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观念到行为:生态价值观、生态责任感、生态行为习惯探析

2017-11-26 08:15刘跃
文教资料 2017年21期

刘跃

摘 要: 生态问题的严重使人们重新考量人类中心主义生态价值观的合理性,以及人类合乎自然的存在方式怎样才能实现。人类要合乎自然地存在,就要树立正确的生态价值观,增强生态责任感,养成良好的生态行为习惯,实现从观念到行为的切实转化,这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 生态价值观 生态责任感 生态行为习惯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即“全面落实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将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到“五位一体”整体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高度,凸显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地位。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的永续发展必须实现生态文明。生态文明是人类文明的必由之路,是真正实现了的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如何才能实现生态文明呢?必须依靠实践,这种实践是一种从观念到行为的实践,是由正确的生态价值理念上升为坚定的生态信仰并养成良好的生态行为习惯的完整过程。

一、理念:形成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生态价值观

(一)人对自然价值的确认

随着工业化的发展,生态环境的破坏日益严重,人对自身价值的确认和对自然价值的无视使人类自身深陷入危机当中,难以自拔。人类中心主义认为,人是主体,自然界是客体,人类的利益是价值原点和道德评价的依据,价值评价的尺度始终并牢牢掌握在人的手里,有且只有人类才能评判价值,自然界的全部价值就是满足人类的需要。因此,随着人类物质欲望的膨胀和贪婪本性的暴露,在改造自然的过程中无视自然本真的存在,在异化劳动中创造异化的自然。

自工业化社会以来,自然界如何呈现自身已不是自己能够控制的问题,在人类创造性改造自然的过程中更多体现了人类的意志和目的。那么,人类改造自然的目的是什么呢?今天呈现在我们面前的自然是我们希望改造成的自然吗?哲学人类学研究大师舍勒指出:“在历史上没有任何一个时代像当前这样,人对自身这样困惑不解。”[1]人类一方面通过创造性地改造自然让自己过上好的生活,另一方面在这种改造中亲手破坏向往中的好生活,这是多么矛盾。

人类改造自然的活动是创造性的,它使自然界能够更好地“为我所用”。通过劳动,人类不仅创造了自然物,而且创造了人类自身,人的本质的对象化为自然界打上了烙印。在使自然界成为人化自然的过程中,充分体现了人的目的和价值理念。人类中心主义的价值观所造成的结果就是人类不仅破坏了自然界的和谐有序,而且造成了人类自身的生存危机。导致这种错误的最主要原因是人的理念和价值观的偏差。所以,人类要想摆脱生态问题的困扰,必须重新确认改造自然的价值理念,树立正确的生态价值观。

(二)人对自然价值的再确认

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指出:“通过实践创造对象世界,改造无机界,人证明自己是有意识的类存在物,就是说是这样一种存在物,它把类看作自己的本质,或者说把自身看作类存在物。”这说明,人的本质是在改造自然的过程中生成并呈现出来的,人的价值判断体现在这一过程中。正如罗尔斯顿指认的,自然是有内在价值的,自然的价值是内在的和可观的。余谋昌教授在《自然价值论》中强调,自然的外在价值在于它对人的可利用性,自然的内在价值在于其对生命的目的性。因此,我们不能无视自然的价值,在改造自然的过程中必须承认这种价值,重新审视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不再是主人,自然也不再是奴隶,人与自然是平等的,是一个有机整体,“人即自然,自然即人”[2]。人与自然正如一枚硬币的两面,是有机统一的。所以,我们要确立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生态价值观,在改造自然的过程中尊重自然,遵循自然规律,实现人类的可持续发展。

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生态价值观是人类对自然内在价值的一种确认,是人类若干年的生存和实践过程中总结经验和教训基础上得来的真理,人与自然和谐是人类应有的一种价值理念和内心诉求。人类在生物链上的特殊地位,使人们必须带有责任心地遵守生存法则,否则将导致生物链的毁灭,也就是人类的毁灭。这种责任心就是在价值理念指导下的对人与自然和谐统一观念的确认和行为驱动,因此,对人与自然关系的再确认是至关重要的。自然界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保护自然就是保护人类自身,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是每一个人义不容辞的责任。

