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服务产业融资风险形成机理及对策研究*

2017-12-23 06:59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段小萍
财会通讯 2017年1期
关键词:能源管理服务公司契约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 段小萍

节能服务产业融资风险形成机理及对策研究*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 段小萍

低碳经济背景下,我国节能服务产业发展面临巨大融资风险。本文运用委托—代理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以及融资风险分担与转移理论,对我国节能服务产业融资风险成因进行深入分析,并从建立节能服务产业参与主体风险共担融资机制、建立节能服务产业融资风险增信机制、完善节能服务产业融资市场激励机制以及发挥政策融资的乘数效应等四个方面对我国节能服务产业融资风险分担及转移提出配套的对策建议。

节能服务产业 融资风险 对策

一、引言

节能服务产业是为企业和项目在节能减排等方面提供服务和支持的新兴产业。2012年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了《工业节能“十二五”规划》,正式提出6000亿工业节能计划。面对如此巨大的发展空间,节能服务产业将为此收益。然而,节能服务产业在快速成长过程中却面临融资困境,严重阻碍了自身的进一步发展。为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的良好发展,国家发改委持续公布了多项财政奖励管理办法,并开拓了多种融资渠道。然而,目前我国节能服务产业整体运行所需资金来源仍主要依赖于节能服务公司自有资金以及商业银行贷款。据统计,银行借贷仍然是当前节能服务产业融资的主要方式,占市场融资总额的85%。由于节能服务产业的运作主体——节能服务公司大多自身规模相对较小、属轻质抵押资产以及节能服务产业的微观运作载体——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运作资金需求量大,以致我国节能服务产业在微观项目实施中不但面临着融资困境,而且承担了巨大的融资风险。目前国际上诸如美国、法国、德国、加拿大、日本等许多国家在节能服务产业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丰富的融资经验,并很好地解决了融资难题。但由于我国节能服务产业自身发展的特殊性和局限性,以及金融市场相对落后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以致融资问题仍未得到很好解决。因此,基于以上研究背景和我国节能服务产业融资面临的现实问题,本文对我国节能服务产业融资风险分担问题进行了深入探究。这不但是对节能服务产业融资理论的补充和完善,也能够为低碳经济背景下我国节能服务产业摆脱融资困境提供可靠的政策依据和决策参考。

二、节能服务产业融资风险研究综述

节能服务产业作为发展低碳经济、促进节能减排的重要新兴产业,近年来一直倍受理论界和实务界广泛关注。

(一)国外研究国外学者对节能服务产业融资问题的探索主要源于节能服务产业市场化节能机制——合同能源管理(EPC)的不断发展以及节能服务产业融资难题的普遍存在。学者们对节能服务产业融资困境的存在、产生原因、解决路径的研究已经进行了广泛持续的研究。诸如U rge-Vorsalz(2007)、Ellis(2010)等人从不同视角指出融资障碍是节能服务产业发展面临的一般性障碍。Gan(2009)针对中国节能服务产业发展面临的融资障碍、制度障碍、市场障碍和技术障碍等进行深入分析。Ellis(2010)在对发展中国家节能服务产业发展面临障碍的研究中,主要从融资困境、较高的管理费用和交易费用、政府能源政策制约等方面进行了详细阐述;R ahul MODAK(2003)在对节能法服务产业融资困境的研究中指出,政府和市场结合是解决电力节能服务产业融资难题的有效途径。Vine(2005)则就终端用户和政策两方面深入分析了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制约因素,并进一步强调融资难是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一个主要障碍,并指出节能服务公司的轻质抵押特性让节能服务公司面临更大的融资风险。可以看出,这些学者大多将研究重点放在节能服务产业融资障碍宏观层面的论述上,较少涉及微观层面,也鲜有具体应对措施。对于节能服务产业融资风险深层次问题的研究,Millsa,E(2006)等人强调,信用问题的解决是节能服务产业摆脱融资困境的重要出口。Dornan(2011)基于斐济的调查访谈数据,指出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受到诸如委托——代理问题、信息不对称问题等诸多因素的制约。虽然作者从信用、委托——代理等角度对节能服务产业融资风险有所触及,但却缺乏进一步系统的深入研究。

