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在重阳节和敬老月期间,80周岁以上老人可免费办遗嘱公证

2017-08-22 02:15
党的生活(黑龙江) 2017年8期
关键词:上门立案公证

近日,省老龄办、省民政厅等六部门联合出台《黑龙江省进一步加强老年法律维权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今后在老年节(重阳节)和敬老月(一般在每年的九、十月份)期间,公证机构将为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老年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为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老年人优先办理,对身体条件不允许来公证处的,实行电话预约上门办理。

《意见》提出,各级人民法院应在民庭设立“老年维权合议庭”,坚持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三优先原则”。老年人因追索赡养费、扶养费、养老金、退休金、抚恤金、医疗费、劳动报酬、人身伤害事故赔偿金等提起诉讼,交纳诉讼费确有困难,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要为其及时办理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的审批手续,协助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申请司法救助。为行动不便、无法到庭的老年人提供预约立案、上门立案等服务,开展巡回审判、上门开庭等工作。

有条件的各级检察机关要成立“老年维权办案组”,专门办理老年维权案件。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经济困难不能聘请辩护人的老年被告人,及时联系法律援助机构为其提供辩护帮助。各级公安机关应积极开辟“绿色通道”,对老人及老年群体的申诉、报警和求助,做到反应迅速、处置妥当。为卧病在床的老年人、身份证丢失的特殊老年群体提供上门服务。出入境管理部门要专门设立老年人受理窗口,尽快实行60周岁以上(含60周歲)省内户籍申请人,可凭身份证在省内所有窗口就近办理因私出入境证件。各地民政部门要全面落实面向老年人的特殊救助政策,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失能、半失能老人发放护理补贴。

(消息来源:《黑龙江日报》,如欲了解详情,请进入本刊微信号,在对话栏输入关键词“关爱老人”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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