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地方普通本科院校转型发展中大学生实习难题的解决路径

2017-10-19 20:19张炼王新凤
现代教育科学 2017年6期
关键词:责任大学生企业

张炼 王新凤

[摘要]我国地方普通本科院校转型发展的核心任务是进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在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实现向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转变,全方位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就业和创业能力。建立主要相关利益主体之间共同而有区别的责任关系,处理好政府、转型院校、社会及市场之间的关系,确定地方高校的主体地位,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特殊作用,明确政府的治理责任,是落实转型发展战略的组织保障,也是解决大学生实习难题的重要途径。

[关键词]地方普通本科院校转型发展;大学生实习;责任关系;责任分担机制

[中图分类号] G640[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1005-5843(2017)06-0085-05

我国当前面临着结构性就业难题。21世纪以来,我国高校毕业生数量逐年递增,2016年高校毕业生达765万,比2001年增长了571%。高校毕业生作为就业重点人群,能否顺利就业关系到社会的发展与稳定。而当前大学生创新能力、实践动手能力不强,就业创业能力不足已经成为当前制约我国高校人才培养质量的瓶颈问题。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下文简称“转型发展”),是当前我国政府在面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解决新增劳动力就业结构性矛盾等现实问题的时代背景下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是深化我国高等教育供给侧改革、破解高等教育结构性难题的深层次变革,也是部JP4〗分地方本科院校生存发展的现实需求,已经成为当前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发展进程中的重大现实问题之一[1]。

转型发展的核心任务是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在目标定位、层次结构、专业与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培养方式、课程设计、师资队伍、质量保障等人才培养的各个方面向本科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转变,全方位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就业和创业能力。当前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弱化的主要原因是学生的实习实践环节安排不到位,转型发展对地方普通本科院校的实习实践制度安排提出了新要求。建立起主要相关利益主体之间共同而有区别的责任关系,处理好政府、转型院校、社会及市场之间的关系,确定地方高校的主体地位,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特殊作用,明确政府的治理责任,是落实转型发展战略的组织保障,也是解决大学生实习难题的有效途径。

一、当前对大学生实习的几个认识误区

(一)大学生实习环节可有可无

大学生实习问题在转型发展高校中并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大学生实习实践是重要的教学环节,是在实践实验的基础上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创造性思维、批判和创新的能力,在行业背景下让学生的知识、逻辑和技术体系达到融合与平衡,在技能训练的基础上培养职业岗位人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等,从而全方位地提高学生的知识、能力和素质,对转型发展本科高校的应用型人才培养具有重要作用。

(二)大学生实习难是一个无解的问题

无论在理论还是经验层面、在政府还是高校层面,都存在一种认识误区,认为“大学生实习难”是一个无解的问题。从高校的角度,普遍存在着等靠要的想法,认为政府应该投入更多,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对企业接受学生实习提出要求;教育行政部门则认为,出台税收减免政策、推进产学研立法都不是教育系统所能够解决的问题,多部门联动困难重重。但在同样的政策环境下,有的高校和企业能把实习问题解决得很好,而且还能在此现有基础上找到各自的生长点,这不得不引起我们的反思。

(三)企业对参与大学生实习缺乏积极性

笔者在调研中发现,教育系统内部存在着一个普遍的观点,认为企业缺乏参与大学生实习的积极性,校企合作只是“剃头挑子一头热”。因此,大学生实习政策研究的重点是号召推进校企合作立法,以法律手段强制企业接受大学生实习,或者国家实施税收減免政策,以经济手段刺激企业接受学生实习。但相比接收学生实习过程中带来的用工安全、保险、薪酬等问题,税收减免的额度对大中型企业并没有太大的吸引力。同时,在没有类似政策激励的情况下,有很多企业愿意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为学校提供学生实习实训所需基地,在其从自身长远发展角度考虑对人才培养的需求时,却很难寻找到合适的合作高校。因此,问题的关键是企业与高校之间缺乏信息交换和有效沟通的途径。