二、信仰:提升主体的生态责任感

保护自然,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是人类义不容辞的责任。这句话有两层含义,一方面,明确指出了人类需要保护自然,另一方面,表明了人对自身人之为人本质的确认。人与动物的本质区别在于人是有意识的存在物,人需要在改造自然的过程中确认自己和展现自己。这种责任体现在任何具体的人类劳动中。责任感是主体对责任的一种情感确认,是主体对其责任对象的自觉意识,是一种有益的精神状态。人只有有了责任感,才能具有内驱力,才能感受到自我存在的价值和意义,并且得到人们的信赖和尊重。当人类确认了自己对自然环境负有责任,并将这种责任内化于心,就赋予了自己一种生态责任感。生态责任感是人类对自然界承担责任的一种自觉意识,人类依靠这种自觉意识主动承担保护自然的责任。在改造自然界的过程中,因为这种责任感,人类能够尊重自然规律,善待自然。生态责任感是基于人类主体对自然的道德责任和道德关怀而引发的责任情感确认和内化的表现形式,正是因为这种情感的倾向性使得责任主体主动承担责任并且为此感到快乐。

(一)信仰是理念的升华

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价值观能够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但是,这种道德意识要想持久发挥作用,转化成人类的自律行为,必须上升到信仰的层面。信仰是信念的最高表现形式,充分体现了人的情感倾向性和意志坚定性。提升人类主体的生态责任感,使之成为一种生态信仰,就更加坚定了人类保护自然的决心。它要求信仰者坚信其所倡导的价值理念,并且践行这种价值准则。当认识或理念上升为信仰时,一个人会对他所信之事表现得执着、坚定,会不打折扣地执行,会尽己所能地实现它。人类在改造自然的过程中,已经达成了基本的共識,正如恩格斯所说:“我们连同我们的肉、血和头脑都是属于自然界、存在于自然界的。”[3]如果把自然看作人的无机的身体,那么,破坏自然就是毁伤人类自身,人类不能也不应该破坏性地改造自然。我们必须像爱护自己的身体一样保护自然,在改造自然的过程中创造出合乎人性的自然。我们应该且必须相信,当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价值理念根植于每个人的头脑中,成为一种精神力量,并用情感和意志保驾护航,那么,自然环境的美和善将成为必然。endprint

(二)信仰是行动的保障

人类应该保护自然,善待自然,这主要是基于对自然环境的喜爱、亲近、依恋、乐于为自然尽义务的强烈情感,由于情感认同而内化于心的生态价值观必然有所附丽。在这种情感的驱动下,人类会竭尽全力地在每一次改造自然的过程中表现出友好和善意。这种友好和善意雕刻着每一个呈现在人们面前的器物、制度和精神,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力保障。信仰是引导行动的可靠保障,有信仰才会有坚定不移地朝着目標前进,才能在困难面前不屈不挠,才能遵循人类与自然和谐统一的生态价值观,才能捍卫人之为人的生命承诺。

信仰是一种主体性的选择,它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价值观内化为人们内心的生态责任感的主体性选择,它不需要宗教仪式和庙宇殿堂,它是人们内心持久而执着的力量源泉,是对自然的善,也是对人类自身的善。我们必须相信,人类可以依靠自己的力量创造出更美的自然,更合乎人性的自然。这是我们在每一次改造自然过程中的主体性选择,是我们对于自然和人类自身的承诺。

三、行为:养成良好的生态行为习惯

如果人类从理念的层面上形成了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生态价值观,从信仰的层面上提升了主体的生态责任感,那么,将这种理念和信仰转化为人们日常的行为习惯,就是理念和信仰的落脚点。人类所有美好的创造都离不开实践,只有付诸实践,一切美好的东西才能被创造出来。

(一)知行不一的困惑

随着工业化的发展和人类欲望的膨胀,在改造自然的过程中,对自然巧取豪夺的现象不断发生,人类不再关心自然的存在,而是更加关心我从自然界获得了什么。直到生态环境的恶化影响了人们的日常生活,人类才开始深刻反思自身行为的合理性。反思的结果是人类必须与自然和谐相处,毁损自然就是毁灭人类自身。这种认识对于保护自然环境当然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反思的结果和行动并不是一致的,并且行动具有严重的滞后性。甚至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人们甚至冒着毁灭自身的危险毁损自然。于是,就带来了保护环境知行不一的困惑。

