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供给侧改革:需求与应对

2017-11-18 19:46陈春霞石伟平
职教论坛 2017年28期
关键词:新型职业农民供给侧需求

陈春霞+石伟平

摘 要: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在我国新型城镇化、城乡一体化发展中具有重要战略意义。通过对江苏培育试点县的调查分析,以掌握新型职业农民需求侧,归纳总结职业教育培训供给侧存在的系列困境,并尝试性提出供给侧的结构性改革策略,以期能引起农村職业教育研究者的思考和启示。

关键词:新型职业农民;需求;职业教育培训;供给侧

作者简介:陈春霞(1990-),女,江苏盐城人,华东师范大学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研究所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职业技术教育学;石伟平(1957-),男,上海人,华东师范大学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基金项目: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职业教育培训支持体系建设研究”(编号:16YJA880028),主持人:马建富;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基于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农村社区教育功能及发展模式研究”(编号:B-b\2016\03\05),主持人:吕莉敏。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518(2017)28-0053-06

一、问题提出

我国正进入四化同步发展新时期,正处于农业由传统走向现代的关键时期。对于农业与经济的关系,美国西奥多·W·舒尔茨提出:“仅适用传统生产要素的农业无法对增长做出重大贡献,但现代化的农业能对经济增长做出重大贡献[1]。”在人力资本理论中,已经隐含着经济增长从农业现代化起步、现代化农业从提高农民素质起步的论点。因此,农业转型是否成功,农业产业结构能否优化,关键在于是否有一支新型职业农民。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需要多路径协同进行,其中,职业教育培训是提升农民素质不可或缺的重要路径。

在当前经济改革取向为供给侧的“新常态”下,作为与农村经济结合最为紧密的职业教育培训供给侧也越来越清晰地呈现出其基本走向与最终归宿。新型职业农民作为农村职业教育培训的最终消费者与体验者,需要有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有效供给;政府作为农村公共服务的主导者,影响着资源供给和服务质量的高低,决定教育政策和治理方式的供给[2]。基于此,解决当前农村职业教育培训中存在的问题,应该在满足需求侧的同时,坚持问题导向,推进供给侧的结构性改革,从而实现职业教育培训的有效供给、精准供给与创新供给。

二、研究设计

(一)研究思路与调研对象

为了了解新型职业农民的需求现状,提出更具针对性、有效性的供给侧改革策略,笔者以“长三角核心地区之一”的江苏为例,分别对苏南、苏中和苏北三类不同经济发展地区进行梯度性调研,均衡性选取了“苏州昆山、无锡江阴(苏南),泰州兴化、南通如东(苏中),宿迁宿城、淮安金湖(苏北)”等6个全国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县进行问卷调查与非结构性访谈。调研对象分为两类:一类是种养殖大户、家庭农场主、培训班学员等准新型职业农民,在问卷星平台向其发放“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需求调查(学员)”问卷,收回有效问卷827份;另一类是高等农业院校管理者、农广校校长、农民培训学校负责人等管理者,在问卷星平台向其发放“农民人力资源开发现状调查(管理者)”问卷,收回有效问卷156份。

(二)问卷内容与分析技术

问卷的形式包括单选、多选和问答。学员问卷内容主要涉及两方面:一是准新型职业农民的文化程度、从事产业、承包土地规模等基本信息。二是接受相关职业培训意愿、参加职业培训目的、获得知识技能渠道、需要的培训项目、期望的培训方式、组织渠道、培训实施者等需求;管理者问卷内容主要涉及单位在农民人力资源开发中的主要功能、人力资源开发对象、开发路径、经费来源、师资队伍、教材或学习材料、教育与培训方法等方面。对于调查数据,笔者运用SPSS13.0统计软件进行了处理。

三、结果分析

供给侧和需求侧如硬币两侧,对立统一。在农村职业教育体系下,要实现教育培训供给侧的改革,必然要关注准新型职业农民的需求侧,了解其对供给各要素的需求选择,从而两端发力,标本兼治。

(一)职业教育培训意愿及影响因素分析

新型职业农民在温饱等低层次的需要得到满足以后,将对优越物质、精神文化以及生态环境等较高层次有凸显需求。职业教育培训正是为其提供了动力与条件。对准新型职业农民而言,参与培训的意愿如何?影响因素又有哪些?

