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建教合作体系对大陆中职校企合作的启示

2017-08-15 09:44刘艳
职业技术教育 2017年20期
关键词:台湾校企合作职业教育

刘艳

摘 要 校企合作是职业学校提高学生专业素质的重要渠道之一。台湾建教合作在社会和家庭认可度、中职生的毕业出路、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热情,以及教育部门对校企合作的监管程度等方面与大陆存在差异。借鉴台湾经验,大陆应在校企合作的立法管理、中职学校合理规划开设专业、营造社会氛围、校企合作学生选拔、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着力加强。

关键词 大陆;台湾;建教合作;校企合作;职业教育

中图分类号 G719.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3219(2017)20-0073-04

职业教育是为企业提供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重要途径。发达国家的职业教育,如德国、英国、澳大利亚等在校企合作方面,已有许多成功的实践,为我们提供了很多可以参考的制度、方案和样本。但是,由于文化背景、教育观念、教育投入、企业状况等诸多不同,大陆企业对职业教育的支持力度和配合程度不高,使得在发达国家行之有效的“学徒制”“双轨制”“二元制”等校企合作模式,不能真正在国内落地开花。近期,笔者在台湾参加两岸职业教育师资培训交流中发现,由于两岸的文化同源,职业教育的生源素质相近,且同样面临生源不足等问题,台湾职业教育中的建教合作制度可以为大陆提供一些有益的借鉴。

一、台湾建教合作的概念和种类

(一)建教合作概念

建教合作指的是通过学校与企业间的合作,学生一方面在学校中修习规定的科目及专业理论课程,一方面到相关企业接受岗位的工作训练,以利就业准备的一种职业教育模式。建教合作的相关企业,在台湾称为“建教合作机构”,在建教合作机构实施建教合作的学生,称为“建教生”[1]。

(二)建教合作的种类

目前台湾各高职学校(台湾的高职招收初中毕业生,等同于大陆中职,为避免混淆,以下统一称之为“中职”)以办理轮调式、阶梯式及实习式这三种建教合作模式为主,另外,也有专门申办的专案式建教合作教育班。其中以轮调式的建教合作历史最久、层面最广、规模最大。

二、台湾西螺农工和秀水高工的建教合作成功案例

(一)秀水高级工业职业学校的建教合作

秀水高工坐落于彰化县秀水乡,创立于1937年,建校初为两年制农业科,上世纪六十年代后,为适应台湾经济发展,逐步转型为工业类科,在校生超过两千人。该校采用的建教合作是轮调式,学生三个月在学校,三个月在工厂。建教生和普通学生同样需要获得160个学分方能毕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有85个学分是台湾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统一规定的,另外75个学分是校定的必修课和选修课。建教合作班的课程设置可以与合作企业商定。

(二)西螺高级农工职业学校与上银科技产学结合

西螺农工创立于1938年,是台中地区的一所历史悠久的职业学校,在台湾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项评鉴中,经常获得好名次。西螺农工与上银科技的建教合作班是专案式建教合作形式,受到业界的肯定。上银科技是台湾最大的精密线性传动控制产品制造厂,每年专案合作的建教生约40人,都是通过筛选的优秀学生,每天在上银科技工作8小时,晚上学习4小时,学生月工资2~3万台币。这笔收入可维持学生正常的生活开支,对家境困难的学生极有吸引力。学生毕业后可留在上银科技工作,也可升学进入台湾的科技大学(相当于大陆的大专)。在上银科技工作的西螺农工建教生,直接对口虎尾科技大学。学生的就业和升学有保障,且能自主选择,所以受到学生及家长的欢迎。这种产学结合形式需要克服的困难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学生白天做工晚上学习,很辛苦;二是学校要投入更多,教师要在晚上教学。

三、台湾建教合作体系与大陆校企合作的差异分析

(一)社会和家庭对中职生以及职业技术技能型人员的认可程度

由于历史和经济发展等原因,台湾社会文化受欧美及日本影响较大,整个社会像对待公务员、教师一样,尊重职业技术技能型从业人员,没有把他们当成社会底层的廉价劳动力。台湾的职业技术技能型人员在从业过程中,能够获得学习深造和职位待遇提升的机会,这就使得职业技术技能型人员形成较高的职业自觉和敬业精神,追求技能的精湛与工艺的完美。