总之,无论在理论还是实践层面解决大学生实习难题,都需要明确大学生实习过程中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责任关系,建立起科学合理的责任分担机制。

二、实习问题主要利益相关者的责任关系

(一)主要利益相关者

实习是指高校按照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组织学生到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进行与专业相关的实践性教学活动,其主要利益相关者包括政府、高校(教师、行政管理人员等)、用人单位(企事业单位和科研院所等)、学生个人及其家庭和社会(校友、捐赠者、公众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在完善高校实习制度的过程中,应厘清各利益主体的责任[2]。政府是主要的利益相关者,以政策、立法等手段对大学生实习发挥引导作用;高校是实习活动的组织者,是最为直接的利益相关者,承担主要责任;企事业单位提供大学生实习活动的场所,是实习活动的重要参与者;学生本人和其家长则是学生个体经验和能力增长的直接受益者。

(二)共同而有区别的责任关系

大学生实习作为一种在非教育场所进行的教育活动,各利益相关者形成了“共同而有区别”的责任关系。共同而有区别的责任,是在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确定的国际环境合作原则,国际社会在应对全球性环境问题上已将其变成法律框架和基础性机制。“共同责任”原则是指各国无论大小、贫富、强弱,都对保护全球环境负有一份责任。“区别责任”原则是指发达国家对其历史排放和当前的高人均排放负责,也负责应对气候变化的资金和技术,而发展中国家在得到发达国家技术和资金支持的前提下,采取措施减缓或适应气候变化,表明这种共同责任的承担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不是平均的,而应当有所区别[3]。将“共同而有区别”这一概念引入實习问题中,建立起责任分担机制,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第一,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保证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得到有效的实施,是政府、高校和企业等不同的利益相关者都必须承担起的责任和义务。第二,责任共同并不等于责任平均,应根据每个利益相关者自身的性质和特点承担所应该承担的责任,责任的范围、大小和方式都有差异。

构建“共同而有区分”的责任分担机制,基本原则是利益共享、责任共担、优势互补。利益共享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校企合作的重要原则和发展机制。当前企业逐渐成为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高校也随着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逐步面向社会自主办学。校企合作已由原先在政府管理下企业无条件接受大学生实习、不计成本地付出向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模式转变。责任共担,是指不同利益相关者都应对高校人才培养承担责任,但由于各方受益不同,获利多者理应承担更多的责任。优势互补是指在大学生实习过程中,学校应充分利用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多种教育环境和教育资源,发挥其在人才培养方面的优势,将以传授课堂知识为主的优势与获取直接经验的生产、科研实践结合起来。

(三)主要利益相关者的角色定位

1政府的引导、统筹责任。高等教育作为准公共产品,政府的责任明确而有限。一方面,政府在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过程中应该运用其独特的职能和资源优势,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另一方面,政府在公共事务治理中不再是唯一的权威。按照治理理论的观点,市场、社会等非政府主体都是公共产品供给中不可忽视的力量,政府在高等教育产品供给中的角色是“元治理”,即为高等教育治理结构的确立及运作制定基本的制度和治理机制,确保公共利益的实现和维护。政府的责任表现为目标集成、资源整合与制度创新三项职能[4],在大学生实习问题上体現为:政策指导,引导各方重视大学生实习实践对培养其能力的重要性;发挥政府的统筹能力,为大学生实习实践搭建公共服务平台;推进立法,为大学生实习实践提供制度约束和监督。

2高校承担人才培养的主体责任。大学生实习是一种教育活动,是教学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是这项教育活动的组织者,承担主要责任。《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高校应当以培养人才为中心,开展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高校在这项教育教学活动的组织过程中拥有完全的自主权,《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强调:“高校自主开展教学活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服务,自主制定学校规划并组织实施,自主管理和使用学校财产和经费。”高校的主体责任体现在:开放办学,满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加强与政府、行业企业的联系,深化产学研合作;拓展和充分利用社会办学资源,拓展高校生存和发展的空间;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建立市场主导型的专业设置模式,将行业企业和学生作为不可或缺的因素纳入人才培养过程;建立大学生实习实践管理机制,确保学生实习质量等。

