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植绿色 强化管控忠县环境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

2017-12-10 05:50
重庆行政 2017年5期
关键词:忠县三峡库区环境保护

□ 方 波

厚植绿色 强化管控忠县环境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

□ 方 波

重庆市忠县地处三峡库区腹心,生态环境保护任重道远。近年来,忠县紧紧围绕习近习总书记“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要求,始终坚持绿色发展新理念,深入开展“五大环保行动”,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现了新跨越,迈上了新台阶。

一、党政高度重视,部门协同齐抓共管

近年来,忠县县委、县政府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执政理念,将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保护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思想。县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的依托忠县特色生态资源和“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区位优势,大力实施以特色工业、特色效益农业、特色服务业为特色的特色产业,和以新生深水港、产城融合与“一江两岸三片区”为特色的特色中等城市“双特战略”,是绿色发展的具体落地,充分体现和落实了生态涵养、绿色本底,面上保护、点上开发的绿色发展理念。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定期听取环境保护工作汇报,县政府每年召开环境保护工作大会,县环境保护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专题会议,相关部门或单位每月召开环境保护联席(调度)会议,研究部署全县环境保护工作,协调解决环境保护突出问题。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责任规定、督查考核办法、责任追究细则等一系列环境保护工作机制。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深入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基本形成党委、政府领导,人大、政协监督,部门齐抓共管的环境保护工作格局。

二、完善基础设施,全面治理环境污染

强力控制工业污染,环境风险降至最低。通过限期治理、达标改造、停产整治、总量减排、清洁生产审核、生产工艺技术改造等方式,新建、改造一大批工业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基本实现全县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大力治理生活污染,着实营造宜居环境。累计投资超过9亿元,建成城市、乡镇污水处理厂29座,生活垃圾处理场5座,医疗废弃物处置场1座,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医疗废物处理能力分别达到6万吨/日、400吨/日、10吨/日,城市、乡镇污水收集处理率和生活垃圾、医疗废物无害化收集处理率分别达到96%、86%、95%和98%,在全市率先实现城乡(镇)污水处理厂全覆盖,建成三峡库区首个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海螺水泥垃圾处理环保一体化项目,真正实现了废物的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实施县城区全城禁煤和餐饮油烟整治,划定覆盖县城区15平方公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关停或改造燃煤锅炉20余台,安装餐饮油烟净化装置200余套,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1298辆,创建扬尘控制示范工地10个、

道路10条,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秀天数达到345天/年。着力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美丽乡村。建成农村撤并场镇和农村集中居民点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21套,即将建成17套和覆盖全县城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实施超过10万口的农村散户沼气池,治理畜禽养殖污染8万头生猪当量,关闭禁养区养殖场200余家,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

三、加强生态建设,着力打造绿水青山

坚持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并重,深入推进国土绿化、三峡库区生态屏障区建设,强化三峡库区消落带生态系统、自然保护区保护,加强退化生态系统修复,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着力打造绿水青山。累计投入15.4亿元,实施退耕还林、天然林资源保护、森林工程、长江绿化、三峡库区生态屏障区建设等一系列林业重点工程,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50%,三峡库区生态屏障区森林覆盖率达到66%。引进中科院成都山地所、西南大学等科研机构,开展三峡库区消落带生态恢复与综合整治技术开发及应用研究,整治消落区岸线11.5公里,保留保护消落区6.4平方公里,种植消落区木本或草本耐淹植物1164.5亩,形成较强的三峡水库库周生态保护带。建立县级森林自然保护区4个和湿地自然保护区1个,保护面积184.97平方公里,占全县国土面积8.5%。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17平方公里,生态修复矿山生态破坏面积234平方公里,水土流失治理和生态破坏修复率达到90%以上。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面积395平方公里,达到国土面积18.1%。

