冀是中国北方最大、综合实力最强的区域,占地面积218万平方公里,主要包括北京市、天津市以及河北省的11个地级市。2013年2月,中央提出京津同城化、京津冀一体化;2014年2月,京津冀协调发展正式上升为国家战略。该战略旨在将京津冀三地作为一个整体,以解决北京“大城市病”为基本出发点,调整优化城市布局和空间结构,推进产业升级转移,努力形成京津冀目标同向、措施一体、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协同发展新格局。

2016年5月4日,国土资源部门、国家发改委联合印发《规划》,《规划》划定了减量优化区(建设用地“减量瘦身”、转为生态用地)、存量挖潜区(区域建设用地总量基本保持稳定,以存量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调整为主)、增量控制区(不宜进行大规模开发建设,重点保障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用地,控制区域新增建设用地)和适度发展区(即承接北京非首都核心功能和京津产业转移的主要区域)(见图1)。

图1京津冀协同发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区划

2京津冀城市土地利用现状比较分析

京津冀区域现有主要城市11个,各城市土地利用在用途、面积、结构、动态变化、使用强度等不同方面均存在区域差异。

21当前京津冀城市土地利用数量结构比较

自京津冀一体化提出后(即2013年2月至今)京津冀城市不同用途土地新增面积见表1。

天津10483492251558099589数据来源:CREIS中指数据房地产数据信息系统——土地版。

由表1可知,从同一地区不同用途土地供应结构及动态差异分析,2013—2016年北京市新增土地主要以住宅用地为主,而动态住宅用地供应呈递减趋势。天津及河北新增土地主要以工业用地为主,住宅用地次之。动态来讲,受北京疏解非首都功能区、京津冀协同发展等策略的影响,河北新增工业用地面积逐年增加,天津则呈递减趋势。2013—2016年,从京津冀三地区域差异分析,新增土地面积总量上,河北住宅、工业、商业以及其他用地均高于北京和天津;用途上,北京新增土地以住宅用地为主,天津以工业用地增加为主,河北以新增住宅、工业用地为主;北京各类用地增幅均逐步减缓,天津商业、工业及其他用地增幅均逐年降低,河北工业用地、商业用地及其他用地均呈递增趋势。

22京津冀城市土地利用强度分析

土地利用强度是指土地资源利用的效率,单位用地面积投资强度,对一个单位的土地投资的强度。本文从城市综合容积率、交通密度来分析京津冀城市土地利用强度的差异性。具体分析如图2所示。

根据图2可得:2008—2016年,北京容积率2008—2014年走势呈基本稳定的状态,容积率范围为121~16,2015年上涨到212,到2016年出现下降的趋势,容积率降到139;天津容积率基本没有过大的变化趋势,只有到2015年下降到092;河北容積率2008—2011年从254下降151,2011—2016年容积率变化趋势基本持平,范围为113~128。

由于2012年3月21日住建部出台了《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使得虽然有新增建设用地,但综合容积率下降至近年来最低。截至2016年,北京、天津、河北综合容积率相差不大,但京津冀近年来容积率变化趋势却不同,且由于计算的是综合容积率,现实中同一地区容积率也出现两极分化的现象,所以容积率的分布状况在京津冀中亦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差异。

2006—2015年,北京城市交通密度为11664~24375辆/公里;天津城市交通密度为7011~17027辆/公里;河北城市交通密度为1595~5824辆/公里。因此,京津冀三地城市交通密度存在着明显差异,北京交通密度远高于天津和河北,同时天津也明显高于河北(见图3)。

3京津冀城市土地利用现状与《规划》目标的差距分析

该部分主要针对现行京津冀城市土地利用现状与《规划》中对土地利用的规定比较,找出偏离《规划》的指标。

31《规划》中减量优化区与京津冀土地利用现状比较及分析

《规划》中主要将北京城六区、天津主城区定为减量优化区。即在现有用地的基础上,不再新增建设用地,鼓励将利用不充分的存量用地转化为生态用地以降低建设用地比例。市国土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委关于印发《北京市201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中明确提出当年国有土地总供应量为4100公顷,其中2250公顷为存量用地,占新增用地的55%,国家鼓励开发利用存量用地,对棚户区改造,通过拆多供少、以拆定供,逐步实现“瘦身”,进而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就北京土地利用现状看,北京土地利用基本趋于饱和,自2006—2016年以来,北京新增建设用地面积逐年递减,发展趋势符合《规划》要求,但进度仍然相对较慢。天津主城区用地也已经达到一定限度,新增建设用地面积逐年递减,随着人口的集聚,土地利用效率逐步增加,与《规划》方向趋于一致。

