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自治 路有多远

2017-12-23 19:37
民生周刊 2017年23期
关键词:铺位深圳经济特区海珠区

车位、电梯广告、会所、铺位……这些原本归全体业主所有的小区公共收益,很多时候成了物业公司的“私房钱”。

随着业主个体权利意识觉醒,越来越多的业主拿起了维权的法律武器,一些地方开始制定相关法规。日前,深圳经济特区发布的《物业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明确共有物业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

物业公司与业主,本应互惠互利互相支持,却时常成为矛盾的双方。经历难以调和的矛盾之后,在广州市海珠区的祈乐苑小區选择了一条与众不同的社区治理之路——业主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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