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语境下“段子”的生成对创意写作的启发

2017-12-05 10:53王雷雷
雨花 2017年18期
关键词:段子文字信息

■ 王雷雷

新媒体语境下“段子”的生成对创意写作的启发

■ 王雷雷

“段子”是近两三年频繁出现的网络用语,但是它并不是网络原创词汇。“段子”这个名词本来被用于曲艺界,它指一段曲艺表演、或曲艺表演的文字脚本;相声、小品、脱口秀的演员们开场白时常说:“下面,我(们)为大家表演一个段子”;而坊间对“段子”的印象则是一种调侃性的、幽默的文字片段。当网络普及之后,人们的语言环境发生了变化,“段子”的含义也发生了偏移。对于网络使用者来说,网络语言环境中的“段子”一词,则有其特指:这因为“段子”是一类简短的、碎片化的文字产品,带有谐谑或嘲讽色彩,它的最大特征和作用则是吸引眼球。段子内部往往有一个核心的短语——这个“段子核”在网络语境下有时候以“网络流行词”的形式出现。

以2016年流行的“段子”为例:里约奥运会奖牌得主、游泳队员傅园慧在接受采访时自我评价道:“我已经使出洪荒之力了!”这略带夸张语气的幽默话语,在奥运会这个媒介事件①的背景下,在信息传播参与者们的共同作用下,借助网络迅速流行起来,成为流行词。“洪荒之力”原本是网络小说《花千骨》(后被改编成电视剧)中女主角的能力,这个词早就存在,在电视剧《花千骨》人气旺盛时也曾经小范围流行。然而,从傅园慧的口中说出来之后,这句话才在新媒体的传播环境中成了一个能带来高点击率的“段子”;“洪荒之力”也成了高热度的“段子核”,人们在幽默、放松的语境中来使用它,创造有趣的文字产品。

由此例子亦可见段子的生成对传播技术的依赖。实际上,“段子”,可视为近年来新媒体技术发达、网络文化特征明晰之后,所产生的一类新型的文字产品。在网络环境发展的过程中,最早的段子、段子手诞生于新浪微博——最早的微型社交网络。新浪微博明文要求每条微博不得超过140字,于是很多人挖空心思在140字以内使用各种文字策略来传达信息、表情达意,并吸引眼球。由此,出现了以网络平台为媒介,创作简短的、谐谑的文字作品的“段子手”;这种语言习惯延续到社交平台更加繁复多样的当下。有时候,段子创造出网络流行词,有时候,段子是寂寂无闻的。而当下的另一个新情况是:人们会把一句话、甚至结构不完整的谐谑短句也称为“段子”,——即只考虑段子的眼球效应、而不考虑段子作为文字作品的完整性了。

这种情况看起来既像是“段子”的概念的扩展,又像是人们在段子定义含糊的前提下对这个概念的混乱使用。但是段子为什么被允许越来越短?第一,网络交流便利同时带来了信息筛选的困难,文字产品必须在极短的时间里吸引读者的注意力并迅速传达信息。第二,可归因于网络文化,尤其是网络文化中伴生的快餐阅读现象和网络文化中的娱乐精神。在手机移动终端出现、新媒体传播技术普及之后,使用者们通过微信、QQ、微博等社交媒体,百度贴吧、知乎应用一类的论坛和社区,以及豆瓣类的群组,陌陌、LINE类的小众社交媒体,即时分享信息、表达意见。总之,在新媒体环境下的信息传播层面上,社交媒体被前所未有的深度使用着,“段子”便在此时作为一种现象而出现,并且成为迅速被大家所接受的一种传播方式,甚至形成了自身所具有的文化特质。

这里做一个简单的界定:在网络语言环境、网络媒介环境下,“段子”指的是一类形式简短、甚至呈现碎片化,语言谐谑,创作自由的文字产品;它具有传播性、也可以在传播中被二度创作所使用。

这种风格谐谑、语言碎片化的文字产品在新媒体技术普遍流行之前也有端倪。段子最早以流行语的形式出现。在全民春晚的时代,春晚小品的某句有趣台词就可能成为年度流行语,如赵本山的小品《昨天·今天·明天》中的台词“秋波,就是秋天的菠菜!”“来时的火车票谁给报了?”《卖拐》中的台词“没事走两步!”沈腾的小品《扶不扶》中的台词“扶不扶?”等等。所以,在网络技术普及之前,在某种普遍的大众传媒方式(如电视)流行的时候,流行语就已经依赖于传媒技术而存在了。网络普及之后,网络流行语的出现也是同样的模式。

