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现状分析及对策研究

2017-12-26 01:50周小辉
成长·读写月刊 2017年12期
关键词:反腐败廉政建设基层党组织

【摘 要】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将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当中,提出了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新要求,为党的廉政建设提出新谋划、新布局,为反腐败工作指明了新方向,开辟了管党治党新境界。虽然现在我国的反腐败工作取得了一定良效,但也丝毫不能放松反腐败工作力度,必须坚持从严治党,而要想从严治党取得成效,加强和落实主体责任尤为关键,特别是基层党组织更应该担任起从严治党的责任。

【关键词】廉政建设;反腐败;基层党组织

一、课题研究的背景及意义

(一)落实主体责任是推进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

1.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陆续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从严治党是全党的共同任务,需要大气候,也需要小气候。各级党组织要主动思考、主动作为,通过营造良好小气候促进大气候进一步形成”。因此看来实现从严治党是推进党的各项工作开展的根本保障。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的复兴梦,不反腐败是绝对不行的。古往今来,许多王朝覆灭的一个重要原因不都是败在一个“腐”字,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当家作主,共产党是我们的唯一执政党,党的问题不解决好,人民群众的事情就办不好,国家就不可能发展好。

2.目前,治党不严的问题还比较突出,特别是我们的基层党组织纪律松弛、凝聚力、战斗力不高;一些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不坚定、宗旨意识淡薄;形式主义,自由主义,四风问题突出。这些问题的存在,都是由于管党治党责任不明确、落实追究责任力度不够。如果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那么只是口号喊得响,落实力度弱,从严治党无从谈起。只有明确了各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并且坚持把责任落到实处,把自身存在的问题解决好,才能让我们的党永葆青春与活力。

(二)落实主体责任是反腐败形势发展的迫切需求。

1.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主要是在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还没有取得压倒性胜利。因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虽然反腐败斗争成绩显著,但这并不意味着反腐败行动可以暂时缓一缓、歇一歇,这将是一场长久攻坚战。“小官巨贪”问题十分突出,有些看着官小,可切实掌握在手里的权力却相当之大,我们的基层党组织都是面向群众的,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利益,一旦腐败盛行,对群众造成的损失和影响极大。

2.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的毒瘤势必要剔除,落实主体责任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紧迫、更为重大。在这反腐高压的态势上,各级党组织都必须落实主体责任,从思想上发生转变,从行动上加强落实,增强自身的责任感、使命感,不推诿、不逃避,做反腐败斗争的先锋者。

(三)落实主体责任是党组织必须履行的职责。

党章总纲明确规定:各级党委要整体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因此,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各级党委的分内之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责无旁贷,基层党组织也必须履行。落实主体责任关乎党风廉政建设的全局,要想棋局赢,棋子不走或走错都可能导致满盘皆输,要充分认识到这颗棋子的重要性,打赢一场反腐败斗争的漂亮仗。

二、课题研究存在的问题

在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的调查研究中发现,基层党组织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分为以下四个方面: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主体责任”意识需加强。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组织负主体责任,党政负责人和单位领导班子是责任的承担者,是责任制执行的履行者,是落实责任制的领导者。党组织能否落实好主体责任直接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效。很多腐败的口子都是从基层打开的,越到基层,责任意识就越弱,拒腐防变能力不强。往往呈现“上热下冷”的现象。

2.认为自己是基层党组织,只要没有出现违纪违规的行为就好了,和腐败沾不上边,思想上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重视起来,仍然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应负的责任认识不到位,作为基层医疗单位,有些领导干部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思想,党建工作只是迎检时补补资料,开开会而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思路极不清晰。

(二)落实主体责任方法途径单一。

基层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要是开会、签字、表态、建制度这几种模式。工作方法单一,一般等上级发文件为准,上行下效、生搬硬套,保守行文,没有创新,多千篇一律。以“文件落实责任”,多写在纸上,实际落实得少,不发文件,落实责任就暂搁一边。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性和自觉性不强,多存在被动落实,具体行动和措施还不多,工作任务和目标流于形式。

(三)黨风廉政建设制度执行和落实不够。

很多基层党组织按照上级文件要求,都制定出了一系列岗位职责、相关制度方案,将责任分工,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具体到每一个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工作负责人身上,并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然而,当前依旧存在将制度停留在纸上的现象,制度制定完成了,责任书签过了,但是责任内容只停留在“明确责任人”上,没有将行动具体化,重制度轻执行,执行不严,落实不实。且有些制度内容泛化,缺乏实际操作性和针对性。

(四)监督落实不到位,责任追究不到位。

监督的作用在于及时地发现和解决“苗头”问题,如果经常性的监督到位、措施得力,就可以有效地将腐败行为扼杀在摇篮里。基层党组织的监督存在“不想管、不敢管、不好管”的现象,监督作用很乏力,实际上存在一定程度的监督“空白”。对于有些没有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的怕红脸、怕得罪人、不管问责,责任追究不痒不痛,追究手段多是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很少给予组织处理和党纪处分。

三、课题研究解决对策

(一)加强责任意识教育。

要落实好主体责任,增强责任意识是前提和基础。要把主体责任意识教育学习作为领导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强自身党风廉政建设修养,学习党章、党规,提高自身责任意识,从思想上改变自己,从行动上证明自己,敢抓敢管,自觉担当起抓好党建、管党治党这个首要责任。采取多种形式落实主体责任,将党建和业务一起抓,找亮点,做扎实,不走过场,不走形式。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不断完善机制和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机制,确保制度的可操作性,将主体责任层层进行分解,科学划分党政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等责任主体之间的责任界限,明确职责和履职相关要求,寻找落实主体责任方式多样性,通过约谈、听取汇报、检查指导等方式,将压力层层传导下去,把责任压紧压实。做到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

(三)强化问责,严肃责任追究。

责任追究是落实从严治党的最后一道防线,没有问责,责任就落实得毫无意义。要把纪律挺在前面、通过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及时消除潜在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执行上要坚决,对群众反应强烈和单位发现的突出问题,坚持追责问责,严格落实责任倒查制度,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

(四)加强监督,规范权力运行。

纪检监督巡察组要多对基层党组织采取不定期监督巡察;公布全国纪检举报电话,设置意见箱,便于群众监督;强化部门、科室之间相互监督作用,实现监督全覆盖。扎紧扎牢规范权力运行的笼子,强化对权力的制约监督,敢监督,愿监督,会监督,不让监督留空白,让不履行主体责任的干部再无保护伞。

四、课题研究总结

2017年,继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我们的基层党组织也在摸索着前进,明白自己肩上所担负的责任,认清自己应落实的主体责任将成为必然趋势。发挥落实主体责任在反腐败斗争中的根本性和基础性作用,让反腐倡廉的主旋律永远敲响;以优良的党风带动政风、行风,让群众能享受反腐败工作取得的良好成果;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引向深入,努力推动反腐倡廉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方向发展,从源头解决问题,努力巩固全面从严治党成果。

作者简介:周小辉(1977-),男,籍贯:四川彭州,学历:大专,单位:彭州市三界镇卫生院。

猜你喜欢
反腐败廉政建设基层党组织
浅谈财政监督工作思路
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浅谈反腐败工作的关口前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