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提高中央银行货币管理公信力、执行力的建议

2017-09-17 17:00王健
科学与财富 2017年25期
关键词:建议现状措施

王健

摘 要:长期以来由于受到各种因素制约,货币金银工作侧重树立服务意识、窗口意识、监督管理环节薄化,人民币管理职责在履行过程中遇到阻碍。包头中支通过近几年在撤库地区建立零辅币兑换服务、开展人民币质量检测、与金融机构签订服务公约等实践,对提高中央银行货币管理公信力、执行力有针对性开展系列工作,提出符合地市中支的一些措施和建议。

关键词:现状、原因及问题、措施、建议

一、现状

公信力与执行力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关系。制度执行力属于管理学范畴,既包含制度也包含执行,目前理论上对制度执行力还没有统一的定义,比较流行的解释是指在一定的范围内,通过一套行之有效的方法促进已制定的制度、政策有速度、有效果地实施的一种综合能力,也是树立央行公信力的重要手段。

基层央行多年來不断强调加强制度建设,提升岗位风险防范意识,然而惯性作法没有根本遏制,提升制度执行力的长效机制并未真正建立。目前,不管是上级行制定的制度,还是依据上级行指导思想并结合自身情况制定的制度,基层央行普遍存在“公信力较弱、执行力不强”问题。

二、基层央行公信力和制度执行力弱化的原因

(一)制度不够完善。依据公信力与执行力理论的思想,制度执行力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制度本身,科学、合理、有效的制度设计是提升制度执行力的前提条件。不可否认,制度在现实工作中是由少数人制定并由多数人执行,但制度制定并不是单纯少数人的事,在某些业务领域,由于信息不对称,制定的制度难免会出现僵硬、滞后性,使制度的执行效果大打折扣,而公信力是在执行力过程中取得的社会认可度决定的,从而导致央行公信力的下降

(二)对制度的认知存在差异及执行制度不严现象,导致央行公信力、执行力不强。基层行是提高制度执行力的关键,如果对制度重视程度不够,不能自觉执行制度或者采取口头号召等简单方法抓制度落实,必然导致对制度、规章掌握不够,在日常工作中形成以习惯代替制度,凭感情代替管理,以情面代替纪律,使规章制度形同虚设,从而导致制度在执行中缺乏效力,发生违规违章现象。

(三)监督考核机制不健全。目前,基层央行每年都会组织开展对辖区金融机构各种执法检查,但屡查屡犯的现象依然存在,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在制度执行过程中缺乏监督考核激励相容的约束机制,监督、问责、奖惩机制不健全,没有形成科学、合理的配套体系。以某中心支行为例,2012-2016年,该中心支行共进行执法检查6次,检查金融机构14家,营业网点131个,违规机构4家,违规网点37个,屡查屡犯占检查机构的28%。

由此可见基层央行行政执法职权行使还存在一些问题,迫切需要改善。

(四)制度学习培训开展不到位,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人民银行转变职能后,一些新业务逐步向县支行推广,而目前县支行普遍存在人员年龄偏大、人力资源短缺的现象,县支行很少组织对员工系统的培训,员工素质与岗位要求不相匹配,对制度掌握肤浅,难免对一些规定理解存在偏差,造成有章不循的现象。

三、措施与建议

(一)健全完善规章制度

为了加强公信力和执行力,包头中支建立、完善了一些规章制度,实际效果显著,值得借鉴。一是制定《人民银行包头市中心支行移动硬币清分调剂联系制度》,人民银行与各金融机构、单位或个人确立了硬币清分调剂联络制度,解决硬币回笼及积压问题。二是《包头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人民币管理工作质量协议》,确定了金融机构办理人民币业务应履行的职责,主要包括金融机构在办理人民币收付款的质量管理及人民币反假管理的相关责任和处理规定。三是实行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日常沟通指导。

(二)提高教育培训的有效性,推动执行制度的准确性。

提高基层央行制度执行主体的能力,需要全面培养和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以贴近基层业务实际为出发点,以规范性、实用性、有效性为准则进行培训,避免员工在执行制度时,由于自身认知或能力不足出现断章取义、不合规范的现象发生,使所有干部职工在工作中真正做到了解全行性制度、熟知本部门制度、精通本岗位制度,严格按操作流程进行操作,树立央行公信力和执行法规准确度,提高央行执行力。

(三)出台银行业考核机制,监督其执行制度效果。

制定出台《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人民银行政策情况考核评价办法》,将银行机构执行人民币管理相关规定、完成人民银行部署的常规性工作和临时性工作、人民银行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组织现场检查的结果及整改情况等作为考核评价内容,并将标准进行了量化,便于各银行业机构组织落实和人民银行考核评价;考核评价结果采取等级制,并通报给相关单位的上级行、当地银监部门;被评定为“一般”和“差”的银行机构,对其进行通报批评,约见其主要负责人谈话、责令限期整改,并将其列为下一年度重点监督对象,加大对其管理与指导力度,适当增加现场检查频次。

(四)完善监督机制,强化对人民银行管理行为的监督。

要改变以往工作中“重服务、轻监管”的观念,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实行行政执法的全程监督。进一步加强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的监督,加大监督力度,特别是加强批后管理,实现对人民银行行政执法的全程监督。同时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加强外部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畅通监督渠道,有效防止性政职权的滥用。

(五)严格执行人民银行执法检查主体资格制度,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依照人民银行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人民银行行政处罚权必须由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行使,目前基层行的执法权存在各个部门,并由非专业人员行使现象。应当依法整合职能科室职权,培训工作人员,派遣有资质的工作人员行使职权。同时要细化行政处罚标准,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行使行政处罚权,进一步加大规范人民银行行政处罚行为力度。

(六)建立约见问责谈话制度。公约还约定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违规违法行为将视情节轻重,对其机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见问责谈话,目的是引起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重视,督促其在本系统范围内加强管理,认真整改,起到警示诫勉的作用。

(七)加强监督检查,提升政策执行力度。2016年1月,人民银行包头市中心支行与包头市13家金融机构正式签订《包头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人民币收付质量、假币收缴合规性服务承诺公约》,进一步加强了人民币流通市场管理,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柜台操作行为。

(八)推行“点对点”盘活沉淀小面额现金的工作方法

通过调查发现,小面额辅币流通状况是:银行机构硬币的归行率低,超市、医院付出小面额辅币多,公交、小卖点、早餐点等行业积存大量的硬币,城乡居民攒存硬币多使用少。据此,组织在各超市设立小面额现金兑换点,并牵线各超市小面额现金兑换点与公交公司营业点、小卖点、早餐点进行“联姻”,结成小面额现金余缺调剂互补关系,即“点对点”,使得小面额辅币的兑换、调剂形成网状平台,加快了小面额现金的市场流通。截至2016年末,包头市共有126家超市和8家公交公司营业点、4594个小卖点、早餐点结成零辅币兑换对子,各超市累计兑换小面额现金216万多元,其中硬币380万枚,金额达170万元,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现近年来,人民银行包头市中心支行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高效履行基层央行职责的有效途径,将社会公众关注的小面额及零辅币调剂、残损币兑换、反假币等作为着力点和切入点,通过加强管理,突出服务,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取得了一定效果。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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