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规范运用“网络流行语”为电视节目增色

2017-12-25 14:09尹婷婷北京市海淀区新闻中心
新商务周刊 2017年2期
关键词:网络流行语流行语影视剧

文/尹婷婷,北京市海淀区新闻中心

论规范运用“网络流行语”为电视节目增色

文/尹婷婷,北京市海淀区新闻中心

本文摘要:受网络以及网络社交软件发展的影响,网络流行语的出现为人们的生活增添了很多乐趣,同时也为电视节目带来了许多语言方面的发展空间。文章以其为前提,针对“网络流行语”规范运用,分析了其在电视节目中的作用,推动了我国广播电视行业的广阔发展。

网络流行语;电视节目;规范化;时效性

近年来我国电视行业发展十分迅速,一些电视节目在市场利益的驱动下,为了制作出符合大众口味的节目,开始向不同的方向寻求创新。现阶段,在各大社交软件中,网络流行语充斥着人们的生活与工作,这一类词语感染力强,传播速度快,并在其发展传播过程中也涉及了电视语言[1]。由此可以发现运用规范流行语,不仅为电视节目增添了一抹亮色,同时也可以有效吸引大众目光,适应市场变化。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国电视产业的深入发展,了解网络流行语的规范运用对电视节目的意义十分重要。

1 网络流行语概述

所谓网络流行语,即在网络环境下产生且快速传播的语言形式,该语言形式传播快速、感染力强,但是传播时限受限,一般网络流行语传播时间比较短,一定时间过后便会有新的词语替代,由此也体现了时效性的特点。近一段时间使用比较广的网络流行语有“66666”“蓝瘦香菇”“洪荒之力”等。在某一层面来看,网络流行语也受时事影响,例如2016里约奥运会期间,元气少女傅园慧让“洪荒之力”流行于世界。另外现在热播的电视剧《三生三世十里桃花》中,也有“姑姑”“小黑蛇”等多个流行语出现,由此可见,网络与社会时事、影视剧等联系都十分紧密。

2 网络流行语的规范使用

2.1 正确认识引用与使用

电视媒体在使用网络流行语时,必须要合理区分语言的引用与使用。所谓“引用”,即电视节目进行过程中直接使用网络流行语,但是一般引用的流行语主要来源于热点的新闻事件中,也就是和人们关注点息息相关的流行语,这一类词语中均体现了比较浓重的公共性色彩,例如“洪荒之力”等[2]。对于网络流行语“引用”一般都是广电媒体主观选择,以此表述自己对于事件的看法。换而言之,这种引用网络流行语的形式是合乎规定的。

但是网络流行语的“使用”则大不相同,这在本质上属于应用的一种,也就是电视节目单独使用网络流行语来表达对一件事的看法,一般在使用时都会出现一些不规范问题。这种语言使用上的不规范既可能与网络流行语本身词性有关,也可能是因为在电视节目中的不规范使用导致。所以,在电视节目中使用网络流行语时,必须要合理区分“引用”与“使用”,正确“引用”规范网络流行语,区分不合规范的流行语,并且认识到只有运用规范“流行语”才能为节目增色的道理。

2.2 正确认识法律法规

电视节目在使用网络流行语时,务必要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这也是电视媒体必须要遵守的基本准则。任何网络流行语在电视节目中使用,都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只要与其相违背,便已经被划分至不规范的领域内,无法继续在电视媒体中加以使用。语言文字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网络流行语的运用进行了规定,即无论是广播电台还是电视台,都要以普通话为基本播音用语。如果需要运用外国语言进行播音,必须要经过国务院广播电视部门的批准。另外,电视播音主持相关道德准则中也对语言文字的使用进行了规定,即“电视、广播播音员与主持人需要普及普通话,规范使用语言文字,为祖国语言与文字的纯洁发挥作用”“不包含特殊需要,所有广播电视节目都要以普通话为基础播音语言,不能一味模仿含有地方特色的发音并使用不规范语言、俚语、粗俗语言以及行话等,在普通话表述中不夹杂外文。”

对于近一段时间网络流行语看来,“蓝瘦香菇”便是不合规定的,因为在这一语言词汇违反了“模仿地方特色发音”这一条规定,所以便不能随意运用于电视节目中。从中也可见只有运用规范“流行语”才能为节目增色。