3企业以利益为基础的社会责任。大学生实习的场所包括企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企业首先是以营利为目的的。随着经济和社会的进步,企业不仅对营利负责,也要对环境负责,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当前,社会责任已经成为企业核心业务运作至关重要的一部分。我国也非常重视企业的社会责任,《公司法》第五条规定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承担社会责任。企业实现了经济责任、社会责任和环境责任的动态平衡,会为其树立起良好的社会声誉和形象,从而提升其竞争力。

我国教育立法明确规定了企事业单位应承担学生实习的社会责任。《教育法》规定:“国家机关、军队、企业事业组织及其他社会组织应当为学校组织的学生实习、社会实践活动提供帮助和便利。”《广东省高校学生实习与毕业生就业见习条例》规定了不同性质的企事业单位接受大学生实习的责任。但国家立法和地方性法规并没有发挥应有的效力,除了细化的实施措施不到位以外,更重要的是忽视了企业的利益诉求。了解和顺应不同企业的需求,是实现校企合作的前提。企业的责任也不仅仅表现在接受学生实习上,还应负有监管学生实习质量、确保学生劳动安全以及提供一定薪酬的责任。

三、构建“共同而有区别”的责任共担机制

(一)发挥高校的主体功能,实现从闭门造车到开门办学

1观念上重视实习。大学生实习难,重要原因之一是部分高校缺乏推动大学生实习实践并将其作为重要活动的动力。大学生实践动手能力差作为“产品”质量问题,应该引起高校的足够重视,着力修改“制作流程”,改进技术手段,提高“产品”质量。但目前因“产品”质量问题带来的就业、招生难题还没引起大多数高校的足够重视。这个问题首先波及到高职、新建本科高校,也将逐步蔓延到各层各类高校,生存压力问题将倒逼高校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各级各类高校到了重新明确人才培养的主责,提高高校毕业生质量的时候了。

2确保实习实践经费的有效落实。大学生实习实践活动需要有相应的经费支持和保障。调查显示,我国大学生的年均实习经费为400元左右,远不能满足其实习实践的需求,即便是在教育投入很高的省份,目前投入实习实训的经费也不是很不充裕。因此,在倡導政府制定经费使用标准,提高实习实训经费在教育经费中的占比的同时,学校应重视实践环节的经费投入。

3建立满足学生实习实践需要的弹性学习制度。据调查,我国目前实行学期制改革的高校有50多所(约占国内高校的3%),其中绝大多数采取三学期制[5],成效显著。例如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的三学期制,实行每个本科生在暑期开展为期6-8周的企业顶岗实习。三学期制锻炼了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提升了专业素养。将企业文化融入到专业学习之中,缩短了学生由学校人到社会人的转变过程。

4搭建平台,组织企业参加学生实习实践的供需见面会。高校的责任是搭建平台,定期组织企业参加大学生实习招聘会,为企业和学生提供供需信息沟通和交流的机会,如常熟理工学院每年都组织知名企业参加该校举办的学生实习宣讲会、招聘会。

5建立起校企合作制度的运行保障机制。解决大学生实习问题的根本是实现校企的深度合作,建立起一套成熟的校企合作机制:高校与行业、企业之间建立高层互访机制,邀请企业参与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与实施;高校成立专门的校企合作办公室,专人负责与企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建立完善的实习管理机制和流程,教师带队进入企业实习,委托企业方对学生的实习质量进行监督和考核;稳定校企合作关系,不因工作人员的流动而变化。

