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一带一路”财税支持政策的思考

2017-11-29 09:01李步星
经营者 2017年11期
关键词:财政补贴一带一路

李步星

摘 要 “一带一路”全称“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是我国与沿线国家之间双多边机制的基础上建设的区域合作平台,是我国重要的发展倡议。本文所阐述的是“一带一路”发展倡议的大环境下,如何通过有效的财政政策向其提供足够的支持,以便“一带一路”发展倡议的全面性实施。

关键词 “一带一路” 财税支持政策 财政补贴

一、引言

有效的财税政策为“一带一路”发展倡议提供支持,能够为企业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与推动力,更好地帮助我国与沿线国家之间的互动与交流,更好地打开我国经济的大门,为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经济发展提供重要的助力。同时,有效的财税政策也能为我国内陆向西方发展保驾护航,推动我国经济的全面均衡发展。

二、“一带一路”发展倡议与财税政策的重要性

(一)“一带一路”发展倡议的重要性

实施“一带一路”发展倡议,能推动我国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为祖国的繁荣富强作出重要贡献,也能够推动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贸易合作,促进世界经济的发展,提高全球经济一体化水平。此外,“一带一路”发展倡议还能够提高我国与沿线区域的合作水平,促进达成多边经济贸易关系,创建更好的国际贸易新局面,维护不同国家与民族在政治与经济发展之间的联系,为民族文化的融合营造更加良好的局面与环境,同时也能够推动经济全球化的平衡发展,推动欠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推动经济全球化的平衡发展。“一带一路”发展倡议的制定,还能够拉近第一、第二世界国家与第三世界国家之间的经济距离,缓解全球经济两极化发展的现状,提高第三世界国家的国际地位。

(二)“一带一路”财税政策出台的重要性

我国“一带一路”发展倡议的实施,就财税政策方面,存在缺乏政策支撑、法律层级较低、优惠政策不完善等一系列问题,需要通过弥补财税政策上的漏洞来减少这些问题所带来的不良影响,因而本文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应的处理与解决措施,通过有效的财政支持政策来推动倡议的发展,并以补贴政策激发企业的积极性,以法律法规的形式确保财税政策得以落实,以此来为“一带一路”发展倡议的实施提供财税方面的支撑。[1]

现阶段,“一带一路”发展倡议的实施,需要逐渐细化,一步一步地加以落实,需要综合而全面地考量我国的经济发展态势与国际贸易及国际企业的经营走向,脚踏实地将“一带一路”发展倡议推行下去,需要政策上、法律上及经济上的措施与策略加以维护并驱动,需要营造良好的“一带一路”政策环境,从投资方面推动企业的全面发展,向企业提供良好的政策上的倾斜,为“一带一路”保驾护航。

三、“一带一路”财税支持政策的完善策略

(一)健全财政补贴方式

财政补贴政策,是我国财政出于实现某种政治、经济与社会目标,为企业和个体提供一定的经济补偿的一种方式,主要对象是某一时期内生产或经营较高成本产品的企业,或者由于商品价格提高而消费成本增加的个体,是维护社会供求平衡与经济稳定、推进社会资源优化配置的一种方法。我国现行的财政补贴方式,可以分为中央财政补贴与地方财政补贴,按照不同形式则可以划分为价格补贴、亏损补贴、利息补贴与职工及居民生活补贴等。而依据“一带一路”发展倡议的特殊性,财政补贴政策主要针对“一带一路”沿线或相关的企业。为了健全财政补贴方式,满足“一带一路”发展倡议的特殊性要求,应当借鉴并参考经济发达国家所制定的间接补贴机制,以经济奖励的形式向企业提供经济补贴,能够有效提高企业发展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又或者,基于现有的财政补贴方式,增加间接补贴方式之余,再向相关企业提供较大的贷款贴息,将经济负担较重的企业作为财政补贴的主要对象。

