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辩诉交易制度的必要性

2017-11-10 02:20严军
商情 2017年35期
关键词:发展趋势

严军

[摘要]辩诉交易是世界不少国家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特别程序,自从2002年4月11日牡丹江铁路运输法院用辩诉交易处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以后,学界对这个问题的探讨就没有停止过,并且都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但是随着我国刑事诉讼的发展趋势的不断更新,对辩诉交易的研究就具有了学术价值,辩诉交易有其产生的原因,从我国目前存在的一些新的刑事诉讼发展趋势来看,我国有引进该制度的必要,而且也存在可行的条件。

[关键词]辩诉交易 发展趋势 引进必要

一、辩诉交易的概念、特征及形成原因

(一)辩诉交易的概念

辩诉交易制度是在美国产生并发展成熟的一项刑事诉讼制度,它是指刑事案件在法庭开庭审理之前,提起控诉的检察官与被告人或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在法庭外进行协商一检察官以提供比原来指控更轻的罪名指控或者减少控诉罪行,或者允诺向法院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量刑建议来交换被告人的有罪答辩的刑事诉讼制度。

(二)辩诉交易的特征

(1)辩诉交易的主体是检察官、被告人或其辩护律师,法官和被害人都不是交易的主体。庭审过程中法官对协议内容只作形式上的审查,只要查明了交易是被告人自愿、理智做出的,且具有事实基础,法官通常就会依据检察官所指控的罪名或量刑建议作出判决。被害人虽然不是交易的主体,但是法院在作出判决以前通常要征求他的意见,而被害人通过在法庭上的陈述向检察官表达自己的意见,有些州也规定进行辩诉交易必须征得被害人的同意。

(2)交易的方式灵活多样,可以采取口头方式,也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可以是被告人与检察官进行协商,也可以由辩护律师出面协商。交易地点也很随意。

(3)协议的内容,即双方协商的结果,检察官注重的是以自己开出的条件被告人是否会作有罪答辩,被告人及辩护律师关心的是是否同意检察官提出的指控或量刑建议。

(4)在案件的适用范围上,美国很少作限制。

(5)辩诉交易的结果,一旦辩诉交易存在,案件就不再交由陪审团审判,而直接由法官审判,判决生效后被告人一般不得上诉,检察官也不得抗诉。

二、辩诉交易制度的必要性

(一)提高诉讼效率、节约诉讼成本

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指出,2009年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941091人,提起公诉1134380人,2010年全年共批準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916209人,提起公诉1148409人。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指出,2009年各级法院审结一审刑事案件76.7万件,判处罪犯99.7万人,2010年各级法院全年审结一审刑事案件779641件,判处罪犯1006420人。根据延安市两级法院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中指出的,到2008年延安市两级法院政法编制600名,而当年受理案件总数已经突破15000件,人员编制与所受理的案件数量比例严重失调。在职业结构上,全市法院共有822名干警(其中包括222名地方编制干警),仅有法官395名,除去108名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和56名提前离岗的法官,可支配办案法官包括庭长、副庭长在内有211名,其中有29名法官因为工作需要被安排在司法行政岗位上,实际一线办案法官仅有182名。由此导致县(区)法院多数审判部门无法组成合议庭,严重影响了审判工作的正常开展。在法官年龄结构上,全市法院395名法官平均年龄为43周岁,其中40周岁以下154名,4l至50周岁167名,51周岁以上74名,而且依据当地公务员管理的规定,未来两年内全市法院有49名法官因年龄原因将提前离开审判岗位,审判和执行工作中“案多人少”的现实压力仍会进一步增大。编制紧缺,法官断层,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突出。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不断上升的犯罪率和有限的司法资源之间的矛盾已经严重了影响司法工作的正常开展。在这种情况下,仅依靠补充司法人员数量不太现实,也不是解决矛盾的根本途径,通过创新诉讼程序、实现繁简分流来快速处理案件化解矛盾从而提高司法效率是当前解决这一矛盾的最为可行的方法,例如我国简易程序的建立就是为解决这一矛盾而创新的一种诉讼程序,但是简易程序在实践中适用的比例少,没有真正达到繁简分流,提高诉讼效率的目的。

办一起刑事案件,不论是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还是审判阶段都要花费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尤其是收集证据环节。而且我国目前司法机关的办案经费还不能满足办案的需要,侦查水平也不是特别高,案件久拖不决的现象十分普遍。引进辩诉交易有利于案件的侦破,可以提前结案,缩短破案周期;在起诉阶段,可以减轻检察机关的出庭压力,使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能够集中力量办理其他重大的刑事案件;在审判阶段,也必将大大减轻法院的审判压力。

(二)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一直以来我国司法都更注重打击犯罪而对被害人的权益有所忽视,但是一些被害人不仅仅是希望犯罪嫌疑人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他们还希望尽快审结案件而获得应有的赔偿,尤其是家庭经济困难的被害人。一些人身伤害案件、交通事故案件的被害人若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赔偿进行救治,那么他们受到的伤害更大。若把赔偿金及支付写进辩诉交易协议不仅能快速结案,被害人也能及时得到赔偿,从而有效的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三)保障被告人的人身自由权

在我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从侦查时起到接受法院审判之前,一般都适用刑事强制措施,但我国目前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适用刑事强制措施存在很多违法之处,比如,执行机关人为地设定监视居住地点,未经其允许犯罪嫌疑人不得离开监视居住的地点;为达到法定条件大量适用拘留、逮捕,超时限羁押问题严重,刑讯逼供现象屡禁不止,辩诉交易的实行对解决这些问题,保障被告人的人身自由权有重大意义。辩诉交易与“坦白从宽”的刑事政策有相通之处,它真正体现了鼓励被告人认罪的精神,有利于促使犯罪人认罪和悔罪,有利于对被告人的改造,尤其是轻罪案件的被告人。endprint

猜你喜欢
发展趋势
湖北省P2P借贷行业发展趋势研究
浅析暖通设计的问题
我国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简析住宅建筑设计中BIM技术的应用
机械自动化技术运用和为来趋势
基于网络的信息资源组织与评价现状及发展趋势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