(二)国内研究国内学者对节能服务产业融资的相关研究也主要集中在定性研究的层面上。诸如学者沈龙海(2007)、王昕(2009)、周伏秋(2009)等从宏观层面对我国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现状及展望进行探析。朱翠萍(2003)通过分析认为,商业贷款担保是节能服务产业增强融资能力、摆脱融资困境的可行办法;刘长毅(2007)则从自偿性贸易融资视角以及融资风险增信视角,对节能服务产业融资模式创新进行深入分析和探索。随着市场化节能机制——合同能源管理(E PC)在我国的持续推广,专门针对节能服务产业融资问题的研究逐渐深入,诸如学者孙金颖、梁俊强、刘长滨(2007)对我国建筑节能市场存在的投融资风险进行系统分析,并对其面临的风险进行了科学评估;张亮(2009)进一步对我国节能与新能源行业形成的资金缺口及其融资因素进行深入分析;朱聆、余蕴文(2011)研究发现,我国节能服务产业融资困难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节能服务公司信用水平不足。可以看出,人们正逐渐地对节能服务产业融资问题进行深入探索和研究。然而也缺乏清晰的从深层次对我国节能服务产业融资风险问题的深入探究。

鉴于已有研究的启发与理论探讨的局限性,本文首要的研究动机是试图从低碳发展背景下节能服务产业融资困境视角对我国节能服务产业融资风险成因进行深入的理论分析,在此基础上,对我国节能服务产业融资风险分担及转移提出配套的对策建议。

三、我国节能服务产业融资现状及存在问题

我国节能服务产业从1996年成立之初的三家节能服务公司开始,期间经历了快速发展时期,到目前呈现发展放缓的态势,总体而言,融资现状及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节能服务产业融资主体收益分配与风险承担的不匹配节能服务产业项目运作涉及多方利益主体:节能服务公司、用能单位、节能服务公司贷款担保平台、贷款银行等,但在节能项目运作过程中,节能服务公司却独自承担了项目运作的主要融资风险。收益分配与风险承担的不匹配性,导致节能服务公司承担项目融资面临的大部分风险后,还要将绝大多数节能收益与项目参与各方利益主体共同分享,以致众多节能服务公司在运营发展中缺乏继续发展的内在驱动力。

(二)由于专业壁垒造成的贷款机构、平台对节能服务公司惜贷尤其在我国以小、微企业为主体的节能服务公司,贷款机构还会因为节能技术改造所形成的专业壁垒及对节能技术成熟度的疑虑而对节能服务公司融资借贷心存疑虑,通常只被动响应国家扶持节能服务产业政策号召。为了降低自身的贷款风险,贷款机构往往会根据以往贷款经验,主要将资金借贷给公司规模较大、实力相对较大的大、中型节能服务公司,而将绝大多数小、微节能服务公司的融资申请拒之门外,这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节能服务产业的进一步发展。

(三)国家对节能服务产业政策融资支持有限政策融资在美国、欧盟、日本等国对于整个节能服务产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而有效的促进作用,也从某种程度上很好地解决了这些国家节能服务产业的融资难题。然而,节能服务产业的发展在我国却呈现出自身的特点。我国节能服务产业起步较晚,尽管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积极、相关的财政政策、税收政策来鼓励、扶持节能服务产业的快速发展,但由于我国地域辽阔,节能服务公司数量众多,且质量良莠不齐,使得节能服务项目运作所需资金缺口巨大,仅凭国家单一、有限的财政、税收政策和资金支持,还不足以解决我国节能服务产业融资难题。

(四)普遍存在用能客户到期不能兑现节能分成的信用风险笔者在对节能服务公司的实地调研中发现,造成我国众多节能服务公司资金短缺、举步维艰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普遍存在节能项目完成后用能客户到期不愿根据合约及时兑现节能分成的信用风险。这对节能服务公司营业收入以及继续承担新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带来隐性的资金困境。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运作完成后产生的节能分成不能兑现的信用风险在国外先进经验借鉴的案例中较为少见,我国又缺乏专门针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违约的处罚或约束机制,以致许多中、小、微型节能服务公司在持续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运作中出现融资困境,或转而依赖其他营业收入获得生存的尴尬局面。

(五)节能服务产业相关融资激励政策相对较少且缺乏专门针对性尽管我国出台了一系列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合同能源管理快速、健康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诸如2000年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通告》、2004年出台的《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2007年颁布的《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2010年颁布的《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关于开展节能服务公司推荐工作的通知》,直到2010年6月,国家财政部、发改委才联合发布了《<关于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需求及节能服务公司审核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同年12月,国家财政部又联合国税总局发布了《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但是,由上可以看出,我国从政策融资层面出台的相关激励政策相对较少,尤其从2011年开始至今,相关政策法规更是鲜有出台。总体而言,专门针对节能服务产业融资支持的政策法规还相对较少,对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税收、奖励政策还基本停留在宏观层面,具体实施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对节能服务公司的融资困境还缺乏足够的重视与深入具体的支持;而且已出台关于税收和奖励政策的支持力度往往较轻,很难深层次激发节能服务市场活力。