此外,财税政策也要有足够的导向性,主动向社会与公众透露政策意图与政策目标,向有贡献的企业、个人或组织提供适当的财政支持。因此,财税政策需要着重凸显扶持的对象与扶持原因。从我国企业境外投资的实际情况来看,许多中小型民营企业拥有较大的发展潜力与发展空间,国有资产在境外投资中的比重有所下降。针对这一情况,可以着重向中小民营企业提供财政扶持与财政补贴,从政策上予以倾斜。

(二)建立健全法律法规

“一带一路”发展倡议下,对于财税支持政策的考量还应当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现阶段,我国关于国际贸易有较多的财税政策及相关法律(如税收抵免法等),但这些政策与法规的制定都缺乏系统性与集中性,法律法规与政策之间缺少有效的衔接,容易产生法律与政策冲突,导致企业在发展中面对诸多法律法规而无所适从,影响“一带一路”政策实施的有效性。因此,我国应当針对“一带一路”倡议的实际情况,将“一带一路”财税支持倡议进行有效的整合与归纳,构建完整的、系统的财税政策体系,并确保财税政策相互之间的协调性,为企业提供足够的财税政策与法律支持。

(三)税收优惠政策的完善

我国推行的税收政策,目前还在采用“分国不分项”的方式,就是我国企业在多个国家进行投资,年底收益需要在国内缴纳所得税,按照不同国家而非投资项目进行税费计算,而这种税收方法相较而言,存在一定的缺陷,如境外所得额计算复杂,增加税收成本;境外亏损无法相互弥补,增加投资风险;超限额抵免无法结转;境外优惠无法国内落实等,这些都不利于提高我国企业境外投资的积极性。因此,相关部门应当适当延展税收优惠政策与税收抵免的规模,构建多层级的税收抵免机制,减少企业的税收负担。另外,我国还可以通过与沿线国家达成税收协议的方式,为企业提供更多的税收饶让优惠。税收优惠政策的匮乏,让许多原料在境外生产之后,经过贸易渠道回到国内时需要承担较高的进口价格,不利于企业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因此需要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税收优惠政策。[2]

(四)确保国家合作的全面性

“一带一路”财税支持政策的出台,应当确保沿线国家之间合作的全面性,可以通过国际会议等方式实现国与国之间的有效沟通,向沿线国家宣传我国“一带一路”的发展倡议与政策,帮助沿线国家更好地理解我国的发展策略与财税政策,帮助沿线国家加强对我国的了解,同时也能够帮助我国更好地了解沿线国家,推动我国与其他国家之间的贸易往来,实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共同发展。

四、“一带一路”财税政策与其他因素的协同效应

第一,投资政策与财税政策的协同效应,需要秉承我国供给侧改革的重要背景,就“一带一路”的双向投资活动,需要切实保障双向投资政策的精准性与差异性,需要针对不同的领域与产业制定差异化的财税政策,向倡议性产业与产业园区进行一定的政策倾斜,以提高企业境外投资的积极性。

第二,政企关系与财税政策的协同效应,需要政府重视对企业的引导与扶持,构建科学合理的外交先行机制与政企合作机制,积极鼓励并推动企业主动“走出去”,并引导企业更好地遵循市场经济规则,提高企业对于社会责任的认知。同时,企业作为“一带一路”发展倡议中的基本单位,在向外探索与拓展的过程中,也需要树立更加良好的企业形象,推动“一带一路”发展倡议的长远可持续发展。

五、结语

除了科学合理的财税政策支持之外,“一带一路”发展倡议的实施,还需要通过全面实现国家之间的合作及有效发挥民间组织的重要作用,来更好地协调国家之间的关系,营造良好的国际互助与贸易空间。

(作者单位为合肥经开区财政局)

参考文献

[1] 曾虹.财税政策对“一带一路”的支持分析[J].中国市场,2017 (14):88-90.

[2] 徐素波.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财税政策研究[J].社会科学家,2017(08):68-72.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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