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6亿“亚欧币”大案背后的浮沉始末

2017-09-03 07:48培岳海南海口
清风 2017年8期
关键词:亚欧刘某竞技

文_培岳(海南海口)

40.6亿“亚欧币”大案背后的浮沉始末

文_培岳(海南海口)

2017年7月7日,海口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该局经过侦查并成功破获的一起特大网络传销案,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37人,其中19人已被检察机关批捕。涉案公司——海南跨亚欧网络竞技有限公司在全国多个省市发展内、外盘会员47000余人,涉案金额40.6亿元。

一年时间,发展会员4.7万余人,涉及金额40.6亿元,涉及人数之多、金额之巨令人惊讶。记者获悉,海南跨亚欧网络竞技有限公司利用互联网传销平台经营,再召开推介会、论坛等来宣传其合法性和美好愿景,使得不少投资者受骗。随着公司资金链濒临断裂,投资者“高返点、高收益”的美梦破碎。

花一样漂亮的外表

走访期间,江阴的徐氏母子说,2017年4月11日,他们在网上遭遇了令他们痛不欲生的“亚欧币”。小徐喜欢上网和投资炒股,然而,亏损得一塌糊涂的他正想找其他的投资路径。此时,江阴人都在热炒“亚欧币”,不少街坊也都在谈论“亚欧币”赚钱的厉害程度。

他打开电脑,查找亚欧币相关情况。网络上这样介绍:海南跨亚欧网络竞技有限公司坐落于风景秀丽、四季如春、旅游胜地的沿海之都——海口市,成立于2016年4月27日,注册资金10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涉及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的发行、销售、交易;网络竞技竞猜;互联网彩票等业务,并获得中华虚拟数字货币和互联网彩票发展研究中心的相关授权,是中国首批获得相关部门许可发行网络虚拟数字货币、网络竞技竞猜、互联网彩票资格的综合性企业。公司秉承互联网+金融+产业的模式,面向全球发行亚欧币和中商币,有效地做到资金融通,助推“一带一路”发展战略。

据了解,亚欧币是海南跨亚欧网络竞技有限公司旗下的公司发行的虚拟数字货币,它是基于P2P构架的电子加密货币,使用Scrypt加密算法,是全球第三代网络虚拟数字加密货币,它没有中央发行机构,主要用于互联网金融投资,也可以作为新式货币直接用于生活中使用,是属于互联网金融最前沿的领域。

中商币是海南跨亚欧网络竞技有限公司发行的应用币,具有便捷,不增值,政府监管,交易成本极低,不受地域限制,与人民币1∶1兑换等特性。从投资理财产品的角度来说,中商币类似于定期存款,半月结算一次收益,一年期现金收益1392元,每月还赠送200消费积分和100竞技积分,到期支付本金。

网上还称:海南跨亚欧网络竞技有限公司拥有国际最高技术团队打造区块链网络技术交易平台,不仅亚欧币能在本平台交易,凡是合法的虚拟货币都会积聚到该平台交易(相当于证券交易所功能)。每年召开的区块链和虚拟货币高峰论坛都由我们亚欧币总部主办。网络还称,海南跨亚欧网络竞技有限公司属于央企控股。央企中国力源集团控股51%股份,现任董事长刘琅。中国力源集团是国家保密级别的企业。

此外,网上还吹嘘有不少人赚得盘满钵满。花一样的外表,谜一样的“亚欧币”,让小徐看了激情澎湃,再加上周围不少投资人的确赚到了钱,于是决心投资。他快速将房子抵押,母亲也将手头上的100多万投入认购“亚欧币”中。

然而,正当他们兴高采烈等着回报的时候,平台突然停运,圈子里对亚欧币的非法性传言甚多,他们打电话到“亚欧币”总部海南海口,得到的答复是老总出国,回来后亚欧币会有至少5个涨停版,让他们不要担心。

而此时,母子俩预感要出事了,于是来到海口市公安局报案。

多省市近5万人上当

据调查,像徐氏母子两人一样,这样的报案在海口市公安局已接了很多起。第一起报案的时间是2017年1月。当时,海口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一名群众举报:海南跨亚欧网络竞技有限公司涉嫌利用网络实施经济犯罪,数额巨大。

接警后,海口市公安局立即部署网警部门开展系列核查工作。

2017年4月24日,海口市公安局对海南跨亚欧网络竞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夏某荣和刘某等人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立案侦查,并迅速成立“4.24”专案组。

