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拆“引信” 化解矛盾
——思南县大河坝镇优秀人民调解员刘勇的故事

2017-08-16 09:33陈时安文叶飞
当代贵州 2017年30期
关键词:河坝思南县唐某

文/图_陈时安 当代贵州全媒体记者 / 文叶飞

巧拆“引信” 化解矛盾
——思南县大河坝镇优秀人民调解员刘勇的故事

文/图_陈时安 当代贵州全媒体记者 / 文叶飞

2004年以来,刘勇主持和参与调解的各类矛盾纠纷达187起,成功化解183起,成功率达98%,先后被思南县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被贵州省政府表彰为优秀人民调解员,被司法部表彰为“模范调解员”。

在思南县大河坝镇,有一位普通的人民调解员,用自己的真情,化解一起起民间纠纷;用法治和德治“两手”,解除一个个矛盾“爆点”,被称为老百姓的贴心人、矛盾燃烧的灭火器。他,就是优秀人民调解员刘勇。

矛盾“爆点”解除者

“要不是小刘多方做工作,向我们宣传水利和交通政策法规,公平公正处理两个村民组之间的矛盾,一场群众斗殴不可避免。”谈起刘勇,思南县大河坝镇勤俭村擦耳岩组村民张某说。

2014年2月,勤俭村擦耳岩组张某等8户农户筹资修建蓄水池,遭到水源点所在地土地承包人勤俭村端公坪组王某的阻止,并损毁了水池及引水管。张某等人随即带领擦耳岩组20多位村民挖断了途经擦耳岩组土地的端公坪通组公路。端公坪组200多名村民怒气冲天,要找擦耳岩组村民算“总账”,一场群体性械斗事件一触即发。

刘勇闻讯后,迅速与当地派出所、综治办人员赶赴现场。他站在双方中间大声说:“各位父老乡亲,你们要冷静,要想解决问题,你们都不能乱来,相信我们一定能够把你们的事情处理好。”简短而有力的承诺,使情绪激动的双方逐渐冷静下来。刘勇随即组织双方代表坐下来协商,协商时发现张某与端公坪组的鲁姓村民系姻亲关系,双方因琐事积怨已久,王某是受到端公坪组鲁姓族人的压力才阻止取水的。

了解这一情况后,刘勇中断调解,和镇里的其他同志分别到两个村民组开展走访沟通,还邀请县电视台记者进行跟踪监督。最终,刘勇用讲法、讲理、讲情的方法,耐心做双方思想工作,经过16轮的艰难磋商,双方同意坐在一起签订调解协议,公路得以畅通、水池得以复建,一场有可能发生的群体性械斗事件被平息。

“小刘在处理事情上很公正,合法又合理,让我们双方都认可。”四联村茶园组村民黄某生告诉笔者。

2013年6月,刘勇排查矛盾隐患时,了解到四联村茶园组村民黄某生在帮同一个村民组的黄某达抬墓碑时被燃放的爆竹炸伤左眼。黄某生要求赔偿遭到拒绝,准备到县法院“打官司”。了解情况后,刘勇多次找黄某达,讲道理、辨责任,分析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矛盾的利弊。经多次沟通协商,黄某达同意进行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黄某达一次性赔偿黄某生伤残补助金、后续医疗费和误工费等费用合计人民币1万元,并限于协议当日付清,双方言归于好。

公平正义维护者

“化解矛盾纠纷要以法治和德治为抓手,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维护当事人双方合法利益。”这是刘勇在长期的基层一线调解工作中常说的话。

2014年6月,盲人黄某怒气冲冲地找到刘勇,要求将其3万多元购房款追回,否则就住在镇政府不走了。看到这个架势,刘勇先让黄某坐下,满脸笑容递上一杯热茶,“先别气,有什么话慢慢说,办法总比困难多”。一句话,让黄某冷静下来。

