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基层文化站保护、推广南涧跳菜民间艺术

2017-12-20 07:26彭景泉
科学与财富 2017年29期
关键词:推广保护

彭景泉

摘要:“跳菜”它是云南无量山、哀牢山彝族民间一种独特的上菜形式和宴宾时的最高礼仪,是一种历史悠久的舞蹈、音乐、杂技与饮食完美结合的传统饮食文化。随着南涧“跳菜”这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广工程的全面展开,为文化站发展带来机遇,文化站可以此为契机,创新工作方法,走一条共赢之路。

关键词:基层文化站;推广;保护;南涧跳菜

南涧跳菜(即“彝族跳菜”)历史悠久,起源于原始母系社会,盛行于唐朝民间的“南涧跳菜”构成了南涧民族文化的源头。彝族的歌舞伴餐——“跳菜”,即舞蹈着上菜。它是云南无量山、哀牢山彝族民间一种独特的上菜形式和宴宾时的最高礼仪,是一种历史悠久的舞蹈、音乐、杂技与饮食完美结合的传统饮食文化。“跳菜”雅称“捧盘舞”俗称“抬菜舞”,表演过程分为“宴席跳菜”和“表演跳菜”两种形式。

云南省大理州南涧县拥翠乡,位于南涧县中部,距县城29公里,总面积113.1平方公里,总人口20804人,乡政府驻地长虫街。拥翠乡现有文化站1个,村级党员活动室和村文化活动室各7个。拥翠乡文化站在整个“跳菜”艺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体系中,直接面向着最基层的农村,站在整个保护工程的最前沿。不可否认,乡镇文化站目前存在着体制缺位,经费不足,设施短缺,人员流失等种种困境,在新农村建设的大潮中如何发挥自己的作用,已经成为广大群文工作者和群文理论研究工作者正在探讨和研究的一个新课题。随着南涧“跳菜”这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的全面展开,为文化站发展带来机遇,文化站可以此为契机,创新工作方法,走一条共赢之路。

1南涧彝族“跳菜”的民族传统文化特征分析

1.1独有性

“中国民间跳菜艺术之乡”的南涧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跳菜”是南涧彝族特有的古香古色的饮食文化,它把粗犷豪爽、古朴生动的民间艺术亮点融会其中,堪称“东方饮食文化之一绝”。南涧“跳菜”由衷地表达着彝家人对远道而来的客人的一片深情厚谊,和彝家人火一样的热情。

1.2民俗性

“跳菜”是彝族举行喜庆、婚礼、丧事等活动之时必不可少的一种习俗。相传这是古代彝族人敬奉帝王在宫中表演的一种舞蹈艺术,后来慢慢流传于民间,成为彝族民间艺术之独秀,饮食文化之奇葩。彝族村寨,逢喜事,以“跳菜”助兴,遇丧事,以“跳菜”化悲。男子剃光头发,亲自下厨,舞着托盘,跳着上菜,令人眼界大开,食欲大增。此外,南涧县跳菜所表演的内容与“天人合一、不畏艰险、与天地同存”的原始宗教精神是一致的,都遵循了融会人与事、亲与仇、友与敌、古与今、美与丑、生活与生命、平凡与伟大的道教原则。

1.3活态性

南涧彝族和其他少数民族一样拥有自己的语言,但是并没有具体的语言文字,南涧“跳菜”盛行于唐代,传承埋没于民间,发掘发展于当今。经文化艺术工作者研究和发掘整理,现在经常可见和比较有名的跳菜节目有《跳菜情源》、《火恋彝乡》、《十二兽神舞》、《彝族打歌》、《哑神之舞》等。“跳菜”被誉为南涧民族文化的“活化石”。如今,随着南涧经济社会的全面發展,传统跳菜艺术经过发掘、整理、创新,逐渐走出了大山、走向世界,成为南涧县的一张靓丽名片。

