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我市主要的电视频道和报纸类平面媒体2017年7 月发布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进行了监测,结果显示,属于严重违法违规的广告共计10 条次,涉及6个产品。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稽查局关于对严重违法广告依法查处的通知》(食药监稽字〔2017〕102 号)的要求,现将监测结果公告如下。
特此公告。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 年9 月14 日
严重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汇总表(2017 年7 月)
首都食品与医药2017年21期
1《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24年1期
2《无线互联科技》2024年5期
3《湛江文学》2024年2期
4《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24年2期
5《中外医疗》2024年5期
6《人人健康》2024年8期
7《花卉》2024年8期
8《西部广播电视》2024年4期
9《滨州学院学报》2024年1期
10《英语教师》2024年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