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文物保护立法模式研究

2017-10-08 06:50杜丽
世界家苑 2017年10期
关键词:立法模式文物研究

摘 要:我们国家是一个有着上千年历史的国家,同时也是世界上文物最多的国家之一.我们有举世闻名的长城,秦始皇兵马俑,以及故宫等古迹,还有泥人、瓷器等各种文物。我们国家还是一个有着多民族的国家,各个民族的文化差异也产生了许许多多的不同历史遗产,这些历史遗产文物是一个民族的记号,因而对于我们中国来说,历史文物非常重要。

关键词:文物;立法模式;研究

一、我国文物立法保护的背景

法律的诞生结束了对于善恶的模糊定界,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也就相当于有了保护伞,立法保护文物和立法保护我们人类的权益是相同的原理,可能作为一个年轻人无法理解文物对于我们的影响,但放眼到对人类发展史的研究,文物是唯一的方法也是唯一的突破口。文物作为连接民族情感的纽带,在百年之前就奠定了我们国家的多民族特性,在文物遗产中也能得到这样的信息,在几千年之前的文物中,每一个民族的文物各有每一个民族的特性,而到了近几百年,在出土的文物中我们发现了不同民族文物的共同点,我们可以从中看到民族融合的过程。

我们中国是享誉世界的文明古国,有大量的历史文物,到我们国家任意一个村子里找一间老屋,这件老屋可能就有上百年的历史了,这是其他国家不具备的,为什么我们中国在一百多年前到上千年之前一直是世界的中心,这其中的原因就与历史的传承,文化的传递有关,演变到现在,我们共同努力要实现的中国梦,中国梦的伟大蓝图就是要实现我们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1],毕竟我们繁荣过,我们传承的文化也要求我们一定要重新回到历史的顶峰,这都是文物带给我们的启示和动力。文物作为增进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以及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重要基础,我们有必要立法保护。

二、我国目前的立法保护现状

每个国家根据不同的国情都会制定不同的保护方式,在全世界各种实施的保护立法模式中,可以整体分为三个模式,分别是“综合立法式”,“统一立法式”,“分别立法式”,因为我们国家的文化是自上而下传承而来,没有出现过断层,所以在我们国家实施的保护立法模式主要以综合立法模式为主,这也只是整体的概括,又因为文物的不同,大到长城,小到书籍,我们国家的历史文物涉及到的物品太过丰富,所以目前我们国家也针对不同的历史文物又指定了不同的保护法。

文物遗产可以分为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它们下属又有不同等级的文化遗产(文化遗产和文物遗产相关联),针对不同等级的文化遗产又指定了不同的保护措施和处罚措施。现在我们国家对于文化的损坏分为两类,第一类是故意损坏,第二类是非故意损坏,根据情节的严重来定相关责任,如果是非故意损坏,并且损坏程度比较小的采用行政处罚,缴纳罚金,一般是50到1000元,如果是故意损坏并且造成较大损坏的就要移交司法部门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文物的保护方法有建立博物馆,划定保护区,收藏不对外开放等等方式,目前我们国家建立的登记在册的免费开放博物馆有1804家,登记在册的商代“子龙”鼎有1万多件,不可移动文物有77万处,历史文化名城有118处,历史文化古镇名村有350多处,申请成为的世界历史遗产有41处,世界文化遗产有29处,自然混合遗产有4项,重点保护单位有2352处,这些都包含在了博物馆和保护区以及旅游区里面了,还有相当部分的文物在私人收藏家的手里[3]。对于建立博物馆和划定保护区并不是由中央统一管辖的,而是根据中央的安排指示,然后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选择符合自己的方式,如果有大面积的文物,那就要划定保护区,例如秦始皇兵马俑、故宫等,而具体实施的方案、保护等级的划分都要以《文物保护法》的规定来实施。

三、面临的一些问题和解决方案

尽管我们国家针对文物指定了许多的保护方法,但仍然有许多的问题等待解决,这其中的一大问题就是近代中华文化受到西方文化的冲击太过明显,例如民族乐器,在大街小巷的音乐培训班里面,很难找个几个民族乐器培训,更多的是钢琴和吉他小提琴这样的西洋乐器。而且对于历史文物的价值没有得到足够的认识,更多的是重申报,轻保护,以至于许多的文化遗产被随意改变造成失真。

