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转型进程中消费金融的风险防控

2017-12-14 09:55谭燕芝唐文娟毛章勇
中州学刊 2017年11期
关键词:消费金融经济转型风险防控

谭燕芝+唐文娟+毛章勇

摘要: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消费成为促进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消费金融的发展则是扩大内需的重要途径。消费金融公司作为消费金融市场的主要供给主体,风险防控是消费金融公司发展的关键,在经济转型背景下,明确消费金融促进消费转型升级的机理,剖析消费金融公司的发展现状和消费金融公司面临的风险来源,进而从利用大数据分析识别信用良好的客户,建立消费贷款利率的风险定价机制,建立信用评分系统与自动化审批程序,加强贷款账户的监管,建立基于产品、客户与经济周期的风险识别能力,培养具有风险防控能力的专业金融人才以及充分发挥银监会的监管作用等七大方面着力,可有效防范我国消费金融公司的风险。

关键词:消费金融;经济转型;消费金融公司;风险防控

中图分类号:F830.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0751(2017)11-0025-06

在处于“经济增速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政策消化期”的经济新常态阶段,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要实现由主要依靠投资和出口拉动,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的经济转型。消费金融发展则是促进消费升级、拉动经济增长的一种重要手段。我国消费金融公司作为消费金融市场的供给主体,虽发展时间不长,但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研究我国消费金融公司的风险防控问题,对推动我国消费金融发展、进一步实现消费拉动经济结构转型的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一、消费金融促进消费转型升级的机理分析

消费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增长过程中的主要动力,但最终消费率相较于发达国家而言还有较大差距,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迫切需要消费转型升级。金融作为有效资源配置的工具,在消费领域与居民消费相结合,可以有效刺激促进消费转型升级,形成更多的消费热点。消费金融可以定义为向社会各阶层消费者提供的与消费相关的金融产品与服务。常见的消费金融产品是消费贷款,消费金融通过这些金融产品提升居民消费的量与质,在量上,消费金融提升消费者的消费量,带来消费需求量的提高;在质上,消费金融改善消费者的消费结构,刺激消费者进入更高层次消费领域。目前,我国的消费金融产品已经形成涵盖消费者衣食住行等多个方面的体系,对提升居民的消费能力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依据金融功能观,消费金融促进消费转型升级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解析:

1.消费金融增强消费者平滑消费的机制

消费者的消费能力是消费行为产生的基础,消费能力取决于多方面的因素,包括消费者当期收入、

预期收入与整个生命周期的收入等综合产生的决策,消费行为必须在这些收入形成的预算集内产生。一旦消费者的收入因失业等因素而大幅下降时,消费能力也只能同步下降,但从生命周期消费理论来看,消费者会根据未来收入预期规划整个生命周期的消费,实现最优配置。这就意味着从未来收入的预期来看,消费者的消费波动应该是较为平滑的,边际消费倾向从长期来看比较稳定。消费金融的跨期资源配置能力则可以极大帮助消费者的消费平滑,由于部分消费者基于失业等因素产生的收入波动是暂时的,借助未来收入带来的偿付能力,消费者利用消费金融产品获得即期的融资能力,确保当前的消费水平不致出现大幅波动,从而保证了消费者的生活质量以及促进消费转型升级。

2.消费金融提升消费者支付能力的机制

从消费者的资本积累周期来看,在消费者的初始阶段资本积累较少,难以实现大额度即期支出。金融的投资融资连接功能,可以帮助消费者实现大额支出,利用社会闲置资金构成消费金融的投资方,此外,包括银行贷款、母公司资金传输等形成消费金融的负债方,通过消费金融产品将这些金融资源引导向消费者,实现金融的有效资源配置与提升消费者的支付能力。类似于住房、汽车等大额消费品,消费金融推出相应的住房贷款与汽车消费贷款等产品,帮助消费者在资本积累的初始阶段实现大额消费品的消费,在提升消费者支付能力的同时促进消费转型升级。

