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资金池实现外汇资金集中管理实例

2017-07-25 09:17广东技术师范学院会计学院蔡军JosephWongCOLTD磨君相
财会通讯 2017年17期
关键词:账户跨境成员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会计学院 蔡军 Joseph Wong&CO.,(H.K.)LTD 磨君相

利用资金池实现外汇资金集中管理实例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会计学院 蔡军 Joseph Wong&CO.,(H.K.)LTD 磨君相

企业资金集中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管理安全与效率性,相较于本位币资金,外汇资金集中管理更具复杂性。本文从梳理我国外汇资金的政策入手,以实例阐述在政策框架下利用资金池管理外汇资金,具体包括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的账户架构设计、额度管理、信息报送与运作流程、动态确定主账户的技术方法等内容。

资金池 外汇资金 资金集中管理

一、引言

随着国际贸易日益频繁,跨国企业集团涉及很多国际贸易业务,由此产生大量的外汇资金经常业务。与管理本位币资金相比,管理外汇资金更加复杂,有效地进行外汇资金集中管理是跨国集团目前涉外经营与高速发展的必然要求。跨国集团的组织模式上多层级与分散经营的特点,使集团的资金处于分散闲置状态,从而增加了资金的风险与成本。只有集团对资金进行集中管理,才能迅速有效地控制各分支机构的资金流,并进行灵活地调度,从而降低资金成本与风险,增强集团竞争优势。跨国集团在全球多个国家与地区有成本中心、利润中心与投资中心,资金的划拨、分配、投资等跨境运作金额大而频繁,跨国交易中的外汇资金更需要集中管理,良好的资金集中管理是集团内部购、产、销等供应链各环节良性循环的基础。集中资金管理可以灵活有效地进行资金划拨,除了可以减少常规的财务风险外,更可以降低资金暴露在外汇汇率波动的风险。而我国的外汇政策近年变化频繁,给在中国经营的企业的外汇资金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外汇资金管理政策梳理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对外经济活动增加,外汇资金政策也在不断变化中,总体是逐渐放开,便利企业与银行的思路。具体主要的政策变化如图1。我国持续探索外汇监管的新思路与做法是由北京、上海外汇管理局从2012年开始,开展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试点改革。此项改革进一步便利了跨国公司在中国设立全球性的资金结算中心,推动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在北京、上海落地,随后逐步扩大试点范围。

其中,广东的政策推广情况如下:

2013年5月,广东获得业务试点资格,成为继上海、北京之后,第3个获准开展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业务试点的分局。有3家企业成为首批试点企业。

2014年4月,广东有6家企业获得第2批试点资格,试点企业数量仅次于北京、上海。

按国家政策规定,实行外汇资金集中管理有以下条件:

图1 国家外币资金管理的主要政策变化时间表

硬条件:上年度外汇收支规模1亿(含)美元以上的跨国公司(成员企业合并计算)或单一企业集团,近三年无重大外汇违规行为、货物贸易分类结果为A类,无论中资还是外资,均可以申请开办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试点业务。对开户银行而言,就要求近三年执行外汇管理规定年度考核达到B类及以上。

软条件:业务需求突出、内控机制健全、风险把控能力强。

JOSCO公司满足以上条件,可以实行外汇资金集中管理,但实行外汇资金集中管理,对外汇局、银行、企业也提出了新的挑战,具体见表1。

三、JOSCO公司利用资金池管理外汇资金的基本框架

(一)资金池集中管理资金的方式资金池集中管理资金模式是目前大型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的一种全新模式。资金池是一组外部与银行体系相连接的上下级联动关系的银行账户,同时具备集团内部的结算系统功能。资金池内的账户具有资金收付转移功能和相应的记账规则。

表1 外汇资金集中管理的挑战

资金池中结算账户大致划为二级。资金池账户一级结算账户(也称归集户)由企业集团总部的资金结算中心(或财务公司)开立,实现归集资金的作用;资金池账户二级结算账户(也称被归集户)由集团内部参与资金归集的各下属成员单位开立。两级账户均在有合作的商业银行体系内有实体账户,由商业银行协助进行集团的资金结算中心(或财务公司)进行资金的归集与拨付。一、二级账户之间的资金划拨需可视资金总额间的差异进行债权债务的记录。

一级归集户与下属的二级被归集户既联动又独立,在商业银行允许的额度内,一级归集户归集户有权调度集团内的资金进行运作,资金短缺的二级被归集户可以经由一级账户向资金有节余的二级归集户融资,由此可以实现资源共享,减少整体对外融资成本,提高集团内部资金利用效率。

(二)政策准入条件按照我国相关管理机构的政策,能实行外汇资金池管理的企业需要满足一定条件,JOSCO公司完全符合政策要求,JOSCO公司与合作银行全面合作开展了的跨境人民币资金集中运营业务的资金池合作,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和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集中收付业务,由合作r银行进行总体设计并具体实施。

(三)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设计

(1)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的账户架构。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5号发布)等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跨境资金池主账户开在境内,为人民币专用存款账户,起到境内外资金池之间资金流动的通道的作用,专门办理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账户内资金按单位存款利率执行,不得用于国家禁止项目。境内外成员企业与此账户发生资金往来必须通过其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办理。具体资金池账户架构见图2。

图2 资金池的账户架构

(2)费用与成本。目前合作银行提供的跨境人民币双向资金池和经常项下集中收付服务本身不单独收取费用,实际发生的跨境支付业务费用按照现有人民币跨境汇划单笔业务标准进行收取。

