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管护并举 发展保护并重
——象山县土地开发整理走出“多赢”之路

2017-11-13 00:33象山县国土资源局杨梓良
浙江国土资源 2017年10期
关键词:象山县耕地监理

□ 象山县国土资源局 杨梓良

建设管护并举 发展保护并重
——象山县土地开发整理走出“多赢”之路

□ 象山县国土资源局 杨梓良

象山县,位居长三角地区南缘,三面环海,两港相拥,有七山一水二分地之说,耕地资源相对稀缺。近年来,象山县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全面贯彻落实中发4号文件精神和党中央关于国土资源工作的一系列重大部署,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大力实施土地开发整理,先后荣获国家生态示范区、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国家级生态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等称号。今年截至10月份,全县已垦造耕地1371亩、“旱地改水田”1206亩、千万亩耕地质量提升19323亩和表土剥离1005亩,分别完成任务的 155.8%、603%、67%、73.4%,未完成项目现正在建设,年内势必完成。

象山贤痒镇永久基本农田现场

一、精心部署,保障有力

1.领导重视

土地整治工作对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切实保护耕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象山县高度重视,将土地整治作为重点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主动建立“政府主导、国土申报、部门配合、乡镇实施”的推进模式。2015年制定了《象山县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对立项管理、实施管理、验收管理、资金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今年1月20日,象山县召开了全县土地整治项目推进会,全面布置2017年度全县土地整治工作任务,并将“611” 耕地保护工程纳入镇乡(街道)目标管理考核,对考核先进的乡镇给予适当的奖励,以进一步强化政府主体责任、明确部门监管职责、落实基层工作责任。

2.模式创新

为积极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社会群体参与,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更好地保护生态环境,象山县明确规定开发垦造耕地面积在200亩以内、建设用地复垦项目在50亩以内、土地整理规划耕地面积在300亩以内的土地整治项目实施单位可委托“三资”管理达标的项目所在行政村,组织进行工程施工,但前提是经社员或村民代表大会决议通过,报所在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批准。项目所在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与组织施工的行政村组织签订建设合同,行政村组建项目实施领导小组、采购小组、施工小组、监督小组,禁止村级实施项目工程对外承包。通过模式创新,象山县土地整治项目工期明显缩短,任务推进明显加快,水土流失和生态破坏影响进一步减少。

3.财政支持

土地整治工作,在工程改造、购置生产资料等方面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象山县将土地整治项目建设补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财政部门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足额提取造地改田专项资金,保障土地整治项目年度计划实施。同时为进一步调动乡镇对于土地整治项目实施的积极性,提升土地整治项目的实施速度和效率,今年象山县提高了土地整治项目补助标准,垦造耕地旱地补助标准从4万元/亩提高至5万元/亩,水田补助标准从5万元/亩提高至6万元/亩;建设用地复垦补助标准从8万元/亩提高至10万元/亩;耕地质量提升项目的补助标准由800元/亩提高至2000元/亩。此外,针对新开发的旱地和水田,连续两年种植单年生作物的,给予奖励5000元/亩。下一步,象山县将依据耕地占补平衡的供需关系,逐步提高土地整治项目补助标准。

二、抓关键环节,保工程质量

1.把好工程设计关

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对项目建设进行规划设计,编制土地整治项目实施方案,并邀请农林、水利、财政、发展和改革等部门的专家进行评审,从源头上把好项目建设质量。同时,明确要求从事土地整治项目的测绘、规划设计、施工、监理和咨询等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分别依照《土地测绘技术标准》《工程勘测行业技术标准》《土地开发整理规划设计规程》《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浙江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浙江省土地整治垦造水田建设标准》执行。以“旱改水”项目为例,项目施工顺序为:准备工作→施工便道→耕作土剥离、堆集→田块平整 、标高控制→强粘土客土、摊铺平整、碾压→蓄水试验→做田埂、塝土→熟土回履→种植。

2.把好质量监督关

土地开发整治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落实三级监管。首先,项目所在的村由村民监督委员会与村民代表组成村级监督小组,监督工程质量、监管工程资金、检查施工材料等;其次,项目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由农办负责对工程建设进行监管,并聘请工程监理人员,乡镇人民政府纪委书记监督项目资金使用;最后国土资源局专门聘请监理公司对工程实施监理,根据监理意见和工程建设情况分期拨付补助资金。象山县2018年开始启动土地整治项目移动监理平台,目前正在落实工程监理招投标方案,预计在11月底完成监理招投标工作。

3.把好竣工验收关

土地整治项目由县土地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国土资源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组织国土、农林、财政、水利、发改等相关部门和专家组成验收小组,进行县级竣工验收,逐一核实项目资料、成果图件,并对道路、排水渠道、地块、耕作层等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工程质量、地块平整度、土壤属性、土层厚度等均符合标准后才予验收。验收前,还要按照《浙江省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质量等级评定方法》的相关要求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评定。如晓塘乡中岙村后塘“旱地改水田”耕地质量提升示范项目,已于2015年底通过省级验收,补充耕地地块国家级利用等级为8等,国家经济等级为8等。

晓塘乡中岙村“旱改水”项目施工现场

三、建立长效机制,实现长远发展

1.组织土壤培肥

为进一步加强垦造耕地后续管护工作,象山县先后印发了《象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象山县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象政发〔2015〕58号)和《关于组织实施垦造耕地土壤培肥项目的通知》(象土开〔2015〕1号),明确土壤培肥项目的相关要求。通过3-4年的土壤培肥,使得农作物种植面积达到可种面积的95%以上,耕地地力水平和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土壤培肥主要分两方面:一方面组织土壤深翻耕,翻耕厚度20厘米以上,以增加耕层厚度;另一方面进行酸化调整,象山县新垦造耕地多数为山地,土壤PH值通常呈酸性,通过施用土壤酸化改良剂或有机肥加以调整。为做好这项工作,象山县财政对垦造耕地土壤培肥项目给予2000元/亩补助。

2.实施规模经营

村集体依托土地整治项目的补助资金,对实施整治的土地进行承包经营权流转。项目所在乡镇引导村集体统一组织土地流转,对外进行农业招商,出租给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或种植大户等组织化程度较高的经营主体规模化经营。如晓塘乡中岙村后塘“旱地改水田”地块、新桥镇狮子山桔场“旱地改水田”地块现已承包给种植大户,效益初现。道人山围涂造地项目区内更是成功试种咸水稻,近期400亩围垦区收货滩涂上的水稻,根据当天实地测算,最高亩产460公斤,平均超过400公斤,创出象山县围涂垦造耕地鱼稻共生新模式,在浙江省内实属首次,在全国也很罕见。

3.发展循环农业

配合农林部门加强宣传引导,鼓励合理进行轮作倒茬,有条件的耕地实行水旱轮作,充分利用冬春季闲置水田,发展鲜食型旱粮作物,不能实行水旱轮作的就实行作物轮作,以改善土壤结构。4月上旬种早稻,7月份种植速生蔬菜,11月份排干后种植油菜,实行水-旱-旱轮作,或者4月上旬种早稻,7月中旬轮作晚稻,然后11月份排干后种植油菜或麦类,实行水-水-旱轮作。象山石昌现代家庭农场,600余亩的南美白对虾养殖塘,采用种养结合的方式,在自身取得良好的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的同时,带动了新桥、定塘和晓塘等周边2200余亩南美白对虾养殖塘走生态循环渔业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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