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我国高校校友会承担社会服务功能初探

2017-10-19 20:19郭必裕
现代教育科学 2017年6期

郭必裕

[摘要]充分发挥高校校友会的群体优势以承接政府社会服务项目,是我国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的时代需要。当前,高校校友会社会服务功能的式微与现实需求的矛盾凸显。从高校校友会的群体特征和组织优势等方面探讨其承担社会服务功能的潜在优势,能够为强化其社会服务功能找到出路。

[关键词]高校校友会;社会服务优势;社会服务项目

[中图分类号] G4557[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1005-5843(2017)06-0042-04

服务校友、服务母校、服务社会是高校校友会的三大服务功能。高校校友会作为由受过高等教育的知识分子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介于政府与企业之间,承接我国政府部门下放的职能,具有独特的优势。策应我国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强化高校校友会的社会服务功能,克服其与现实需求之间的矛盾,对提升其服务能力和促进我国高教事业的发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高校校友会的社会服务功能亟需提高

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扮演着全能型政府的角色,必然引起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现象, 因为政府存在着滥用权力的危险。正如孟德斯鸠所说:“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有权力的人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会休止。”[1]寻租理论认为,政府也是追求自身利益的理性经济人,会人为地制造资源、机会的稀缺性。一旦制造出“稀缺性”,寻租活动便有了可能,腐败也因此而产生[2]。简政放权,建立“小政府”“大社会”,从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型,正是大势所趋。社会组织的自律性、公益性和民间性等特性既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政府失灵,又能在一定范围内弥补市场失灵,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进程会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和优势[3]。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重视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加快推进社会体制改革,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我国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和社会组织建设对包括高校校友会在内的社会组织服务能力的提高提出强烈的需求。

2013年7月31日,李克強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政府要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购买公共服务,通过竞争择优,按照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确定承接主体,建立严格的监督评价机制,全面公开购买社会服务。“凡社会能办好的,尽可能交给社会力量承担,加快形成改善公共服务的合力”[4]。 “将一些教育、医疗、就业等公共服务交由社会力量承担,政府以‘购买的方式提供必要的补助”[5]。在提供高质量和高效率的公共服务等方面,应鼓励高校校友会等各类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其中,将更有效、更经济,群众也更满意。而充分发挥高校校友会等社会组织作用的前提,是要涌现越来越多的优秀社会组织。

为增强社会组织的服务社会功能,促进社会组织的规范化建设,2010年12月20日,民政部颁发了《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提出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要设立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对社会组织进行评估;社会组织评估结果分为5个等级,由高至低依次为5A级到1A级。规定评估等级为3A以上的社会组织,可以优先接受政府职能转移,优先获得政府购买服务,优先获得政府奖励。社会组织评估一方面可以评出一批优秀的社会组织,使其更好地承接社会服务项目,另一方面也期待着通过5A级社会组织的引领与示范,能涌现出更多高水平的社会组织,推动社会管理体制改革。高校校友会从2012年起可以作为“联合类社会组织”参加社会组织评估,但仅有极少数高校校友会取得3A以上的评估等级。

为适应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一些早期注册登记的高校校友会将承接社会服务项目作为其重要的功能和发展生长点。例如,2012年12月,经广东省民政厅批准,广东省西南政法大学校友会注册成为独立的社会团体。该校友会会长、广东省检察院原检察长张学军说:“目前,广东全省有8 000多名西南政法大学校友,大多分布于公检法、律师和法学教育等行业。在成立法人机构后,校友会将利用自身的法律优势,考虑参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比如参与一些法律援助项目,或法律人才培训等。”[6]2013年5月,广东省民政厅印发了《广东省民政厅关于校友会登记管理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校友会的服务功能,“利用校友资源,開展学术交流、教育培训、咨询服务等,促进地区教育事业的发展”。这为广东高校校友会发挥优势、承接政府服务项目指明了方向。

二、高校校友会服务社会功能的式微

我国正式登记注册的高校校友会还很少。高校校友会作为由受过高等教育的知识分子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理应在我国社会组织建设中发挥引领作用,但由于起步晚、注册门槛高、发展慢,不仅校友会的总量少,合法注册的占比也很低。据2011年教育部网站统计,我国共有普通高校2 409所,除309所独立学院外,有本科院校820所、高职(专科)院校1 280所,却仅有极少数高校注册成立了校友会。笔者通过民政部全国性社会组织网查询得知,到2017年3月,全国有45个高校校友会,其中含校友总会18个。通过各省民政厅网站调查发现,各省注册的高校校友会也极少,如山东省有4个校友会,江苏省有23个校友会组织(其中有4所学校或母校不在江苏省),河南省31所普通本科院校中正式登记注册校友会的只有河南大学。