3 节目中的灵活运用

3.1 全面提升网络流行语规范观念

为了在电视节目中运用符合规定的网络流行语,最为重要的便是提升使用规范意识,这一要求主要是针对电视媒体的从业人员而言,由于网络流行语更新换代较快,所以对于词语的辨别也有期限限制,这就需要有关人员长期坚持规范意识[3]。电视媒体从业人员需要充分体会到网络流行语使用规范性的重要意义,这在保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健康发展方面具有关键作用,另外,网络流行语的规范使用在青少年语言引导方面也发挥了作用,规范的语言文字使用为其提供了正确的引导。

3.2 强化法律法规与语言使用规范力度

为了保证电视节目中网络语言使用的规范化,有关人员要以语言文字有关法规为基础,拟定新的语言文字法落实细则,重点规范媒体语言的规范使用,尤其是网络流行语在电视节目中的使用,更应该纳入其中,在法律法规建设的角度为媒体语言使用规范进行有效保障。除此之外,有关部门要对广播电视主持人职业道德有关制度进行优化,详细指出网络流行在电视节目中的语规范使用要求。不同地域的广播电视部门也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与规定,以此对电视节目中网络流行语的使用规范性提供保障。

3.3 深入分析各类流行语使用范围

3.3.1 影视剧类

一般随着影视剧的热播,会不断涌出各种流行语,例如“鱼塘承包体”“甄嬛体”“三生体”等。这一类流行语的出现,标志着人们生活关注焦点的转移,同时也意味着经济水平的提升。在经济发展时期,人们在生活中的关注点都集中于温饱,当时的流行语一般是围绕组织生产而来,例如“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跑步进入共产主义”等[4]。但是随着生活水平的提升,人们逐渐将关注点转移到影视剧等精神层面,这也相应的出现了一些网络流行语,例如“鱼塘承包体”“不抛弃,不放弃”等,这一类网络流行语也经常被用于社交软件中,网友交流的同时运用这一类流行语可以增添语言的趣味性,若将其运用于电视节目中,也可以发挥同样的作用,更为重要的是可以在提升节目趣味性的同时起到增加影视剧受众度的作用。

3.3.2 社会焦点类

这一类网络流行语主要起源于大众对社会焦点时事的关注,例如2016年里约奥运会期间的流行语“洪荒之力”,这本是影视剧中的台词,甚至也在当时热播的过程中流行了一段时间,但是在这之后却又随着傅园慧“火”了一次,这无一不体现着人们对奥运赛事的关注,将其运用于电视节目中,追根溯源不仅可以增加影视剧的知名度,同时也可以吸引更多的人关注奥运赛事,为我们的奥运健儿加油呐喊。

3.3.3 网络流行事件类

这一类网络流行语本就源起于网络流行事件,例如“一言不合就XX”“历害了我的哥”“不明真相的吃瓜群众”等,这种流行语背后代表着人们对于网络事件的关注,通过使用这种带有褒义词性的网络流行语,也可以体现现如今网民媒介素养的提升。

3.4 深化媒体人员素质

对于网络流行语的规范使用是体现广播电视人员专业性的一个重要标准,为此媒体人员必须要不断深化自身专业素质,针对网络流行语的规范使用问题展开研讨会,通过培训的方式了解现如今网络流行语趋势,并建立合理、明确的语言使用观念。另外,也可以不断扩展交流途径,通过更为广阔的交流平台掌握更为丰富的网络流行语使用规范。

4 结束语

综上所述,只有运用规范“流行语”才能为节目增色,网络流行语在电视节目中的规范使用,不仅是维护祖国语言与文字的纯洁性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推动我国传媒行业发展的有效途径,真正实现汉语语言的健康、规范发展。

[1]赵宏,张斯媛. 浅析网络流行语翻译中的归化与异化[J]. 辽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6,06:70-72.

[2]谭东秋. 文化视域下社会流行语传播特性分析——以近八年《咬文嚼字》发布的“十大流行语”为例[J]. 新闻世界,2017,01:76-79.

[3]林晓颖. 网络流行语传播对汉语体系发展的影响——基于对2015年网络流行语的话语分析[J]. 东南传播,2016,05:55-57.

[4]甄婧含,朱爱敏. 网络流行语在新闻语言中的使用与规范[J]. 今传媒,2016,04:123-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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