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的整除

2017-07-24 14:36张新春
湖南教育 2017年27期
关键词:数论德利除数

文︳张新春

数的整除

文︳张新春

数论是一门研究整数性质的学问,包括初等数论、解析数论、代数数论、丢番图逼近论、超越数论等分支。初等数论以算术方法为主要研究手段。为了与数的四则运算这种算术进行区分,也有人把初等数论称为高等算术。初等数论的最基本内容一直是小学数学的基础内容之一。由于其概念多,概念之间的联系紧密,并且很多时候都需要学生借助概念进行思维,对于以形象思维为主的学生来说,这部分内容是难点。但正因为初等数论的这些特点,也使得它成为培养学生思维能力的绝好材料。

初等数论的研究对象主要是整数。整数指的是…,-5,-4,-3,-2,-1,0,1,2,3,4,5,…。非负整数0,1,2,3,4,5,…称为自然数,而非0自然数就称为正整数。

整除有两种定义方式,一种是用除法定义:如果整数a除以整数b(b≠0),商是整数,且没有余数,我们就说a能被b整除,或者说b能整除a。还有一种是用乘法定义:称一个整数a能被另一个整数b(b≠0)整除,如果存在第三个整数c,使得a=bc。

目前的教材在编写时应用了用乘法定义的“整除”的内容而去掉了“整除”的名称。比如:通过举例2×6=12,我们把2和6都叫做12的因数,12则是6的倍数,也是2的倍数。这里就用了整除的乘法定义。

就我们习惯用除法定义整除的形式而言,若从较严格的角度考察,也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最直接的是:任意两个整数相除(当然除数不为0),都会存在一个商和一个余数(有时候为0)吗?对确定的两个整数而言,商和余数都是唯一的吗?理由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就从较严格的角度考察数的整除。

如果把整数放到数轴上,那将是一些离散的点。

任何两个整数进行加、减或乘,其结果仍是整数。这个显然的特性,在数学上有一个专业的表述,叫做“整数集合对于加、减和乘法封闭”。但对于除法,情况就复杂一些。比如,两个整数a,b的商b≠0),这时,商当然是有理数,但未必是整数(尽管有可能)。但如果把这个商放在数轴上,要么和某个整数重合,要么介于两个相邻的整数之间。两种情况必居其一。不管出现哪种情况,以下表述所对应的整数总是存在的,并且是唯一的:

我们用一个专门的符号表示这个整数,就是[α],这里的α可以是任意数。比如[2]=2,[-3]=-3,[π]=3,[-π]=-4。观察以下图示:

在小学数学中,我们习惯把a=bq+r记作以下的形式(当然,通常是在r不为0的情况下才这样记):a÷b=q……r。

有这种意义上的不完全商和最小正剩余的除法,就叫作带余除法。这也说明,我们通常所谓的余数,是在整数除以整数,商也是整数的意义上说的,即一般不会说商是2.4,或余数是0.6之类。

我们之所以只考虑除数b>0的情况,是因为如果除数b<0的话,我们可以考虑,此时就转化为除数大于0的情况了。

简单地说,就是任意两个整数相除(除数大于0),其商要么是整数,要么就可以找到一个比这个商小,但最接近这个商的整数。后一种情况下的商是不完全商,被除数减去除数与不完全商的积,得到的数是最小正剩余,即通常所说的余数,余数要比除数小。而前一种情况,就是我们所说的整除。即对于整数a和整数b(b≠0)来说,如果存在第三个整数c,使得a=bc,则称整数a能被整数b(b≠0)整除。

如果一个整数a能被另一个整数b(b≠0)整除,我们记为b|a。显然,对于任意的整数a,都有1|a。而对任意的b(b≠0),有b|0。对任意a≠0,有a|a。但通常不说0|0。尽管的确存在整数c,使得0=0·c。

事实上,对任意的c,上述等式都成立,也许正由于不唯一性,使得我们通常不认为0|0。不过也有例外的说法,U·杜德利在教材《基础数论》中有一个练习题:“哪些整数整除零?”教材提供的答案是“所有整数”。([美]U·杜德利.基础数论[M].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1980)所有整数当然包括0。U·杜德利在定义整除时并没有规定b≠0,这至少说明,承认0|0也不会出现逻辑上的问题。从而我们可以这样认为,即讨论0|0是否成立并不是一个本质的问题。这个问题的答案取决于你如何定义整除。具体地说,就是你在定义整除时是否规定b≠0。不管规定b≠0还是不作这样的规定,都能自圆其说,都不会对数学产生什么实质性的影响。这也提醒我们,和小学生讨论“0是不是整除0”这样的问题是不恰当的,在小学生的作业或测试卷中出现这样的问题也是没有必要的、是不恰当的。若学生问到这类问题,可能的话,尽量把问题的相关背景告诉学生,不仅能保护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更重要的是让学生逐步形成科学的数学观。即逐步认识到数学“主要的应被看成人类的一种创造性活动,也即是一个包含有猜测、错误与尝试、证明与反驳、检验与改进的复杂过程”。(郑毓信.数学教育哲学的理论与实践[M].广西教育出版社,2008)

在本章接下来的讨论中,我们约定,若称整数a能被整数b整除,就表明b≠0。

关于整除,以下的结论是显然的。

若b≠0,c≠0,则

(1)若b|a,c|b,则c|a;

(2)若b|a,则bc|ac;

(3)若c|d,c|e,则对任意的m,n,有c|dm+en。

我们只证明(3)。

因为c|d,由整除的定义,存在整数g,使得d= cg。

同理,存在整数h,使得e=ch。

于是,对任意的m,n,dm+en=cgm+chn=c(gm+ hn)。即对于整数dm+en和整数c≠0,存在整数(gm+hn),使得dm+en=c(gm+hn)。

由整除的意义,上式就意味着c|dm+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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