在问卷调查中,准新型职业农民愿意接受相关职业培训的占93.98%,不愿意的仅占6.02%,积极性较高。在此前提下,运用SPSS13.0对数据进行Logistic回归处理,对系数进行显著性检验,得出模型一;采用后向筛选法,直至变量在p≥0.05的水平上呈现显著,得出模型二(如表1),以了解其参与意愿的影响因素。

回归结果表明,多种因素影响着准新型职业农民参与职业教育培训的意愿。首先,从个体特征变量来说,年龄和参与意愿之间呈显著负相关。有无培训经历和参与意愿呈显著正相关。而“性别”、“婚姻状况”、“受教育年数”以及“是否担任过村干部”对参与意愿的影响在统计上呈现不显著;其次,从家庭特征变量来说,家庭土地规模和参与意愿呈显著正相关。家庭土地经营规模大户更需要获取相关的知识与技能,而且有获取技能知识的意愿和适当的经济实力,所以参加积极性非常高;第三,从培训要素的选择来说,农民对培训信息的需求、培训地点与参与培训的意愿呈正相关,如果农民对所提供的信息越需要,培训地点离农民居住地越近,农民就越倾向于越愿意参与培训。培训时间和参与意愿呈负相关,农民对培训需求以短期为主,选择培训时间为7天以内的农民占82.26%。因此,合理有效地安排培训时间是培训机构在实施过程中要充分考虑的问题,培训机构要根据职业农民的不同类型与层次的需求,采取机动灵活的时间安排。承担的费用和参与意愿呈负相关,选择“最好免费”的农民占67.92%,因此承担的费用越少,他们就越愿意参加培训。endprint

农民参与培训的积极性是影响培训效果的重要因素之一。要真正了解培训动机,有的放矢、对症下药,这样必然会提高其参与的主动性与积极性,进而提高培训效率。数据所示,农民参与职业教育培训的动机强弱排序是:提高技能、增加收入、提升素质、获得现代农业技术、获得政策扶持、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提高学历。提高技能和增加收入对农民参与职业教育培训的影响最大,所以政府和其他培训机构应该重视其培训结果与培训内容,且可以因地制宜地制定培训政策与奖励机制,满足农民对培训的需求。

(二)对职业教育培训供给要素的选择

为了使职业教育培训供给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典型性和效仿性,需要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在供给组织者、供给内容、供给方式等系统要素方面进行选择分析。

1.对供给组织者的选择。自19世纪末20世纪初以来,尽管各国的供给组织者存在一定的差异,但都已形成了多元化的组织结构。目前,大致可以把当前承担农民培训的组织者分为几大类:社区教育中心、社会培训机构、职业院校、非政府组织以及社会公益组织等。调查表明,有64.94%的农民愿意接受社区教育中心组织的培训,有48.05%的农民愿意接受由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30.26%的农民愿意参加乡村自行组织的培训,21%的农民愿意参与职业院校的教育培训。因此对于培训的组织者来说,在组织农民培训时应将农民所关心的问题予以统筹考虑并提供满意的服务培训。

2.对供给内容的选择。农民对供给内容的需求与参与培训的意愿呈正相关,即农民对所提供的信息、供给的内容越需要,农民就越愿意参与培训。通过调查发现,65.96%的准新型职业农民参加教育培训的第一目的是为了增加收入,因此他们在选择技术培训内容的时候也是选择增收快的项目。农民培训的内容主要是蔬菜种植、粮食生产、水果种植、水产养殖、特色农产品营销等,主要内容倾向于实用技术培训与职业技能培训。

3.对供给方式的选择。一定意义上来说,供给方式作为教育培训结构中最具生命力的要素,因其培训过程中所使用的组织形式、教育方法等的不同带来了培育模式的多样性。调查表明,46.03%的农民表示最欢迎现场教学,其次是面对面授课、多方式结合,电视、广播等供给方式不太受欢迎。现场教学指导作为最受农民认可的方式,针对性强,能及时解决问题,并且授课内容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要提高职业教育培训的效率,可以充分利用各类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让农民一方面接受专家、教授的课堂讲授、知识讲座、实际辅导等,一方面指导农民走到田间地头以现场教学的方式举行生产实际培训,同时通过以师带徒、结对子等灵活且多样的方式进行。

(三)不同个体特征的农民对供给内容选择的差异对比

针对职业农民的职业教育培训供给内容目前有农业种养殖业技术、文化素质提升、经营管理知识、创业渠道与经验等,不同年龄、不同性别、不同受教育程度的准新型职业农民在供给内容的选择上存在一定的差异。

1.年龄与供给内容选择分析。从表2可以看出,24岁以下和25~34岁的农民在培训内容方面选择“农业机械的使用与维护知识、创业渠道与经验”的比较多,45岁以上的更倾向于“农业种养殖业的知识”,表明年龄越大的准新型职业农民对农业生产越容易产生依赖,而年轻人更容易接受新事物,愿意对人力资本进行自我投资。

