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三门峡:驻狱检察室例行谈话制度效果好

2017-12-08 13:24
方圆 2017年22期
关键词:检察室检务罪犯

2017年以来,河南省三门峡市检察院驻狱检察室将例行谈话制度作为主要工作来抓,谈话方式实行重点谈话与普遍谈话相结合、问卷调查和面对面谈话相结合、随机谈话与在押人员及其家属约谈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取得了良好效果。

坚持日检察、周检察、月检察谈话活动,日检察主要针对收监检察、出监检察开展,从中发现罪犯入狱有无发放《权利义务告知书》,案件侦查期间有无刑讯逼供,监管民警有无体罚虐待、克扣囚粮囚款、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等行为;周检察主要针对禁闭、嚴管检察开展,从中发现程序是否合法合规;月检察主要针对监管活动开展,从中发现监狱安全防范、罪犯生活卫生及劳动场所存在的隐患。

以推进检务公开宣传为载体,接受罪犯及家属和代理人控告、申诉。派驻检察室在监狱办公区、罪犯监舍、收押室、会见室等位置设立了“检务公开”宣传栏和检察官信箱,检察官信箱实行定期开箱检查,对收到的信件反映的内容及时处理,及时约谈相关狱警及罪犯;设置狱内谈话室,随时约见控告、申诉罪犯;在家属接见登记室开展检察官接待日,为罪犯家属解答相关问题。

广泛开展减刑假释专项检察谈话,对予以减刑的罪犯,通过与监管民警、同监舍罪犯谈话,从中了解其改造情况;通过与取消减刑的罪犯以及没有减刑的罪犯谈话,从中了解减刑程序是否公平公正。

通过以上三种方式的谈话,切实维护了监管秩序的稳定和罪犯的合法权益。截至目前,驻狱检察室共谈话195人次,通过谈话对三门峡监狱提出涉及监管活动、生活卫生、控告举报、罪犯死亡口头及书面纠正违法、检察建议共计25人(次);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呈报、提请违规提出口头及书面纠正22人(次),提出率、纠正率均达到100%。(文/王飞 吴国卿 王文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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