3.消费金融便捷消费者金融服务的机制

消费金融可以为消费者提供更便捷的金融服务。首先,高效的支付结算效率可促进消费者实现新的消费需求。消费金融可与销售商签约,利用POS机、电子现金等方式实现无现金交易,再由银行统一结算,提高支付结算效率,更好满足销售商与消费者需求。其次,跨时空的消费方式可产生更多的消费领域和消费热点。消费金融可提供互联网支付、移动支付等方式,实现消费者跨时间、跨空间的消费,消除了销售商与消费者的地理距离,产生更多的消费领域和消费热点。支付方式与消费行为上的创新可提高消费者的消费需求,改变消费者的消费习惯,提高消费结构中短期耐用消费品的占比。

4.消费金融构建良好消费金融市场的机制

消费金融可以构建一个良好的消费金融市场,保证消费金融资金流通与良好的外部环境,促进消费转型升级。首先,在消费金融上,发放消费贷款与提供金融服务还需要保证资金的流通,消费金融产品在市场上能自由流动是消费金融可持续发展的保证,也是发挥消费金融长效机制的保障。只有消费贷款与金融服务的资本金来源于消费金融,消费贷款的回收与再利用才能确保消费金融更稳定的发展,居民才能获得持续性的消费信贷,提升居民的长期消费能力。其次,外部环境同样是影响消费金融長效机制发挥的重要因素,保持良好的外部环境,让消费金融稳健发展,有助于提高消费者的长期购买能力。从经济增长理论看,经济增长短期取决于需求,长期取决于供给,实现消费金融的可持续发展可保障稳定的消费金融供给,促进经济增长。

二、经济转型进程中消费金融公司的加速发展

1.消费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

目前,我国经济步入新常态阶段,在投资增长乏力、产能过剩较为严重、出口贸易陷入停滞的大背景下,消费成为经济稳定增长的动力。如图1所示,2016年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332316亿元,同比增长了10.4%,且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与GDP的比值逐年上升,从2012年的39.7%增加至2016年的44.7%①。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稳步提升,2014—2016年消费支出对我国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达到51.6%、66.4%和64.6%②。endprint

图12005—2016年中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及增长率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从国际比较上来看,我国的消费支出在整个经济中的比重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我国消费潜力并未得到全面、彻底的释放,消费水平还比较低。2012年我国最终消费率首次超过50%,而美国同期最终消费率保持在80%以上,见图2。

2016年我国人均GDP达到了55412.5元,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不断提高,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了33616元、12363元。但全国居民恩格尔系数仍为30.1%③,距欧美国家20%左右尚存一定距离。同时,国民收入和就业的稳定增长带动了中国中产阶层的崛起,使得消费群体不断扩容。2015年中国中产阶层人口为1.09亿人,到2026年,这一数量将达到6亿④。这说明我国居民消费潜力还有很大提升空间。加快促进消费转型升级,持续提升居民消费需求迫在眉睫。国外发展经验表明,消费金融的创新与发展能够极大带动国内消费需求增长。以美国为例,20世纪90年代,美国的经济增长主要得益于消费金融的迅猛发展。这期间美国人均年消费增长3.8个百分点,10年累计增长34.5个百分点。在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背景下,消费金融是促进消费升级、拉动经济增长的一种重要手段。

数据来源: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整理。

2.中国消费信贷结构发生改变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统计,从1997年到2015年,我国消费信贷余额由172亿元增长到19万亿元,增长幅度高达1104倍。在消费信贷总额中,尽管住房消费贷款的比重一直维持在80%以上,但汽车消费贷款、助学贷款、旅游贷款等获得了较快的增长。从贷款期限结构来看,中长期消费性贷款增长率总体上呈现下降趋势,短期消费性贷款呈现上升趋势,见图3。

