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10月:多項公共政策展開諮詢,廉政公署揭氣象局亂象

2017-11-18 18:36岳平
澳门月刊 2017年11期
关键词:議員機構公屋

岳平

本月政府頻頻就社會公共政策展開諮詢,先是就修改法律《勞動關係法》及制定非全職工作制度向公眾諮詢,市民暢所欲言;交通事務局提出巴士擬加價方案,惹起爭議;本應在16年底進行諮詢的非政權性市政機構總算公開諮詢。與市民居住息息相關的公屋報告出爐,公佈了政府2016年至2026年十年的公共房屋規劃,人口增長狀況及公共房屋需求,指出未來澳門公屋供大於求。月中秋颱風“卡努”襲澳,幸無嚴重破壞。新屆立法會議員宣誓就職,賀一誠眾望所歸連任立法會主席。廉政公署公佈氣象局颱風預報程序的調查報告,揭露氣象局颱風預報程序及內部管理亂象。

《勞動關係法》修改引激辯

上月政府就修改法律《勞動關係法》及制定非全職工作制度自9月25日起至11月8日期間展開為期45日公開諮詢。10月8、14、21日舉行三場公眾諮詢場,最後一場公眾諮詢將於11月5日在勞工事務局舉行。

諮詢文本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關於修改《勞動關係法》,簡介七項優先修訂的內容,前三項優先修訂內容屬社會較關注事項,包括增設男士有薪侍產假;女性產假則在現有56天有薪產假原則上,新增14日無薪合理缺勤即合共70日假期,以增加對懷孕女性僱的保障;引入週假與強制性假日重疊的處理方法;後四項屬於可增加靈活性的事項,包括引入選定部分強制性假日的機制(即勞資雙方可協議將其中3日強制性假日調於公眾假日享受);增加強制性假日補償休假的靈活性;可選擇性的補償制度;對於僱員因自身原因中途終止於週假或強制性假日工作的情況,增設按比例計算補償的規定。

第二部分關於制定“非全職工作制度”,建議每4週工作時數不超過72小時為非全職工作。僱主、僱員雙方須訂書面證明,僱員可享有無薪病假及產假,基本報酬已包括週假、強制性假日的基本報酬,不適用試用期、年假、解約賠償制度,以及社會保障制度中的強制性供款制度。制定非全職工作制度方面,簡介非全職工作的定義及構思中的非全職工作制度,包括非全職僱員應享有的勞動權益等事宜。

10月8日首場公眾諮詢專場,由勞工局局長黃志雄及副局長吳惠嫻等主持,約二十位企業代表及市民出席。多位與會市民發言認為現時僅56天的產假不足,應增至90天,對於政府建議產假後增14天合理缺勤,亦應訂為有薪。同時,多數現場意見倡男士可有5天有薪侍產假。另外亦有市民關注強制性假期與周假重疊的問題,希望當局制定清晰的指引,保障僱員權利。立法會議員李靜儀批評強制假期引入“十揀三”的建議是“倒退”,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則認為強制假期“十揀三”無疑為僱主增加彈性,但與家庭友善政策背道而馳。

至於“非全職工作制度”,將每四周工作不超過七十二小時定義為非全職工作,若採此制,非全職僱員無試用期、年假、解約賠償等保障,僱主亦不必為非全職僱員供社保。該項制度引起勞工界別的批評,認為非全職並不代表勞資關係短,不代表僱員需要盡的工作義務、責任減少,所以他們享有的福利保障不應少於其他全職僱員。

筆者認為,《勞工關係法》七項優先修訂方案整體可以填補法律漏洞,加強對僱員的保障,增加男士有薪侍產假,延長產假。周假與強制假重疊是法律自身的漏洞,勞方一直希望盡快修補,支持政府在是次修法將條文加入。總的而言,政府應作全面考慮社會發展,找出勞方資方的平衡點。

巴士擬加價惹爭議

9月29日,“巴士加價方案”提交交諮會諮詢,方案不再按區收費,而是統一票價收費,現金支付劃一收費6元。有關加費方案建議分兩個階段執行,在第一階段,無論本地居民抑或非本地居民,以巴士卡支付車資價錢相同,若以電子卡支付,一般巴士線收費3元,快速巴士線收費4元。第二階段,非本地居民的巴士卡車資將提升,一般巴士線收費4元,快速巴士線收費5元。其中,學生、長者和殘疾人士繼續享有優惠,學生收費一般巴士線1.5元、快速巴士線2元,逢週日、強制假日及每年8月除外。長者則在繁忙時間收費,其他時間免費。即上午8時至9時、傍晚6時至晚上7時,按一般巴士線和快速巴士線分別收費 1.5元和2元。