加快首都非功能区进程,《规划》在一定程度上起到引导和规范作用,但由于北京城六区、天津主城区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已定型,对土地需求并未减少,目前新增用地依旧占45%,尽管动态变动趋势与《规划》一致,但新增建设用地减少幅度还远远不够,仍需继续调整和优化土地利用结构。

32《规划》中存量挖潜区与京津冀土地利用现状比较

《规划》主要将北京以及天津郊区划为存量挖潜区。这部分区域土地开发利用水平并未达到最优,仍需要继续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但不宜进行高强度的开发利用,主要以存量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调整为主。近年来,北京、天津郊区土地利用强度也在逐年增加。为了缓解市中心居住压力,部分住宅逐步向市郊区转移。特别地,北京近年来为实现产业转移,逐步将工业用地向河北以及北京、天津郊区转移。

现阶段北京、天津郊区正在紧锣密鼓地开始承接市中心的产业转移,北京、天津市郊区还有继续开发的空间,有待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为了更好地响应《规划》的指导,挖潜区内部要针对现行土地利用现状结构适度调整土地利用布局、提高土地集约度,以更好地承接产业转移。

33《规划》中增量控制区与京津冀土地利用现状比较

《规划》主要将石家庄、邯郸、邢台、张家口、廊坊等地划为增量控制区。所划增量控制区不宜进行高强度、大规模的开发建设,主要区域功能是提供和保障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的供应。随着2013年京津冀一体化的提出,石家庄、邯郸等地人口逐步聚集,2013—2016年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从122798万平方米降至118409万平方米,总体供应变化趋势不大,呈缓慢减少趋势,基本符合《规划》的要求。通过查询河北省2013—2015年统计年鉴可知,石家庄等市区市政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包括城市道路面积、排水管道长度、供水综合能力以及园林绿地面积等呈10%~60%不同幅度上涨趋势。

增量控制区内部的市区发展趋势符合《规划》的要求,但各市区的发展幅度不一致,存在分化的趨势,所以对于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较弱的地区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对于较强的地区要保持强化已有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在建设的同时要严格控制增量用地,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效率。

34《规划》中适度发展区与京津冀土地利用现状比较

《规划》主要将河北的保定、沧州、衡水、秦皇岛以及石家庄西南地区和天津滨海新区等地规划为适度发展区。适度发展区作为京津冀一体化进程规划中首次提出以承接北京非首都核心功能和京津产业转移的主要功能区,在引导人口、产业合理集聚方面会缓解首都日益紧张的用地矛盾。适度发展区以“以控制基础上的发展”为发展原则和规划主线,并适度增加区域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以保定市为例,2013—2016年三年间工业用地面积由40845万平方米增长到42323万平方米,四年间增长15万平方米左右,基本符合《规划》中关于适度转移非首都功能区中的产业,但仍无法满足京津产业转移尤其是北京功能疏解的要求。

要贯彻落实河北主要城市在京津冀协同发展中的定位,例如保定市建成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和京津保区域中心城市的目标要落实。着重建设教育、医疗以及社会保障,将河北发展区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建设打好,为承接产业转移、人才的集聚奠定基础。在开发建设城市土地利用之前做好明确的用地规划,使土地更好地高度集约利用。

参考文献:

[1]王文刚,庞笑笑京津冀地区城市土地利用效率[J].江苏农业科学,2016,44(4):563-566

[2]杨晓颖,汤怀志,梁剑峰京津冀地区经济一体化进程中的土地利用问题[J].国土资源情报,2015(12):44-47

[3]张凤莲,王素君京津冀土地集约利用研究[J].环渤海经济瞭望,2016(4):26-31

[4]李晨曦,吴克宁,査理思京津冀地区土地利用变化特征及其驱动力分析[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6(1):252-255

[作者简介]王雨桐(1994—),女,北京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土地资源管理专业硕士生。研究方向:土地资源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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