2.性别与供给内容选择分析。从表3可以看出,男性农民更多的选择种养殖知识、涉农政策、农业机械的使用与维护知识,女性农民更多的选择文化知识、创业渠道与经验;在他人的成功经验、经营管理知识、法律知识等方面,男性与女性的选择比例大体相当。

3.受教育程度与供给内容选择分析。从表4可以看出,“小学及以下”学历的农民更多的选择是种养殖知识、他人的成功经验,在法律知识、农业机械的使用与维护知识、创业渠道与经验方面选择较少;“初高中”学历的农民在法律知识、农业机械的使用与维护知识、创业渠道与经验方面的比例有所上升;“大专与本科及以上”的农民除了种养殖知识之外,相对更偏重于经营管理知识和创业渠道与经验。因此,其文化层次越高,所选内容的技术层次越高,学习能力也越強。

四、存在困境

在经济快速发展、产业加速转型的大背景下,职业教育的开展与广大农民的迫切需求,与提高发展现代农业的要求之间不吻合、不匹配。因此,准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供给中也依然存在一系列不可避免的结构性困境。

(一)人力资本弱,供给对象素质不高

人力资本困境已经成为了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中的首要障碍,主要体现在:第一,科技素质之乏。根据第八次中国公民科学素养的调查结果显示,我国公民科学素养水平仅相当于日本1991年的3%、加拿大1989年的4%和欧盟1992年的5%,落后20年[3]。农民的科技素质状况无疑给我国农村先进农机设备和生产技术的运用等诸多问题带来了挑战[4];第二,传统观念之困。一是认知存在局限性。农民对职业培训重要性的认识往往只停留在浅层次上,对其真正价值及长远意义更缺乏深刻认知。二是农民的学习能力和记忆力不适应理论性强的学习,职业培训应尽量做到通俗易懂。三是农民对职业培训的态度不稳定。他们对职业培训的要求大都是在短期内获得直接利益,认为接受职业培训不如打工来钱快。

(二)培育目标惑,供给结构不合理

农村职业教育培训只有服务于农村的经济社会发展才能实现其真正价值。然而目前,农业职业院校、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等作为培养新型职业农民的核心载体、重要资源却以满足城市需求为第一标准,在教育定位上缺乏对农村职业教育培训特殊性的考量,却以城市学校的职业教育为模板,纷纷开设物联网、工业机器人、汽车检测与维修等潮流、前言专业,农村职业教育培训正面临着“离农”尴尬与困境。同时,农业现代化、产业化要求农民还需要学习与产业链上相关的农产品加工、储存、销售、服务等技能,而现行的农民职业教育和培训主要围绕着农业种植的知识、技能培训展开,忽略了其他技能的教育[5]。endprint

(三)师资队伍薄,供给质量不高

目前,农民职业教育和培训师资队伍总体体现为“三多三少”,即传统型、普通型、继承型人才多,高新技术、产业化、创新型人才少。首先,教师队伍不稳定。在调查中,关于“贵单位有无从事农民培养培训的专职教师队伍”的问题中,有23.53%的单位选择了无专职教师。由于经费投人不足,农村职业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师待遇也远远不及城市,再加上条件相对艰苦,严重影响了教师队伍的稳定性;其次,在调研访谈中发现,乡镇社区学校、成人学校等从已配备专职教师的人员质量上分析,存在以下不足:一是人员年龄偏大,甚至是老弱病残。二是文化层次偏低,50岁以上人员多为民办教师转正而来,本、专科学历人员很少。三是人员所从事的专业教学基本上不涉及社区教育,他们均从中小学教学岗位转岗而来,对农业社会致富信息了解甚少,并且缺乏专业技能教学经验。

(四)经费投入少,供给保障不足

经费投入不足依旧是制约我国职业农民教育事业发展的“软肋骨”。近年来,我国虽然逐年逐步加大农村职业教育的投入,但经费依旧不超过2%,远远低于世界平均5%的水平。在“贵单位进行农民人力资源开发的主要经费来源”问题的回答中,78.81%的被调查对象回答来源于政府拨款,32.45%的被调查对象回答来源于单位开展业务活动所得收入,19.21%的被调查对象回答来源于企业资助,18.54%的被调查对象回答来源于学员所交学费;在“贵单位开展农民人力资源开发所需经费是否充足”问题的回答中,完全能够满足需要的占总数的13.33%,基本能够满足需要的占54.67%,严重不足的达到32%。维持农村职业教育能够正常进行的经费陷入了捉襟见肘之境[6]。