“吾与史巫同涂而殊归者也”,从原始巫术到《周易》这些都是人类对自然的理解,并且摸索出来的与其和谐相处的规律,文化没有先进和落后之分[2],并不能说这些摸索出来的道理没有科学依据就说没有价值,甚者把民间代代相传的道理和民间信仰当做封建迷信来看待,正如《非物质遗产普及手册》中所指出来的:“民间信仰与人类社会公始终”,我们要抛弃所谓的科学眼镜,正确的看待我们的民族文化(民族文化也属于文物),正如《易经》中所言:“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为之器”。

我们中国有许多的民间艺术,这里面也有很多民间艺术成为了文化遗产,例如:“皮影戏”,“泥塑艺术”等等,这些都是我们老祖宗们代代相传传承下来的,但到了我们这一代,有很多的年轻人报着怀疑的眼光去看待,认为很老土,一点也不时尚,更多的去追求一些表面的东西,有些人明明家里有一门传承下来的技术,可以靠着这门技术吃饭却还是选择去外地打工,我们现在的生活受到西方文化的冲击太过严重,人们普遍认为和科技有关的是潮流的,先进的科技技术等也大多都是从西方引进的,所以我们现在的社会太过浮躁,需要一个更好的环境来教育年轻人,给年轻人一个学习传统文化的氛围,且政府也要加强对传统技艺的培训,让每一门濒危的技术都能得到新生。对于一个人来说,首先要活着,才能够谈发展,对于一门技术来说首先要传承下来,然后才能谈创新和发展,就如田青先生所言:“在非物质文化领域,保护和传承是最主要的”。好在的是现在这种情况已经得到了转变,有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转变他们的思想,我感觉这是和我们国家的强大分不开的,这也和积极创新分不开,如用唢呐吹流行音乐带起来年轻人学习唢呐的热情。

对于我们现在所面临的文物的保护困境,有一部分原因是来源于近代的战乱导致的文化断层,人们为了生存背井离乡,这导致了有一部分文物消失,而且相关的文化没有了继承人,再加上,有一部分文物没有人回修,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文化的严重断层,这的确是给文物保护工作带来了不便,不过在这几年国家的重视下,相关问题已经有了针对性的解决办法,借助现代的3D打印技术和激光技术已经让一部分文化恢复了当初的色彩,而且借助虚拟现实人们又看到了圆明园当年的繁盛,我认为通过科学技术来保护历史文物也是不错的选择之一。

总结:文化艺术和科学艺术并不相同,中国国情和外国国情也不相同,在美国一颗一百多年的树都要保护起来,在我们中国几百年的树多的是,所以不要在抱着所谓的科学眼镜去看待我们的文化和我们的文物,故宫的建筑没用一根钉缺可以承受十级的地震,当全世界都认为建筑只能用水泥才能兼顾的时候,我们的古人又给了我们新的思路,所以我们应该保护我们的文物,古代的人已经死去,但古代的技术通过文物保留了下来,保护文物不光是在履行一个中国人的责任也是在为后代积累发展的原石。我们作为新时代的人们,有更多的机会去接触新的文化,而我们中华文化又作为一个极具包容性的文化,正在悄悄的融合新型的文化,我认为这就是传承和发扬,这也是在保護我们的文物。

参考文献

[1]刘修兵,简彪.我国不可移动文物平均每年消失约2000处[N].中国文化报,2015-02-23.

[2]徐向华.立法学教程[M].上海: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16.

[3]晋海.基本法模式:我国环境立法的理性选择[J].江淮论坛,2017,(5).

[4]胡娟.现代化背景下历史文化名城的法律保护[D].中国人民大学,2016.

作者简介

杜丽(1984.11--);性别:女,籍贯:陕西省韩城人,学历:本科,毕业于西南民族大学;现有职称:初级。

(作者单位:韩城市博物馆)

猜你喜欢
立法模式文物研究
老祖宗手一滑,造就了这些文物界的泥石流
让文物讲述天路文化
谁说小孩不能做研究?
Applications of Deep Mixing to Earthquake Disaster Mitigation
A Thought:What have We Learned from Natural Disasters? Five Years after the Great East Japan Earthquake
对周期函数最小正周期判定法的研究与应用
国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基本经验探讨
食品安全犯罪立法模式探析
食品安全犯罪立法模式探析
日本文化产业的立法模式及其对我国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