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加强就业扶贫工作贫困劳动力创业可获3000元补贴

2017-11-22 02:27兰增干
中国工人 2017年7期
关键词:陕西省劳动力补贴

■兰增干

陕西加强就业扶贫工作贫困劳动力创业可获3000元补贴

■兰增干

近日,陕西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开发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切实加强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人社、财政部门要将就业扶贫工作绩效作为就业补助资金分配的重点因素,加大就业扶贫绩效在资金分配中的权重,进一步增加贫困县(区)资金分配额度。贫困县(区)就业补助资金要优先保障就业扶贫工作需要,省、市本级支出的就业补助资金,要向就业扶贫倾斜。

《通知》规定,实行就业扶贫实名报告制度。县级人社部门要组织乡(镇)、贫困村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及时收集、确认、登记贫困劳动力就业状况变化,定期与扶贫部门对接核准数据信息变化,实行精准动态管理,为分类开展就业帮扶提供有效信息支持。从2017年6月起,每月20日前,各市要将当月实现转移就业、创业和参加免费职业技能培训的贫困劳动力人员名单以电子表格上报省人社厅。

鼓励贫困劳动力自主创业。贫困劳动力创办的经济实体取得法定证件、依法经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创业贫困劳动力3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并重点提供后续跟踪服务。

支持社区工厂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鼓励各地发展以扶贫开发为主要目的的社区工厂。社区工厂每吸纳一个贫困劳动力就业、且签订不低于一年期限劳动合同的,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岗位补贴。社区工厂吸纳贫困劳动力人数不低于其员工总数1/3的,对其生产经营场地租赁费、水电费,按不超过实际支出额50%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两年。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社区工厂,贫困劳动力人数超过其员工总数1/5的,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应优先办理,并按规定享受财政贴息政策。

培育就业扶贫基地。依托陕西省就地就近转移就业示范工程,组织乡镇与当地或周边3个以上企业建立稳定劳务输出输入关系,重点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对管理规范、吸纳就业能力强、且与贫困劳动力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企业,由县级以上人社部门认定为就业扶贫基地。就业扶贫基地每新吸纳1名贫困劳动力就业,给予奖补性职业介绍补贴。奖补性职业介绍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次500元,每年只能享受一次。若贫困劳动力由职业介绍机构介绍进入就业扶贫基地,则就业扶贫基地不再享受奖补性职业介绍补贴。到2020年陕西省认定就业扶贫基地500个,其中省级100个。

设立就业技能培训生活和交通费补贴。贫困劳动力参加80课时以上免费就业创业培训的,每人每天给予50元的生活和交通费补贴,每年只能享受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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