局長林衍新表示,第一階段主要是幫助本地居民“換卡期”,爭取一年內完成,日後本地居民可持有“本地居民專屬卡”,車資較非本地居民可購入的巴士卡優惠更便宜, 外僱、旅客等非本地居民只能使用普通巴士卡。

林衍新認為,巴士加價是考慮到十年未有調整,減輕巴士公司營運壓力及政府財政援助開支,亦希望鼓勵步行,減少“搭一兩個站”的情況。他提到,2011年新巴士服務合同至今,政府在巴士方面已累計投入四十五億元公帑,今年的九億六千萬元亦未必足夠。目前每月需付七千九百萬元財援巴士公司,相信加費後每月能減少一千三百至一千五百萬元財政援助金額。但所節省的資助將投放在巴士更換方面,如將小巴換中巴,中巴換大巴,引入十八米巴士等,令乘客有較佳且舒適的乘車環境。

林衍新表明加費並非由巴士公司提出,但指巴士公司在繁忙時段需增加特班車,巴士司機的薪金亦由2011年的約一萬元,增加至現時近二萬七千元,營運壓力下,“始終要升”。但重申當局未有定案,亦未有執行時間,將一直聽取各方意見。會上有十名委員提出意見,只有一人倡另擇適當時機再談加價,亦有委員建議增設可加可減機制,因應社會及實施情況而隔數年調整票價。

關於調整巴士收費建議方案在澳門社會引起軒然大波。議員梁安琪指出,政府推出調整公共巴士收費時明顯缺乏周全和科學考慮,更沒有系統諮詢,選擇時間點極不恰當。林玉鳳批評巴士車資加價的程序不合理,世界各地都是營運公司先提出加價理據再待政府審批,質疑為何澳門反而是政府幫巴士公司提出加價;政府推行“公交優先”,近年先後調升停車場泊車位及咪表位收費,但現時巴士卻加價,批評政府沒有全盤計劃、行事邏輯奇怪。

本刊認為,合理的公交收費調整是可以理解和接受,但現時巴士整體服務未有明顯改善,卻提出大幅度加價,實難令人接受。公交優先是政府多年來提出的施政方針,以較廉價的公交服務收費鼓勵居民使用公交服務。公交補貼除是推動公交優先政策外,也作為社會福利性政策,是政府履行二次分配的職責。政府應慎重考慮調整方案,盡力減輕居民負擔,體現以民為本的精神。endprint

未來公屋供大於求?

10月10日,公共房屋事務委員會召開今年首次會議,亦是兩年半來首次會議,公佈《公共房屋需求研究最終報告》。房屋局早前委託“澳門公共治理研究中心”,對本澳未來公共房屋需求進行研究。報告公佈澳門由2016年至2026年十年的公共房屋規劃,人口增長狀況及公共房屋需求。

《研究報告》利用數據推算出合乎公屋收入限制且無物業的住戶,指出澳門短、中期至2021年的公屋供應量,與預測需求相差逾三倍,難以短期內完全滿足需求。社屋方面,扣除已入住的社屋住戶後,研究推算2021年合乎社屋收入限制且無物業的住戶,將增至12035戶,2016年將再增加3109戶,至15144戶,主要仍以一人戶及二人戶佔較大比例。考慮到人口老化可能造成的住戶收入變化,2021年的社屋需求最高可達13951戶,2026年則可達19496戶。經屋方面,報告推算至2021年合乎經屋申請資格且無物業將有19212戶,至2026年將增加2236戶,至21448戶。

《研究報告》預測,至2021年前的公屋供應仍只有9,273個,與預計中的3.1萬戶需求有頗大落差,需要至2023年,中長期公屋潛在供應量達49,873個時,比2026年預測所需的36,592個單位多約36%,才可滿足所有公屋需求。

房屋局局長及委員會主席山禮度接受訪問時承認,公屋規劃難以滿足短期公屋需求,原因在於澳門早年土地供應緊張,所以工程遲遲未能落實,不過,現時已有土地供應,偉龍馬路及新城填海A區等地段,對在長遠規劃上滿足需求表示樂觀。