四、节能服务产业融资风险成因分析

(一)委托—代理问题产生的融资风险分析在节能服务产业发展过程中,通常涉及两个重要主体——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客户。用能客户在发展低碳节能背景下,存在对企业自身降低能耗的经济诉求。由于自身对于节能降耗并不专业,因此,用能客户通常会将节能任务外包给专业提供节能技术与服务的节能服务公司。在节能服务公司正式为用能客户提供节能服务、达到节能目标以前,用能客户会以委托人的身份与作为代理人的节能服务公司签订一份契约——合同能源管理合同。作为委托人的用能客户希望通过这份最优契约的签定,使得作为代理人的节能服务公司能够在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兼顾到用能客户利益最大化,最大程度地帮助用能客户降低能耗,达到节能目标。但是,由于节能技术专业壁垒的存在,使得用能客户根据自身现有条件无法清晰掌握作节能服务公司在节能技术提供和服务上是否能够追求用能客户效用最大化,也就是说,掌握专有节能技术和信息的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客户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

为了达到节能目标,在信息不对称情况下,用能客户与节能服务公司签订节能契约会形成合同风险,使得作为委托人的用能企业的节能利益存在蒙受损失的可能。因此,用能客户为避免合同风险对自身利益的损失,通常会在合同内容的设计上将所有或绝大多数可能产生的各种风险转移到作为代理人的节能服务公司身上。节能服务公司为获取节能效益的分享,在对用能客户和节能项目进行详尽调查、评估的基础上通常会与用能客户进行契约的签定。由于委托—代理问题产生的委托—代理关系失灵,导致合同中出资主体-节能服务公司融资风险的产生与加大。

(二)信息不对称产生的融资风险分析现代契约理论指出,现代契约的选择与签订是建立在契约人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有限理性以及获取信息需耗费成本特征基础上的。作为节能服务产业微观运作主体的节能服务公司,为保证与用能客户签定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契约顺利实施,承担了节能项目运作融资主体的角色。在进行融资的过程中,节能服务公司必然会以契约人的身份与银行之间签订贷款合同、与担保基金之间签订担保合同、与节能设备租赁公司之间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等,从而建立多方契约关系。由于契约人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且如要明晰对方契约人所掌握的信息,需要耗费较高成本,使得节能服务公司在避免产生更多成本的条件约束下,通常会在与融资各方利益主体之间签订契约时承担来自各方不确定性的融资风险。

由于信息不对称产生的融资风险中,表现较为集中的是作为契约人的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客户在契约签定之后,双方是否能够按照契约履行责任的不确定所形成的违约风险,以及双方是否愿意履约的不确定所形成的道德与信用风险。在我国节能服务产业融资风险中,较为突出的表现在于,作为契约签定当事人的用能客户常常会在节能项目顺利完工后,不愿或延期执行事先约定的按期按量与节能服务公司分享节能收益的合同约定,使得节能服务公司在项目运作和成功实施后仍然面临来自用能客户所带来的道德与信用风险。

(三)节能服务产业融资风险分担与转移现代契约的委托—代理契约理论认为,风险共担是委托人与代理人最优契约签订的重要前提条件。同时,委托人希望契约的签订能够让自身通过最低成本的激励便能使代理人尽责付出。基于这样的理论背景支持,在节能服务产业节能项目融资的合同签订中,作为委托人的用能客户希望通过风险共担与最低成本的激励达到自身节能目标最大化;作为代理人的节能服务公司同样希望能够得到融资风险的分担与转移,同时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为了满足委托人与代理人各自的内在诉求,并达到契约签订的目的,用能客户与节能服务公司主要通过节能效益分享型、节能量保证型与能源费用托管型等三种不同的合同能源管理运作模式,将契约参与人的内在需求外化。

对于节能服务产业来说,采用不同的合同能源管理运作模式,所形成的融资风险分担与转移的结果存在差异。节能效益分享模式的采用,使得作为委托人的用能客户在委托节能服务公司帮助自己达到节能目标的条件下,将用能客户所有的融资风险全部转移给节能服务公司,并以成功节能后将节约能源效益作为对节能服务公司所承担融资风险的补偿和激励,相当于用能客户在“零风险、零成本”的情况下实现了最优契约的签订。节能效益分享的补偿与激励机制,使得节能服务公司也愿意这份契约的签订。值得关注的是,尽管如此,节能服务公司仍承担了巨大的融资风险;节能量保证支付与能源费用托管运作模式的运用,则将全部集中在节能服务公司身上的融资风险部分分担和转移给用能客户,用能客户会在项目实施前预先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一定的费用,用来作为项目实施所需的部分或全部资金。这种契约的签订也能得到委托人与代理人的认可与接受。