5月12日,海口市公安局成立了由经侦、刑警、网警、特警支队及分局等组成的办案小组,同时在海南、北京、江苏、广东、四川、湖北等6省市实施抓捕,对全国范围内53个涉案账户进行冻结。目前,已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37人,其中19人已被检察机关批捕。事实上,跨亚欧公司没有任何实体产业,只是靠不断发展会员收取会员资金维持运营,在全国范围多个省市发展内、外盘会员47000余人,涉案金额40.6亿元。至案发前公司资金链濒临断裂。

2016年4月,犯罪嫌疑人夏某荣在海口市工商局注册成立海南跨亚欧网络竞技有限公司,以经营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的名义与刘某等人策划在海口市运营“亚欧币”项目。

“亚欧币”实际为虚拟产品,刘某、夏某荣等人伪造各种身份做虚假宣传,通过发展会员方式吸收会员资金。跨亚欧公司会员购买“亚欧币”获利有两种途径:一种是通过“内盘”购买,另一种是通过“外盘”购买。

披 “央企”外衣,曾为媒体人,多次犯案

调查期间,警方透露,内盘亚欧币初始发行价为0.5元/币,每十天固定涨价一次,每次涨幅价格为0.05~0.1元不等。例如,会员投资1万元,以涨幅0.05元为例,250天解冻完毕后,连本带息可达到2.25万元,净利润1.25万元。外盘市场价格不固定,跨亚欧公司通过人为操作来控制价格,以总体价格呈上升趋势来吸引更多的人来投资。

跨亚欧公司以“三级代理、三级分销”层级作为运营模式,其中省级代理提成30%,县级代理提成27%,运营中心提成24%,往下逐级递减3%,最低到10%。省级代理资格需缴纳1000万元地市场保证金,或完成业绩9000万以上;县级代理资格需缴纳100万元市场保证金,或完成业绩2000万元;运营中心需缴纳10万元市场保证金,同时市场业绩达到100万元。

“刘某、夏某荣两人今年都是50多岁,刘某是山东人,曾经当过老师,从事过媒体行业,有过类似的经营行为;夏建荣是浙江杭州人,曾经参加‘九州币’的经营。”警方介绍说,两人后经他人介绍认识,注册成立跨亚欧公司。

警方称,两人通过注册成立公司披上合法外衣,对外宣传公司获得了中国虚拟数字货币和互联网彩票发展研究中心等部门授权,公司还有国资、央企背景,以虚构的“亚欧币”项目为名召开推介会、举办论坛、网络宣传等方式,大肆宣传其合法性和美好前景。

刘某还自封“人才库主任”“研究院院长”等多个头衔,两人经常到全国多个省市进行推介,曾经坐飞机3天去过4个省市,在当地高档酒店等场所向群众宣讲,以“高返点、高收益”的利好吸引会员购买“亚欧币”。两人还宣称,公司还以进行青少年食品健康项目为名、跨亚欧商城为名,鼓励投资人投资,但这些项目全都不存在。

缴获的部分作案工具

“刘某和夏某荣给人感觉很亲和、很有威信,公司装修很高档,员工工作也感觉十分规范。”跨亚欧公司一名县级代理张凯(化名)说,他是经在跨亚欧公司工作的朋友介绍后加入的,公司位于海口某高档写字楼内,整个公司装修得很高档,有蟾蜍摆件、字画等装饰,员工有专用的电脑,公司墙上还挂着许多授权、荣誉等牌匾。

张凯说,公司有网站、微信公众号,通过这些渠道来经营“亚欧币”,他在工作中发现当代理能赚更多的钱,于是自己投资了100多万元成了县级代理。自从当了县级代理,为公司完成2亿元的投资,每当一笔投资入账后,他总能在次日拿到返还的30%提成,自己留下提成中的1%,剩下的提成继续分给下级等人。

“我不知道这是个网络传销,以为公司有权威机构的授权,有时候还有一些领导做派很足且不明身份人士到公司视察,这些都让我觉得这是个正规企业,从事合法经营。但直到看到警察才知道这是传销,自己的提成也投进了公司,目前还亏了100多万的投资。”张凯懊悔地说,自己当代理的时候,全国各地的投资人经常主动给他打电话要求投资,有时候甚至接电话都来不及。刘某和夏某荣两人经常到江浙一带召开推介会等,投资人多为江浙一带,而且两人生活奢侈,出入高档酒店、娱乐场所等,刘某在北京花了4000多万买了别墅,还给几个省级代理奖励了超百万的房车。

