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密疏进呈渠道略论

2017-10-17 04:27张华立
卷宗 2017年26期
关键词:宋代

张华立

摘 要:宋代正处中国古代密疏制度的重要发展变革期。为保证密疏的保密及顺利进呈,获取相对真实的第一手的治国理政信息,宋政府在构建密疏进呈渠道上不遗余力,作出了许多有益的尝试,构建出常规渠道与特殊渠道相配合,中央与地方相区别的独具宋代特色的密疏进呈体系,为中国古代密疏体系的发展和完善做出了重大贡献。

关键词:宋代;密疏;进呈渠道

宋代是中国古代密疏制度发展的重要时期,但学术界在对唐、明密疏制度给予关注的同时,对宋代密疏制度的论述却较少,只在少数其他著作中略有述及,且流于宽泛。本文拟通过对宋代密疏通进渠道的略述,以期对密疏进呈渠道在宋代的变化有一个较为全面的了解,并希望能对唐明之间密疏演变过程的相关研究有所增益。

1 宋代密疏进呈的常规渠道

密疏通进的常规渠道,指朝廷官员根据官位品级及距京远近,即可享有的通过某种渠道通进密疏的权利,主要表现为授予群体的众泛性和通进渠道的多元性。综合现有史料,并依照官员所属区域距京师路程以及递送方式的差异又可细分为在京官员密疏进呈渠道和地方官员密疏进呈渠道。

(一)在京官员的密疏进呈渠道

1、通进司

通进司设置之前,閤门负责在京百司奏疏及密疏的通进。太宗淳化四年,始置通进司“掌受银台司所领天下章奏案牍及閤门〔在〕京百司奏牍”(p3003)閤门所领内外奏牍俱归通进司。但密疏仍可由閤门通进,真宗咸平二年,仍有“文武群臣封事,閤门画时进入,勿使稽留”的诏令出现,閤门依然是密疏进入的主要渠道。直至真宗咸平四年,始有朝臣通过通进司进呈密疏的记载。真宗咸平四年,知泰州田锡应诏还朝,受命整理太宗时所进封章,并进呈《进撰述文字草本状》称“今詣通進司進上件草本四卷,隨實封狀聞奏”,是关于通进司承接密疏的最早官方记载。表明至迟在真宗咸平四年,通进司已具有具有明确意义上的密疏通进职能。

此后随着閤门文书通进职能被统治者有意弱化及通进司体系的逐渐完善,通进司承接密疏数量的日渐增多,承担了大部分在京官员的密疏通进,通过英宗时大臣李柬之所上奏章我们可以略窥当时的情景。治平元年十一月,知通进银台司事李柬之上书英宗:“应内外臣僚所进文字,不限机密及常程,但系实封者,并须依常下粘实封讫,别用纸折角重封。有印者内外印,无印者于外封皮上臣名花押字,仍须一手书写。所有内外诸司及诸道州府军监并依此例。”[1](p3004)对通进银台司在处理繁多的密疏时遇到的封面书写混乱,体制不一等问题提出建议,不仅明确了通进司收掌密疏的职能,且“内外诸司及诸道州府军监并依此例”,可见通进司已成为宋代官员密疏递呈的主要渠道。

密疏想要通過通进司进呈,首先应取得通进司的文字通进权,但综合现有史料来看,并非易事,只有在京高级官员方可通过通进司直接通进,普通及致仕官员则需事先奏请,有两例可证。一例为庆历五年,右屯卫上将军致仕高化言,苦于“每有所进文字,须诣登闻鼓院,并与农民等”,而上书仁宗“乞诣通进司投下”,仁宗专门下诏:“今后文武臣僚内曾任两地及节度使并丞郎已上,不曾贬黜,后来除致仕官者,如奏章文字,并许于通进司投下”[1](p3004)则庆历五年之前情况更可想而知。一例为熙宁二年中书省上言,制置三司条例司检详文字李承之”昨奏对言举官事,令具文字进呈。”却因”缘系选人,无处投下,乞许于通进司投进。”[1](p3005),李承之虽任要职,却因“缘系选人”,而没有资格诣通进司进呈奏疏,惟有通过中书省向皇帝提出申请,最终得到神宗“诏许于通进司投进”的答复后,才获得此项权利。由此可见,除台谏官外,只有较高级官员可通过通进司递呈奏疏,有差遣而无官职及其他“无例通进文字”者,要得到皇帝首肯,才能通过通进司进奏。

