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购房补贴政策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

2017-11-25 20:09林章文
就业与保障 2017年17期
关键词:购房商品房新政

林章文

浅议购房补贴政策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

林章文

以福建省某地实行购房补贴政策后,对新建商品房销售、库存量在一定时期内的变化为例,从财政资金本质、购房补贴影响、市场规律本身等方面进行分析,提出对实行购房补贴政策的看法和建议。

去库存 购房补贴 转化

为了加快楼市去库存的步伐,也为了刺激消费和拉动经济,一些城市出台了购买新建商品房政府给予补贴的地方政策,即在一个特定的时间段、特定的补贴总额内,首次购买(有些地方没有次数限制)新建商品房的市民,每平方米可领取地方政府50元到200元不等的财政补贴。由于补贴新政会对新建商品房短期销售起明显的促进作用,一些地方甚至还持续出台了几轮的购房补贴政策。笔者以福建省某地为例,分析政府出台购房补贴政策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程度。

该地于2016年5月23日起开始实施购房补贴新政,到2016年8月底补贴限额用完结束,前后历时三个多月。以新政实施前后一个月当地新建商品房的销售量对比得知:新政前一个月(2016年4月22日~5月22日)签约150套、日均5套;新政后当月(2016年5月23日~6月22日)签约443套、日均15套。月均销售增长195%、日均销售增长200%。2016年8月底财政补贴额度告罄,停止新政后的第一个月(即2016年9月)该地商品房月销售立即缩水至98套,远远低于2016年度平均月销售水平。

据统计,在实行补贴期间,该地累计消化一年以上库存房占总销售量的32%。总销售量中有近七成均为新批准预售的商品住房。进一步分析后,可以看到这样一种现象:在消化的库存房中以现房或优质楼盘为主,那些所谓的问题楼盘及进度不明显的楼盘的销售仍然毫无起色。

近几年,用补贴来刺激商品的销售,在我国其他行业并不鲜见,尤其是家电行业。从已有的经验来看,补贴政策虽然刺激了消费,但也对家电行业造成了许多不利的影响。比如补贴政策存在漏洞、企业产能盲目扩大,等等。因此,笔者结合实施购房补贴政策的相关结果,认为政府补贴购房行为不宜过多提倡,原因有如下几点:

一是财政资金本质上不允许。政府财政资金应该为公共事务服务,为广大纳税人办事。完善公共服务项目,增加公共服务数量,提升公共服务品质,体恤弱势群体,才是公共财政的正解。政府拿财政资金补贴首次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市民,这对其他购房人并不公平,对不买房或买不起房的人会有歧视之嫌。政府慷财政之慨,针对特定群体发放购房补贴,违背了社会财富的二次分配原则。

二是政府补贴购房影响有限。地方政府如此奖励买房未必能化解楼市库存压力,因为相对于动辄上百万的大宗住房消费而言,每平方米50至200元的购房补贴也只能是杯水车薪。如果房价不合理,与市民的实际收入水平相差太大,又有多少人有钱买房?因此,它只能是在特定时期内某种程度上对房市有短期的刺激作用,不能从“治本”上收到实效。

三是有悖于正常的市场规律。对于一个中小型的城市,能够消化的商品房,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民众承受的价格,不会是无限的投机和刚需。市场终究要饱和的,若是逾越了这一底线,就会产生过剩。同样,既然库存是一个长期的累积过程,则去库存也应该立足长期,多措并举,徐图进取,而不是急功近利,毕其功于一役。动用公共财政补贴购房,也未必能够让百姓真正获益,很有可能还会成为房企的溢出利润,即财政每平方米补贴100元,房价每平方米也相应提高100元。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楼市供过于求,库存房就会增加;供不应求,库存房就会减少。因此,商品房库存与房价、区位、土地及商品房供应量、经济增长和人均收入水平等因素息息相关。2016年四季度以来,我国房地产调控和去库存方向已发生转变,不同等级城市“梯次去库存”的政策思路也越来越清晰。目前,一线城市和部分二线核心城市去库存目标基本实现,但三四线城市受土地供应、人口吸引力、本地居民购买力、产业竞争力、交通等方面的短板问题影响,短期去化库存压力还是比较大。

因此,政府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改变“土地财政”偏好,避免土地无限量供应,认真核定城市规模,从控制土地供给入手,采用市场手段消化过剩,达到去化库存。如打通商品房与公租房的转化渠道,由政府购买库存房用于公租房;建立平台,引导拆迁安置户选择库存房或存量房作为安置房;鼓励机构和个人购买存量商品房用于租赁投资等,都可以起到消化存量商品房的目的。那种动辄砸钱的做法,说到底是一种行政权力导致的幻觉,不仅妨害社会的公平正义,也是财政资金的错配。

(作者单位:福建省建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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