从图3中我们可以看出:第一,中长期商业银行消费信贷在居民信贷中的占比仍然较高,占比高达79.6%,但呈现逐步稳定的趋势,2013年以来逐步趋向于80%,这说明居民在进行以住房消费、汽车消费为主的中长期消费时,中长期商业银行消费信贷有效缓解了有效需求不足的问题。第二,短期商业银行消费信贷在居民商业银行消费信贷中的占比稳步上升,从2007年的不足10%逐步上升到2016年的20%,达到44178.51亿元,这也意味着以年轻人为主体的信用消费逐渐成为主流消费方式,住房、汽车等大型消费不再是年轻消费者考虑的唯一申请商业银行消费信贷的项目,年轻人对家电、数码产品、旅游甚至服饰、食品等短期消费也倾向于通过消费信贷平滑个人消费。第三,相较于中长期消费信贷而言,短期消费信贷的规模仍然较小,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短期消费信贷仍然有较大释放空间。

3.消费金融公司逐渐起步并加速发展

消费金融作为刺激消费、稳定经济增长的重要金融配套服务,在国家政策层面得到积极鼓励和大力支持。自银监会于2009年发布《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条例后,我国陆续在上海、北京、成都和天津成立了消费金融公司;2013年国务院强调要助推消费升级,提出鼓励民间资本设立消费金融公司;2015年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下放消费金融公司审批权,将原在16个城市开展的消费金融公司试点扩大至全国;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提及“在全国开展消费金融公司试点,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消费信贷产品”。随着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的不断深化和监管部门的持续引导,消费金融公司逐步探索出有别于传统商业银行的业务模式和功能定位,有效地释放了消费潜力。截至2016年12月,持牌消费金融公司达到22家,其中银行系占据20家。

消费金融公司试点运营八年来,主要发起人及股东由首批的以银行系为主逐步拓展到家电制造企业、零售百货企业、运营商和电子商务企业等。消费金融公司行业基本客户定位为传统金融体系较少覆盖的中低收入群体,通过提供额度小、门槛低的金融产品,提升中低收入者的消费能力。截至2016年9月末,消费金融公司行业资产总额为1077.23亿元,贷款余额970.29亿元。消费金融公司行业自运行以来累计发放贷款2084.36亿元,服务客户已突破2141万人⑤。随着我国居民消费结构的转型升级,消费金融公司进入个人消费金融市场加剧了市场竞争,在丰富金融体系、金融产品以及提高居民生活水平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消费金融公司行业紧抓新常态下扩大内需、促进消费的历史发展机遇,坚持“小额、分散”的特色功能定位,围绕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升级、践行普惠金融等目标导向,助力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消费金融公司目前仍处于起步阶段,在其加速发展的过程中必然伴随着较大的风险。消费金融公司相比于商业银行风险体系不够完善,且商业银行的风控措施不适用于消费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的产品创新程度高,客户群体低端的特点也会给消费金融公司带来更大的风险。因此,对消费金融公司的风险来源进行深入探讨从而提出合理可行的风险防范对策至关重要。

三、经济转型进程中我国消费金融公司的风险来源

设立专业的消费金融公司,为商业银行无法惠及的个人客户提供新的可供选择的金融服务,满足不同群體消费者不同层次的需求,提高消费者的生活水平,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措施之一。设立专业的消费金融公司,对于丰富我国金融机构类型、细分金融市场、促进金融产品创新,同时进一步提高金融业的服务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我国消费金融公司充分利用其单笔授信额度小、审批速度快、服务方式灵活、贷款周期短等独特优势,有利于推动我国消费金融市场的发展,进而刺激居民消费、拉动经济增长。伴随着消费金融公司资产规模的扩大和盈利能力的增强,消费金融公司的不良贷款率也急剧上升,截至2016年9月,我国消费金融公司的平均不良贷款率达到4.11%,远超商业银行的1.76%,而2015年、2014年的不良贷款率分别为2.85%、1.56%。2014年9月至2015年9月,消费金融公司的不良贷款率增加了1.26个百分点,增幅高达44%。⑥分析我国消费金融公司的主要风险来源主要有以下三项:endprint

