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在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梁振英、中央政府驻港联络办副主任仇鸿等的见证下,国家商务部副部长高燕与香港特区政府财政司司长陈茂波在香港签署了《投资协议》和《经济技术合作协议》。
《投资协议》是《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的一个内容全新的子协议,全面涵盖投资准入、投资保护和投资促进等内容,对接国际规则,兼具两地特色,开放程度高,保护力度大,将为两地经贸交流与合作提供更加系统性的制度化保障。这也是内地首次以“负面清单”方式对外签署的投资协议。《经济技术合作协议》重点针对香港业界十分关心的香港参与“一带一路”建设设置了专章,将通过建立工作联系机制、畅通信息沟通渠道、搭建交流平台、改善合作环境、联合参与项目建设和开拓“一带一路”沿线市场等措施,支持香港参与“一带一路”建设。
據悉,两个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其中《投资协议》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