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最严禁酒令”带电生威

2017-10-18 10:40文丨
遵义 2017年18期
关键词:酒令公务活动公务人员

文丨 冉 鹏

让“最严禁酒令”带电生威

文丨 冉 鹏

日前,贵州省印发了《贵州省公务活动全面禁酒的规定》,根据规定,自9月1日起,全省公务活动一律禁止提供任何酒类,私人自带的酒类都在禁止之列。规定一出台,便引起公众热烈讨论,并被网友称为“最严禁酒令”。

规定一出台,叫好声不断。长期参加公务活动的顿觉轻松,再也不用公务饮酒了,不担心影响身体健康了。当然,也有人担心制度虽好,但难以落到实处。出现这些声音,有的不无道理,比如“禁酒”对长期公务饮酒者来说,这无疑是好事,不但让公务接待变得轻松,也让公务活动更加“清爽”。有的担心需要重视,比如质疑如何把“最严禁酒令”落地落实。落实好“最严禁酒令”,就是对“严”最好的诠释,也是对公众期待的最好回应。

出台“最严禁酒令”,可以说势在必行。长期以来,少数人以“酒文化”为借口,在公务接待中讲档次、耍排场。不但如此,少数人还奉行不请客吃饭不办事,奉行“酒桌办公”跑项目、要资金甚至谋取不当利益。既浪费公款,还易滋长不正之风,甚至为腐败提供温床。出台“最严禁酒令”,剑指酒桌上的“潜规则”,更是为了消除酒桌上的“权力寻租”和利益交换,还为公务人员划出了公务消费的纪律红线。当然,公务人员由于饮酒,导致酒驾醉驾、甚至猝死的事情也时有发生,更是严重损害了党员干部形象。出台禁酒令,是中央和地方杜绝舌尖上的浪费、惩治酒桌上的腐败的信心和决心,也有利于党员干部良好形象的树立。

落实“最严禁酒令”,需要落细落小、久久为功。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纵观之前一些地方出台的公务人员“中午不能饮酒”的禁令,或“雷声大雨点小”,或“雨过地皮湿”,让禁令最终成为一纸空文。这也证明,再好的规定,如果落实不力,做不到久久为功,便会形同虚设。因此,“最严禁酒令”要掷地有声、落地见效,靠的是落细落小、织密制度的“笼子”,要的是久久为功、强化执纪问责,才能让“禁令高压线”带上电,形成威慑。只有对公务活动实行全方位、无缝隙的监督管理,才能让“最严禁酒令”真正令行禁止,让制度带电,让铁律生威。

“最严禁酒令”,重在“严”,难在“严”。遵规守矩没有价钱可讲,执纪自律没有例外特殊,查处违纪没有网开一面。只有把“最严禁酒令”的规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日复一日、久久为功强化执纪问责,就能让规定持续“带电生威”,发挥良好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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