1.消费金融公司“无抵押、无担保”的业务特点带来了消费者的信用信息甄别风险

我国消费金融公司对个人信用信息的来源主要有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数据、持牌个人征信机构以及客户购物体验的消费数据。消费金融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可以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数据库中,根据征信信息来识别客户的信用授信贷款,但由于我国消费金融公司基本定位为传统金融体系较少覆盖的中低收入群体,客户平均年龄小,月收入低,工作岗位不稳定,工作流动性较大,这类贷款客户群体的客户信用信息在征信体系中往往不够全面,或在征信系统中由于没有银行授信记录缺乏信用信息,且我国目前个人征信市场的市场化和信息化程度较低,征信体系建设尚在初级阶段,持牌的个人征信机构数量少,个人征信信息未得到充分收集和有效整理,征信产品供给不足。大量客户的购物消费数据虽能构建信用评价体系,但不足以充分反映其信用状况。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导致借款人道德风险的增加,消费者信用意识还没能完全建立起来,消费者对于其贷款违约没有形成充分的认识,消费金融公司的发展面临信用危机的挑战。

2.消费金融公司容易产生不良贷款

我国消费金融公司由于产品特性需要不断创新推出更多的无抵押无担保产品,业务品种多,额度、利率灵活,因此也采取較为灵活的风险度量模型,属于高风险高收益的业务。根据银监会公布的数据,2016年全国消费金融工资不良贷款率超过4%,远高于银行不良贷款率平均水平。银行系消费金融公司依托银行的风控体系,但银行的业务产品与消费金融公司的业务产品相比具有较大差别,且两者目的就是错位竞争,银行的风险体系不一定适合消费金融公司。对于非银行系的消费金融公司来说,由于缺乏金融风险经验与金融人才,风险管理意识较低,可能会产生更高的风险。大规模的消费金融业务高度依赖打分卡等内嵌模型的批量自动化审批机制,容易发生客户违约和集体性违约等风险,造成较高的不良贷款率。此外,由于消费金融公司设立不久,刚开始向全国开放,其催收流程与贷款违约处罚措施尚不明确,在没有法律的保障下,给贷款追缴工作造成一定的阻碍,不良贷款的收回也将面临较大的挑战,给消费金融公司造成较大的风险。

3.消费金融公司存在同业竞争风险

我国消费金融公司的客户群体应定位为商业银行较少覆盖的中低收入阶层,而现成立的消费金融公司以银行系消费公司为主导,一方面,其产品的定位和服务有母银行的影子,其经营思路没有区别于传统商业银行经营模式的框架,产品服务呈现出客户收入高、贷款规模大和额度高等特征,未能较好地服务其目标群体。另一方面,应借鉴和利用母银行公司积累的资源和构建的风控模型,在关注消费金融与母银行现有业务融合的基础上,结合自身的优势,根据市场化原则,为各类消费者提供具有差异化、个性化的产品和服务的同时,处理好高风险高收益产品与低风险低收益金融业务的经营,处理好传统与创新产品的关系,规避韩国信用卡危机和美国次贷危机式的风险。特别是近年来电商、P2P网贷公司新兴金融业等互联网平台消费金融的快速发展,这类机构发放的消费信用贷款与消费金融公司的业务同质性极强,同业间存在替代效应。

四、我国消费金融公司的风险防控对策建议

随着消费金融市场的发展,未来消费金融公司将出现爆发式增长。风险控制是消费金融公司发展的关键,风控做不好,坏账率就高,消费金融公司就可能出现生存危机。消费金融公司在发展进程中需要着重关注风险防控问题。相对于其他消费金融供给方主体,我国消费金融公司运营风险的不确定性与风险性更高,对风险预警与防控有更高的要求,其风险防控更要从内部控制和外部监管上予以加强。

1.利用大数据分析识别信用良好的客户

大数据征信技术通过有效整合、贯通碎片化信息,实现信息的互通。在大数据的背景下,消费金融公司可以通过电子系统、信息技术开发APP与智能监控系统,或者与阿里巴巴、腾讯等大数据结构合作,利用其广泛的大数据实现对消费者行为的抓取、整合,通过对大量数据的比对、分析与甄别,实时分析消费者的行为细节。并通过实时动态监测和风险识别机制,主动识别其中的异常行为,收集其异常行为数据,实时分析与判断。对于具有不良倾向的贷款可以及时采取措施,防止贷款出现损失,提升消费金融公司量化风险评估能力,极大降低消费金融公司的信用和欺诈风险。