1.4群体性

彝族“跳菜”是一种独具民族个性的、方便易行的自娱自乐和有健身功能的民族传统文化艺术,舞台上表演的跳菜,演员通常在20人以内,要求舞蹈动作细腻,调度花样频繁。而广场跳菜演员少则40人,多则可达上千人,注重大色块、大气势和整体艺术效果。“舞台跳菜”情趣健康、生活气息浓郁,具有鲜明的民族色彩和醇厚的民族风味,反映出云南彝族愉快、明朗、乐观、好客的性格和对生活的赞美。

2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为新农村文化建设中的一个新亮点

新农村文化建设是当前农村工作的一个重点,乡镇文化站作为农村文化工作的直接指导者,可以联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2.1积极发掘本地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创建民间艺术之乡(村)。

云南省大理州南涧县拥翠乡,民族风情浓郁,文化底蕴深厚,群众性文娱活动异常活跃,异彩纷呈。先后被省文化厅、省教育厅等五部门评为"云南省体育先进乡"、州文体局评为"先进文化乡"、是南涧县委、县人民政府命名的"跳菜打歌民间艺术之乡",目前,共有农村业余文艺队56支,有演职人员1000多人,参加省州县演出300多场次,观众达4万多人。有民间艺术大师1人。全乡广播电视覆盖率达98%。

云南省大理州南涧县拥翠乡拥有“民间跳菜队”达数十支,民间专业“跳菜艺人”近百人。这些出色的“跳菜艺人”,均出自几代甚至几十代的祖传家训,都有一条千古不变的祖训:一旦被邀请“跳菜”,就必须尽全力将客人逗得心花怒放,胃口大开,高兴而归。可见,无论“跳菜”的规模大小,其作用都是以凝聚人心为基础的。跳菜这种非物质文化遗产如同一粒粒珍珠撒在拥翠乡的大地上,为地方文化增光添彩。

文化站工作者可在调查摸底的情况下,深入了解本地民间艺术资源优势,联手相关职能部门,调动社会力量参与,鼓励建立跳菜艺术特色村,集旅游、美食、民族民间文化于一体,把民俗美食艺术转化为文化产业。这样做,既能更好保护“跳菜”这种非物质文化遗产,也可创造更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2依托当地跳菜特色,积极开发民俗旅游

旅游业作为第三产业,目前正趋于一种积极上升的阶段,民俗旅游作为一种高层次的文化旅游,以其丰富的内容、浓厚的地方色彩、鲜明的民族特点,具有极高的旅游价值,已被越来越多人接受和喜爱。尽力发掘、保护和开发宝贵的民俗文化资源,将潜在的资源优势转化为现实的竞争优势,就必然要对民俗文化的丰富内涵进行精选和加工,两者完全可以互为依托,互为促进,达到双赢。“跳菜”作为南涧民间文化的一个体现,可与“农家休闲乐”旅游、民族民歌、民族族祭祀仪式扥等民间文化相互结合、展示,对吸引了大批都市游客,也改变当地群众生活面貌来说不失为一种发展良策。endprint

2.3积极引导参与民间艺术交流和推广活动

作为乡镇文化站工作者,对于有地方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责无旁贷,要积极为这些保护活动交流搭建平台,创造机会。例如对各种民俗活动利用各种节庆活动、旅游业、文化交流、产业运作中展示,利用各种形式宣传。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不能只靠着音像、文本记录的层面上,当一种非物质文化遗产只能靠此来保护的时候,从某种意义上说已经消亡了。就像对鱼的保护就要把它养在水里,而不是把它制成标本保存,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的保护是我们的保护工作的基本原则,因此对传承人的保护是整个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保护传承人的方法和政策可以有很多,从乡镇文化站的层面上来说,除了把上级部门对于“跳菜”艺术的保护政策积极落实到位外,我们应该更多的考虑如何让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更多的人所熟知喜爱,并积极地投入其中,目前很多民间艺术进入了校园,成了许多学校的颇具特色的乡土教材,在中小学生中普及,这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推广和传承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我们可以在这方面作出自己的努力。