2、登闻鼓、检院

宋代的登闻鼓、检院是宋代在京低级官员及下层庶民密疏进呈的重要渠道。

登闻院作为密疏进呈渠道在其职能中已有所体现。清人徐松辑《宋会要辑稿》中对宋代登闻院职能有精炼概括,称其“掌诸上封,受而进之,以达万人之情状。”[1](p3092)表现在历代宋帝所颁布诏令中更为明显。如元丰八年六月,神宗崩,哲宗继位,诏:“应中外臣僚士庶,并许实封直言朝政......在京于登闻院投进,在外于所属州军驿置以闻。”[2](p1966-1967)哲宗元符二年三月,诏臣僚士庶:“各许实封言事,在京于合属处投进,在外于所属州军赴递以闻”[3](p2006)。徽宗宣和七年十二月,诏:“中外臣僚士庶,并许实封直言极谏,诣登闻检院、通进司投进”[3](p2006)。绍兴三十二年六月,诏“自今时政阙失,并许中外士庶直言极谏,诣登闻鼓院投进,在外于所在州军实封赴递以闻”[4](绍兴三十二年六月甲申)四则诏令虽时间不一,但可证登闻鼓、检院最迟至哲宗以后已成为在京宋代官僚特别是庶民阶层呈递密疏的重要渠道。

此外,多种史料表明,即使有专门负责审阅封事的封事看详官的存在,登闻鼓、检院的密疏仍然有机会得到皇帝的亲自审阅处理。如天圣七年六月,鉴于检院所上封事过多,仁宗以近臣晏殊等“看详转对章疏及检院所上封事”,就引起了朝臣的强烈反对,右司谏范讽甚至以“非上亲览决可否,则谁肯为陛下极言者”[5](天圣七年六月辛卯)为由进行劝阻,仁宗幡然醒悟。此后的宋代皇帝在位初期大多遵守着亲阅登闻院所上密疏的传统,并将其公开化,作为聚敛人心的一项重要措施。如元丰八年,初继大统的哲宗所发布的第一封求疏诏中即有“并许实封直言朝政阙失....在京于登闻院投进......,朕将亲览,以考求其中而施行之”[2](p1966-1967)的语句。徽宗宣和七年所发布的诏书中更加明显“中外臣僚士庶,并许实封直言极谏,诣登闻检院、通进司投进。朕当亲览,虽有失当,亦不加罪”[3](p2006)。

3、閤门司

通过诸閤门通进密疏也是北宋前期在京官员密疏通进的重要渠道之一。据清人纪昀所编《历代职官表》载:“谨案唐代四方馆及閤门俱得受四方章表而不详其异同之制。考唐自中世以后,京僚上奏大抵在閤门投进”[6](p401-402),唐中后期诸閤门文书通进职能已较为完善。

北宋初期,承唐旧制,閤门仍为在京官僚奏疏通进的主要渠道,密疏也多由此通进。如端拱元年三月,太宗“患群下莫敢自尽以奉其上”,下诏申警群臣,“其后,上封者颇众,有诏閤门非涉侥望,乃许受之”[5](端拱元年三月己酉)。咸平二年,真宗诏“文武群臣封事,閤门画时进入,勿使稽留”[5](咸平二年夏四月丙辰)。景德三年四月二十五日,真宗下诏:“应在朝文武百官等,侯得替,先具民间利害,条例实封,于閤门通进”[1](p215)等。

但随着多元化的密疏通进渠道的逐渐开通,登闻鼓、检院、通进司甚至御药院等都成为密疏通进的渠道之一,閤门司的密疏通进职能被大大削弱,只能畏缩到庆礼、慰礼等特殊场合,真宗以后閤门接受密疏的诏令及事例已鲜少出现。

(二)地方官员的密疏进呈渠道

宋代对地方官员管理严格,无皇帝特许或重大事件,一般不许擅离所辖区域。因此地方官员的常规密疏通进渠道与在京官员相比数量上要少得多。除可遣人直接赴前所述登闻鼓、检院进呈外,只有进奏院和走马承受两种。

