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法律框架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弊端与完善

2017-09-23 22:57符亚玮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7年10期
关键词:董事薪酬股东

独立董事制度于20世纪90年代首创于美国,后被众多国家效仿使用。就目前而言,针对我国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主要集中于《公司法》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针对上市公司所颁布的部门规章,例如《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行为若干问题的通知》等。其中,《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虽然我国现行法律框架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做出了约定,但仍存在着许多弊端和亟待完善之处。

一、我国上市公司现行独立董事制度的主要弊端

1.独立董事的责任和权利约定不明确

独立董事具有监督管理层、适时向公司管理层提供专业意见、制衡各股东权利等重要作用,但我国现行法律并没有明确约定独立董事的责任与权利。因独立董事并不需要对股东负责,所以股东缺乏对独立董事的有效监督和制约机制。在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的重大事项出现失误时缺乏对其必要的追责制度。

2.独立董事的选举和决策不独立

中国证监会规定,上市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但一股独大的局面往往是上市公司所面临的普遍问题,因此独立董事的选举和决策并不能做到真正的独立,往往受到上市公司大股东的“操纵”,从而丧失应有的独立性,并不能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3.独立董事的工作热情和知情权不高

我国独立董事大多采取兼职的方式在上市公司任职,缺乏足够必要的时间熟悉上市公司的各项事务,同时也缺乏足够的依据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绩效进行有效评价。而独立董事做出决策的依据往往是根据上市公司提供的材料进行决议,因此上市公司在提供材料时具备动机和机会对决议材料进行包装加工,进而干扰独立董事做出正确决议。

4.专业人才不足

我国市场经济起步较晚,而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不仅应具备较强的专业技能、勤勉尽责的敬业精神,还需要对治理结构、资本运作、企业管理等方面有着深刻的理解,因此针对此类综合性人才队伍仍然存在较大的缺口。而现被聘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人员,往往因为一人兼任多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独董薪酬较低、常驻地与上市公司物理距离较远等因素,并不会真正花费大量时间或精力参与上市公司的治理和资本运作等事务。

二、我国上市公司现行独立董事制度的完善建议

1.完善独立董事制度的法律规定,明确独立董事的责任和权利

独立董事的相关制度,应明确上升至法律层面,赋予其应有的法律地位。同时,与独立董事相关的各项制度应形成层次化结构,即在法律层面做出纲领性的规定,在各项部门规章中做出具体实施层面的指导性规定,而在自自律性层面加强交易所、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和中介机构及市场参与者的法规教育。并积极探索制度不完善之处,紧跟实务潮流,保持独立董事制度的不断完善,不断更新。

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的责任和权利义务,应当在法律层面明确约定,同时积极引入主观责任追究制度并全面普及董事责任保险保障,对非主观责任加以保护。通过全面建立独立董事公示制度,公开、透明的向社会公众披露独立董事的工作状况,建立多方监督机制。

2.积极改善我国上市公司“一股独大”的局面

我国现阶段上市公司“一股独大”的现象严重损害了中小股东的切身利益,同时也对独立董事职能的运用造成了障碍。这一现象虽然在当前难以解决,但相关部门应作为一项上市公司股权改革的目标进行推进,从而有效改善上市公司股權结构,促进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合理化,推动上市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在改善上市公司一股独大的局面下,股东大会选举而出的独立董事,其独立性将会获得极大提升,同时其在进行上市公司议案表决时的独立意见也才会更为有效。

3.独立董事工作职业化

独立董事工作的职业化势在必行。独立董事应时刻保持勤勉尽责的敬业精神,工作当中保持审慎的工作态度,积极为公司提供专业意见,对所言所行全面负责,花费必要的时间与精力为上市公司提供服务。同时,独立董事在专业化的道路上也应不断提高,除了在所擅长的领域有所建树外,还应加强上市公司管理体系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与运用。另一方面,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独立董事等专业人才的培训机会,建立公开的后备人才库,增强独立董事梯队人才后备力量,并有效的将职业道德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机结合,防止大股东与独立董事串通,产生道德风险,减少决策失误,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凸显独立董事作用。

4.完善独立董事薪酬体系

我国独立董事的薪酬制度普遍适用于直接薪酬制度,即由上市公司负责独立董事的薪酬发放。目前我国还难以适用间接薪酬制度,即由非营利性的自律组织负责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薪酬发放。在直接薪酬制度的环境下,独立董事的薪酬体系应与其能力、贡献度、专业能力等综合指标考量,并考虑是否可以由有关部门制定相关规定,将薪酬决定权下放至中小股东,即由中小股东表决独立董事的薪酬体系,割裂独立董事与大股东的利益联系。

三、结语

实践证明独立董事制度已是公司治理和资本运作的重要抓手,发挥着重要作用。有效的独立董事可以实现对经营者的有效监督,并保证决策的科学性、有效性。我国由于资本市场起步较西方发达国家较晚,因此独立董事制度较其也存在着较多不完善之处。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与完善,我国独立董事制度亟待完善之处也会随之减少。未来独立董事将会在公司治理与资本运作过程中扮演更为重要的角色。

作者简介:

符亚玮(1990.10~ ),男,北京,本科,民商法,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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