五、对策建议

在人力资本理论、区域比较优势理论等理论的支撑下,笔者以江苏省新型职业农民职业教育培训需求的现状与供给侧存在的问题为基础,进一步提出有效供给策略。

(一)顶层设计,统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供给规划

政府在顶层设计工作中,主要是要科学设计一系列有关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要素,制定有利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发展战略以及进行必要的制度配置与政策创新。这些政策制度可以包括:一是促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农民参与培训以及鼓励其他潜在来源的新生代农民、返乡农民等成为新型职业农民的积极性;二是鼓励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等多方参与培育规划过程的制度与政策。主要是应对培育目标、培育内容、培育方式、培育评价、培育津贴额度责任承担等做出详细规划与规定,并接受政府和社会的公开监督;三是鼓励涉农企业等参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政策与制度。应该根据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需要,出台有关促进培育的专门法规。在全国性法规建设过程中,可根据本地情况,制定具有区域适宜性的促进培育的条例,从而使培育有法可依。

(二)分类设计,创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供给模式

中国是农业大国,不同地区、不同素质的新型职业农民需因材施教。其培育对象应该有多种来源:第一,专业大户。专业大户部分人员学历程度相对较高,具有较稳定的参与意愿,因此通过有针对性的教育与培训,可以成为生产型、服务型的新型职业农民;第二,科技示范户。他们一般集中在智能农业、旅游农业、创意农业等高新产业领域,具备相对丰厚的资金,掌握较新的农业技术和经营理念。他们将是技术型、经营型职业农民的领军人物;第三,返乡农民工。作为职业农民的重要来源,我们应因势利导,给有志于重操“农业”、试图创业的返乡农民工提供便利;第四,农村留守妇女。从长远的发展来看,随着现代农业、现代机械的发展,劳动强度将极大降低,其中一部分留守妇女有成为新型职业农民的可能;第五,热爱农业、愿意从事农业的退役军人、城市居民、高学历毕业生。政府应创造各种物质条件、基础设施等,吸引他们成为新型职业农民。因此,新时期可以以“分类指导、梯度推进、协调发展”为方针,创新培育模式,分层次、按需求来组织和实施教育培训。

(三)协同创新,提升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供给有效性

目前,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中参与的主体主要包括政府、农业职业院校、社区学校、专业培训机构等,存在着诸如“参与培训的热情度不高,在实训设施、师资队伍、教学内容等方面具有难以克服的困难,对农民跟踪服务能力相对较差,在培育内容的设置安排、培育方式与形式、培育时间地点的安排、培育的监督考核问题上与农民需求不匹配”等问题。基于此,各主体自身存在的缺陷只有通过联合培养、协同育人才能克服,而这将大大提高供给的有效性。此外,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可以采用成本“协商”分担模式来加强多元培育主体的参与度,即通过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协商来确定各自承担的成本。这种模式不仅合乎现实、具有可持續发展性,还有利于为职业教育培训提供资金、设备、场地、师资和管理人员等大量的资源,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更具市场敏锐性和灵活性。

(四)优化环境,保障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供给条件

第一,强化政府主导。强化政府主导既有财政投入和拉动原因,也有农民的组织原因,在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发育的初级阶段,以利益为纽带的组织力不明显,以政府为主导的行政推动力还非常需要。总体上,政府可以结合自身经济发展目标,抓引领与示范,抓典型经验的宣传,促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相关品牌建设;第二,建立全国培训网。国家应成立专门的从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机构,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方式方法、培训结果评估建立统一标准;第三,建立动力机制、评价机制和保障机制等长效机制。当前应着重在法律、政策、规范层面入手,建立一整套完备的农业职业技能鉴定标准体系,完善新型农民培育的管理体制,建立并完善包括农业经营的职业准入制度、农业补贴制度、农业法人化制度、城乡人才的双向流动机制等配套政策制度,以为农民提供优惠条件。当然,还需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来关注农村、农业、农民,才能形成培育的社会环境,保障其培育效果。

参考文献:

[1]西奥多·舒尔茨.改造传统农业[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5.

[2]赵红邦,张亮,张润清.我国新型农民培训模式研究[M].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2011:10-11.

[3]马建富,吕莉敏,陈春霞.职业教育视域下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研究[M].北京:科学出版社,2015.

[4]盛阳荣.农民职业教育和培训:现状、问题与发展策略[J].教育研究,2009(8):88-91.

[5]王仁贵.供给侧改革主导2016攻坚年[EB/OL].http://news.hexun.com/2015-12-27/181444062.html.

[6]吕景泉,马雁,杨延,刘恩专.职业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6(9):15-19.

责任编辑 刘扬军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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