(二)发挥政府的引导功能,实现从行政立法转向服务统筹的职能转变

近年来,我国各项高等教育发展与改革措施中对学生实习实践能力的重视,已经覆盖到高职、本科、研究生等各级各类人才的培养过程。对于政策引导和立法约束这两点,笔者的基本观点有如下三点:一是从法律上明确企业的责任和利益。完善我国的法律体系,明确企业接受学生实习的社会责任;出台税收优惠办法,分担企业接受学生实习实践的成本;完善实习期间学生和企业权益保护制度,解决企业的后顾之忧。二是建立国家大学生实习制度。将大学生实习列入政府财政补贴范围,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投入资金,鼓励企事业单位提供实习岗位,建立起大学生实习制度。三是为高校提供经费保障和制度支撑,包括完善大学生实习教育制度安排;设立学生实习专项补贴经费,确保专款专用;以基金或者立项的形式将学生实习实践纳入国家教育体制;完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加强对学生实习实践的监督和评价。

政策和立法的效果并不会立竿见影,一蹴而就。2010年1月,广东省先行颁布了《广东省高校学生实习与毕业生就业见习条例》,这是国内首次对高校实习进行立法。但一项对广东省104所高校的抽样调查显示,许多高校表示不知道或不清楚这个文件的存在,更不要谈相关措施的落实了[7]。从政府的角度来讲,更重要的是应该注重转变职能,为大学生实习实践搭建公共服务平台。20世纪80年代以来,西方各国掀起了一股行政改革的浪潮,其导向之一就是要实现从过去的“以公共权力为核心”的消极行政方式向“以公共服务为核心”的积极行政方式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已经成为世界各国普遍认同的理念,是我国当前行政改革的重要目标。因此,在大学生实习问题上,以行政立法硬性规定为手段的管理方式也应该向以服务统筹为目标的管理方式转变。

(三)开发、对接企业的多元化利益诉求

1对国有企事业单位和机关部门,政府应该规定其接纳大学生实习实践的责任和义务。国有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承担着重要的经济、政治、社会责任,在积极吸纳就业、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方面具有责无旁贷的责任。

2对中小型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应适当减免税收、退税返税,以经济手段鼓励其接纳实习实践的大学生。对大中型企业来说,最重要的利益不是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减免税收而是社会声誉,政府可为接受大学生实习的企业颁发类似于环保标志的认证标识,在评估企业社会责任或者招投标时为企业加分,提高其社会声誉。

3像富士康这样的劳动密集型企业,本身对劳动力有很旺盛的需求。为避免学生成为廉价劳动力,在学生顶岗实习时学校要进行专门监督。而在像软件行业这样的技术密集型企业中进行实习实践,学生可以凭借专业知识直接完成一定的实际工作,为企业创造价值。

4对接受大学生实习已有良好基础的企业,需要进一步开发其实习实训体系。例如,洛阳一拖集团有限公司每年都接受大量的实习生,一方面是出于国有企业的责任心,同时也是对其原有资源的重新利用,大量学生进厂,食宿、休闲等配套服务也会给企業创造价值。但目前多数企业实行的实习方式多是工业参观性质,由退休老员工为学生讲解、导览,而洛阳一拖公司期望与高校共同设计出各种形式的实习方案,在担社会责任的同时创造经济价值。

参考文献:

[1]钟秉林,王新凤. 我国地方普通本科院校转型发展若干热点问题辨析[J]. 教育研究,2016(04):4-11.

[2]朱晓晓.利益相关者视角的高校实习制度改革研究[D].武汉理工大学,2015.

[3]张培豪. “共同而有区别责任”原则在国际政治博弈中的演进及其分析[J]. 长春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01):12-15.

[4]姚德超. 资源整合与制度创新:公共产品供给中政府的职能——基于治理视角的高等教育产品供给分析[J]. 科学经济社会,2013(01):158-161.

[5]三亿文库.国内外学期制运行状况调研分析[EB/OL].http://news.jingpinke.com/details?uuid=61ab882c-1298-1000-a19e-a96538ff2ab8&objectId=oid:4e3dcda9-b78a-47f4-b3ca-8753a0d8097b.

[6]張炼,王新凤. 我国大学生实习问题的政策选择[J].中国高教研究,2011(08):57-59.

[7]林幼婷,黄绮雯,陈小娟. 广东省大学生实习现状分析及改善措施[J]. 青年与社会, 2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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