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世纪以来我国关于劳动价值论的研究综述

2017-12-24 23:26冯月
市场周刊 2017年5期
关键词:源泉马克思劳动

冯月

二十一世纪以来我国关于劳动价值论的研究综述

冯月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作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根本及核心,是科学真理,是人类思想的宝贵财富。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人们对劳动价值论的认识也有了新的发展。坚持和发展劳动价值论是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的前提条件。这是一个关乎我国未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长远规划,关乎整个国民经济的的未来的重大现实问题。

二十一世纪;劳动价值论;研究综述

二十一世纪初,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周年大会上,江泽民同志针对劳动价值论问题做出了重要讲话:“众多马克思主义学者关于资本主义社会的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研究来看,揭示了当时资本主义生产的运行特点和基本矛盾;如今我们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当时所面对的时代背景大有不同,我们应该结合当前实际情况,消除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可能存在的问题,深化社会主义社会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的研究和认识。”根据这一讲话,学术界掀起了一股研究劳动以及劳动价值论的热潮。

一、什么是劳动

劳动价值论作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根本与核心,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产生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要想充分的发挥劳动价值论对经济的指导作用,首先须要弄清劳动的内涵。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这样定义劳动:“劳动首先是人与自然之间相互发生行为的过程,是以人自身的活动来引起、调整和控制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过程”,“人作为一种自然力与自然物质相对立的角色,为了能让自己更为便利的占有自然物质,人就使用他所本身具有的先天条件的自然力——臂和腿、头和手,当他通过这种肢体的相互协调完成工作,作用于他身外的环境并改变环境时,也就同时改变他自身,他使自身的沉睡着的自然力发挥出来,并且使这种力的运用受他支配。”但随着由于社会环境的的变化以及人类自身思想水平的提高,对劳动的理解产生了不同的看法:

(一)西北大学的赵春艳博士对劳动的认识产生的新的概念,在她的博士学术论文《价值源泉与价值量问题研究》中写到:劳动是主体通过对客体的调整和控制使之产生价值的过程。赵博士认为劳动是主体和客体共同作用的结果,劳动是一个整体的作用体系。广义劳动论的概念由此而生,劳动的范畴被再次扩大。

(二)东北师范大学的张鹏侠博士认为劳动者的劳动是不受时空限制,跨空间、时间的结合劳动。在他看来:“劳动是由人的智力、体力以及大脑对事物的认知三要素构成的,而这三要素又构成了劳动生产力,劳动是劳动者生产力使用的产物,只是劳动具有不受时空限制,可以跨空间、时间与多个直接参与生产的劳动者的形成与结合,从而产生劳动行为的超时空特性。”

二、劳动价值创造的源泉

什么是活劳动?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将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人类劳动或抽象的人类劳动作为价值的概念即活劳动。但随着人们对于劳动的认知越来越明确深刻,对价值的更深意义的追求自然也越来越强烈,于是对劳动的深层的含义有了新的探索。

(一)广义劳动价值论

这种理论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中的活劳动范畴进行了更进一步的扩展,在认为活劳动是价值创造的惟一源泉的前提上,指出活劳动不仅适用于组织生产领域,更适用于社会经济部门。程恩富认为在市场进行交换行为的物质商品和精神商品的劳动、为劳动力商品的生产和再生产服务的劳动、自然人和法人实体发生了劳动行为而产生的内部管理劳动和科技劳动等,都属于价值创造劳动或者生产劳动。

(二)物化劳动价值论

该理论把马克思的“物化劳动”概念进一步升华,认为物化劳动是活劳动的物化,而活劳动创造了价值。也因此得出了新的论断:价值由物化劳动或活劳动创造。钱伯海认为那种认为物化劳动是活劳动的物化,而物化劳动创造的剩余价值实际上也是由活劳动创造的。

(三)多元劳动价值论

该价值论认为,价值既由劳动创造,也由多种生产关系相互作用而产生的。晏智杰教授对于价值源泉与财富源泉有着独特的认识,在所著《关于应当价值源泉与财富源泉的一致性》一文中指出:“财富和商品都是由劳动、资本、技术、管理和自然资源等多种要素共同作用而成的,它们有着相同的价值源泉,多元财富论在这种条件下等同于多元价值,多元财富论同理多元价值论。”

(四)伴随历史的劳动价值论

一些学者认为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是在资本主义剥削压迫,无产阶级艰苦反抗的时代背景下应运而生的。但是进入二十一世纪以后,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所处环境已经发生改变,在当今已不再适用。对于社会主义性质的中国而言,应该从国情出发,从符合当前经济形势的角度来看待劳动价值论,使其助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成为适合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劳动价值理论。所以,这部分学者认为它是历史局限性的劳动价值论。晏智杰认为:“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在当时无产阶级备受资本主义压迫的背景下,为反对同封建主义和资本主义的革命斗争提供了科学地理论指导和正确方向;但随着时代条件的变迁,在现代化高速经济发展的条件下,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已经不再符合当前的社会发展需求,具有一定的历史局限性”。

(五)广义劳动价值论

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在当前社会经济背景下,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中的“劳动”已经不再是物质生产劳动才能创造价值,它有着更多的含义。譬如归纳与第三产业的服务劳动、管理劳动以及知识劳动等等并没有物质的产生,但却达到了相同的作用效果,都创造了价值,成为了价值的源泉。劳动价值论的范畴变的更加广泛。