台湾的中职学校往往选拔最优秀、最刻苦的学生作为建教生培养。一旦成为建教生,就有可能成为企业未来的技术骨干,在专业选择和未来的薪金待遇上,都有充分的上升空间。所以,台湾中职生的父母,对自己的孩子被学校选作建教生,多是欣然支持和期待以成。相比之下,大陆中职生能按照所学专业就业的比例较低,能继续深造的更是不到两成,中职学校往往成为家长托管孩子的场所,学生对自己的未来感到渺茫,父母对孩子参加企业的顶岗实习常常持有不理解甚至排斥的态度。

(二)中职生的毕业出路

大陆和台湾招收的中职生都是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初中生,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大陆中职的专业课程设置宽泛而不专,学生学后技术不够扎实,只能从事技术含量低的工作,与流水线上的工人无异。而台湾的中职学校在专业设置上更为细分细化。例如,大陆从事制图工作的基本是机械类高职学生,而台湾中职学校有制图科,与机械科分属不同的培养方向,制图科学生的作业已达到大陆高职生甚至大学生的水平,毕业后具备从事绘图和产品设计研发的基本能力。

不仅如此,在台湾,中职学校除了培育职业工作的基本能力外,还注重人文、科技素养以及创造思考以及适应社会变迁能力的培养,为学生奠定终身学习及发展的基础,学生毕业后有着更广阔的发展前景。以秀水高工的电机科为例,学生毕业出路有多种:选择就业,在产业界有多种就业领域,在公家机关可以做技术员;有资格参加技术人员、公务人员考试;创业;升学。具体如表1所示。

(三)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热情

台湾人口流动不大,企业的生存发展对当地人口依赖程度高。中職学校采取就近入学原则,学生大部分不住校,毕业后在当地工作居多。建教合作制度有助于学生就近升学与工作;建教生不仅为企业创造了产值,而且将来可能成为技术骨干继续为企业服务,企业为了选拔和留住优秀从业人员,具有较高的参与热情。

大陆经济进入快速发展阶段,企业生命周期缩短,有些企业刚刚进入高速发展期,还没有经过平稳过渡期,便进入低潮衰落期。企业因生存压力大而急功近利,社会责任感不强,与学校缺乏长期合作意愿。大陆的校企合作多体现在企业为学校捐助设备、三年级顶岗实习(预就业)等形式,企业在用人紧张时以中职生为廉价劳动力,给予学生的岗位单一、培训机会少,更不能接受轮调制。在校企合作中,企业缺乏参与热情。

(四)教育部门对校企合作的监管程度

台湾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明确规定:“建教生的三项基本权益应该受到保障:分别为基本人权、工作权、教育权”。并详细规定:建教合作机构需要经过主管机构评估,建教生每日正常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生活津贴不低于劳动基准法所定基本工资。除此以外,政府也对建教生、学校和建教合作机构三方提出明确的义务,例如,建教合作机构要为建教生办理劳工保险、健康保险、提供与技能相关的训练岗位,校方要保证建教生完成规定的学分教育,等等。大陆教育主管部门提倡校企合作,尚缺乏相应的立法。

四、可资借鉴的建议

(一)政府要加强校企合作的立法管理

20世纪50年代初期,台湾经济开始复苏,各行各业急需大量的熟练工人和中初级专业人员。台湾当局重视制度健全,1954年颁布了《建教合作实施方案》,同年还颁布了《建教合作委员会组织规程》,此后陆续颁布了《推行高级职业学校轮调式建教合作实验要点》,修改了《建教合作方案》,要求社会各界树立教育投资和建教合作观念,进一步密切职业院校与企业的合作,重视各级各类教育的发展与社会需求的配合,促成学以致用,更好地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到70年代初,实现建教合作的职业学校就达到20多所[2]。

2006年大陆颁布《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试行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的意见》,标志着工学结合、校企结合的职业教育办学模式进入实质性的试行阶段。国家应出台进一步的可操作的校企合作政策细则,如可实现的合作模式、合作的管理、合作中学校和企业的职责权益、合作中学生权益保障、合作经费保障和社会认同等。

