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董仲舒“五常”伦理观及其当代意义

2017-09-05 02:28马方超
智富时代 2017年7期
关键词:伦理观董仲舒儒家思想

马方超

【摘 要】董仲舒作为一代大儒,吸收了先秦时期百家之言的精髓,在汉武帝时期确立了“独尊儒术”的思想格局,从此儒家思想成为我国封建社会的正统思想。他的很多诸如“三纲五常”、“天人合一”的思想理论对我国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有着巨大影响,直至今天他的影响力也不容忽视。通过对其“五常”伦理观的解读,理解其有益之精华,摒弃落后的封建成分,让传统美德在现代社会重放光芒。

【关键词】董仲舒;儒家思想;“五常”伦理观

一、社会背景

(一)政治因素

由于秦末农民大起义以及七年的楚汉之争,致使农业生产破坏殆尽,人民生活水平极其低下。西汉初期,为了恢复生产力,统治者施行以黄老学说为基础的“无为而治”的治国理念。道教的清静无为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政府的干预,为当时经济发展创造了较为有利的环境,但这种长期的指导思想和习惯也弱化了中央政府对地方的干预能力,随着经济的逐步恢复发展,地方势力羽翼也逐渐丰满,使得大一统的政治格局受到来自地方割据势力的挑战。

汉文帝和汉景帝时期中央政权与地方政权的斗争就从未间断过,统治者通常以削藩的方式来处理矛盾。但是到了景帝时期,中央与地方的矛盾已到了不可调和的地步,景帝三年,爆发了以吴王刘濞为首“七国之乱”,三个月后叛乱被平定。这之后,诸侯国势力的威胁基本被肃清,中央政权得到巩固和加强。

(二)经济因素

西汉建立之初,由于秦末暴动和楚汉之争带来的一系列负面效应,使得社会治安混乱,百姓生活潦倒。面对这种凋敝的社会形势,统治阶级为了恢复和发展生产力,化解社会矛盾,采取修养生息、与民休息的政策。从实际效果来看,基本上达到了统治者的预期。随着战乱逐步平息,社会慢慢恢复稳定,农业生产力逐渐提高,国家趋向繁荣,这一时期被称为“文景之治”。这些都为汉朝初期政权的巩固、以及董仲舒思想的传播提供了物质基础。

但随着经济的发展也出现了一些问题,社会上逐渐掀起了一股奢靡之风,人们对财富盲目崇拜,有钱人生活奢靡浪费。经济发展积累了巨额财富,但因为各种原因大量财富流入了地主和豪强手中,作为弱势群体的农民阶级依然处在相对贫困之中。因财富分配不均导致的贫富分化,加剧了阶级对立。

(三)文化因素

经过西汉前期几十年的休养生息,社会经济逐步得到恢复和发展。伴随着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封建大帝国的治世,在思想上迫切要求建立与之相应的意识形态。汉初统治者的治国思想奉行的是黄老学说的“无为而治”,与此同时对学术界也较少管制,客观上为学术界营造了一个较为轻松的氛围。正是在这种环境下,先秦诸子的思想逐步得到恢复发展,并进一步传播。随着思想文化的复兴也促进了各地之间的学术交流,这也反过来同样有利于先秦诸子学说的复兴与传播。汉朝各地区之间在学术上也有竞争,并且随着学术的交流和发展逐渐形成了几个地方性学术中心。

春秋战国时期,各诸侯国之间长期割据混战,短命的秦朝在文化建设上并不突出,相比之下汉朝的大一统政权更加稳定,军事政治的大一统也需要思想上的大一统来巩固,因此在汉初思想学术也逐步趋于统一,先秦诸子的各学说之间相互交融借鉴是当时学术界的新特点。

二、“五常”伦理观主要内容

(一)“五常”伦理观的理论基础

“五常”即仁、义、礼、智、信,是指人作为社会中的独立个体为了自身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而应该拥有的五种最基本的品格和德行。孔子曾特别注意“仁”和“礼”,强调“仁者爱人”、“克己復礼”,同时也强调“义、信、智、勇”等,孟子把则“仁、义、礼、智”合在一起,认为这是人性向善的根本。董仲舒综合前人的理论成果,将“仁、义、礼、智、信”合起来,后称之为“五常”。“五常”伦理观贯穿于我国传统伦理的发展过程中,成为我国古代封建社会价值体系里最核心的内容。

(二)董仲舒的“五常”伦理观

仁,即二人,可理解为人与人。人与人之间既有相同又有差异,所以两个人或多个人之间的相处不可能总是合拍的,而自身的思维逻辑因为个人的局限和主观倾向往往无法对事物得到客观正确的认知,这就需要人们学会换位思考,拥有一个包容不同意见和看法的心态,这样即使在持不同意见的人之间也可以和谐相处、互助亲爱,这样的道德标准和境界即为“仁”。“仁”作为中华民族历史上含义广泛的道德范畴且作为“五常”之首,在我国古代乃至今日都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

义,繁体为“義”,羊在上,左右对称象征公平,或为祭祀用的羊象征信仰,下面为拿兵器的人,源字的意思:为了公平或信仰而战斗。现在一般解释为合宜的道德、行为或道理,正义、道义、义不容辞等等都是“义”本意的生动表达,它也是一个含义极广的道德范畴,经常与“仁”一起并列使用,同为我国古代道德规范的核心。