2021年前供應9,273個公屋,當中69%即6,300多個經屋單位是償還“舊萬九”及2013年多戶型經屋申請者的“舊債”,新一輪申請根本無法重開。山禮度表示重開申請須有規劃,包括需瞭解興建的地段和需要興建的單位數量等,期望完成偉龍馬路規劃後可盡快重開,預計最快一至兩年內,惟由於相關地段涉及環評因素,現未有確切時間表。

議員李靜儀及吳國昌批評有關研究結果嚴重低估經濟房屋需求,脫離社會現實,更令廣大居民擔心政府會按此建議放慢公屋興建進度,令上樓更加遙遙無期,促請政府以實際行動增加公屋供應。

筆者認為,房屋政策關乎公眾利益,政府應該將經屋和社屋申請機制恆常化,恢復排隊機制。現時公屋建設速度及供應量遠遠低於預期,公屋工程一拖再拖會影響政府公信力,政府要以實際行動增加公屋供應,減少市民的憂慮和恐慌,讓澳門人真正安居。

卡努襲澳,幸無嚴重破壞

10月15日,秋颱風“卡努”吹襲本澳,懸掛八號風球長達十一小時,所幸無造成嚴重破壞。受颱風“卡努”吹襲,氣象局於15日上午十時改掛八號風球,市面風力時強時弱,伴隨陣陣驟雨。雖然周日市面車流較少,但部分居民仍要趕上班,有人冒雨打傘,被強風吹得東歪西倒,頭髮凌亂,甚為狼狽。街市在八號風球一小時後關閉,有居民趕往買菜買肉,攤販預料當日漁獲“賣唔曬”。教青局宣佈,中小幼及特殊教育全日停止所有教學及教育活動。

黃色風暴潮警告於凌晨五時生效。加上此前“天鴿”慘痛經驗,內港商戶不敢怠慢,有人徹夜未眠,忙於將貨物移走或搬高,不少店舖或大廈門口架設防水閘;有居民忙於將座駕駛高處停泊,以免被浸。日間沿岸未見海水倒灌,至傍晚六時,內港一帶曾出現輕微水浸情況(水深約至小腿位置),並實施封路﹔同一時段,十月初五街亦曾出現輕微水浸情況(水深至行人路高度)。

打風期間,本澳海陸空交通大受影響,海上客運服務於上午九時後暫停,不少旅客滯留外港碼頭,有人擔心行程受阻。三家巴士公司於上午十時起陸續開出尾班車;澳門國際機場至少有九十多個航班延誤或取消。蓮花口岸在八號風球約一小時後關閉,三條跨海大橋及蓮花大橋於上午十一時二十五分正式封閉,西灣大橋下層行車隧道於十時五十五分開放予輕型客車和特許車輛通行。

參考早前的颱風經驗,為更好地做好預警、防災方面工作,以及即時處理求助,故是次民防中心亦提早兩小時,於早上八時啟動全面運作。社工局避風中心亦對外開放,共接收八名人士求助。

民防中心共接獲四十二宗查詢(主要問及部門電話、颱風消息及各口岸的通關情況)及三宗倒塌物的求助個案。

另外,共錄得七十二宗事故報告,包括﹕建築物損毀、石屎脫落及墮下物兩宗﹔廣告牌、簷篷、窗、鐵片搖搖欲墜四十宗﹔鐵棚架、圍板墜落或倒塌四宗﹔天線及樹木倒塌十一宗﹔火警兩宗;水浸四宗;渠道阻塞一宗﹔其他公共道路事故一宗,以及七人受傷。

新屆立法會議員宣誓就職

第六屆立法會33名議員10月16日中午宣誓就職,由崔世安監誓,任期四年。全體議員鄭重宣誓,承諾擁護並執行澳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盡忠職守,遵守法律,廉潔奉公,竭誠為澳門服務。

隨後,新屆立法會舉行首次全體會議,兩項議程分別是選舉立法會主席,以及選舉副主席、執行委員會第一秘書和第二秘書。因首個議程時還未選出主席,依規由現屆最年長議員張立群主持會議,全體議員首先通過由年紀最輕的兩名議員宋碧琪、蘇嘉豪負責監票及唱票,後以不記名方式選出主席。最終上屆主席賀一誠獲得三十名議員支持,高票連任立法會主席,吳國昌則得到兩票,另有一空白票。