当下所流行的“段子”,来源是非常广泛的。段子的来源,是新闻、广告、网游、电影、媒介事件等原本就处于传媒网络中的某个节点。即,“段子”在成为“段子”之前就具有被广泛传播的潜在充分条件。比如去年的流行段子:“膝盖中了一箭”。这句话原本是单机游戏《上古卷轴五》中NPC(非玩家角色)一个士兵的台词:“我以前和你一样是个勇士,直到我的膝盖中了一箭。”后来,这句话被网游玩家群体发掘,成为段子,用来表达“转折”和“否认”的意思,适用于“命运发生意外而造成境遇变化”的语境中。并且,由此一句话而衍生出同类的段子群的创作:“膝盖好疼”“膝盖在流血”……比较有趣的是,《上古卷轴五》这个游戏本身的市场占有情况,并不像这句台词的流行热度那么高。

段子也可能来源于社会事件,并在流行之后发生意义的偏移。如“叔叔,我们不约!”这个段子。这句话的出现有个网络讨论的大背景。2014年,女性遭遇性骚扰的事件连续被报道,这引发了网民们关于“女性自我保护”等话题的全网讨论。“叔叔,我们不约!”是在这场讨论中出现的一种态度:拒绝性骚扰。这句话甫一出现,便唤起了许多网民的共识性的价值观,很快成为网络段子。这句话流行开来之后,在原来的“女性自我保护”话题的严肃性之外,又衍生出对某种人际关系的嘲讽态度。于是,此段子的使用,既可指向原本的女性安全问题的讨论,又可指向于人际关系的处理,又或者一语双关,并同时因其流行性而自带眼球效应。

可见,传播性和流行性是“段子”先天具备的特征。段子来源于社会群体事件或媒介事件,依赖于人们的共同文化心理;段子生成之后,可以被直接使用、也可以被再创造而使用;在被使用时,段子的涵义可能发生偏移。

但是,为什么“段子”在当下的新媒体环境中,会成为一种专有名词而出现?

首先,从信息传播的本质来说,传播方式的存在应与信息传播本身的需求相关,否则便容易失去生命力。美国学者道格拉斯·凯尔纳在《媒体奇观》一书中,将媒体活动归纳出几个关键词,包括:传媒文化产品、媒介文本、媒介文本接受和运作等。②在当下的传媒环境中,新媒体技术为信息传播带来了极大便利,并在实际的文化产业发展中促进了媒介文本、传媒文化产品产生的频率,加快了信息传播的速率、增加了传播参与者的相对数量。面对市场的筛选,文化产品在生成的过程中呼唤着有创意的、能赢得点击率的信息传播方式,文化产品想要获得市场优势,必须通过有策略的媒介文本的创作、传媒文化产品制作来实现。在信息传播“零进入门槛”③的网络环境下,在新媒体技术更加提高了输出信息的便利程度时,每一个人、每一个团队都可以在技术上成为信息传播的发源地——“人人都能成为传播者”④;因此,包括传统媒体在内的任何一种传播主体都必须在信息拥挤的时代,选择最吸引观众的表达方式、信息流通方式,否则就可能淹没在信息的浪潮中。“段子”就在这样的背景下,悄然成为新的信息传播的元素。

其次,在新媒体环境下,新的权力场域正在形成,大众文化、通俗文化扩张的态势明显。“新媒体”这个概念,“并不单纯指向传播技术和媒介形式本身,而是同时指向‘用来交流或传达信息的制品或设备;传播或分享信息的活动和实践;围绕上述设备和实践形成的社会安排或组织形式。’”⑤在媒介化社会的大背景下,“新媒体”成为新的权力关系得以展开的场域。作为大众文化的主要承载者、同时也是新媒体使用者的主体的市民阶层,成为了新媒体时代大众文化扩张的主要推动者。在网络环境中,他们不希望通过严肃、烧脑的方式来接受信息。对于更普遍的接受群体来说,人们也会消耗大量风格轻松的文字产品、文化产品。在大众文化扩张的同时,社会结构在弹性范围内发生变化,阶层的话语权壁垒、文化活动领域的制度障碍被打破,大众话语的民主性增强。而当“新媒体”遭遇“全球化”,网络使用者们获得了比以往时代更加自由的话语权、并且具有了信息传播参与者的身份。人们在表达的中观层面呈现多元化的价值观和后现代主义的解构精神,在表达的微观层面则使用“陌生化”特征明显的语言文字来表达自己的想法。新媒体时代的信息传播,流通的信息,逐渐脱离大众传媒时代那种“被传播”的性质,具有了全民参与、民主性话语权的新特征。“新媒体文化……彻底打破了传统媒体传播方式,文化信息的生产者不仅是精英,也可以是大众。”⑥于是,通俗、新鲜、谐谑的文字风格,通过新媒体网络而蔓延,伴随着市民文化的扩张而传播,然后被文字产品的创作者所选择。摒弃完整文字产品的严肃创作态度,一类简洁而碎片化的文字,如果它触动了大家的兴奋点或者嘈点,那么对它的仿写、使用它进行调侃或自我调侃的现象会大量出现。于是,这种碎片化的、具有大众文化特征的、具有市场优势的文字就成了“段子”。