1、进奏院进呈

宋太宗太平兴国六年以后,诏改进奏院为“钤辖诸道进奏院”,掌“受天下章奏、案牍、状牒以奏御,分授诸司”[1](p3011),地方所上奏章于进奏院汇集,随后分类报送枢密院、中书门下或通进银台司等机构处理。

进奏院所受密疏多来自地方,可分为地方官员所进密疏及地方吏民所进密疏。进奏院日常只接受地方官员密疏,但若遇非常时期,如前所述宋代皇帝面向“中外臣僚士庶”颁布求实封诏时,接受地方吏民所上密疏也成为其份内之责。如《宋会要辑稿》职官二之四五载:“诸州实封奏状委监进奏院官看详,验无损动者,题『封记全』三字,即时进内。有损动者,重封进入”[1](p3013)。诸州实封奏状都要经进监奏院官验证无损动后,方可入内。

进奏院对所进密疏的处理也与普通奏疏不同。如前所述,对于地方送呈的普通奏疏进奏院不能擅自呈递入内,需报送通进司,由通进司通进,要严格遵循进奏院-通进司-皇帝的顺序进行。而对于密疏的处理则似更加直接,可越过通进司直达皇帝。如真宗大中祥符元年九月,诏“诸州实封奏状委监进奏院官看详,验无损动者,题『封记全』三字,即时进内。”要求进奏院对诸州所上实封奏状,验讫无损动者应立即呈送。四年二月又下诏:云“应外州官吏奏民间利病,实封者即时进入,不得拆封。”对地方官吏所上密疏,要求进奏院做到即收即入,不可拖延。

2、走马承受进呈

走马承受是宋代设于地方专门用于传递地方军情、监督地方军政官员的特殊机构,也是地方高级官员密疏通进一条更为高效的渠道。

走马承受职位虽低,却身兼圣宠,不仅可随时动用马递传递文书且享有不时入京觐见皇帝的权利。英宗以前,走马承受“无事则岁一入奏”,至神宗时可“春秋赴阙”[1],此后次数被固定为一年两次,且“边防有警,不以时驰驿上闻”这些都为密疏的进呈提供了方便。

与地方官员一般性的递铺-进奏院-皇帝相比,走马承受独立的密疏通进体系无疑更为保密和高效,亦更为皇帝看重。因此地方官员多有利用职权便利,通过走马承受上呈密疏者,最知名的,当为真宗时大臣李应机。李应机赴任益州通判前曾得真宗私嘱:“有便宜事,密疏以聞”,李应机到任不久,即有走马承受依例入京觐见,于是遣人对走马承受说:“应机有密疏,欲附走马入奏,明日未可行也。”走马不知其受上旨,愈怒,强应曰:“诺”,甚至这位官员在觐见皇帝时还得到了皇帝的特别询问,“李应机无恙乎,有疏来否?”[7](p128)。材料中走马承受在“不知上旨”的情况下,虽不高兴但却不得不接受李应机委托,而不担心事后遭到责问,且觐见时得到了皇帝的亲自询问,说明至少在真宗时期,地方高级官员通过走马承受呈递密疏的方式应是被默认的。但这种默认并非无所限制,只有地方较高级官员或沿边将帅才能享有。

2 宋代密疏进呈的特殊性渠道

特殊性通进渠道是指非常规的,有时需经皇帝特别授权方可使用的密疏通进渠道,主要包括:御药院通进、内东门司通进、个人利用觐见皇帝之机直接面呈及通过他人转呈四种形式。

(一)御药院通进

御药院为具有皇帝特殊授权的在京官员使用的密疏呈递渠道。御药院设于太宗至道三年,本为皇帝服务的御用医药机构,深受皇帝宠信。宋仁宗时期开始,御药院的职能日益增加,开始承担呈递外朝奏章的职责。其后多有乞请于御药院呈进密疏者。如庆历三年,宰相吕夷简致仕,谏官欧阳修上书“风闻吕夷简今日频有密奏,仍闻自乞于御药院暗入文字”[8](p606)。御药院所接收“暗入文字”,即秘密奏疏。