四、实施总量控制,有效助推绿色发展

严格批环评核总量、排污权交易、排污许可等制度,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和排放标准。所有新、扩、改建工业企业必须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按标准核算污染物排放总量,行政审批总量控制指标,依法购买排污权指标416吨。全面核发排污许可证,核定污染物准许排放总量和排放标准,持证排污,持证率100%。深入实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淘汰落后产能水泥企业2家,关闭火电企业1家,淘汰或改造燃煤锅炉20余台,新建污水处理厂21座,升级改造工业污染治理项目29个,治理畜禽养殖污染8万余头生猪当量,累计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量4453吨。通过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总量削减,一方面从源头控制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另一方面为县域经济发展腾出了环境容量,进一步促进了企业、行业和产业自觉和主动加强生产管理、实施技术改造或者转型升级,以节约能源或调整能源结构,降低资源能源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增加环境经济效益,推进县域经济“转方式、调结构、上台阶”,最终实现全县经济社会绿色发展、生态发展。

五、严格监督管理,建立联防联控机制

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建立起县级、相关部门、乡镇(街道)、村(社区、园区)四级环境监管网络,全面落实职能部门、乡镇(街道)环保“两个责任”和排污者主体责任。不断健全环境保护“双随机”执法检查机制,切实强化环境监管网格化和属地化管理,建立环境监管联防联控。定期不定期实施环境执法监测和污染物排放监督性监测,建立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或监控系统,彻底消除环境监管盲区,让环境违法行为无处遁形。始终保持环境行政执法高压态势,建立全市第一个公安局环保警务室和检察院驻环保局检察室,年均立案处罚环境违法案件50件以上,移送公安部门介入处理2件以上,让排污者不敢铤而走险、以身试法。“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各类企事业单位或个人,主动强化自律和自我约束,自觉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六、推进公众参与,积极引导全民共建

充分利用官方微博、手机报、微信等新兴媒体和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以世界水日、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等为契机,利用环境保护“十进”、环境保护公众开放周等形式,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宣传生态文明与环境保护,努力提高市民环保意识。将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保护纳入党校、行政学校和中小学校教学内容,不断深化各级党政干部、中小学生的生态文明与环境教育。依法主动或依申请公开环境保护职能职责、环境保护工作进展情况、建设项目审批、环境信访举报等信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深入开展各类生态绿色创建活动,创建市、县级绿色学校46所、安静居住小区3个、环境友好型社区11个、市级生态乡镇5个、生态村96个,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共建美丽家园。

“十三五”期间,我县将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以来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系列安排部署,一是进一步优化空间格局,推进生态生产生活空间协调发展。优化生态空间布局,构建以长江干流及主要次级河流等水系生态涵养带和自然山体生态屏障为主体,以自然保护区等重点生态功能区域为支撑,以交通廊道、城镇绿化等为补充的多维生态空间体系,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围绕忠县“双特战略”,优化特色工业、特色效益农业、特色服务业产业空间布局和特色城镇空间布局,统筹推进生态、生产、生活空间协调发展。二是着力发展特色经济,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加快产业结构升级,严格产业环境准入,大力发展现代特色效益农业、特色工业、特色服务业和生态旅游业。积极推进循环经济、低碳发展、清洁生产。节约集约高效利用水、矿产和土地等资源。三是不断加大投入力度,推动保护建设同步并举。建设三峡库区生态屏障,保护自然保护区和湿地生态系统,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恢复与治理。强力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乡污水、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设与完善,健全环境基础设施运营管理体系。四是深入实施环保行动,推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深入实施蓝天、碧水、绿地、宁静、田园“五大环保行动”,全面贯彻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加强城乡人居环境改善,着力解决制约经济发展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五是加强生态文明意识培育,推动生态文化繁荣发展。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健全公众参与机制。倡导生态文明行为、绿色办公与采购、绿色生活方式。加强特色生态文化普及和生态文化载体建设,培育特色生态文化。深化生态示范建设,创建一批生态文明示范镇(街)、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基地,完成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县和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六是加强制度建设,推动保障体系日益完善。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严格环境执法监督,强化环境司法保护。建立健全环境监督管理、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和用途管理、责任追究与考核等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健全完善市场化投入、财税价格、绿色金融等政策措施与机制,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全面开展生态环境监测、监察、应急、环境信息与宣教、核与辐射等环境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积极培养环境科技创新人才。

作 者:重庆市忠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责任编辑:马 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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