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艳明
北安市赵光镇北河村党支部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中,探索实行“三公开”制度,做到“党员好不好、结果真不真、整改到不到位,群众说了算”,进一步增加了農民群众的“话语权”和评议工作的“透明度”。
公开邀请群众“民评”。民主评议过程中,在党员自评、互评以及领导点评的基础上,公开邀请群众代表对每名党员进行“民评”。按照相关规定,党员对群众代表的评议不得干扰、不得反驳,认真听取,做好记录,深刻反思,研究整改,并签订责任状,保证群众把平时不敢讲的话、不敢提的意见、不满意的地方都充分自由地表达出来。同时,按照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请群众代表以不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每名党员进行民主测评。对于群众测评不合格的党员,作为党支部确定不合格党员的重要参考。
公开民主评议结果。村党支部根据党内外评议意见,实事求是地进行综合分析,对每名党员按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进行评定,评定结果向群众公示。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村党支部派专人调查核实后,重新研究确定该党员的评定档次,经上级党组织审批后向群众通报,接受群众监督。截至目前,全村共有5名党员被确定为优秀档次,52名党员被确定为合格档次,2名党员被确定为不合格党员。
公开整改落实情况。党员民主评议会后,村党支部及时梳理总结,针对会上查摆出来的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梳理归类、建立台账,做出整改承诺,并将整改内容、整改目的、完成时限等事项,通过会议、党务公开栏等形式向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整改事项被群众表示“满意”和“比较满意”的占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