然而,不容忽视的问题在于,通过对我国节能服务产业的市场统计来看,我国绝大多数节能项目的实施,用能客户与节能服务公司之间更多采用节能效益分享模式,这也意味着,节能服务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面临着巨大的融资风险。

五、节能服务产业融资困境解决对策

鉴于上述对节能服务产业委托—代理问题、现代契约理论下信息不对称所产生融资风险的深层次原因分析,以及节能服务产业融资风险分担与转移的理论分析与面临的现实困境,本文以下方面对构建我国节能服务产业融资风险分担机制及解决融资困境提出配套的对策建议。

(一)建立节能服务产业参与主体风险共担的融资机制

(1)PPP融资模式的建立和推广。PPP模式是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典型项目融资模式,目前在我国也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PPP模式主要是政府将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经营通过特许经营方式的转移,将一部分权力转让给社会企业,与社会企业建立起“合作共赢、风险共担”的高效合作关系。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运作作为整个社会均会受益的节能减排项目,如果由政府主导、社会资本共同参与,与PPP融资模式相互结合,不但会减轻政府对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提供的财政支持负担,而且也为社会资本找到风险相对较低的良好投资路径,也就是说,PPP融资模式与节能服务产业的结合,必然符合节能服务产业健康发展的自然规律。欧洲国家节能服务产业PPP模式的实施为我国节能服务产业融资难题带来很好的示范和借鉴作用。

(2)融资租赁方式的深度推广。由于融资租赁的优势与特点,在节能服务产业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运作过程中,如果广泛运用融资租赁,不但可以减轻项目运行的成本、降低节能服务公司的融资风险,同时也能够降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风险,从而能够在很大程度上缓解节能服务公司的融资困境。澳大利亚在节能服务产业发展过程中,通过引入融资租赁,很好地解决了融资难题,这对我国解决节能服务产业融资困境也具有良好的经验借鉴与示范作用。我们应当在对融资租赁方式认可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在我国节能服务产业深度推广融资租赁的有效路径。

(3)政府以立法方式带头接受节能服务公司的节能服务和改造。总体看来,我国政府在节能服务产业发展过程中主要担当着政策制定者的角色,作为节能服产业的支持与倡导者,政府还没有充分发挥自身积极主动节能减排的主观能动性,政府以用能单位的身份将政府节能项目或公共节能项目主动交予节能服务公司进行节能减排的案例也较为少见。在以美国、德国、加拿大为例的发达国家,均是政府以立法形式与节能服务公司的带头合作,将与政府自身有关的节能项目积极主动地交于节能服务公司进行节能减排。如果我国政府能够根据自身特点,以法律的形式带头接受节能服务公司的节能改造,将我国政府部门的楼宇节能建设、公共设施的节能减排主动交予节能服务公司进行节能改造,那么,有政府背景参与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道德违约的风险性自然会降低,节能服务产业通过金融机构进行融资的可能性也会大为增加,节能服务产业面临的融资困境将会得到进一步缓解。

(二)建立节能服务产业融资风险增信机制由于节能项目实施涉及项目参与各方利益主体,因此,我国节能服务产业融资面临来自多个方面的融资风险,本文认为,增信机制的实施是解决我国节能服务产业面临融资风险的有效方法。具体可以通过建立标准化成熟节能技术服务平台,为节能服务产业融资增信。节能技术成熟度的提高不但需要耗费更多的研发成本、时间成本,而且也很难摆脱单个节能服务公司自身规模、实力、专业知识等各个方面的局限性。本文认为,全国标准化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技术服务平台的建立与推广能够为节能服务产业的项目运作提供更多可靠的专业节能技术资源共享,不但节约了单个项目运作的成本,而且能够克服用能单位、贷款机构等对单个节能服务公司私家掌握节能技术成熟度信息不对称的缺陷,从而为整个节能服务产业提供融资增信。

(三)完善节能服务产业融资市场激励机制积极出台准确定位于节能服务公司项目运作的奖励机制是完善我国节能服务产业融资市场激励机制的有效路径。我国政府为节能减排已出台多项政策、办法,值得关注的是,专门针对节能服务公司节能项目运作专项资金支持的政策、办法却较为少见,即便已经出台的奖励政策,由于条件限制,使得众多小微节能服务公司无法享受国家政策的支持。因此,本文认为,立足于我国区域发展差异巨大、节能服务公司数量众多的现实基础,可以考虑在国家层面政策支持指导下,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作用和长处,由地方政府积极制定符合自身地域特色的节能服务公司融资奖励政策,同时兼顾当地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长远规划和短期规划,使得奖励机制的制定能够与时俱进;政策制定也应当根据节能服务公司规模的大小、情况差异,分层制定出针对不同类型节能服务公司融资计划的奖励政策,使得国家、地方政府对节能服务产业制定的奖励政策更具前瞻性和实际性。