3文化站以保护“跳菜”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抓手开展工作新局面

文化站目前的困境之一就是无法有效地组织开展群众活动。仅凭上级部门部署的送文化下乡活动只能是热闹一阵子,没有真正达到“种”文化的目的,而按上级部门文件规定而组建的几支文艺队伍也往往只流于形式,群众的参与热情不高。而大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根植于本乡本土,来源于劳动与生活,在长期的创作、积累、传承、演变的过程中形成,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既是人类社会丰富多彩和无比珍贵的遗产,同时又深受当地群众的欢迎。文化站可把当前各项工作与“跳菜”这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有效结合,以此为抓手展开工作,就可有效打开工作新局面。

由于历史积淀,大部分村都有自己特色的传统习俗、表演艺术等方面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很多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前都是由民间自发组织而成,由于缺乏固定的组织和指导,不能形成气候,处于自生自灭的边缘。文化站在开展农村文化活动时,可因势利导,把它们挖掘出来,加以组织,可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如结合地方特色,组建锣鼓乐队、狮舞队、武术队等传统文艺队伍,落实制度,请专人加以指导,就可以有声有色地开展起来,且群众参与面广,积极性高。让跳菜这种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各种民间艺术共同活跃于最基层群众当中,才是真正的保护,真正的传承,此为双赢之举。

文化站困境之二是活动资金的缺乏,限制了文化站的工作开展。当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得到各方面重视,包括财政上的资金补助,可以说面临着良好发展趋势。文化站各项工作可巧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之东风,改善文化站“无钱难办事”的局面。如组织大型群众活动,亦可依托“跳菜”这一非物质文化遗产来展开,文化站只要搭建一个展示的平台,展示各村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成就,让群众自身成为演员,自编自导自娱自乐,充分调动参与者的积极性,完全可以取得事半功倍之效果,达到了“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的目的。同样,活动的组织势必给“跳菜”艺术带来创新,或内容上赋予时代特征、或工艺技术的改进等等,从而推动“跳菜”这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达成双赢。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虽然是现阶段文化工作的一个热点,但由于还处于初始阶段,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循,很多领域都还处于开发和挖掘阶段,许多存在的问题还在专家学者的探讨中,这给我们的工作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文化站可凭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之平台,全面展开工作,走出困境,实现双赢。

积极在文化站內建立“跳菜”培训基地。南涧县在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中发现,县内许多非遗项目面临着人才匮乏的窘境。针对这种情况,拥翠乡基层文化站要充分拓展传承人的传习渠道,为多位“跳菜”传承人建立了教学培训基地。依托传承基地和传承人广泛开展跳菜文化艺术等非物质文化进机关、进校园活动,扩大南涧跳菜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影响力。同时,基层文化站还要不断拓展南涧跳菜传承的渠道和范围。

结语

2013年5月,云南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并颁布了《云南省南涧彝族自治县南涧跳菜传承与保护条例》,为南涧跳菜传承保护提供了法律保障。如今,南涧跳菜已经不仅仅只是民间办宴席上菜时跳的一种风俗礼节性舞蹈,其丰富的内涵和外延,使之与国际国内文化娱乐业、餐饮服务业成功接轨,在文化娱乐业和餐饮服务业中别具一格,独领风骚,已从边远的南涧扩大到了全国,影响遍及海内外。“跳菜”已成为南涧的代名词,成为中国饮食文化的瑰宝和民族文化艺术的奇葩。

参考文献:

[1]王则起,南涧跳菜艺术浅探[J].云南民族大学学报,2008年,03期:10页—12页

[2]刘雄章,浅析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J].美与时代,2010,04:15-18

[3]李东升,文化发展论坛2006年度文集[M].文化艺术出版社,2007年

[4]王文章,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M].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年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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