(二)生态行为习惯的养成

为了解决知行不一的困惑,人类必须付出实实在在的劳动,这就是在正确的生态价值观的指导下实现人与自然共生共赢的劳动。人类通过劳动建立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劳动是人类的一种有目的、有意识的活动,在劳动的过程中,“人创造环境,同样环境也创造人”[4]。人类通过劳动与自然建立联系,将自己的本质对象化给自然,同时,自然在人化的过程中也将自身对象化给人类,从而实现人与自然之间的相互创造,而其创造物要合乎自然的本性和人的本性。秉持着这一理念,人类必须把握每一次面对自然的具体劳动,实现生态劳动。生态劳动的本质就是实现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它不再是资本逻辑下的“无限度的追逐利润从而扩大生产的同时,造成了工人的日益贫困化,滋生了人对自然无休止的索取”[5]的劳动状况。而是一方面,人类从自然界中提取所需之物满足自身的需要,另一方面,人类要回馈自然,为自然界提供滋养,形成人与自然之间的有机链条,完成物质和能量的交换,使人与自然在相互作用中成就彼此,在物质变换的过程中保持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从某种意义上说,人类改造自然的活动就应该是一种生态劳动。

劳动是人类经常性的行为,甚至对于具体的个人而言,劳动就是每天的生活。人们会在日复一日的劳动中养成习惯,并长时间保持这种积久养成的生活方式。一个人的行为习惯一旦养成,就会在生活中起到重要的作用,好的行为习惯会带来很多益处,相反则会带来危害。因此,人类必须重视自身的具体行为,遵循生态行为规范,养成生态行为习惯。生态行为习惯是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理念指导下的具体的、自觉的行为方式,是带有独特个体意识的主观选择。刘新庚、曹关平从公民行为规范的角度为我们提供了一重思考的维度,即建构公民生态行为规范,对公民的生态行为进行引导,包括建立生态道德规范、生态法律规范和生态日常规范,并指出“生态日常规范是公民生态行为规范体系的习惯养成”[6]。如节水节电、光盘行动、垃圾分类处理等。笔者认为,生态日常行为规范是既包含道德又包含法律的公民生态行为遵循的普遍规则,体现了一个人的生态行为习惯,良好的生态行为习惯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根本保证和有效途径。

要养成良好的生态行为习惯,就要经历一个过程,“该过程大致经历他律和顺应、自律和自觉、价值目标实现这三个阶段”[7]。首先,从行为规范的外部制约开始,即人们必须遵守生态行为规范,并且内心逐步接受;其次,外部规范的制约作用逐渐减弱,转换为人们的自我规范和约束,变成一种自觉的行为选择;最后,不断强化自觉自律行为,使之成为能够为人们效劳的保护生态环境的习惯性行为。

综上所述,生态文明是人类文明的高级形式,人类在创造文明的过程中充分体现了人的目的性。这种目的性如果仅仅是对于个人物质生活的满足,那么必然会带来环境的恶化,自然的残破。正如恩格斯所说:“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每一次胜利,起初确实取得了我们预期的结果,但是往后和再往后却发生完全不同的、出乎预料的影响,常常把最初的结果又消除了。”[8]因此,人类改造自然的目的不仅要创造满足人类需求的物质产品,更要创造出优美和谐的自然环境。在这样一个创造性的过程中,人不断雕琢自己,将善的理念、善的信仰融入善的劳动中,在日复一日养成习惯的具体劳动中创造出人与自然的和谐。

生态文明是人类对文明的本真追求,只有实现生态文明,人类才能够可持续发展。因此,我们要逐步提升生态价值理念,塑造生态行为。从增强生态认知、加强行为认同、引导行为自觉到养成行为习惯逐步推进,构建和谐统一的生态文明范式。形成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生态价值观,理念就和谐了;提高人类主体的生态责任感,信仰就和谐了;养成良好的生态行为习惯,行为就和谐了。因此,人与自然就和谐了。

参考文献:

[1][德]马克思·舍勒,著.李伯杰,译.人在宇宙中的位置[M].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89(2).

[2]曹孟勤.人向自然的生成[M].上海: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2:133.

[3]恩格斯.自然辩证法[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1:159.

[4]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92.

[5]叶冬娜.马克思恩格斯论人与自然矛盾的根源[J].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10(2):6-9.

[6]刘新庚,曹关平.公民生态行为规范论[J].求索,2014(1):81-86.

[7]陈华洲,姚兰.浅谈当代大学生生态行为的塑造[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14(23).

[8]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383).

基金项目:2015年度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建设美丽中国视域下的大学生生态责任感培育研究》(编号2015SJB274);南京科技职业学院人文社科教研项目《美丽江苏视域下的高职生生态价值观教育研究》(编号NJCC-2015-YB-16)。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