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秦城监狱的“老虎”,哪些减刑成功?

2017-12-11 09:00
廉政瞭望 2017年11期
关键词:刘志军审理刑罚

11月2日,北京市一中院发布关于审理罪犯——曾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自治区总工会主席的李达球减刑案件的公示。李达球2014年因受贿罪获刑15年,后关押于秦城监狱服刑。

公示称,2017年11月1日,刑罚执行机关秦城监狱以李达球获得两次监狱改造积极分子奖励为由,建议将其刑期减去有期徒刑9个月。公示期自2017年11月3日至2017年11月7日。如果公示通过,并经北京市一中院审理,李达球将获得减刑。

事实上,在秦城监狱关押的“老虎”中,已有多人依法获减刑。2015年10月,铁道部原部长刘志军,由死缓减为无期徒刑;今年8月,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原常委王素毅因在刑罚执行期间能够认罪悔罪,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極参加思想、文化教育,完成力所能及的劳动任务,确有悔改表现等原因,由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20年零1个月。endprint

猜你喜欢
刘志军审理刑罚
不是
审计项目审理工作的思考
知名案件法院审理与ICC意见对比
刑罚威慑力的刑法学分析
代运为名行诈骗 构成犯罪获刑罚
断盐也是一种刑罚
刑罚的证明标准
如今这招牌
“从政”看你怎么从
浅谈基层审计机关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