2.消费金融公司应当建立消费贷款利率的风险定价机制

消费金融公司不能吸收存款,只能通过金融市场筹措资金的特征,确定其利润来源高度依赖市场利率水平。消费金融公司在进行消费信贷产品和服务风险定价时,既要考虑资金成本、风险成本、资本回报要求及市场价格等因素,确保定价能够全面覆盖风险的同时,又要考虑消费者的消费承受能力,运用科学的定价体系制定合理消费贷款的利率水平,实行差别化的定价,提升消费金融公司的赢利能力,避免片面追求市场规模的恶性定价导致的市场风险。

3.消费金融公司应建立信用评分系统与自动化审批程序

信用评分系统可在行业通用的准则上,结合自身特殊要求采用相应的评分标准,建立客户的动态评分机制,有效地甄别消费客户的贷款资格。申请消费贷款的客户,消费金融公司需要详细记录其贷款情况信息,根据建立的客户信用评分系统,对申请贷款的客户进行信用评分,按期归还贷款的客户可以实行一定的弹性利率政策,给予相应的贷款利率优惠。对于逾期归还贷款的客户,视其情况给予贷款利率上浮直至拒绝贷款。根据信用评分系统可以对贷款客户进行快速自动化的审批,简化贷款程序,对于不同风险级别的客户采取不同的审批程序。

4.消费金融公司应加强贷款账户的监管,并建立贷款回收制度

消费金融公司要建立好风险监测与风险预警机制,设置好风险红线,建立好风险等级制度,对贷款账户进行有效监管。当客户贷款情况开始出现问题时,及时将客户的风险级别调整至相应的级别,采取对应的措施,及时识别潜在高风险客户,不符合目标客户的贷款坚决不能发放。同时,消费金融公司要加强贷款催收能力,对于客户贷款逾期的不同情况,差异化采取贷款催收措施,在贷款逾期的一定期限内可以采取灵活措施,保留客户一定流动性,以减少贷款损失,确保贷款安全,并注重贷后管理,将消费金融公司面临的风险降低。endprint

5.消费金融公司应提升风险识别能力

由于消费信贷对经济周期较为敏感,在经济向上增长的时候,消费信贷显著增长;经济下降衰退时,消费信贷同样萎缩,这代表着消费者对当前经济形势的心理状态。因此,消费信贷产品与经济周期的关系,需要消费金融公司形成对宏观经济的敏锐嗅觉,识别当前经济形势,及时变更消费信贷产品战略,基于对经济周期与客户消费者行为的判断,及时识别经济形势带来的系统性风险。

6.消费金融公司应培养具有风险防控能力的专业金融人才

相对于传统的金融机构,消费金融公司对其员工的信贷风险控制能力要求更高。因此,要加大引进专业基础知识扎实、知识结构清晰的消费金融从业人员,定期进行风险防控的业务培训,强化信贷人员的风险防控意识,培养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风险防控的能力,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操作风险。并合理设计和运用考核激励机制,建立业务能力的考核和人员淘汰机制。

7.充分发挥银监会对消费金融公司的监管作用

消费金融公司承担的整体风险高,金融监管当局如何对消费金融公司进行有效适度监管?一方面,银监会应在监管力度上做加法,严格按照定期《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的监管指标,对消费金融公司的资本充足率、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等各方面数据进行分析,定期对消费金融公司进行合规性检查和有效性评估。对违规的情况及时进行防范和处理,严防各种风险,保证消费金融公司的正常运营和消费金融市场的稳定。另一方面,在监管量上做减法,在消费金融公司的监管指标达到相关要求的前提下,不干涉和限制其日常运行。

注释

①未央网:《2017年消费金融行业发展报告》2017年6月15日。②③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7年2月28日。④王阳:《助力经济转型升级,消费金融大有可為》,《博鳌论坛》2016年7月1日。⑤⑥毛宇舟:《半年内6家消费金融公司获批行业不良贷款率一年增长44%》,《证券日报》2017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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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晓立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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