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017-08-02 09:07欧文忠
卷宗 2017年7期
关键词:招标人投标人投标

欧文忠

摘 要:在当前的建设市场,招投标是一种成熟的交易方式,具有公平性、公开性、优胜劣汰、竞争激烈等特点,因此货物采购、咨询服务、工程承包等领域都广泛采用这种方式。但由于机制不完善,法制不健全,致使当前的招投标现状仍存在不少不容忽视的问题。本文就对当前我国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探讨。

关键词:招投标;问题

招标投标为招标方按照相关程序对购买货物、工程或服务的详细信息公开,由供应商或承包商参与竞价,双方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以合同的方式进行约定,以书面形式采购合同为准的市场交易行为。签订合同后,各方要依法履行合同,不能擅自对合同进行更改,或中止、终止合同,对于过错方,需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双方均有过错时,则要按照过错的大小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两种主要的招标投标方式,受采购要求及竞争程度等因素的影响。招标的具体流程如下:1)招标人在项目完成审批后自行招标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2)严格制定招标的进度、采购技术、采购时间、投标者要求、采购质量、合同条款等事项;3)制定招标文件,进行邀请招标或公开招标,投标者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4)招标公司对招标文件向投标人进行解释说明,投标人制定投标文件;5)组建评标委员会,按照文件中的时间开标;6)评标委员会初步评审投标文件,选取合适的中标者;7)招标公司参考评委会意见制定评标报告,发出中标通知书;8)招标公司同中标者签订合同。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招标工作进入了飞速发展的阶段,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土木建筑行业首次加入到国际竞争中,在国际上进行工程项目的承包。随后吉林、深圳等大城市开始在国内进行建筑工程投标,并取得了非常满意的成果。自此,招投标在我国工程建设应用范围越来越广,我国也颁布了相关法律法规,对招标投标工作进行管理,大力扶持招标投标的实施。

我国于1980年10月出台的《关于开展和保护社会主义竞争的暂行规定》首次提出针对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对建设工程中招投标工作进行了肯定和鼓励。之后在1992年和1998年相继颁布了《工程建设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這些法律制度的颁布对建筑工程中招标投标工作进行了进一步的规定和限制。2000年和2012年出台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更进一步完善了招标投标活动的法制体系,对腐败问题进行严厉的惩治,促使招投标工作能够更好地进行。

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我国招投标过程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下面就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

1 我国建设工程招投标现状

我国工程招投承包制于上世纪80年代获得了飞速的发展,招标投标建筑施工面积在之后的几年中逐渐增长。近年来,招标投标施工面积在全面施工面积中所占的比例逐渐增大,所占比例高达78%。全国应招标工程覆盖面积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在国内宁夏、山西、北京、上海等各个省市和直辖市均普遍开展建筑工程招标活动,工程招标率甚至达到了95%的水平。但随着招标率的大幅度提升,我国建筑企业在招投标过程中也不可避免地出现了腐败问题。

2 招标方面的不规范现象

2.1 对投标人差别对待

在招标过程中,一些招标人同投标人私下串通好,招标人会根据其特点和优势,设定一些有针对性的招标条款,招标文件、公告隐含一些不合理的限制,有意将其他投标人排除在外,影响投标人的公平竞争。还有一些招标人通过人为操作,买通评定人员,借用业务推荐等含糊不清的理由,使不法投标人中标。

2.2 最大限度的规避招标,使建筑施工工程直接发包

一些招标人以工程保密性较高、施工时间紧迫、重点工程或工程施工要求高等条件为由,拒绝进行招标活动,或将一些保密性只占工程量百分之几的项目申请成保密工程,以此来规避招标,将工程直接发包。此外,还存在工程主体招标,配套工程直接发包,将工程肢解逃避招标等行为。即使在不能逃避招标的情况下,也会通过邀请招标的方式明确制定承包者、施工方,组织围标,从而让招标方掌握主权。

2.3 招标形式化,社会法律意识淡薄

一些领导凭借自身地位,对招标过程进行干扰,对建筑招标整个过程进行控制,不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开展工作,而是进行非法招标,用权利来衡量投标人的合格与否,从而导致投标人通过“关系”来获得中标的机会,使招标活动形式化。此外,近年来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建筑企业为了谋求利益,忽视对招投标法律法规的学习和了解,法制意识淡薄,单方面追求缩短施工时间,同基本建设程序违背,容易在施工后期引发多种问题。

3 投标方面的不规范现象

3.1 中标后进行非法分包、转包,不履行投标承诺

投标过程中一些企业中标后,通过非法手段,将工程进行分包或转包,以此来获取利益,也有一些企业交由挂靠企业进行施工,在层层转手的过程中,工程质量得不到保障。因为招标并不存在实质性的内容,中标企业以经济为指标,并未落实招投标文件中的规定,没有履行投标承诺,严重影响投标活动的实际效果。

3.2 存在陪标、围标现象

投标人为了在投标过程中中饱私囊,挂靠施工企业或联合多个承包人进行围标,使中标价始终保持在较高的水平,不仅违反了招投标的基本原则,还增大了业主的损失,腐败现象严重。还有一些资质较浅的企业利用陪标的违法方式,依靠实力雄厚的施工企业进行投标,并伪造多个投标书来增大中标的机会谋取利益。采取陪标方式的企业多为市场竞争力差的施工企业,凭借陪标的投标方法维持企业的经营。

4 招投标运行机制方面的不规范问题

4.1 社会缺少诚信经营基础,监管力度不够

一方面,由于一些建筑工程保密性较强,无法发挥社会监管的作用,部分人员拥有采购权,为一些投标企业提供了可乘之机,投标人的虚假信息会导致投标活动的失败;另一方面,招投标管理部门在强调工程质量的同时,忽略招投标制度的监督和管理,存在监管人员素质不高、监管人员配备不足等问题,检察机关效能无法实现。

4.2 现行法规体系存在弹性空间

虽然我国现行招投标法对相关活动进行了限制和约束,但招投标法规中的规定不够明确,缺乏强有力的管制力度,存在一定的弹性,致使建筑工程招投标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尤其是在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中,出现违规操作和暗箱操作等严重违反法律的行为,影响招投标活动的公平性和透明性,为违法分子创造了机会,使一些投标者丧失竞争机会。违规操作现象已经渗透到招标投标的整个过程中,甚至无法分辨哪个环节存在不正当操作,对建筑行业的发展集社会风气产生了不利的影响。因此,必须要对招投标进行规范和管理,改善不良竞争的现状,发挥招投标的真正作用。

参考文献

1.赵璐琳.建筑工程招投标实施过程中的问题[J].财经问题研究,2014,(S2):129-132.

2.杨莹.我国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长春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01):53-56.

3.顾文华.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科技经济市场,2015,(07):102-103.

4.娄中华.当前建设工程领域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外企业家,2014,(13):51-53.

5.杨慧.我国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住宅与房地产,2016,(21):118.

6.崔玮.我国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知识经济,2016,(03):86-87.

7.孙彤,孙亮.浅议我国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J].时代金融,2014,(26):224+226.endprint

猜你喜欢
招标人投标人投标
造价信息管理在海外投标中的应用探讨
浅析招标人代表参加评标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对策
国务院明确取消投标报名
招标人自主决策权的明确与保障
军工企业招标投标管理实践及探讨
序贯拍卖中报价排序信息披露的研究
博弈论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的应用
当前招投标环境中投标人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二级密封价格机制工程招标模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