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和今天的风,都遇见他

2017-09-03 08:58◎苏
哲思 2017年2期
关键词:双肩包记号笔自习室

◎苏 禾

昨天和今天的风,都遇见他

◎苏 禾

大学时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暗恋·橘生淮南》。

最常誊写的是书里的一句话:洛枳喜欢盛淮南,谁也不知道。

在当时的专业课课本、笔记本、明信片、日记本上,我常常无意识地写下这句话,待反应过来,又常常拿记号笔涂掉。哪怕不会有人看到,哪怕有人看到也并不会明白其中意义,还是存着亿万分不想与人分享的心,拿起记号笔,一字一句覆盖起来。

因为,这是我的秘密。

现在回想起来,我的大学实在乏善可陈,平平淡淡上课,规规矩矩实习,唯一亮色是遇见了一帮秉性相投的同学,一起拍摄了几部自己很喜欢的短片,可这也是我们专业的学生都做过的事,实在算不得特殊。

而光阴顺着时间的藤向上逆流,我看到20岁的自己走在时间之海里,晃着脑袋听着歌,十足一个小傻子。然后这个小傻子,抬头的一瞬间看见了一个人,一个无论走到哪里都背着双肩包、穿着帆布鞋的人。小傻子愣怔了一会儿,侧身看了看被撞款的自己的双肩包,不甚在意,觉得这就是20岁普通的一天,和过往的每一天没什么两样,自然也想不到未来有很长很长时间,我常常会想起这天第一次遇见的样子。而每一次想起,都能看见自己又多出一处缺憾:鞋带竟然是散的;穿的上衣是什么鬼,还带卡通画,气死个人;头发,头发也真是简直了,出门前根本没梳吧?于是,100次回想起,就有101次想死的心。

前几天和发小聊天,她问我:如果能回到过去,你最想回到哪一年?我说我想回到17岁,什么都不干,就找一个人来喜欢。

我撒谎了。

我其实最想回到20岁的那一天,只回到那一天,希望自己穿搭没出错、鞋带不会散、头发柔顺地与他遇见,虽然如此一来,我背的那款我弟的双肩包显得特别违和,但也没关系,那是命运设定的接头暗号,只为让我们在人群中一眼万年。

可到底没说出口,20岁时没说,是羞赧。25岁说出来,就是矫情了。

5年的时间,足够改变很多事。日升月落,斗转星移,南风过境,光阴尽负。当然,也足够一个人,消失在人海。

你有做过什么傻事吗?

我有。

那时的我在辅导员办公室做助理,常常需要帮辅导员老师统计本专业学生资料,他的电话便是那时候看到的,于是偷偷背诵下来。后来有一天斗着胆子拨了过去,说辞都想好了,就说在和同学玩真心话大冒险,我选的大冒险,要随机拨号码聊天。可他始终没接。

对,他是我们专业的男生,桀骜,孤僻,独来独往。没什么朋友,上课时常常一个人坐在阶梯教室的最后一排,生人勿近的气场。最初我好像就只是单纯觉得他很孤单,后来有一天,在辅导员老师多印的一份班级同学册上看到他的一寸照,那应是他升学考试时的照片,在一片惨不忍睹中,他穿着一件淡蓝色格子衬衫,笑得特别灿烂,标准的少年模样。是相识以来从来没见过的模样。他清瘦,单眼皮,眼睛却很大,笑起来很好看,应当多笑的。然后,我竟然壮着胆子,把这张照片剪了下来,夹在了日记本里。

到现在我都不知道这么挫的事儿,自己当时是怎么有勇气做的,却充满感激,感激我年少时的冲动,敢一鼓作气,让我留有这唯一一张照片可怀念。

后来也一直有遇到,周日下午回学校的校车上,他站在我的左前方,仅是点头之交。后来因为人越来越多,他竟挪到我身后隔开人群,那天天色并不好,也没有树影斑驳,我却觉得空气好温柔。