最后,新媒体中“段子”的生成,内在的呈现出嘲讽的态度、解构的精神。“段子”这类语言形式,既保留了流行语的一些特征,如传播性、流行性、谐谑性,又在新媒体的文化环境中,呈现出独有的嘲讽与解构精神。以“不管你们信不信,我反正是信了。”这个经典段子为例。这句话最早缘于温州动车事故发生后,铁道部发言人的讲话。当年,温州动车事故的发生,引起了全社会的普遍关注。在全民期待官方的合理解释的时候,官方发言人说了这句话。后来,原本应严肃的、权威的官方发言,居然在网民们的共同作用下,成为充满嘲讽意味的段子。大家纷纷使用这个段子,来表达自己对某种事物的“游戏态度”。而我们更可以看到这句话成为“段子”,其过程背后的东西:尽管网络的虚拟性给了人们较大权限的话语权,但是这话语权本身也是虚拟的,只会产生某种舆情,并不会立刻产生现实意义上的效果。尽管如此,网络背后的人们仍愿意嘲讽和调侃在过去时代不被赋予发言权、话语权的事物。所以,网络文化中流行的反讽精神,与网络的虚拟性相关。当事件热度过去,尽管以发泄愤怒为目的的“网络愤青”“键盘侠”依然存在,但是网民们已经在最早的混沌的文化状态中形成了自己的语言特色:谐谑的态度、嘲讽的动作、解构的精神。以著名的“单身狗”段子为例。如果,你在网上看到一个人说“今晚吃狗粮”,那绝不是他因为减肥而采取的极端措施,而是他在表达看到别人秀恩爱时,作为单身人士的自己所受到的强烈精神刺激。从某个段子手嘲讽单身人士为“单身狗”的时候开始,这一词汇迅速获得了众多单身人士们自身的认同。这绝不是偶然。上溯二十年,大龄单身青年群体的存在可能引发家庭问题、甚至成为社会问题。然而时过境迁,社会开放,现在的大龄单身人士获得了更多宽容。于是,大龄单身人士不婚,不再是社会问题,而只是一种社会现象。但是,当矛盾出现,“大龄单身”仍容易成为吵架的导火索。干脆先自黑一把吧:单身者自称为“单身狗”了,请问旁人还好意思批判吗?!后来,对“单身狗”这个“原始”段子的使用又有变体,如“猝不及防被塞狗粮”“单身狗受到一万点暴击”,甚至于以文配图配上狗的图片。

据以上论述可见,段子具有传播性、流行性、市场性、谐谑性、反讽性、碎片化、可创造性等特征。段子的出现依赖于当代传媒技术的发达,并与网络文化的内在特质具有共生关系。社会权力场域的重置是段子出现的深层社会原因。具体的段子产生在共同的文化背景、或媒介事件背景下(如奥运会、温州动车事故、春晚,这种全民关注的事件、话题),它能够触及人们的某种普遍性心理、或者集体无意识、或群体意识(如人们对单身问题的群体性态度),并且语言本身是有趣的。然后,它才能在纷繁的信息传播中脱颖而出,成为大多数网络语言表达所选择的方式。

那么,“段子”流行的现实性意义何在?

