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乔叟笔下巴斯妇的婚姻观

2017-10-24 12:41周南
报刊荟萃(上) 2017年10期
关键词:婚姻观中世纪

周南

摘 要:本文以杰弗雷·乔叟的《坎特伯雷故事》里的巴斯妇人为一个浅析的特例,通过巴斯妇所讲的故事、其人、话语、婚姻,以此呈现出她所提倡的婚姻中妻子要主宰丈夫,而非夫权掌控一切。这样双方控制权和地位的反转是有背于中世纪的婚姻观的,从侧面也反映了乔叟对女性解放的呼吁。

关键词:乔叟;巴斯妇;婚姻观;中世纪

婚姻作为社会机体的组成部分,不免会带有时代的印记。当新思想涌入、人们观念的更替、社会的推波助澜,无疑对婚姻产生些许影响。婚姻观念的获知有助于我们深入了解婚姻。

一、巴斯妇其所讲故事

“亚瑟王宫中的一位年轻的武士,把一位少女玷污。遂有人在亚瑟王前请愿给予公道,依照法律该武士应予死刑。而王后再三为他求情,国王赦免武士的死罪并把其交予王后处理,王后却要求武士寻找世间女性最大的欲望是什么?找到答案方可得救。武士在限期的一年零一天将近时并未找到相同答案。在他愁容满面休息时,忽然看见二十几个女子在林中跳舞,武士上前问询答案,却不见女子们的踪影,只见一位奇丑无比老妇人坐在那里并且问武士在寻找什么。武士告知了老人他要寻找的答案,老妇人要武士捧着自己的手发一个誓愿,如果武士能够尽其最大能力办到老妇人所求他的一件事情,老妇人就告诉他答案。武士带着答案回到王宫并说道‘我的主后,这世上所有的女子最大的愿望是控制她们丈夫或是情侣,做她们的主宰。朝廷之上未有一个人反对武士的回答,这时老妇人在王后面前要求武士履行自己的承诺,因为这是她告诉武士的答案。老妇人希望武士能娶自己,但是武士却因为老妇人的丑陋而拒绝,宁可放弃自己所有的财产也想要得到一个自由之身。结果武士因为誓约还是娶了老妇人,但却对自己的妻子生疏冷淡,老妇人不气不恼,只对自己的丈夫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道出武士是想要一个面容漂亮却给他更多烦恼的人做妻子还是丑一点却对丈夫体贴使其无限幸福的妻子呢?武士听后为之动容并把自己交托于老妇人并且听候老妇人的差遣,而老妇人也变成了一位貌美的女子,从此与武士过上幸福的生活。”巴斯妇的故事意在指出只有妻子把控丈夫,婚姻才能幸福。那么巴斯妇人为什么产生这样的婚姻的观念,这就需要我们进一步去了解巴斯妇的人、语和婚姻。

二、巴斯妇其人和话语

巴斯妇在礼拜天戴十磅重的头帕,脚穿鲜红色的袜子,鞋子又软又新。为人桀骜。她喜欢四处朝拜和游览与出游者谈笑风生,从不会忌讳和避嫌。善织布超过了伊普勒和根特地区的技能。巴斯妇在教堂门口结了五次婚。她说道:“五次的婚姻经验作为谈论婚姻的依据是足够了”,她还欣然接受第六个,不论何时。中世纪社会,教会对婚姻有着绝对的控制权,教会的思想观念影响着婚姻的运行。早期的基督教会的婚姻思想中,有着很强的禁欲观。对性的鄙视厌恶甚至排斥成为基督教教义的一大特点,这种观点的产生虽然非基督教己创,却是受到古代社会习俗和思想的影响。所以它贬低性,自然抬高贞洁的重要性,赞美独身。而巴斯妇却如实的说道“我不愿完全守节”,“结婚不是犯罪,出嫁比欲火攻心好些”且提到圣人亚伯拉罕和雅阁等都是圣人却都有两个以上的妻子,为什么她不可以的辩驳。进而说道“你们何曾见过天神明白禁止结婚”虽然规劝女子守身不嫁,但却并非律令。她又说“圣徒给了我嫁人的自由;所以我不怕羞,也不怕人责备我再婚,我的配偶死了,我可以改嫁”。巴斯妇人引经据典来为自己结过五次婚姻阐明自己的观点,确实对于世俗社会和教会来说是一个新的挑战,同样为普通女性在婚姻中思想和观念的转变提供了新的认识。

三、巴斯妇其婚姻

巴斯妇人在教堂前举行过五次婚姻,她扬言她不介意第六次甚至更多次。关于对丈夫的评价“他们各人的地位和情况虽然不同,倒也各有千秋。”她进而说道“他们中间有三个好的,两个坏的,三个好人富有而年高……”。“他们给了巴斯妇财产,所以不用费尽余力去博取他们的爱或是侍奉他们”。因为巴斯妇认为她获取了丈夫的所有财产,意为她掌控了丈夫的所有,所以不必再花心思讨丈夫的好。并告诉妇女们用狡辩、辱骂、捏造的方式去制服其丈夫。巴斯妇的第四任丈夫,喜爱另一个人,致使她心生怨恨。因此,巴斯妇以相同的方式对待丈夫,使丈夫陷入愤怒和醋意中无法自拔,最后郁闷的死去。巴斯妇说到“天哪!我简直是他在世间的涤罪所……”。巴斯妇的第五任丈夫荆金,原牛津的学员,二十岁。却是她真爱的一个,结婚后,巴斯妇把所有财产交予其丈夫。但是荆金深受传统的观念的影响,妻子应该顺从,屈服。这与巴斯妇人所要求的主宰丈夫的思想完全是背离的,于是她撕去丈夫说经讲教的书,换来丈夫愤怒的一击,致使一只耳朵的失聪。但是,结局是巴斯妇巧用手腕,得到了对第五任丈夫的支配权。

四、小结

巴斯妇作为乔叟笔下的一个鲜明的女性形象,她果敢、坚毅、自我;她满腹心思、巧妙手段、出奇话语,无不呈现出一个与中世纪世俗社会和教会塑造的截然不同的女性特质。在婚姻中,她要获取婚姻的主宰权,要使丈夫成为她的主宰,供她差遣。其实更深一层的含义代表着乔叟呼吁提高女性的地位,解放女性,打破夫权掌管一切。而女性除了要有本我的意识自己去爭取,去反抗外,整个社会的思想观念也应该是随之变化的,社会应该给予女性更多的认同感,认同她们的重要性和作用,承认女性的独立人格,给予女性更多女性所应有的权力,而非一味的去指责前历史时代、社会、宗教所框定下的女性存在的不足和缺憾。

参考文献:

[1]杰弗雷·乔叟.坎特伯雷故事[M].方重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3年版.

[2]薄洁萍.上帝作证——中世纪基督教文化中的婚姻[M].上海:学林出版社,2005年版.

[3]刘文明.上帝与女性——传统基督教视野中的西方女性[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3版.

[4][法]西蒙娜·德·波伏瓦.第二性[M].郑克鲁译.上海:学林出版社,2005年版.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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