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政策问答

2017-11-24 05:16李胜基
共产党员(辽宁) 2017年6期
关键词:居住地经办异地

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政策问答

为切实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医疗保险权益,推进医保异地“漫游”,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大力推进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截至今年1月,全省14个市全部开通联网结算工作,186家定点医院纳入联网结算系统,3.3万人次实现异地住院联网结算,十几万异地居住生活的退休职工将从中受益。

辽宁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有何特点?

辽宁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具有五大特点:一是执行居住地医保支付范围,享受参保地报销比例,既体现制度的公平性又兼顾地区的差异性;二是异地居住人员持卡就医直接结算,享受本地医保便捷服务,让数据多跑腿、让百姓少跑路;三是发挥社会保障卡金融功能,实现个人账户、补充保险的异地支付,解决基本医保以外的报销问题;四是异地就医定点医院数量多、覆盖面广,异地居住人员就医选择范围大大提高;五是纳入本地医保管理体系,有效杜绝异地监管难和欺诈骗保现象发生。

异地居住人员的范围是什么?如何界定?

辽宁省异地居住人员就医结算的适用对象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在职职工长期异地工作人员等异地居住人员。申请异地居住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退休人员在异地定居并有当地户籍或产权住房证明。

2.退休人员随配偶或子女长期在异地居住,配偶或子女在异地定居并有当地户籍或产权住房证明。

3.退休人员无子女或子女均在境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由其亲属赡养、照顾,该亲属在异地定居,有当地的户籍或产权住房,并且同意长期赡养、照顾老人。

4.退休人员随配偶或子女长期在异地居住,配偶或子女是驻当地现役军人。

5.在职职工随工作单位需常驻异地工作一年以上的。

如何办理异地居住就医结算?

异地居住人员由个人提出申请,经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批,由居住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确认并开通本地医疗保险服务。退休异地居住人员在审批备案后1年内、在职职工异地工作人员在审批备案后6个月内不得变更居住地就医。

参保人在居住地住院费用如何结算?享受何种待遇?

已经办理备案的异地居住人员持社会保障卡及相关手续,到居住地异地结算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只需支付应个人承担部分,统筹基金支付部分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异地居住人员在居住地住院治疗执行居住地的药品、诊疗以及医疗服务目录,执行居住地的住院门槛费、参保地的报销比例。居住地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采取本地结算办法和标准结算异地居住人员就医费用。由于各地医保待遇政策有差异,因此,异地就医结算的待遇标准较原参保地政策会略有不同。

已办理审批的异地居住人员,如在居住地非定点医疗机构及非居住地医疗机构就诊,按照参保地有关规定办理,由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负责审批、管理及费用结算。

参保人的个人账户资金如何实现异地支付?

辽宁省异地居住人员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可由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年划转到社会保障卡金融功能供就医购药使用。

办理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的流程和方法是什么?

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可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提出办理异地居住就医直接结算申请,填写有关表格(所需要件以参保地医保规定为准)。由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备案,上传个人身份信息和参保信息。异地居住人员需在参保地审批一个月内,持有效身份证件、社会保障卡、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备案表》(一式两份)到居住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备案。经居住地医保经办机构确认后,告知异地就医定点医院以及其他注意事项。已经办理备案的异地居住人员持社会保障卡和居住地医保手册,到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即可办理住院登记,实现联网直接结算。

各地经办机构相关信息

沈阳市受理部门: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结算处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3号社保大厦二楼73号窗口

咨询电话:024-62161762

大连市受理部门:大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医疗审核部

地址:大连市西岗区高尔基路18-1号四楼25-28号窗口

咨询电话:0411-83709182

鞍山市受理部门:鞍山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医疗保险结算处

地址:鞍山市铁西区三道街81号三楼大厅119号窗口

咨询电话:0412-5535962

抚顺市受理部门:抚顺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医保结算中心综合科

地址:抚顺市新抚区迎宾路北段9号五楼502室

咨询电话:024-53998082

本溪市受理部门:本溪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待遇审核科

地址:本溪市解放南路38号四楼大厅

咨询电话:024-42818080

丹东市受理部门:丹东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职工登记管理科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青年大街67号劳动保障大楼四楼大厅7号窗口

咨询电话:0415-3105807

锦州市受理部门:锦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结算二科

地址:锦州市市府路72号二楼20号窗口

咨询电话:0416-3881048

营口市受理部门:营口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审核科

地址:营口市西市区青花大街西28号

咨询电话:0417-2980266

阜新市受理部门:阜新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管理科

地址:阜新市迎宾大街67号406室

咨询电话:0418-2273586

辽阳市受理部门:辽阳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审计稽核一科

地址:辽阳市白塔区中华大街182号二楼窗口

咨询电话:0419-3238021

盘锦市受理部门:盘锦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医疗待遇管理科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工业街13号一楼3号窗口

咨询电话:0427-6691033

铁岭市受理部门:铁岭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待遇科

地址:铁岭市银州区人民路10号1107室

咨询电话:024-74841090

朝阳市受理部门:朝阳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异地人员管理科

地址:朝阳市双塔区朝阳大街3段112号劳动大厦五楼6号窗口

咨询电话:0421-2638918

葫芦岛市受理部门:葫芦岛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异地科

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1-甲二楼大厅2号窗口

咨询电话:0429-3150575

省直受理部门:辽宁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省直医保处

地址:沈阳市和平北大街59号七楼702房间

咨询电话:024-22839380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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