(二)内东门司进呈

内东门司与御药院同属入内内侍省,是皇帝的内侍机构,主要“掌宫禁人物出入,周知其名數而讥诃之。承接机密实封奏牍,内外功德疏,回赐僧尼道士恩泽”[1](p3903),是承接外臣机密章奏,通进入内的重要机构。另据《宋会要》所引《神宗正史·职官志》载“内东门司勾当官四人,以入内内侍充。掌宫禁出入之事......若承诏有所须索、锡予,则誊报所隶而留其底。贡奉之物则受注籍以进,奏封干机速亦如之”[1](p3903),可见内东门司不仅可收掌密疏且所处理的章奏多是“干机速”的重要密疏,理应是密疏进呈的主要渠道之一。然而,史料中关于内东门司对其这一职能的使用却鲜少提及,除真宗景德四年年,曾下诏:“诏皇城司,雄州递直赴内东门投下,每旬据数报枢密院”[1](p3859) 。及大中祥符六年诏:“教坊入内祗应,委副候提辖,不得妄有陈乞。例进儿男,许于使副处陈状,具所习曲调按试。精通及好人材,即开析体例实封,于内东门以通”[1](p3629)外,其他史料鲜少记载。

(三)个人通过觐见皇帝之机直接面呈

除通过御药院、内东门司及入内内侍省通进密疏外,也有通过个人觐见皇帝之际,直接面呈者。较有代表性者为太宗时期的田锡。太平兴国六年九月壬寅,田锡受命赴任河南路转运副使,“锡因入辞,直进封事”[5](p495)。

(四)通过他人转呈

当密疏上呈者身处外地或不便出面时,可通过他人转呈。这种方式除要求上呈者与转呈者之间良好私人关系外,还要求转呈者具有随时面见皇帝的权力,当朝宰执成为第一选择。如宋理宗绍定四年,史弥远当国,都城临安大火,尚右郎官吳潜上书无门,转投史弥远,罗列节俸级等六项建议,“欲丞相试入钧虑,密启主上,作一指挥”[9]。绍兴十三年,汪藻受言官弹劾贬居永州,五年后欲乞致仕还乡,上书时相云“适当引年之期,许为归老之计。附之密启,赐以生还”[10]。但若遇特殊情形,如皇帝疾病或其他个人原因,不见群臣时,宗室便可代为中转。如光宗绍熙年间,孝宗禅位,退居重华,有疾,光宗不问,亦称疾不理朝事,致使“中外忧懼,计无所出”,大臣陈傅良等即利用与嘉王赵扩良好的私人关系,向宫内呈递密疏,最终迫使宁宗让步。事后,陈傅良为表感谢,寄书嘉王“尝赖大王密启中宫,从容调护”并再次请求“至如留正、吴挺、魏王夫人等事,此固非大王所敢与闻,亦乞达之中宫”,嘉王应允,回复“可改一本,不须作文字,便封来”[11]。

3 结语

宋代的密疏通进方式在继承唐末五代的基础上,进行了进一步的改革创新,创立了常规渠道与特殊渠道相结合的严密完整的密疏通进体系,特别是特殊性的密疏通进渠道,因事而设,特权特授,是对密疏通进方式分层次,特权化的一次有益尝试,对后世密疏制度的发展和完善做出了重要贡献。

参考文献

[1](清)徐松辑,刘琳等点校:《宋会要辑稿》,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版。

[2] 毕沅撰:《续资治通鉴》卷78《宋纪》,北京:中华书局,1957年版。

[3](宋)杨仲良撰,李之亮校:《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

[4](宋)李心传撰,胡坤点校:《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北京:中华书局,2013年版。

[5](宋)李焘撰:《续资治通鉴长编》,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版。

[6](清)纪昀等:《历代职官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

[7](宋)司马光撰;邓广铭、张希清点校:《涑水记闻》,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版。

[8](宋)欧阳修撰;张春林编:《欧阳修全集》,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1999年版。

[9](宋)吴潜撰:《履斋遗稿》,四库全书本。

[10](宋)汪藻撰:《浮溪集》,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版。

[11](宋)陈傅良撰:《止斋先生文集》,台湾:台湾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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