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水污染治理及法律治理

2017-10-19 08:24尹国辉
消费导刊 2016年11期
关键词:法律对策水污染

尹国辉

摘要:我国近年来水污染严重,国家的治理力度一直在加大,但是水污染得不到根治,本文从我国水资源的基本概况出发,研究水污染防治法律体系的发展,提出治理意见,以期有利于我国水污染的法律研究,唤起更多人的水资源保护意识,促进我国水环境综合治理,建设完善的水环境管理体制。

关键词:水污染 水污染治理 法律对策

一、我国水污染现状

(一)我国水污染的现状

近年来,随着工业的高速发展,我国的生态环境不容乐观,尤其是水污染严重,已经严重危害到了流域人民的生命健康。所谓水污染,是指因人们的生产、生活,主要是工业生产,因排放污染物到水系统,使水系统发生物理、化学上的性质变化,影响水体系统正常的生态服务功能,进而影响到人类生命健康的一种人类在改造自然过程中造成的生态破坏现象。水污染的来源是多种多样的,主要来自于工业生产、人类生活和农业耕作,而我国的水污染主要来源于工业生产。我国的水污染主要集中在流域水污染上,这也是我国水污染治理的重点。

(二)造成我国水污染现状的原因

1.经济发展方式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背离

近年来,尤其是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我国经济高速发展,但发展方式还主要是粗放的,以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为代价的,在整个经济发展过程中,经济发展方式的选择是与生态保护的要求相背离的,这是导致我国水污染严重的客观原因。

2.水污染治理方式不能与水污染现状相适应

我国目前在水污染治理方面的投入不可谓不高,各级政府的重视程度不可谓不强,但是水污染仍旧严重的现实也仍然存在。我们应该认识到,水污染的加剧,同时也有水污染治理本身的原因,这主要是指水污染治理方式不能与水污染现状相适应。我国的水污染治理一直采用重点治理、专门治理、针对治理、统一治理的治理方式不能够与水污染的现状相适应,我国水污染的差异性十分明显,即使是在同一河流的不同流域污染现状也天差地别,需要采取不同的治理方式。

二、我国水污染的治理

(一)我国的水污染法律治理体系

我国的水污染法律治理体系是由在《环境保护法》统领下的,《水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有机构成的。以三法为代表的水污染法律防治体系的出现,结束了我国水污染治理缺乏强力法律保障的尴尬局面,将我国水污染治理推向了一个新的高峰。

(二)我国水污染对的防治体制

我国对于水污染的防治主要采取分立立法模式,也就是说将水污染防治和水资源保护和利用用分开立法,《水污染防治法》和《水法》相互独立,相互补充,共同形成了我国水污染防治的大好局面。但是这种水资源保护体制和水污染防治体系忽视了水资源经济属性和生態属性的整体性,割裂了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的互动关系,人为制造了水资源的区域性,极易滋生地区保护主义,浪费司法资源,出现司法内耗,严重影响水污染防治的效率。

(三)我国水污染防治的公众利益参与

我国水污染防治的社会参与不足,这一方面指社会公众对于水污染防治的监督,同时也指社会公众对于水污染防治的主动参与,我国的污染管理决策听证制度还不够完善,听证内容不全面,听证范围过于狭窄,听证的实际情况在政府决策中所占的比例还不够高,目前我国水污染防治的公众参与渠道和程序都需要法律的明确。

三、水污染防治问题的法律对策

(一)完善水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

我国目前的水资源管理主要依靠水法,以及依靠水法要求建立的各行政区域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制度,对于流域的控制,则缺少法律的协调,水污染的客体是人类维持生存的水生态系统,但是这一客体的表现形式不是单一的某一地区,而是某一河流或者胡波的流域,如果不对流域全局进行管控,单一区域的水污染治理还快又会被其他区域所感染,我国缺少这样一个流域法,同时流域管理的概念也应纳入到我国的环境保护法和水资源保护法中,方便进行调整和管理,采取的立法模式。

(二)完善水污染防治的法律保障体系

要使财政投入可以直接作用到污染源,要使社会资本没有顾虑的进入水污染防治市场就要完善水污染防治的经济市场政策的法律保障,在基础层面,加强节水社会建设,宣传环保节水思想,引导更多的社会资本进入,建立水资源权市场,建立排污权市场,让社会资本收益,社会资本负责,以企业治理企业排污,以政府进行监督,推行水资源利用城乡一体化,促进社会资本对于农村的涌入,适当的开放水体旅游资源,引入社会资本进入旅游性水利用中,解决景观水污染防治的难题,贯彻落实谁收益谁负责和谁开发利用谁保护的原则,并制定相关法律和政策予以保障,逐步建立水污染信贷制度,让治理水污染的资本充分涌流。

(三)建立配套法律法规

水污染的防治也需要相关法律法规的配套,首先是其他法律法规和水污染防治法的协调配套,要知道水污染的污染源的是多方面的,其他同时是水污染的重要污染来源,水土流失,重金属污染,固体污染都可以造成次生水污染的发生,所以要加强其他环境保护性法律和水污染防治法的协调联系,避免交叉污染的发生,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是水资源利用的两个重要方面,要实现水资源的合理利用,二者缺一不可,不可以人为的割裂其联系性,要实现水资源的长远利用,就要从根本上杜绝水污染,要减轻水污染,就要进行水资源的合理利用,要对二者进行统一管理,使水法和水资源保护法相互协调。endprint

猜你喜欢
法律对策水污染
网剧“禁播”事件的法学思考
农村剩男现象法经济学思考
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问题分析
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问题分析
农村水污染治理的政府责任
实验室水质分析质量评价方法分析
内蒙古矿产资源开发与草原生态保护协调发展现状及其法律对策研究
我国农民工医疗保障的现状及其法律对策
关于代驾的法律对策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