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竣工结算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分析

2017-10-08 06:50吴迪闫佳妮
世界家苑 2017年10期
关键词:竣工结算建设工程工程造价

吴迪 闫佳妮

摘 要: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管理,就是要对建设工程的造价进行合理确定,并且做到有效控制。本文主要结合多年来建设工程在竣工阶段进行结算的实际审计实践,就该如何进一步加强在建筑工程竣工阶段对其造价控制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工程造价

1竣工结算阶段控制工程造价的几种常见问题

1.1高套定额及审核

目前有些工程不按本省、本地区规定定额执行,而是选用其它专业定额高套,有的跨年度工程不按工程实际进度合理收费,而是以定额费用高的年度为全部工程计价依据。有些施工单位采用低套高、少套多等手段来增加工程直接费用,有些旧定额旧规范已过时。施工单位仍在结算中套用,以增大材料用量和价格,争取不正当利益。有些工程在编制竣工结算时套用了综合定额后再套用单项,重复计算同一块费用,或不执行定额规定的计算原则等,其目的是提高工程造价增加承包收益。对此,在审查工程结算时应按照定额及有关工程资料进行复核。

1.2虚报工程量及审核

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是编制结算最基本的内容,也是整个工程取费和计税的基础,工程量计算正确与否对工程结算数额大小影响极大。有些基建工程由于工期长或由两个施工单位共同承建,这就存在混淆工期界限,交叉工程量重复计算的现象,特别是对交界工程,从打基础、砌墙体开始,到楼层、屋面防水找平等,两个不同的工程队都计算因而造成重复。有的由于设计变更,应该调整减少的工程量,在编制结算时不作调整,使工程量多计算。

1.3提高材料价格标准及审核

由于材料的价格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很大,在实际工作中经常会出现施工单位在编制结算时虚报材料价格,特种材料的高估现象已成为工程造价偏高的重要因素。一般建设工程材料价格执行信息价,这个价格已考虑到施工单位的得利因素。但施工方并不满意,总是在特种材料上大做文章。

1.4工程量减少时不办理签证

因为我国目前采取的是计量与评价分离的工程监管模式。有许多的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签订的合同中并不包括造价控制监理,监理单位只负责现场发生的工程量计量和签证,而工程结算审核单位并不是监理单位而是造价咨询公司等其他单位。搞结算审核工作的造价工程师施工时一般不到现场,结算审核时工程量的计算依据主要就是施工图和监理单位的现场签证。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图的修改使得工程量有减少时,施工单位不会主动找监理单位进行现场签证,从而造成工程量减少而施工单位做出的竣工结算造价不减少。

1.5提高工程类别和施工地区类别

对工程造价产生影响的重要因素主要是工程的类别与施工地区的类别,因为实际的工作中,工程的类别和施工地区的类别都不相同,所以其工程执行时所要收取的费用标准也不一样。因此,某些施工单位在编制工程结算的过程中擅自提高工程类别与施工地区的类別,已达到提高取费标准的目的。这种不遵照建设工程类别和施工地区的类别来确定竣工结算取费标准的行为,如不加制止,则会造成工程造价抬的一高再高。

2建设工程竣工结算阶段的工程造价科学管理

2.1提高工作人员的文化水平,加强预算管理

为了提高建设工程竣工结算阶段的造价管理,要先提高预算的管理,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水平。在建设工程竣工后要进行结算工作,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都要参与审核。建设工程竣工结算阶段面临着一定的难题,这是由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时候涉及到的范围太广,影响的因素太多。为了解决这个难题,这就要求我们的工作人员从自身严格要求自己,不断进行自身文化水平的提高,要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合法的学习管理业务的知识。

2.2签订公平合同条款,为结算编制提供必要条件

结算编制是在合同基础上进行的,并以合同条文作为理由和根据,所以结算的结果常常取决于合同的完善程度和表达方式。从理论上讲,合同的订立应遵循公平原则,有失公平的合同是无效的。然而在实际工程中,由于建筑市场是买方市场,建设单位占主导地位。建设单位在起草招标文件时,经常提出一些苛刻的、不公平的条款,使建设单位权力大,责任小,风险分配不合理;但从另一方面讲,施工单位自由报价,可以按风险程度调整价格,双方自由商签合同,这又是公平的。所以施工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应仔细研究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应全面、细致、周到的考虑,以减少不确定因素。特别是关于合同范围、价款与支付、价款调整、工程变更、索赔及争端解决等条款,必须在合同中明确当事人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以便为最后的结算提供合法的依据和基础,使结算工作可以按照施工合同有条不紊地进行。

2.3科学合理的安排工作量

根据以往的经验,竣工决算依据每天的工作量来进行评估。因为这在决算中具有的重要性,工作人员要端正自己的态度,认真严格的要求自己,科学合理的制定工作量,不能过多亦不能过少,避免产生弄虚作假的现象。这也要求我们的工作人员要以竣工图为前提,结合现场的施工情况和进度,及时的进行工作量的调整,提高工作的准确性,避免不必要的情况的产生。

2.4把好材料价格关

根据国家规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材料定额消耗标准,对施工单位竣工结算中的材料价差进行审核。对定额中和招标文件中无明确规定的材料价格,应进行市场了解,并将了解情况与承、发包双方对接。在对材料价格进行审核时主要从五个方面进行把关:一是确定计算差价的材料,不该进行调差的决不进行调差;二是按设计图纸核算定额所需材料用量或按施工实际核定用量;三是核定材料市场价格以及规定应取的采购保管费和税金;四是在编制预、结算时,所取定的材料价格,是否跨期高套;五是对大型设备、特种建材采购以及普通建材大批采购有必要实行实地审核程序。

结束语

如何提高对建筑项目竣工结算阶段的工程的造价管理,这就要求企业应该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有效的经济手段来确保对建筑工程造价管理任务落实到实际生产生活中去。同时建筑企业和施工单位还应该加强对建设工程中各个环节,尤其是竣工环节的结算管理,只有通过科学合理的计价方式,才能保证对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提高建筑单位的经济收益和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1]何绍泉.工程竣工结算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浅议[J].经济师,2014,07:256-257.

[2]路璐.加强现场签证管理控制工程造价[J].建设监理.2010(05).

作者简介

吴迪,身份证号码:210123198904231027。

(作者单位:1辽宁沈阳;2沈阳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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