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中土地监察的地位及作用

2017-09-06 11:52吴红梅
科学与财富 2017年24期
关键词:监察违法耕地

吴红梅

摘 要: 在国民经济发展过程中,土地资源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迫切需要加强管理工作,为各项经济活动正常展开提供必要物质保障。现阶段土地资源供需矛盾突出,由于利益因素驱动,导致土地违法案件仍旧存在,不利于土地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更加凸显出土地监察工作的重要性,本文主要对土地监察的地位及作用进行分析,为具体工作开展提供理论依据。

关键词: 土地监察;土地管理;地位及作用

在国家法律法规的指导下,土地管理部门监督检查相关单位及个人的具体行为,对土地违法者进行法律制裁的活动即为土地监察。通过土地监察活动能够有效减少土地违法现象的发生,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因此,为了充分发挥土地监察的积极效应,必须充分明确其实际地位及作用,以此為依据探寻完善土地执法监察的对策,严格打击各类违法行为,规范我国土地市场,以满足国民经济发展需求。

一、土地监察理论概述

土地违法行为是指单位和个人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即不履行土地管理法规定的义务或滥用权利与职权,应当追究法律责任的行为。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土地违法行为主要包括非法转让土地行为、破坏耕地行为、非法占地行为、非法批地行为等。必须加强土地监察,实现对违规违法用地、滥占耕地、非法开采矿山、破坏生态环境等现象的及时发现、及时查处、及时制止。针对此种情况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重在加强土地的执法力度。伴随我国土地的执法监察机制逐渐完善,不同地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不同的执法监察机制,增强各个地区的土地监察,减少土地的非法占用。

土地管理部门对国土资源领域违规违法行为查处力度逐渐增强,虽然执法监察环境有了很大改善,但执法监察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非常严峻,违法违规现象仍旧存在,违法形式愈发隐蔽、多样,执法难的问题十分突出。明确土地监察的地位及作用,对于进一步厘清执法监察改革工作思路,完善制度,创新机制,有效遏制违规违法行为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现阶段我国逐渐形成了土地督察制度,对土地利用及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具体如图1所示。

二、土地监察在土地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

近年来,随着各地经济和乡镇向城市化的加速发展,这一现象促使征用土地现象激增,土地的需求量也在不断扩大,违法用地现象范围涉及更广,给土地执法监察带来了巨大压力。土地执法是保证土地管理各项法律法规实施的重要手段,是维护土地权利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其在土地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有:

1、规范地方政府管理

当前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尚未完善,政府具体职能也没有全部落实到位,政府既发挥土地管理者的功能,同时也是土地的使用者,缺乏监督管理,容易发生土地违法现象。地方政府以及国土资源部门为了发展地方经济大肆引进项目,建造开发区和工业园,已然成为了土地资源的一级开发商。政府部门的双重角色偏离了国土资源部门行使土地监察的职能。国家土地监察机构可以有效的监督各地方政府对国土方面法规的制定和出台,增强各地方的用地管地意识,对于各地的违法违规现象能够及时的发现并给予纠正。督促各地方理顺土地管理体制。由国家土地总督察与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面对面督察,既可以推进土地执法的长效机制,又可以打击的相关土地违规问题。

2、加强对耕地的保护力度

加强土地监察可以促进耕地保护制度落实,严格地保护耕地。目前各省级政府都制定了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这样可以使耕地得到更好更严格的保护,遏制和纠正乱用耕地的违法行为。我国的土地监察机构通过例行督察,使农民权益得到了很好的保护。另外,国家土地监察机构对出让土地情况进行严格的监督与审查,对土地抵押标的物合法性的清查,及时排查闲置土地,督促各地方政府对闲置土地进行安置并出台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

3、遏制土地违法行为

我国土地监察制度工作范围涉及面广,影响力大,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制度,有利的促进了土地管理秩序总体向好,规范了管理秩序,震慑了土地违法行为,国家土地监察制度体现国务院对各省级政府土地管理和利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职能,同时也体现了国家土地监察制度实施的必要性。国家土地监察制度的建立,构建了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土地利用和管理行为监督与纠错的新模式,保障了中央政令畅通,是在新的历史条件及新形式下,我国行政监督体制改革创新的有益实践。国家土地监察制度完善了执法程序,创新了执法方式,夯实工作基础,提升执法水平。

三、完善土地监察的对策与建议

1、建立问责机制及联动机制

国土资源部门要建立奖惩机制,提升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要明确执法职责,把责任落实到个人,对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者根据现实情况给给予一定的处罚。同时也应当积极推行政府问责制,使得各级政府第一责任人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经事实查证属于政府承担的政府部门要敢于承担,同时创造轻松的执法监察环境,对执法人员的紧张执法和复杂执法环境进行减压。为达到土地执法监察的目的,需要建立土地执法联动机制,联合工商、纪检、财政以及城市规划等部门。在明确了耕地用途有效管制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框架范围内,以法律或规章制度的形式来规定集体土地入市的约束条件、流转方式及权利责任和义务等,使土地流转规范有序进行。

2、分离土地监察和经营行为

加快推进土地审批制度改革,简化行政审批程序,严格分离土地监察和经营行为,更大程度的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的转变。必须将国土资源部门从土地经营行为中完全脱离出来,各级国土资源部门不能直接参与土地市场的运行,使土地市场经营与土地的管理分离开来。国土资源部门的职责应该是为土地市场运行提供优质的服务和良好的环境,提供市场所需要的信息,通过宏观政策以治理市场的恶性竞争,规范土地市场行为。

3、加大保护耕地宣传力度

要使保护土地的观念深入人心,就要加大土地管理法的法制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树立科学发展观。争取做到人人知法、人人懂法,特别加强对基层领导干部的宣传力度深度,增强其节约集约用地的强烈意识,并带动广大农民合理利用土地,把保护耕地作为一项自觉行动而不是强制行为。要加大对违法使用土地的打击力度,宣传法律法规,加强土地的动态巡查,及时的发现并制止违法使用土地行为。进一步明确基层土地所的土地执法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基层土地所巡查的积极性和便利性。利用电视、广播电台、报刊、标语、宣传车、会议等各种宣传媒体,以及开展“土地日”宣传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使社会各界、广大干部群众都明白耕地保护的意义,了解依法用地的程序,树立合理利用土地的理念,有效地制止违法用地抢建现象的发生。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伴随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土地资源供需矛盾更为突出,在不同程度上存在土地违法现象,必须加强土地管理工作,切实提升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土地监察是打击违法行为的有效手段,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充分认识到监察工作的地位及作用,并以此为依据探寻完善土地监察的对策,切实加强耕地保护,遏制土地违法行为的产生。■

参考文献

[1] 赖建成;当前土地执法监察工作面临的问题及对策[J];福建省土地学会2014年学术年会论文集;2014(09).

[2] 杜海霞;浅析土地执法监察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现代农村科技;2014(08).

[3] 宋双喜;盛大勇;土地执法监察工作现状、问题及对策建议[J];产业与科技论坛;20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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