正式登记注册的高校校友会服务社会意识不强。从已通过民政部门注册成立的校友会章程来看,校友会的业务主要集中于服务校友和母校,服务社会的职能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例如,北京大学校友会章程的业务范围有六条,只在第二条中涉及服务社会:“促进校友为国家建设和母校的发展作贡献。”北京师范大学校友会的业务范围有六条,只在第一条中涉及服务社会:“组织校友进行学术活动、经验交流、市场开发、兴办教育、培训师资、科教咨询、文体活动等。”清华大学校友会业务范围有六条,涉及服务社会的有三条,即第2、4、6条,分别是“进行学术交流,组织行业培训”“开展校友会项目合作”和“促进校友为国家建设和母校的发展作贡献”。浙江大学校友总会章程有八条,第2、3条涉及服务社会,即“加强海内外校友之间感情联络,开展教育、科研和文化等方面的协作与交流”“发挥广大校友的作用,加强信息沟通,促进母校与地方以及校友之间的合作”。由此可以看出,我国高校校友会的业务范围主要集中在服务校友、服务母校方面,服务社会意识不强,上述高校校友会章程中仅有清华大学校校友会和北京师范大学校友会提出了要组织行业培训、开展科教咨询等准社会服务项目。也就是说,虽然高校校友会具有承接社会服务项的优势,但目前还没有一所高校的校友会在章程中明确承接社会服务项目的职能。

整体而言,我国高校校友会目前还处于襁褓之中,还停留在能不能合法存在、能不能正常运行、能不能发挥作用的初探阶段。一些起步较早的高校校友会由于其最初的功能设计仅限于服务校友、服务母校,因此能承接社会服务项目的,也只是其中极少数发展得较好的。2012年公布的全国性联合类社团评估结果显示,4A级校友会有清华校友总会、浙江大学校友总会,3A级有交通大学校友总会、华中师范大学校友会;集美大学校友会在厦门市民政局2012年开展的社会组织评估工作中荣获4A级证书。在2012年的社会组织评估中,还没有一所高校校友会获得5A等级。

三、高校校友会承担社会服务功能的潜在优势

面对我国高校校友会自身社会服务功能的式微和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迫切需要,挖掘其社会服务的潜能,发挥其在社会服务方面的优势,强化其承接社会服务的功能,对促进我国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具有现实意义。

高校校友会的群体特征使其具有承接政府社会服务项目的独特优势。高校校友是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知识群体,综合素质高、专业能力强,与母校有着特殊的感情。校友在各自岗位上经过多年的努力,已在一定领域内取得不俗的成就,很多高校已有校友在相关行业成为全国性或地方性协会、学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可见,高校校友会这一群体有能力参与购买政府的人才培训、项目评估、统计分析、质量检测等服务项目。承接社会服务项目,获取社会发展资源,对高校校友会作为独立的社团应具有很大的吸引力。普费弗和萨兰西克的资源依赖理论表明,组织必须依赖环境以求得资源,同时必须依赖其他单位的活动维持其正常运转[7]。资源能对组织产生强烈的诱导作用。高校重视校友会的重要原因在于校友会能充实学校的办学资源、丰富学校的社会资本。其实无论高校还是校友会,都对资源有着强烈的追求。随着我国社会团体建设的进一步规范化,高校校友会独立性的增强和生存危机感的加深,也将促使其从生存和发展角度重视社会服务功能的拓展,承接更多的社会服务项目。

高校校友会具有独特的公益性、中介性和自律性,是一种既专业又综合的公益性社会组织。首先,校友会是一个公益性社团,具有公益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了我国社团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性质。校友会以服务校友、母校和社会为已任,不以盈利为目的,其公益性体现在为广大校友、母校、社会提供的公共服务上,即顺应社会的合理诉求,通过对校友和母校公共利益的关注实现对整个社会公共利益的影响。其次,校友会有很强的中介性。由于校友会是校友与日益变化的母校、社会之间进行交流的缓冲性、中介性机构,以其在各行各业、各个地区的广泛分布而组成庞大的信息网。校友在科技、教育、产业和人才引进等方面具有较为广泛的社会关系基础,在承接社会服务项目、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服务的过程中,能够有效应对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较好地担当政府向社会分化职能的载体和桥梁,协助政府承担起服务社会的职能。再次,校友会具有自律性。校友会遵照自律原则,通过制定系列规章制度建立行为约束机制,有较为完善的组织机构和健全的财务制度、监督机制,可以更好地服务国家、社会、群众。由于各高校学科专业特点的差异,校友会在承接社会服务项目方面呈现出明显的专业性和综合性,能彰显学校的办学、社会服务特色。