影视课上,偶然和他分到一个小组,于是周六一起去校外实践,他拍纷飞的银杏叶、落地的枯树枝、远空的飞鸟,毫无人迹,却鲜活得动人。

公共课上无意间看见他的随堂笔记,竟然也用钢笔写字,字迹苍劲工整,衬得他整个人犹如夕阳下沉静的白杨。

校运动会,我被选中参加五千米长跑项目,我从小就是体育渣,有心无力,很快就落在最后,全校的人都在,丢人丢到了外太空,想放弃的时刻忽然听到广播站里传出为我们加油的声音,是系里递过去的为每个人加油的纸条,他是广播站播音员,应当是恰好轮到他念我们系的,我却自动摒弃这所有偶然因素,执意觉得那是只为我一个人的加油。那天跑完,我整个人都散架了,心里却说不出地高兴。

这些为数不多的交集被我一一记在日记本里,那本日记本被我命名为“梦是唯一的行李”。

真正熟稔起来是在大四上学期,大家备战考研的那段日子。

那时和他在同一个自习室学习,他在倒数第二排左侧靠窗的位置,我在倒数第二排右侧靠门的位置。后来发现这两个位置竟然是对称的,我稍稍侧脸就能看到他认真学习的模样,有时候是弓着身子趴在桌上,有时候是挺直了背像极了小学生,有时候是半坐在活动椅的侧面上,有时候是恹恹地站着,无论哪一种模样,都很好看。

那时才知道我舍友晓鹿和他是高中校友,于是那段时间每天中午都是晓鹿喊上他,我们三个一起吃饭。渐渐熟稔之后发现,他并非寡言,只是在不熟的人面前话少而已;他也有趣,古今中外,什么梗都能接得上;他也绅士,每次吃饭都为我们盛好粥。他什么都好,唯一不好的是,我始终不敢看他的眼睛,怕倾慕落进他眼里。

那是一段每天都能见到他的日子,他依然背着双肩包,惯常的深色系外套,到教室会先背一个小时英语,然后堵上耳塞看专业课课本,下午常用来做模拟题,两三个小时会去茶水间加一次水,累了会站在窗前远眺一会儿。晚上自习室熄灯前5分钟会背上双肩包轻轻喊我的名字,说:“走了。”

那是好时光,也是梦一场。

考研前一天从自习室搬书回宿舍,我手里抱着许多书,下午买的橙子没办法提,晓鹿直接拿来丢到了他抱着的书箱里,我怕他抱着太重,伸手拿回又显得我拘谨,一路上纠纠结结,竟很快到了宿舍楼下。他宿舍在我们楼后面,于是他把橙子拿出递给晓鹿帮我拿,然后轻快地说了一声“真的走啦”,便大步朝自己宿舍走去,我本想喊“加油”,但张了张嘴,终究没说出口。想起这可能是最后一次在夜晚10点钟的校园见他,我定住,看他的身影。而今我已想不起那时是否看到了他,脑海中却真真切切地有他走在路灯下的背影,如一道光,晃得刺眼。

那天回到宿舍收到他发来的短信,他说:嘿,你有一个橙子落在我书箱里了。橙子同学,考试加油。

我对着这条短信哭了很久,终究没有回复。

那天也是我最后一次见到他。

后来回学校办理毕业相关手续时,我一个人去了那间自习室,那里又有了新一拨儿的学生,好在去时是饭点,自习室里人不多。我坐在他曾坐过的位置,拨开放在上面的书寻找他留下的痕迹,我像他一样侧着头透过窗户往外望去,窗帘随着风一荡又一荡,摇晃走季节,也摇晃走南风。我又望向我曾坐过的地方,想象着那时的他如果偶然望向我,看到的我是什么模样,一侧头才知,从他这个角度望向我坐的那里是逆光,什么都看不真切,一片迷蒙。我摊开手,手心里汗涔涔的,教室里却一地冰凉。

霜落熊升树,林空鹿饮溪。几多过往像是夏夜里掸落的星星,从远方落下,无论是奔向田野,还是飞入海洋,都没有归程。而他的身边,是一片无人抵达的陆地。

万水千山横亘。我曾喜欢过一个人,谁也不知道。

猜你喜欢
双肩包记号笔自习室
边读研边做副业
付费自习室爆火,“焦虑性充电”有无必要
黑与白
与春天有约
付费自习室走红
突然爆红的“付费自习室”会是一个新风口吗?
挠痒痒
负重心安
记号笔小人
男人饰界 最佳配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