(3)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集中收付。JOSCO公司另个开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与资金池专用账户不同的,此结算户主要用于办理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集中收付业务。可以轧差净额结算方式对境内成员企业办理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集中收付的业务进行结算,将一定时期内的跨境人民币收付合并为单笔跨境人民币交易,按照企业集团收付总额轧差或成员企业收付额逐个轧差结算。

(四)信息报送

(1)国际收支申报。跨境人民币资金集中运营业务应遵循国际收支申报相关规定履行国际收支申报义务。跨境资金池主账户的跨境资金收付、跨境资金池主账户与境外成员公司账户之间的划转、跨境资金池归集主账户与境内非居民间的资金收付,由主办企业逐笔按照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申报。

(2)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信息报送。账户信息、业务信息以及跨境收支信息等应报入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RCPMIS)。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集中收付业务的轧差净额收入或净额支付按照实际净额报送。主办企业或跨国企业集团选择的其他成员企业应与开展业务的各方签订集中收付协议,明确各自承担贸易真实性等的责任。该项业务的轧差净额收入或净额支付按照实际净额报送,根据“金额从大”原则报送在相应项目下。

四、JOSCO公司资金池的运作流程

(一)双向资金池建立流程

第一步:JOSCO公司与合作银行签订跨境人民币资金集中运营业务的协议和申请书(双向资金池部分),双方约定参与资金池的主办企业和各成员公司。

第二步:JOSCO公司向当地人民银行提交开办业务的申请材料。具体包括:主办企业与合作银行签订的业务协议;境内成员企业名单及按要求反映上年度所有者权益与营业收入的报表;境外成名单及员企业反映上年度营业收入的报表;主办企业与成员企业签订的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协议,或跨国企业集团出具的明确各方权利义务且各方均同意的证明材料,协议或证明材料须保证归集的现金流来自于生产经营活动和实业投资活动。

第三步:当地人民银行完成备案手续,并出具备案通知书。企业凭该备案通知书即可正式将在合作银行开立的人民币专用账户设为资金池专用账户,在一定额度内实现境内外资金的自由划转。

(二)经常项下集中收付流程

第一步:JOSCO公司与合作银行签订跨境人民币资金集中运营业务的协议和申请书(经常项下集中收付部分),双方约定参与经常项下集中收付业务的各成员公司。

第二步:JOSCO公司可选择通过资金池主办企业或另行选择其他成员企业,在其注册所在地的合作银行开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不能与资金池专用账户相同),即可办理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集中收付业务。

第三步:JOSCO公司可采用轧差净额结算方式,按照企业集团收付总额轧差或成员企业收付额逐个轧差结算。主办企业或跨国企业集团选择的其他成员企业应与开展业务的各方签订集中收付协议,明确各自承担贸易真实性等的责任。

(三)动态确定主账户合作银行利用自身的信息系统,可以根据各JOSCO公司各成员公司的资金状况动态确定主账户。

情况一:如果集团资金总额是正数,选择资金多的公司开设主账户,如图3所示,选择资金多的成员公司(H)作为主账户,可以使委托贷款金额最低,最大限度地减少成本。

图3 集团资金总额是正数情况下主账户确定

情况二:如果集团资金总额通常为负数,选择资金最少的子公司开设主账户。如图4所示,选择资金多的成员公司(H)作为主账户,可以使委托贷款金额最低,最大限度地减少成本。

图4 集团资金总额是负数数情况下主账户确定

情况三:如果集团资金总额是变动的,时正时负,选择资金最富余的公司开设主账户。如图5所示,选择资金多的成员公司(H)作为主账户,可以使委托贷款金额最低,最大限度地减少成本。

(四)主要实现的功能

图5 集团资金总额不确定情况下主账户确定

(1)境内资金归集:实现资金从境内成员企业到跨境资金池主账户的归集,通过合作银行核心系统实现。目前合作银行产品支持功能为:可按归集时点需标,实时归集或批量归集;按留存金额要求,可全额归集或限额归集;按发起方不同,可自动归集或自主归集(资金划拨)等。

(2)境外账户与跨境资金池主账户之间,资金可在额度内双向自由划转(自贸区无额度限制),额度内的跨境资金流入或流出不算外债。

(3)对境内资金池子账户的资金使用无限制,可通过电子渠道划转。

(4)集团内资金计息、分配。

五、结论

JOSCO公司的资金池建立与一般内资企业的资金池相比,因为涉及跨境业务与外汇资金、国际收支的划拨,更具有一定的复杂性。JOSCO公司与合作银行的外汇资金池项目仍在不断建设中,具有很强的技术性与先进性,本文重点阐述目前比较成熟的部分。JOSCO公司通过资金池管理提升了外汇资金综合效益,一方面,打通了境内和境外的人民币资金流通渠道。归集境外人民币资金的流入上限管理基于境内成员企业的所有者权益,不局限于现有的外债额度,为JOSCO公司充分利用境内外市场、统筹资金使用提供有效手段,并享受境内或境外较高的存款价格,在提升资金的流动性同时,保证安全性和收益性,促进公司的资金管理实现全球实时调配、本外币综合运作、跨境双向融通的战略目标。另一方面,实现了境内和境外资金集中管理,通过人民币资金归集,跨境集中收付等,JOSCO公司对成员单位人民币跨境资金实现集中管理、统一支配,实现了资金共享的最优安排。同时轧差净额结算的方式,将能极大减少JOSCO公司跨境人民币收付款的笔数,进而使财务成本降低,资金运营收益得到提高。

[1]国家外汇总局:《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试行)》,2014年4月。

[2]苏方威:《B集团资金管理应用研究》,复旦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

(编辑杜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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