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地籍调查中的权属调查

2017-12-27 01:23王悦华
西部论丛 2017年9期
关键词:界址权属测量

王悦华

摘 要:地籍权属调查是地籍调查不可缺少且的与个人利益息息相关。本文阐述地籍权属调查的各个过程。并对现今权属调查提出自己的看法。

关键词: 地籍调查 地籍权属调查 地籍测量

地籍主要是一个提供有关土地权利、用途或价值等信息的地理信息系统。综观国际地籍的发展历史,可以看出地籍內涵和功能的深化是随着我们对土地概念的理解程度而加深的。

从总体上来看,现代地籍在以下三个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1)土地税收、控制土地利用和土地权利的分配;(2)对土地产权提供保障,保证士地产权市场的高效运转,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土地管理提供支持。在农村地区,通过地籍对土地权利进行登记,为农户的土地权利提供保障,可以鼓励农民增加农业投资。在那些土地缺乏和存在土地纠纷的地区,一个运转良好的地籍系统将会产生明显的社会和政治效益。在城市,地籍系统能够使土地买卖、抵押和租赁以更低的成本运行,八而促进土地市场的高效运转;(3)为政府和土地使用者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提供土地方面的信息。

1.1 世界地籍发展趋势

作为提供土地基本信息、征收赋税和保护土地产权等工具的地籍系统进入21世纪以来受到了更为严峻的挑战,经济全球化和信息的迅速推进、航测遥感技术的出现对地籍系统提出了新的要求。世界各国从不同的侧面对地籍制度进行了完善,总体上,可以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1)传统地籍逐渐向多用途地籍转变;(2)地籍一业化;(3)新技术在地籍领域的应用日益增多;(4)由二维地籍走向三维地籍;(5)日益重视地籍的立法工作;(6)地籍管理制度改革。

1.2我国的地籍发展现状

同世界各国一样,进入新世纪后我国也面临着人口增长和经济发展对资源环境的巨大压力。尽管我国地籍已经有上千年的历史,但是现代地籍在我国起步较晚,与世界发达国家的地籍管理系统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突出表现在:地籍制度尤其是土地登记制度不完善;立法不完善;地籍管理中的科技含量低,信息化程度不高;基层地籍管理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还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因此,必须适应国际地籍发展潮流,借鉴国外地籍改革的成果和经验,对旧的地籍系统及管理体制进行改革,扩大地籍登记的范围,将地籍登记的范围扩大到广大农村地区,以满足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进一步推动地籍管理体制改革,转换政府职能,鼓励社会和个人参与地籍管理,充分利用传输型遥感卫星“中国资源二号”所发回的数据,加快地籍信息化建设步伐,同时要重视优秀地籍人才的引进和培养。

2地籍调查

地籍调查是遵照国家的法律规定,对土地及其附着物的权属、数量、质量和利用现状等基本情况进行的调查。它既是一项政策性、法律性和社会性很强的基础工作,又是一项集科学性、实践性、统一性、严密性于一体的技术工作。地籍调查,其内容包括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两部分。

在进行地籍测量之前,必须进行地籍调查,即调查土地及其附着物的社会、经济和法律方面的信息,在实地确认土地及其附着物的权属界址和利用状况,并填写地籍调查表,为土地及其附着物的精确定位、面积测算等地籍测量工作提供基础资料。

权属调查一般由土地管理部门组织人力进行,其主要任务是“确权”,既查清每块土地的所有者、使用者、利用类别、等级、境界等,并把调查结果编成册,为土地权属登记、发证及统计工作提供原始资料。由于权属调查是地籍调查中不可缺少的一个方面,而且还涉及到单位和个人的利益,足以体现其的重要性。

3土地权属调查与界址调查

土地权属调查是地籍调查的核心,界址调查又是权属调查的核心。

3.1 土地权属调查

土地权属调查是指以宗地为单位,对土地的权利、位置等属性的调查和确认。土地权属调查可分为土地所有权调查和土地使用权调查。

3.1.1 土地权属调查目的

土地权属调查的目的是明确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顺利推行登记发证制度的先决条件。

3.1.2 土地权属调查的内容

土地权属调查的内容有以下几点:

(1)土地的权属状况(2)土地的位置,包括土地的座落、界址、四至关系等。(3)土地的行政区划界线。(4)对城镇国有土地,调查土地的利用状况和土地级别。

3.1.3 土地权属调查原则

地籍调查应遵循以下原则:

(1)符合国家土地、房地产和城市规划等有关法律的原则。(2)实事求是的原则。(3)符合地籍管理的原则。(4)符合多用途的原则。

3.1.4土地权属调查程序

(1)拟订调查计划。(2)物质方面准备。(3)调查底图的选择。(4)街道和街坊的划分。(5)发放通知书。(6)土地权属资料的收集、分析和处理。(7)实地调查。(8)资料整理。

3.2 土地权属状况调查

3.2.1 土地权属来源调查

土地权属来源(简称权源)是指土地权属主依照国家法律获取土地权利的方式。在调查土地权属来源时,应注意被调查单位(即土地登记申请单位)与权源证明中单位名称的一致性。发现不一致时,需要对权属单位的历史沿革、使用土地的变化及其法律依据进行细致调查,并在地籍调查表的相应栏目中填写清楚。

3.2.2 其他要素的调查权属主名称。取得土地的时间和土地年期。土地位置。土地利用分类和土地等级调查。

3.3 界址调查

土地权属调查是地籍调查的核心,界址调查又是权属调查的核心界线调查时,必须向土地权属主发放指界通知书,明确土地权属主代表到场指界时间、地点和需带的证明与权源材料。界址调查需要以下几个步骤:1界址调查的指界2 权属主不明确的界线调查3 乡镇行政境界调查4 界标的设置5 界址的标注和调查表的填写6 土地权属界址的审核与调处4土地权属调查与地籍测量的关系土地权属调查制约着地籍测量的成果,地籍测量检验着权属调查的优劣。

土地权属调查与地籍测量是强化土地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其中心任务是摸清土地家底和确认土地权属,为土地管理各项工作提供基础资料和科学依据。

结 论

总之在做权属调查工作前务必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找齐所调查对象的所有关于其权属方面的资料,还必须考虑到在调查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并对这些问题做出相应的解决方案。使得调查工作能够高效,快速的进行。在调查工作中务必做到认真细致,不遗漏任何一个小的方面,做好这方面的工作,才能方便以后的地籍测量工作和地籍成图以及入库。

参考文献

[1] 金其坤.地籍测量[m].北京:地质出版社,1994.5

[2] 刘长安.论土地权属调查与地籍测量[j].浙江国土资源,2003.01:3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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