礼,繁体为“禮”。豊是行礼用的器具,字义为举行仪式,祭神求福。我国古代作为农业大国,实行以家庭为单位的小农经济,人们经常会行礼求得来年风调雨顺,求得家人平安健康、家族兴旺发达。作为传统的礼仪之邦、文明之邦,我们历来十分重视礼仪教化,待人接物礼为先。封建社会的礼带有较为鲜明的等级色彩,董仲舒认为,礼可以帮助区别开不同地位、不同阶层、不同身份的人。但是礼发展到今天,已失去了它的等级性,成为人们相互表示庆贺、互道友好、代表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准则。是否有礼貌已经成为判断人们修养的最基本标准。

智,由“矢”、“口”、“日”组成,矢为箭,日为太阳,引申义为知天地阴阳、了解万物运动的规律、语言逻辑清晰可以对答如流、内心充满自信。古人云:智者知阴阳也。指的就是知识广博、富有修养的人才可以称之为有智慧的人。随着文明的进步,社会对人们也提出更高的要求:获取更多的知识、学习更多的技能、拥有更高的素质和修养,使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相辅相成,这些都成为现代社会拥有智慧的标志。

信,乃人言。一个人所言可靠即为信。诚信自古以来就是做人为人的重要品质,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董仲舒曾经提到要“信者不欺”,就是说要诚信做人,只有人们之间信守承诺,社会才可以有条不紊地运行,如果人与人之间毫无信义、充满怀疑,那么这个社会也快到了崩溃的边缘。诚实、信义、信托等等都是有关“信”的突出表现,在经济文化交流越来越密切的今天,讲诚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重要。endprint

董仲舒说:“夫仁、义、礼、知、信五常之道,王者所当修饬也。五者修饬,故受天之佑,而享鬼神之灵,德施于方外,延及群生也。”他认为,五常伦理观是为人处世的重要道德品质,如果封建统治者有了这些品质,就可以受到上天的保佑,受到各方力量的帮助,可以政通人和、受人爱戴。

三、“五常”伦理观的当代启示

董仲舒鉴于当时的社会形势,提出的一系列思想理论,其最终目的是为了巩固封建社会制度,巩固皇权的权威,所以他的有些理论带有比较明显的封建性。可是有些理论在今天仍然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义利”观

董仲舒在结合了孔孟的伦理思想尤其是“重义轻利”的思想后也提出了自己的“义利观”。他认为“义”和“利”是人生的两个重大议题,认为对“义”和“利”的追求也是人与生俱来的本性。“天之生人也,使人生义与利,利以养其体,义以养其心。心不得义不能乐,体不得利不能安。”(《春秋繁露》)董仲舒认为,“利”用来养育肌体、保持身体健康,着重强调物质性。有了“利”,人就有了维持生活的必要保障,更多的“利”可以让人的生活过得更加舒适;而“义”是用来培养心智、用来增加智慧的东西,强调的是精神性和思想性。在他看来,心中是否有“义”是衡量一个人的道德品质的标准,有了“义”就有了高尚的道德品质和高标准的行为规范,人们可以自我约束、安分守己。这样即使在物质条件不充裕的条件下,人们也可以保持自身修养,遵守封建礼教。这对当时封建社会人们自觉遵守封建伦理纲常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倘若人们心中没有“义”,不懂得礼义廉耻,做事也没有章法,为了追求所谓的“利”而不惜做出不道德的行为,最终只能害人害己。所以在他看来,“义”比“利”更重要。

(二)當代意义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行三十多年来,极大地释放了人们的活力和创造力,经济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市场经济带来了多元的利益格局,同时也带来了多元化的思潮。人们比以往更加注重个人利益、注重自我意识。在很多人眼里,自己的利益才是最重要的,自己的想法是排在第一位的,一切行为都围绕着自己,集体主义感淡化,社会公共意识淡薄,“仁、义、礼、智、信”这些概念似乎已经远离了现代人群。一些人在与他人交流、交往过程中不会换位思考,意见相左时缺少必要的理解和包容。以至于出现了一些不遵守法律法规的经济乱象,甚至为了利益而不择手段做出伤天害理的行为。之所以会出现这些现象,市场经济的逐利性特点和西方竞争机制的负面影响因素是根本原因,而精神文明建设的缺失是直接原因。

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说到底,人是“社会的人”,人不可能脱离社会而存在。而社会就是一个大集体,培养集体主义也是当下每个人的必修课。因为只有集体的利益得到满足时,个人的利益才可以得到满足,个人只有在集体中才可以实现自身价值。注重集体要求人们要有大局意识和全局眼光。

习近平总书记在针对我国外交工作时指出:“我们要注重利,更要注重义。只有义利兼顾才能义利兼得,只有义利平衡才能义利共赢。”国际交往如此,人际交往亦如此。人们之间的交往要以礼为先,平等友善地对待他人,尊重他人利益。想他人之所想,排他人之所忧,树立义在利先,利在义后的观念,用正确的价值观营造健康的人际关系以及和谐的社会氛围。对“利”的追求是人的本性,而对社会有责任、对他人有道德、对自己有约束,建立为全社会公认的道德品质和行为规范,即为具有当代现实意义下的“义”。

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树立新形势下的“义利观”。随着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化,人与人之间的交流逐渐增多,彼此间合作共赢才是主流,我们要继承和坚持正确的义利观,结合当前社会发展的新形态,创造性地丰富传统义利观的内涵,使之更具时代意义。

【参考文献】

[1] 吴凡明.中国传统“五常”伦理内在逻辑的历史建构[J].求索,2011(04).

[2] 罗国杰.传统伦理与现代社会[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

[3] 邹顺康.董仲舒“三纲五常”思想评析[J].道德与文明,2014(06).

[4] 张光昭.论董仲舒社会伦理思想及其现实意义[D].山东师范大学,2014.

[5] 林正萍.董仲舒道德本体思想研究[D].湖南师范大学,2016.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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