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日本居家养老模式以及对我国的发展启示

2017-08-11 10:48闵旋丁凌胡述芬刘彩凤
魅力中国 2016年50期
关键词:养老模式居家养老养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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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逐步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是我国养老服务发展的重要方向。借鉴国外居家养老模式的成功经验和发展趋势,我国居家养老模式可以从政府、社区、人才建设等方面宏观考虑,以寻求相应的发展方案获得更好的发展。

关键词:养老服务 养老模式 居家养老

1、前言

居家养老模式,是指老年人在家中居住,依托社区建立养老服务设施,由家庭或社会提供养老服务的养老模式。居家养老首先由西方发达国家提出。20世纪50年代,由于机构养老模式不符合老年人的生活习惯和养老需求,以及机构养老模式给政府带来的巨额财政负担,“去机构化”运动逐渐在西方发达国家展开。英国政府率先提出了社区照顾养老模式,至20世纪70年代社区照顾模式在英国己经广泛普及川。随后,一些国家提出了“就地养老”理念,大力开展社区照顾服务。20世纪80年代以来,一些学者通过研究发现我国家庭养老功能逐渐弱化,于是大力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在老年社会福利方而,主要包括建立公共养老设施机构、政府养老机构向社会开放、支持民营养老机构发展以及积极倡导社区照顾和发展居家养老模式。

目前,居家养老在我国养老服务体系中的基础地位和作用凸显,居家养老在城镇普遍展开并向农村持续延伸,取得了很大成绩。2001年全国社区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启动实施,经过持续建设,“星光老年之家”在部分地区己经实现全覆盖,能够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入户服务、紧急援助、日间照料、保健康复和文体娱乐等多种服务。2005年以来,民政部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了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活动,我国部分地区立足于当地人口老龄化的发展水平和老年人社会化养老的实际需要,在居家养老中实施了财政资金购买服务和相关组织提供养老服务的政策。至此,我国依托城乡社区初步建立起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但是,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还停留在初级阶段,实际状况与国家总体改革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与人口老龄化发展的要求不相协调,与老年人口提高生活质量的要求相去甚远。

2、日本的居家养老模式发展

运行机制:日本政府没有像西方其他国家一样把老年人赡养问题从家庭中剥离,而是强调国民自立,重视家庭在养老中的重要作用。日本社会保障相关法律和政策的制定多以发挥家庭养老功能为目标,以家庭和家庭赡养为前提条件。部分法律(如《生活保护法》、《老年人福利法》、《老年人保健法》、《残疾人福利法》等)强制性要求家庭和亲属履行赡养义务;有些法律(如《厚生养老金法》、《健康保险法》等)从制度层而对家庭或亲属之间业己形成的赡养关系给予承认。2000年4月日本政府开始实施以《介护保险法》为基础的介护保险制度。日本介护保险制度独立于其他社会保险制度,旨在通过社会保险的形式为老年人照护服务提供费用支撑。介护保险制度规定城镇40岁以上有住所的国民强制参保介护保险并缴纳介护保险金,参保国民65岁以后根据条件不同可享受不同标准的介护服务。

筹资机制:日本居家养老资金筹集上遵循以政府为主、服务机构为辅、多种渠道并行的原则,筹资责任由政府、社会以及个人共同承担。日本介护保险制度所需资金一半源于税金、一半源于保险金,其中税金部分来自中央和地方政府财政,国家、都道府县、市町村三级政府分别支付介护保险制度所需资金总额的25%,12.5%和12.5%。

服务项目:日本居家养老包括访问护理服务、日间护理服务、短期托付服务和社区贴紧型服务等类型。访问护理服务包括为老年人上门提供做饭喂食、洗澡换衣、打扫卫生等服务;日间护理服务是指接送老年人到社区老年人护理中心,为老年人提供身体检查、康复训练等服务;短期托付服务是指在老年人家属临时外出时,将老年人托付给社区养老院,接受社区养老院提供的短期护理服务;社区贴紧型服务提供夜间上门服务、失能失智老人日托护理和多功能型居家护理等社区服务。需要居家养老的老年人要向所在的市、镇或村提出申请,经过专门机构的审核和评估确定符合介护保险制度相关标准,即可享受等级不同的生活照料和居家介护服务。

3、日本的居家养老模式对我国的发展启示

政府是社会福利事业的规划者,社区是居家养老各种主体和资源的纽带,由于参与功能的不同,政府和社区在居家养老模式中承担不同的责任和角色。因此,为了促进我国居家养老可持续发展,借鉴国外成功模式,结合我国居家养老模式发展中的问题,应该从政府和社区两个不同的层而,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而工作。

3.1发挥政府引导功能

居家养老属于一种带有保障性质的社会福利事业,并且其服务需求比较灵活,很难实现集约型供给。因此,居家养老模式的发展需要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从制度供给、政策法规制定、财政投入等方而给予支持。一是政府要充分认识居家养老事业发展的重要性,科学制定居家养老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社会发展和社区建设系统规划中,推动居家养老事业快速健康发展。二是政府进一步完善基本养老制度,随着经济增长适度提高养老保障水平,对各项保障制度进行整合衔接,通过增加保障收入与健全服务体系两方而对居家养老提供支撑。三是政府制定相关政策法规,加强对居家养老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以税收优惠和资金补贴等方式,吸引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居家养老事业,通过市场化机制使养老资源得到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

3.2 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

各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供给和社区内老年人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存在着不平衡性,部分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在本社区无法获得满足,而其他社区能够提供其需要的服务。因此,可以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通过衔接机制协调社区之间的养老服务供给。由各社区分别统计其社区内老年人的基本信息以及老年人对养老服务需求的内容、种类;对老年人养老需求的内容和水平进行分类,建立老年人信息库。在此基础上,依托社区信息平台,建立健全社区之间的居家养老服务网。通过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不但能够有效满足不同社区老年人对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而且可以有效发挥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给的潜能。

3.3 加速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合理利用社区内人力资源

专业化的居家养老队伍和志愿者服务队伍,是满足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的关键,是推动居家养老服务事业健康快速发展的重要因素。对于专职服务人员,建立健全从业资格认证制度和职称序列等级管理制度,加强专业知识技能培训,定期对服务人员进行专业再培训;逐步提高专职服务人员待遇,以激励服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吸引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参加居家养老工作。对于志愿者队伍,国外经验证明,通过科学管理同样可以为居家养老做出巨大贡献。可以参考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建立和实施时间储蓄(Time Bank)制度,鼓勵低龄老人为高龄老人提供居家养老,待自己有需要此类服务时,可以通过申请获得同等服务;通过行政政策激励和经济措施鼓励相关单位积极参与志愿者服务行动;同时倡导大、中学生参加社区服务,使社区内己有的人力资源得到优化配置。

参考文献

[1]丁英顺.日韩两国居家养老比较及启示[J].日本问题研究,2013(4).

[2]郭竟成.居家养老模式的国际比较与借鉴[J].社会保障研究,2010(1).

[3]张晖.“居家养老服务”中国本土化的经验审视[J].西北大学学报,2013(9).

作者简介

闵旋,男,汉族,1992年5月,湖北省洪湖市,云南民族大学社会保障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社会保障理论与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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