連任主席賀一誠的就職儀式下午四時在文化中心舉行,同樣由崔世安監誓。賀一誠當選後表示,多謝各位的錯愛,他願意承擔主席責任,將在議會中落實遵守基本法、議事規則和議員章程,視為其個人職責。

儀式後,全體議員重返立法會選舉副主席、第一及第二秘書。會議由主席賀一誠主持,宋碧琪、蘇嘉豪再度監票及唱票。經投票後,崔世昌以廿九票當選副主席,高開賢及陳虹分別以廿八、廿六票當選第一、第二秘書。全國政協副主席何厚鏵,澳門中聯辦副主任孫達、薛曉峰,外交部駐澳特派員公署副特派員王冬,解放軍駐澳部隊政委周吳剛,終審法院院長岑浩輝,以及政府主要官員、立法會全體議員、社會各界人士等出席該宣誓及就職儀式。endprint

10月24日,立法會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表決有關章程及任期委員會的組成的全體會議簡單議決案;有關常設委員會的設立、數目、名稱及組成的全體會議簡單議決案;有關跟進委員會的設立、數目、名稱及組成的全體會議簡單議決案。同時,選舉行政委員會成員。

最終,第六屆立法會章程及任期委員會成員分別由高開賢、區錦新、黃顯輝、崔世平、梁安琪、黃潔貞及柳智毅等七位議員組成,高開賢任主席;負責細審法案的一常會主席為何潤生、二常會主席陳澤武、三常會主席黃顯輝。三個跟進委員會方面,與常設委員會同一組成員,土地及公共批給事務跟進委員會主席為李靜儀、秘書宋碧琪;公共財政事務跟進委員會主席仍是麥瑞權,秘書則是梁孫旭;公共行政事務跟進委員會主席為施家倫、秘書鄭安庭。議員梁安琪獲大部分議員支持當選行政委員會主席,將負責立法會的預算、帳目及財政管理工作。

本刊希望,新一屆立法會議員牢記肩上職責,盡忠職守,立足澳門社會,真正為澳門市民謀福祉,積極推動澳門社會發展。

廉署揭氣象局亂象

2017年10月19日廉政公署公佈氣象局颱風預報程序的調查報告,報告指出,調查主要圍繞氣象局颱風預報程序及內部管理展開,因為颱風的預報是否準確,屬氣象局專業範疇的決定,廉署無法定權限及技術能力作出評斷。

經過調查,在颱風預報程序上,雖然無證據證實氣象局對颱風“妮妲”及“天鴿”的預報工作違反相關領域的法律規定或法定程序,也無證據顯示氣象局懸掛風球的決定受到任何外來因素的影響,但在颱風預報程序、人力資源及設備設施管理方面出現諸多問題。

在颱風預報決策方面,前局長馮瑞權曾在回覆立法會書面質詢時表示,在每次懸掛風球領導主管和氣象技術人員都會進行會商,所有決定都是經詳細討論後作出。然而,廉署發現氣象局並沒有為颱風預測設立專門的會商機制,而是依賴前局長個人的判斷和決策,氣象預報員在收到局長的指令前,也不知道是否懸掛風球和何時懸掛。

報告指出,透過“居家決策”、“遙控指揮”進行颱風預報,絕非公共部門應對重大自然災害應有的工作方式。這不僅同周邊氣象預報部門的做法迥然不同,而且與市民心目中的颱風預報場景相去甚遠,如果有任何意外發生,會嚴重威脅市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氣象局的領導主管“三項要素”定義和標準的理解各自表述、並不相同,這勢必導致副局長在代任局長時,所作出的懸掛風球的決定出現因人而異的情況,而氣象局其他工作人員對普遍性、代表性和持續性更是所知甚少或者聞所未聞,在工作中未曾聽聞懸掛風球時需要參考這“三項要素”。

廉署認為,氣象局懸掛風球時應考量的因素和依據的準則既非領導專屬,更不是需要“秘而不宣”、“深藏不露”的資訊,如果連氣象局內部的氣象預報員都不清楚,公眾則更是無從知曉,從而難免會對氣象局預報的準確性產生懷疑,甚至質疑是否存在遲報或誤報的情況。