(四)发挥政策融资的乘数效应近几年来,我国节能服务产业发展趋缓,已有政策融资对数量庞大且不断增长的节能服务公司项目融资资金需求表现乏力。本文认为,发挥政策融资的乘数效应,释放政策融资的潜力空间,是我国解决节能服务产业融资困境的有效途径。

(1)政策融资乘数效应的内涵。乘数效应本来是用来描述宏观经济环境下某一经济因素的变动对整个经济总量所造成的相应变化。本文认为,节能服务产业政策融资乘数效应是指我国节能服务公司通过政策融资获得节能项目资金支持,成功运作的案例为其所在区域起到示范、带头的作用,从而吸引更多的贷款机构对更多的节能服务公司的青睐,为节能服务公司增强融资能力、降低贷款风险、解决融资难题、释放政策融资潜力提供了可能。发挥政策融资的乘数效应,也必然会引起我国节能服务产业的全面受益。

(2)发挥政策融资乘数效应的发展路径。发挥政策融资乘数效应的发展路径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展开:第一,建立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资金参与下的节能服务产业投融资平台,为吸引社会更大范围资金进入提供良好的渠道与平台;第二,加大政策融资相关政策的支持力度,以足够的优势辐射全国,吸引更多的金融机构、社会资金愿意为节能服务公司实施节能项目提供资金支持;第三,财政资金支持下的第三方融资机制的建立。第三方融资是将银行作为第三方引入到民间资金借贷的平台,并对民间资金借贷进行贷款发放及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极大地提高了民间借贷的安全性。我国民间借贷资金实力、发展空间非常巨大,以利用民间借贷为核心的第三方融资不但为民间庞大的盈余资金找到了投资出路,而且将这些资金合理引导到整个社会倡导的节能减排、绿色发展道路上来,特别是扩大了节能服务公司利用民间借贷资金的范围和可能,这种融资方式尤其适用于我国节能服务公司数量庞大,对资金需求数额较高,国家财政资金支持有限的特殊情况。在财政资金支持下的第三方融资机制的建立必然会引起节能服务产业在全社会范围良好发展的乘数效应。西班牙、法国等节能服务公司采用的第三方融资方式,很好地解决了融资难题,同时也为我国节能服务产业融资困境的解决提供了很好的示范作用。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低碳发展下我国合同能源管理融资风险形成机理及对策研究”(项目编号:14B J Y195)、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我国节能服务产业融资困境及对策研究”(项目编号:15Y B A399)阶段性研究成果。

[1]沈龙海:《合同能源管理与中国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电力需求侧管理》2007年第5期。

[2]王昕:《推进我国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对策研究》,中国石油大学2009年硕士学位论文。

[3]周伏秋:《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模式》,《中外能源》2009年第4期。

[4]朱翠萍:《担保机制在节能领域中的应用——EM C商业贷款担保计划》,《电力需求侧管理》2003年第6期。

[5]刘长毅:《合同能源管理的融资模式研究及其在派威公司的应用》,重庆大学2007年硕士学位论文。

[6]孙金颖,梁俊强,刘长滨:《建筑节能服务市场投融资模式设计与风险分析》,《暖通空调》2007年第10期。

[7]张亮:《我国节能与新能源行业的金融支持问题》,《开放导报》2009年第4期。

[8]朱聆、余蕴文:《基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资产证券化分析》,《上海金融》2011年第6期。

[9]Urge-Vorsalz D,Koppel,Liang CY,elal.An assessment of on energy service companies(ESCOs)world wide.World Energy Council/AD EME Project on Energy-Effeciency Policies.London: World Energy Council,2007.

[10]Ellis J.Energy service companies(ESCOs)in developing countries.TTSDP aper,2010.

[11]Gan DI.Energy service companies to improve energy efficiency in China-barriers and removal measures.Procedia Earth and Planetary Seience,2009,1(1).

[12]Vine,E.A ninternational survey of energy service company(ESCO)industry.Energy Policy,2005.

[13]Dornan M.Solor-based rural electrifieation policy design:The Renew able Energy Service Company(ESCO)model in Fiji.Rene wale Energy,2011,36(2).

(编辑 刘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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