新媒体兴起之后,信息传播的方式变得更为综合了。音频、视频、动画、漫画、文字、图文结合、GIF动图都成为传播的手段,并且这些传播手段大多具有有娱乐化的趋势。这些因素,和段子一起(或和段子融合),一起衍生出赢得点击量的文化产品——而点击量即决定着市场份额。作为传播环节中的微观要素,段子对信息传播方式的意义在于,段子自身的碎片化、谐谑性、市场性等特征,决定了“段子”是可以被创作、或二次创作而使用的。出言精妙的发言人,是段子的创作者,可以被称为“段子手”,如今年在里约奥运会的开幕式、闭幕式都有精彩解说的央视主持人白岩松。一个段子,有可能被再加工而使用;当傅园慧说出“洪荒之力”之后,这个词在一个时期内频率极高地出现在广告、新闻、微信公众号的标题关键词中。以段子为主题的网站、网络栏目保持着流行热度,如糗事百科网站、豆瓣中的段子专栏,民间段子红人出现——如PAPI酱和她颇具吐槽精神的公众号。使用有创意的“段子”参与信息的传播,会带来数值极高的点击量;而网络时代的点击量即决定着市场份额。这是段子本身对网络创意文化产业的正面作用。

“段子”,是一类风格独特的文字产品,也可视为一种创作文字作品、或文化产品的写作策略,也可成为一种“嵌入”文字作品或文化产品的“元素”。这几种特质,恰好站在了创意写作与创意文化产业的链接的契合点上。

在创意写作系统中,创意写作在主张“写作是可以教学的”“写作技能可以通过学习而获得”等理念的同时,也“着力于为整个文化产业发展培养具有创造能力的核心从业人才,为文化创意、影视制作、出版发行、印刷复制、广告、演艺娱乐、文化会展、数字内容和动漫等所有文化产业提供具有原创力的创造性写作人才。”⑦创意写作认为“写作”本质上是一种交流、沟通、说服活动;其中,文字作品个性的形成、文化产品的消费,是建立在有效的交流、沟通和说服的基础之上。生产类创意文本(或创意活动)更是如此,一份好的产品,要求创作者具备强烈的读者意识、市场接受观、以及相应的沟通、说服能力。“段子”即是应对此类需求的一种有效的写作策略——也可以说是写作途径。段子的现实性意义在于:它的流行性和传播性决定了它具备获取市场占有率的便利;它的谐谑性和反讽性决定了相关产品的丰满度;它的再创作性决定了它可以被反复使用——不同的使用者都可以借助段子的内在旨义、外在流行性而获得点击率。

从创意写作的创作理念出发,探讨如何创作段子和使用段子,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考虑:首先,头脑风暴式的内在创意思维的激发,有助于创造者保持思想丰盈的大脑,并促使创作者以主观经验为基础,参考客观信息资料,寻找创意的灵感。第二,如果能够有效的体察“段子”产生的当下性——“段子”与当下流行事件的关系,则可捉摸“段子”自身的特征和“段子”出现的“成规”。循此“成规”,创意文化产业的从业者们可以试着创作作为文字产品的段子,或对“既定段子”进行二次创作、使用,并赋予其新的内在意义。对于需兼顾审美特征和市场要求的“生产类创意文本”来说,这是目前在新媒体环境下行之有效的应对市场的写作策略。总的来说,新媒体时代所出现的“段子”,是一类因谐谑而吸引眼球、因反讽而具备文化特征、因碎片化而可供再创造、依赖传播技术而流行的文字产品。在社会权力场域重置的深层背景下,它产生于人们的群体意识、或集体无意识的心理基础上,而来源的途径则是多样化的。从创意写作的角度来看,段子的市场性、可创造性带来了它对市场的积极作用,并给创意文化产业的从业者以启发。

针对“段子”现象的生成,有人认为文字的娱乐性削弱了文字作品应有艺术特征、审美特征,语言表达的“粗俗化”则使得社交媒体语言表达趋向暴力。对此,笔者认为,应以开放的态度对待文字作品、文化产品的创作。但是,文字作品的娱乐化、碎片化、粗俗化这些问题,仍然值得深入探究。

注释:

① “媒介事件”的概念指的是在大众传媒时代,观众群体庞大的电视直播的历史事件,包括政治事件、体育竞赛、交接仪式,等。参见:[美]戴扬(Daniel Dayan),[美]卡茨(Elihu Katz):《历史的现场直播:媒介事件》,麻争旗(译),北京: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2000年版,第10-14页。

②[美]道格拉斯·凯尔纳:《媒体文化——介于现代与后现代之间的文化研究、认同性与政治》,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前言部分。

③ 方兴东,胡泳:《媒体变革的经济学与社会学》,《现代传播》,2003年第6期。

④ 江冰:《新媒体时代的80后文学》,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第146页。

⑤韦路,丁方舟:《论新媒体时代的传播研究转型》,《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4期。

⑥ 侯巧红:《国外新媒体文化发展的现状及启示》,《中州学刊》,2014年第6期。

⑦ [美]马克·麦克格尔:《创意写作的兴起——战后美国文学的系统时代》,葛红兵,周明,朱喆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3页。

广东财经大学人文与传播学院中文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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