另外,廉署發現氣象局存在一系列內部管理的問題。在人事管理方面,廉署發現氣象局負責預報天氣的人員被不停調配到其他附屬單位,影響工作的穩定性;領導層以工作已自動化和電腦化為由削減氣象監察中心的值班人員數目,造成預報員在颱風逼近時難以同時應付氣象監察和回覆查詢的工作。對於有關氣象局副局長宗教信仰的傳聞,廉署在調查中難以確認是否屬實抑或謠傳,但當事人平時的某些行為舉止,的確會令人感到不安,尤其是通宵值班的同事。

廉署的報告認為,氣象局颱風報的決策權高度集中,但程序不規範、標準不透明,存在相當的隨意性。氣象局領導決定懸掛風球時忽略前線氣象技術人員的意見,不僅體現出行政管理中的官僚意識和等級觀念,更表現出工作決策中的唯我獨尊和專業傲慢。氣象局內部對颱風預報的標準各自表述、因人而異,公眾對氣象局懸掛風球的依據和考量更是無從知曉。在每次颱風過後,面對公眾對預報提出的質疑,氣象局領導欠缺詳細的交代和應有的擔當。

廉署建議,氣象局應推動修改《熱帶氣旋情況的指示》,完善有關颱風預測及懸掛風球的法規,建立包括氣象技術人員參與的專門會商機制,訂定懸掛風球期間領導及工作人員的留守值班制度,完善內部的人事及設施管理。

10月23日,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經檢視廉署關於氣象局颱風預報程序及內部管理的調查報告後,決定全面調查氣象局總體運作,期間倘若發現任何違紀行為,隨即建議提起相關紀律程序,同時決定對前局長馮瑞權提起紀律程序。

本刊認為,“天鴿”風災暴露了氣象局種種亂象,政府應該根據報告盡快完善氣象局的行政架構,並落實高官問責制。

非政權性市政機構

進行公開諮詢

10月24日,政府就設立非政權性市政機構舉行新聞發佈會,宣佈由10月25日起至11月23日進行為期三十日的公眾諮詢。根據澳門基本法第九十五條和第九十六條規定:澳門特區可設立非政權性的市政機構。

諮詢文本定義市政機構為非政權性,是受特區政府委託提供相關服務及諮詢意見。市政機構受政府委託為居民提供文化、康樂、環境衛生等方面的服務,並就有關上述事務向澳門特區政府提供諮詢意見。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主任丘曼玲稱,爭取2019年初設立符合基本法的非政權性市政機構,並從中產生第五任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內市政機構成員的兩名代表。

設立非政權性市政機構後,將撤銷民政總署,其現有職能基本由非政權性市政機構“市政署”承繼,民署少數職能則移轉至特區政府現有職能部門,特區政府現有職能部門承擔的少數職能亦將適時移轉至市政機構。市政機構具服務與諮詢兩大職能,其職能範圍除包括文化、康樂及環境衛生等服務,還可涉及其他有助促進和諧社區的構建及滿足民生需要的職能。市政機構設管理及諮詢兩委員會,較現時民署少了一個監察委員會。市政管理委員會成員包括主席、副主席及委員,人數不超過八人,須為全職,由行政長官委任具備公共管理經驗和能力的人士擔任有關職務。市政諮詢委員會成員不多於廿五人,包括主席及委員,通常為兼職,由行政長官委任在市政機構職能相關範疇具備社區與基層服務經驗,或足夠的專業和服務能力的人士擔任,主席由委員互選產生。諮委會成員任期五年,可連任一次。外界關注的成員產生方式,則沒有考慮分區直選,一概由行政長官委任。

至於市政機構的性質,行政公職局組織績效及運作廳長王穎中在會上指出,由於非政權性市政機構受政府委託行使一定公權力,宜設定為具有公法人性質的自治機構。“自治”僅表明其在內部管理和運作上與一般行政部門有所不同,並不具有任何政權性。政府強調,民署絕大部分人員將保留,小部分人員將轉移至其他部門,會確保原民署人員及職能平穩過渡,利益不受影響。政府將於諮詢期內舉辦三場諮詢會,其中兩場對象為全澳市民,一場面向本澳諮詢組織。

千呼萬喚始出來,設立非政權性巿政機構原定於16年底進行公開諮詢,拖到17年第四季總算公開咨詢。設立非政權性巿政機構必要性毋庸多言,既可以推進民生服務,亦可以為澳門培養政治人才。希望政府不要一拖再拖,加快立法程序,以完成基本法中“行政長官選委會組成人員中巿政機構成員的代表”的要求。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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