(六)整体劳动价值论

该理论认为劳动是行为主体和客体的共同作用表现,是一个整体。劳动主体与客体共同完成活动、创造价值,二者缺一不可。钱津认为:“具有整体性的劳动统一体的产物,不止是由劳动主体发挥作用,还存在着劳动客体的作用。它们必须是具有整体性和统一性的产物”;“按照劳动整体性的客观定义来看,在人类的劳动进化过程中,要想完成一项劳动活动,就必须有活劳动和物化劳动,二者是必须具备的的劳动要素。”

三、劳动价值论的适用范围

随着现代科技的飞速发展以及人类生产方式的快速变化,劳动中的活劳动越来越少,劳动价值却得以快速增长。在这样的背景下,学术界展开了关于劳动价值论实用范围的激烈讨论。部分学者认为由于分析劳动价值论的条件是有限的,其实用范围也存在着一定的界限。

北京大学的晏智杰教授认为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应用条件仅适用于在简单商品经济环境中的的实物交换,而这个交换需要符合三个前提条件:首先是以物换物,其次需要注意除了劳动外还包含着诸多无偿、无代价的附加因素,最后是商品生产的劳动属于简单劳动。而中国人民大学的郭冠清博士针对晏智杰的观点提出了自己不同的看法。郭博士认为非劳动生产要素创造的价值是无偿、不必付出代价的观点以及将劳动价值论适用范围仅限定在物物交换条件下的观点,并不是对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发展。

四、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剥削问题

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我国对经济体制进行改革,经济取得了飞速发展。但是在以公有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下,究竟存不存在剥削问题?以及如何看待它?这都引起了人们的思考。

1.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那些私营企业凭借所拥有的生产资料去占有他人劳动所得的行为属于一种剥削行为。宋子和指出,非公有制企业的财产,大多数收入为合法经营所得,但由于监管不到位或人为因素,也不排除存在违法收入行为。

2.私有制经济和雇佣劳动不一定会产生剥削。许成安、杨青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部分私有制经济由于缺乏正确的引导可能产生剥削,但是又由于政府对劳动群体的保护以及对私营业主的监管,剥削问题也得到了有效抑制。曹新也持类似观点:进行劳动生产以及进行生产经营管理的群体或私营企业主只要符合合理的法理法规,他们所取得的收益,就不能称之为剥削。

3.传统的政治经济学理论认为等价交换中存在剥削。徐斌认为:首先,不只是人能创造价值,机器也可以产生更大的价值;其次,在现实中,工人的工资由自身的生活需求和工人对生产的实际贡献以及企业对相关人才的需求状况来决定,因此不能笼统地说,作为商品制造的劳动力人群一定受到了剥削。在探究劳动概念时,不能忽略科学技术对生产速度的提升以及经营管理对生产运行的优化等在价值创造中发挥的不可忽略的作用;同时也应正确看待私营企业主的经营行为,他们的劳动很大程度上是有利于生产力的解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他们的较高收入是建立在与之付出相应劳动代价的基础上,是合乎市场效益的准则,应该被给予尊重。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剥削现象的产生、发展和消亡,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

现阶段,我国学术界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研讨具有涉及面广、争议多的特点。虽然对劳动价值论有关问题的研究,由过去不够全面准确的理解到比较全面、比较准确的理解,但是对劳动的深刻内涵、价值的创造源泉、劳动价值论的适用范围等的争议仍然没有得到解决,没有达成共识。对于这些问题的探讨,未来也将继续下去,同时也将寻求更有效的措施去解决当前我国关于劳动价值论所存在的问题。

[1]江泽民.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DB/OL]. http://news.xinhuanet.com/zhengfu/2004-05/12/content_1465109.htm.

[2]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1995:273.

[3]赵春艳.价值源泉与价值量问题研究[D].西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 2003.

[4]张鹏侠.劳动价值论—构建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的现代形式[D].东北师范大学博士学士论文,2007.

[5]程恩富,汪桂进.价值、财富与分配“新四说”[J].经济经纬,2003,(05).

[6]钱伯海.关于深化劳动价值论认识的十个认识[J].理论前沿,2002,(07).

[7]晏智杰.关于应当价值源泉与财富源泉的一致性[J].北京大学学报,2002,(02).

[8]晏智杰.劳动价值论:反思与争论[J].经济评论,2004,(03).

[9]钱津.对劳动若干基本范畴划分的分析[J].天津社会科学,2003,(03).

[10]晏智杰.劳动价值学说新探[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

[11]郭冠清.对劳动价值论探讨中两个问题的再思考[J].福建论坛(经济社会版),2002,(02).

[12]宋子和.关于劳动和劳动价值论研究的十个问题[N].中国改革报,2001-9-1.

[13]许成安,杨青.私营经济和雇佣劳动制并不恒等于剥削[J].学术论坛,2001,(01).

[14]曹新.关于劳动、剥削等问题讨论的综述[J].理论动态,2001,(14).

[15]徐斌.创新劳动价值论研讨会综述[J].哲学动态,2006,(06).

F241

A

1008-4428(2017)05-138-02

冯月,女,河南信阳人,广西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在读,学士,研究方向:西方马克思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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