四、强化高校校友会社会服务能力的措施

小政府、大社会,简政放权,由无限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型等社会管理体制方面的改革,对我国高校校友会来说既是机遇,又是挑战。如何抓住机遇,更好地使高校校友会扬长避短,承接社会服务项目,促进其发展,笔者认为应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完善注册政策,让更多的高校校友会成为合法的社团组织。我国已经注册登记的高校校友会仅是少数,绝大部分未能注册登记,没有资格承接社会服务项目。建议政府正视校友会服务校友、高校和社会的功能,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降低高校校友会注册门槛,使更多的高校校友会成为合法社会团体。只有使高校校友会成为合法的社团组织,才能使之依法建立健全自身的规章制度和组织机构,更有效地承接社会服务项目。

二是加强业务指导,提高校友会的服务社会能力。社会组织虽是独立于政府和市场的“第三只手”,但其发展离不开政府的引导、培育和规范[8]。我国校友会当前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存在很多亟待完善之处。建议政府业务主管单位加强对高校校友会的业务指导,建立校友秘书会、校友协会等组织,定期组织校友会秘书长或工作人员进行学习交流,以提升校友会的服务能力和水平,推动校友会走特色发展的道路。

三是建立政府职能向包括高校校友会在内的社会组织转移的机制。社会管理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政府部门在向社会组织放权的同时,应统筹规划、依法实施,建立、健全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功能的发挥。建议政府出台“社会组织管理法”,在规范社会组织发展的同时,明确社会组织可以承接社会服务项目,把教育培训、科技研发、标准研制前期工作、信息化建设、指导志愿者注册登记和活动及各种类型的等级评定、资质认定、工作评估等委托给合适的社会组织[9],促进包括高校校友会在内的社会组织的发展。

四是以评促建,促进高校校友会的全面发展。高校校友会评估对引导校友会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校友会的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推進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提升校友会的社会服务能力,具有重要作用。为使评估能惠及更多的高校校友会,促进校友会的全面发展,建议政府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评估办法,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高校校友会评估指标体系,使各高校在自评、自建过程中进一步明确高校友的建设与发展方向。与此同时,高校校友会应抓住机遇,通过各种途经申请民政部门组织的专家评估,使更多的高校成为3A级以上的社会团体,拥有承接社会服务项目的资格。

五是加强校友会的人员队伍建设。校友会必须要有能力高质量地完成所承接的政府服务项目,有一个专业的校友会工作团体来充分发挥高校校友会的人才优势是关键。目前,我国高校校友会的专兼职工作人员很少,即便是知名大学的校友会,如清华大学校友会的专兼职工作人员分别只有7人和3人,浙江大学为6人和1人,北京大学为4人和4人。而美国高校校友会的专兼职人员却很多,如哈佛大学校友会有270位专职工作人员和大量的兼职人员,霍普金斯大学校友会的专兼职工作人员分别為174人和169人[10]。因此,笔者建议我国高校校友会加强校友会人才队伍建设,建立起一支组织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专兼职人员队伍,并成立校友会师生志愿者队伍,以充分组织发动校友去承接社会服务项目。

参考文献:

[1]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1.

[2]袁刚,张茜.有限政府的理论基础[J].理论月刊,2010(2):82-84.

[3]郑杭生.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的意义和思路[N].人民日报,2007-11-24.

[4]顾骏.借助社会力量,改善公共服务[N].新闻晨报,2013-08-02.

[5]张枫逸.推动购买公共服务在规范中前行[N].中国青年报,2013-08-02.

[6]刘雪.粤拟逐步放开校友会登记 注册独立法人机构的校友会可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N].南方都市报,2012-12-15.

[7]侯小伏.打开另一扇门:中国社团组织的现状与发展[M].北京:群众出版社,2003:88.

[8]王石.社会组织发展应培育与监管并重[N].海南日报,2013-05-22.

[9]李晶.社会组织评级中“3A”以上优先接受政府职能转移[N].渤海早报,2012-04-06.

[10]宓佳.美国大学校友管理研究[D].上海:上海师范大学,20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