(二)中职学校要合理规划开設专业,逐步凸显学校专业特色

企业寻找职业院校作为合作伙伴,是为了提高劳动力的技能技术水平,从而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所以,企业青睐的是专业师资设备强,专业教学能够随着行业的技术进步和市场变化而同步更新发展的职业院校。一些职业院校不顾学校的实际能力,为招来生源,跟风开办市场热门专业。例如,十年前有些学校开设了物流管理、电子商务、数控技术应用等热门专业,一阵风后,终因办学条件不具备、教学质量不高、就业渠道不畅等原因停招停办。近几年,大陆各大中城市地铁上马,职业院校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专业红火起来。2016年仅福州市就有10所中职开设该专业,而一些高职院校早已捷足先登,已有学生毕业。刚刚开通的福州地铁一号线一期24.89公里,按照国标《地铁设计规范》规定,需要的运营人员不足500人。该专业的中高职学生数量已远远超过市场需求。所以,中职学校的专业开设是事关学校生存发展的战略大事,学校应该结合自身条件和社会需要合理规划慎重决策,开设有市场特色的精品专业,并逐渐积累,不断完善,做强做大,避免不顾学校情况盲目跟风开设专业的短视行为。

(三)学校和社会要共同做好家长工作,支持子女在生产劳动中获得职业技能

大陆目前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多数是独生子女,除一些贫困学生外,多数家长不能理解校企合作对于中职生的意义所在,不愿意让子女在毕业前参加生产劳动。家长的这种心态,给学校的组织企业实践带来阻力和困难[3]。因此,要加大宣传力度,改变整个社会对职业教育的传统观念,使技能型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一样,得到应有的地位和尊重,使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可和支持。只有这样才能加快校企合作的推广步伐,提高技能型人才的培养质量。

(四)校企合作的学习机会应优先给予品学兼优、勤奋努力的学生

校企合作中企业动力不足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现阶段大陆企业仍然是劳动密集型较多,技术的需求水平普遍偏低,企业能够在市场上轻而易举地找到廉价劳动力,经过简单培训即可上岗。中职学生与市场上的务工人员相比,没有明显的优势。尤其是有些中职学校还存在专业设置脱离产业需求、教学内容脱离生产实际、学生实践动手能力不强等问题。学生在企业实习期间,顶岗能力不够,操作技能不娴熟,职业道德与职业素养低,不能吃苦,不能融入企业文化,这些因素都影响到企业对校企合作的积极性。因此,为了促进校企合作形成长期有效的机制,学校向企业推荐的学生必须经过遴选,优先把职业素养好、能够吃苦耐劳的学生送到企业去,通过企业对学生的认可,增强企业与学校合作的意愿。

(五)针对企业需要,制定调整专业教学计划,培养高质量的职业人才

2014年,大陆教育部组织制定了首批涉及14个专业类的95个《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以促进职业教育的专业教学向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方向发展。专业教学标准明确了培养目标和规格,是组织实施教学、规范教学管理等的基本文件,是评估教育教学质量的主要标尺,具有极强的指导意义,学校在具体实施这些专业教学标准时,应当针对企业的需要,在制定专业教学计划时,进行适当的调整。目前大陆开展校企合作的主要方式有“订单”合作模式、教学见习模式、顶岗实习模式、产学研模式、共建校外实习基地等几种。有些学校的“订单班”或“冠名班”,是在学生入学时就经过选拔考试单独成班的,也有在毕业前夕由企业挑选单独成班的。这类学生的毕业去向明确,为使学生符合企业需求,作为办学主体单位的学校,应主动联系企业,整合课程内容,制定相应的教学计划,与合作机构商定人才培养方案,灵活实施,培养满足企业需要的优质职业人才。

(六)职业学校要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学校服务企业的能力

职业学校要站在企业的角度换位思考。如果学校只是将企业作为提供学生实习的场所,而没有为企业服务的能力和作为,校企合作就只是学校方面的一厢情愿。产学研模式是校企联姻的重要方式,职业学校要在不断提升自身办学能力的基础上,提高为企业服务的能力,主动贴近企业,在服务企业中寻求合作。学校应当建设一支适应校企合作要求的“双师型”师资队伍,在校企合作中,能够联系企业生产实际讲理论,能够指导学生掌握生产技能,还要能解决企业生产中的困难和问题。

聘请企业专家作为学校的兼职教师,也是加强校企合作的好办法。福建省教育厅、编办、财政厅等五部门联合发文《福建省职业院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明确“职业院校可将不超过教职工编制总额的30%用于聘请兼职教师”,并直接向职业院校拨款,用于学校聘请企业兼职教师授课、指导实践等,这体现了政府对校企合作的关注和支持。学校要利用好这些政策,创造有利条件,吸引企业参与职业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营造良好的校企合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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