警方查证,中国力源控股有限公司是一家成立于2000年的民营企业,法定代表人郭某某拥有该公司的100%股权。而刘某只是在该公司内租用7个房间作为办公使用。

中国力源控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郭某某向警方反映:中国力源控股有限公司是一家纯粹的民营企业,且不具有央企背景,与海南跨亚欧网络竞技有限公司没有丝毫关系,其公司从未委托过杨道计(涉案嫌疑人)代持海南跨亚欧网络竞技有限公司的51%股权,更未出具过任命夏某荣担任海南跨亚欧网络竞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的任命书,且相关文件材料上的印章是伪造的。

调查期间,警方表示,“瑞宝碳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和“中国力源控股有限公司”与刘某实际控制的瑞宝力源集团有限公司均没有任何实际关系,刘某为公司取名“瑞宝力源”,目的就是投机取巧、混淆视听,为跨亚欧网络竞技有限公司开展虚假宣传做铺垫。

中华民族文化工委和中华民族经济文化发展协会,系民政部于2002年批准成立的民间社团组织,该协会的执行会长刘某某向民警证实:他和刘某是在一次刘氏宗亲会上认识的,刘某在得知刘某某身份后,再三请求刘某某成立一个关于虚拟数字货币的研究机构。

刘某某咨询了相关专家,认为该研究机构只用于研究,不涉及经营,就没有问题,便同意刘某的请求,并约法三章:“研究中心要做到不违规、不违法、不违纪。”之后关于“中华虚拟数字货币和互联网彩票发展研究中心”的人员组织架构和召开新闻发布会的一切事项都是由刘某来安排的。

经警方初步调查,海南跨亚欧网络竞技有限公司特大网络传销案涉案资金约40.6亿元,其中约10亿元用于会员高额返利,约27亿元用于会员提现,剩余3亿余元被刘某和夏某荣等人非法占有。目前,公安机关已冻结涉案资金约1.3亿元,剩余资金的追缴工作仍在继续进行中。

据了解,海南跨亚欧公司以非法虚构的“亚欧币”为名,通过“拉人头”的方式发展会员,收缴入门会员费,并按照发展会员的数量、收取资金数额的大小,划分层级和作为返利依据,引诱参与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其行为特征符合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构成要件。

新型网络传销“裂变式”增长

近年来,虚拟货币突然在全球火热起来。2009年,比特币问世的时候,1美元可以买到上千个,然而8年之后,一个比特币的价格最高可以突破3000美元。除了比特币,现在市场上还有以太币、莱特币、狗狗币、元宝币、点点币、凯特币等上百个品种的虚拟货币。

野蛮生长的背后,往往容易滋生资本骗局。根据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海南跨亚欧网络竞技有限公司登记机关为海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资本为10亿元,注册时间为2016年4月27日,法人为夏某荣,公司主营业务为: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销售及交易服务,网络竞技球类游戏、各类竞技棋牌游戏、各类竞技扑克牌游戏等。

当前,该企业已经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根据警方消息,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夏某荣和刘某等人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被立案侦查。

据调查了解,虚拟货币相关的诈骗案件在国内屡屡发生,被爆出来的很多,但作为投资人,吸取教训的却很少。除了心存侥幸和贪婪,对虚拟货币的认知不足也是很多投资者“踩雷”的重要原因。

警方指出,“亚欧币”实际为虚拟产品,夏某荣和刘某等人伪造各种身份做虚假宣传,通过发展会员方式盗取会员资金。通过发展“下线”的方式,跨亚欧公司吸引会员通过“内盘”和“外盘”途径购买“亚欧币”。所以严格意义上说,亚欧币并不是虚拟货币。

海口市公安局经济侦察支队副支队长任健表示,跨亚欧公司的这种非法经营行为是一场彻头彻尾的“庞氏骗局”。这家公司通过注册成立公司披上合法外衣,再罩上“相关权威单位授权”的耀眼光环,但实际上只是靠不断发展会员收取会员资金维持运营,至案发前公司资金链濒临断裂。

任健说,新型网络传销隐蔽性强,用电脑和手机就可以操作,犯罪嫌疑人分散在国内各地,案件收网时需同时到案,否则就会出现销毁证据的可能,因此这种犯罪行为需要平时加强各部门联动,保持高压监管和打击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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