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安全,物防技防不如人防

2017-08-08 12:04周彩丽
教育家 2017年25期
关键词:暴力校园意识

文|本刊记者 周彩丽

校园安全,物防技防不如人防

文|本刊记者 周彩丽

从踩踏事故到校园欺凌,从自伤自杀到被他人伤害,校园安全这道警铃从未绝响。一次次追问“为什么”,一次次追责、整治、堵漏洞,也在一次次教训中逐渐完善对校园安全的物防、技防。然而,客观因素受到重视的同时,人的主观层面的因素却相对被忽略,这也是校园安全事故频发的重要原因之一。

学生:心理上的暗影

4月17日,江西抚州一中学的两名初一女生遭多名学生拳打脚踢并掌掴。被打女生发出尖叫,围观学生却发出嬉笑,拍摄打人视频的学生更是一边拍摄一边吆喝喊打。

更早一些,北京航空旅游专修学院两名女生在宿舍内遭到多名女同学殴打造成严重伤害,事发后,打人女生竟在微信朋友圈发布警车警察照片,并配发“已经对警车免疫”“坐警车游玩”等调侃文字。视打人为乐趣,视法律惩戒为儿戏,漠视生命漠视尊严,学生价值观的扭曲让人心惊。

针对以上事件,知名青少年心理专家张丽珊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分析,青少年情绪不稳定、易暴躁是导致暴力行为的原因之一,但深层原因与认知、心理有关。“很多施暴者本身就有被暴力经历,或者在动画片、影视剧中观看到大量暴力情节,使他习惯了暴力,在他的认知里暴力是正常的。此外孩子们的价值观发生了错位,不以暴力为诫,反而觉得‘谁暴力谁酷’,进而去推崇暴力。”张丽珊曾接诊过一个案例,学生在校有暴力行为被学校送回家反省,但是返校后反而更受欢迎,很多学生找上来叫他“大哥”。

不只是校园欺凌校园暴力,很多种校园安全事故都会牵涉学生的认知问题、心理问题、价值观问题。5月11日,泉州丰泽一名初二学生因为学习时间玩手机被老师家长批评,跳楼自杀;4月20日,湖南省邵阳市绥宁县某校一学生在期中考试中因作弊受到监考教师批评,留下遗言后从五楼教室窗户跳下……这串自杀名单还很长。张丽珊认为,中小学生自杀与青少年对“生死”认知不清有关,“他们对人生不了解,不知道生命的意义价值,甚至不知道‘死’是什么概念,以为是去另一个世界‘生存’,没有对死亡的恐惧。因此在面对压力、批评时会轻易选择以‘死’来‘解脱’。”深圳市某区各中小学随机选取近千名中学生进行的抽样调查也显示,中学生对生命状态的现实是主体意识缺失、归属意识淡漠。

“校园应是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这是李克强总理一再强调的话 。而现实中,学生规则意识不健全,漠视生命与尊严,对一些事物认知偏差,导致校园安全阴影重重。

学校:“海恩法则”的警示

在航空界,关于安全飞行有一个著名的“海恩法则”: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法则强调两点:一是事故的发生是量的积累的结果;二是再好的技术,再完美的规章,在实际操作层面,也无法取代人自身的素质和责任心。

校园安全同样如此。安全管理包括人、制度、环境三个方面,人是安全管理的第一要素。校园安全防控、管理、落实措施都是由人制定由人执行,措施的效果取决于人。

3月22日,河南省濮阳市濮阳县第三实验小学发生踩踏事件,造成一人死亡,5人重伤。

河南并非没有校园安全责任制,甚至还很严格。2015年,河南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等14个部门共同制定《关于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的意见》,要求全省各级各类中小学校都要指定一名校舍安全专管员,学校每半年要进行一次全面校舍安全自查和整改,各级教育部门每年要对辖区内的中小学校舍安全情况组织一次排查。对制度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地方要追究政府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

规定不可谓不明确,要求不可谓不严,为何事故仍然发生?河南一位教育界人士回答:“与相关人员的责任心有关。”专家认为,安全素质缺乏是群体性挤踏事件发生的根本原因,安全素质包括安全知识和技能,更包括安全意识。

管理者安全意识淡漠、对安全问题不重视并非孤例。呼和浩特市一所中职学校选址氯化物残留的外贸工艺品厂,师生在砷超标的环境下上课生活;多地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校方事后多以“不知情”“没察觉”回应;还有屡禁不止的校车超载,近些年发生多少起因超载而导致的校车事故,国家出台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校车载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超员”,血淋淋的教训在,法规的明文禁止在,还是抵不住人为的不负责。

《人民日报》刊文指出,我们的生命安全教育往往是灾后短时间内的“恶补”,而没有形成一种长期机制,当灾难渐渐从记忆中隐退之后,安全防范的意识又会被置之脑后;我们的教育总体还停留在文件上、概念上,而没有给予充分地实践。

“学校管理者所有的工作精力都投入到升学率上,忽视校园安全工作,安全教育、生命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人格教育、法制教育等都做得不够;教师对于校园安全风险防控没有参与意识。”中南大学教授张桂蓉认为,对于校园安全学校还有很多工作需要完善。

社会:“废掉的生命”观

5月20日,“社会风险与校园治理”高端论坛在中南大学举办,中国应急管理学会校园安全专委会主任委员高山在论坛上指出,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多元利益冲突与风险社会的特征凸显,进一步促使校园安全风险从单一环境转变为多元复合外部环境。

张丽珊认为校园欺凌校园暴力就与社会环境有很大关系。家庭暴力、社会斗殴以及影视剧的暴力情节为孩子提供了不良示范,看重学生成绩而不重视其他的风气以及社会未能净化孩子成长环境,都是助长欺凌与暴力的因素。如何帮助青少年树立起底线意识、尊重意识,帮助他们形成健康的心理、健全的人格、正确的价值观,是全社会都该思考的命题。

张桂蓉指出,社会各层面对校园安全问题人防不够,“比如政府管理层面,编制和实施的校园安全应急预案不规范,或者缺乏效率,校园安全事故的问责客体不明确;家长不重视对孩子的安全教育,也没有给予孩子足够的爱与关注。”张桂蓉强调,校园安全体系的构建,最为重要的是人防部分,物防和技防都只是辅助手段。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辉认为,校园安全背后的深层次问题是整个社会对人、对生命尊重不够。“八十年前陶行知先生写了一篇文章,谈‘中国没有废掉的东西,如果有,只是人的生命’。实际上这种不尊重生命的理念一直根深蒂固,这个就是我们现在很多校园安全问题产生的思想根源。当然现在有了一些好的变化,但是变化是在面上,在一些人的内心深层次,很多时候还是存在这种对生命不尊重的意识。”储朝辉对本刊记者说,必须加强生命教育、权利教育,必须要让更多的人意识到生命比任何东西都重要。

诚然,校园安全事故是多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但其中人为的主观原因不容忽视。总有制度环境的保障也无法预防、解决的问题;再完美的规章也无法取代人自身的素质和责任心。校园安全,必须重视“人”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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