黄某说,他以34800元的价格购买了邻居杨某的住房,房款已于协议签订当日付清。可房屋交付使用后没几天,暴雨诱发山洪,导致宅基地滑坡沉降,不能继续居住,黄某要求杨某退还购房款。听了黄某的诉求,刘勇随即帮其分析,解除合同于法无据、于理不合,遭受的损失应该自己承担,但可以劝说杨某适当分担损失。刘勇又找到杨某,从邻里和睦相处和同情弱者的角度与其进行沟通,最终得到杨某理解,同意返还5800元,双方握手言和,黄某也在杨某的搀扶下离开镇政府。

2016年5月,河坝社区村民旷某的耕地被詹某开挖宅基地和3 0 4省道改扩建施工队先后填埋了约0.7亩弃土,不能复耕,索赔时遭到拒绝,性格粗暴的旷某扬言要采取极端手段。刘勇主动介入,首先安抚好旷某,让其耐心等待,然后联系詹某和施工队负责人,讲明道理,辩明责任。在刘勇的调解下,詹某和施工队同意按省道改扩建征地标准共同赔偿旷某2.2万元,三方言归于好。

群众利益保护者

“我在这里一无亲二无戚,又痛失丈夫,没想到刘主任还能把我当亲人,帮助我。”来自广西田林县的李某动情地说。

2016年8月2日,广西城泰电力劳务有限责任公司工人姚某在大河坝镇地段500KV输变电工程施工时不幸死亡。事发后,李某(姚某之妻)前往思南县大河坝镇要求广西城泰电力劳务有限责任公司解决工伤事故赔偿问题。刘勇了解情况后,一边安慰李某,稳定李某及亲属的情绪,一边组织人员调查取证,做好当事双方的工作,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广西城泰电力劳务有限责任公司一次性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老人赡养费、孩子抚养费、殡仪馆相关费用、家属往返车旅费及食宿费等各项费用人民币75万元。

有人说:“调解工作是和稀泥、搅拌机、两面脸。”刘勇对此却是另一种理解,即调解纠纷时要用真心去维护弱势群众的合法权益。

刘勇(右)在大河坝镇黑鹅溪村法律援助户文其中家进行回访。

大河坝镇马安村泡桐湾组唐某自2005年6月起受聘于大河坝镇卫生院从事药房、护理工作,签署有劳务合同。2014年7月,卫生院遭遇滑坡导致办公业务用房全部被掩埋,与唐某的劳务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大河坝镇卫生院于2014年8月21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因养老保险及经济补偿等原因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2014年12月9日,思南县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作出由大河坝镇卫生院为唐某补缴2005年6月1日至2014年8月30日期间的社会养老保险费(含利息)并一次性支付补偿金13572元人民币,同时解除劳动关系的仲裁,仲裁调解书依法送达双方。

然而,大河坝镇卫生院因灾各项业务未能正常开展,没有盈利性收入无力全额兑现仲裁调解书确定的费用,因此申请大河坝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刘勇接到调解任务后,向大河坝镇卫生院有关负责人做工作,阐明厉害,同时做好唐某工作,请唐某理解医院没有开展业务的难处,双方最终达成协议:由大河坝镇卫生院一次性补偿给唐某人民币2万元,并于一周内付清;卫生院不再承担唐某的社会养老保险及其他费用,唐某也不得再以此事为由索要任何费用。院方还表示,今后需招聘人员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唐某,双方握手言和。

“人民调解员是党的政策和国家法规的宣传员,同时也是矛盾爆点的解爆员、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保护员、凝聚和谐稳定正能量的战斗员。正因为有刘勇等一大批人民调解员默默无闻的辛勤工作,才有今天思南万众一心决胜贫困、同步小康的可喜局面。”思南县司法局局长唐泽锋感慨道。

2004年以来,刘勇主持和参与调解的各类矛盾纠纷达187起,成功化解183起,成功率达98%。因其出色的工作表现,刘勇先后被思南县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被贵州省政府表彰为优秀人民调解员,被司法部表彰为“模范调解员”。

(责任编辑 / 哈文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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