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礼乐”观浅谈

2018-01-02 01:27田宏星
文教资料 2017年26期
关键词:礼乐儒家思想

田宏星

摘 要: 儒家“礼乐”观中“乐”思想对于感化人心、教化人情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研究“礼乐”观中的“乐”思想,是对我国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扬,也对当今社会的和谐建设起到借鉴作用。

关键词: 儒家“礼乐”观 “乐”思想 现代启示

儒家“礼乐”观是先秦时期的重要思想,儒家的学者为其忙碌一生,就是为了“礼乐制度”的实现,使国家兴盛繁荣、长治久安。“礼乐”制度中的“礼”指制约人的行为规范,在礼的制约下人们应该考虑能不能、应不应该这么做,而“乐”指音乐,起到培养人的情感、调和人的性情的作用。两者都起到教化作用,而“礼”与制度相通,起到外在的制约,“乐”与情感相通,起到内在的感化。在当今物质社会快速发展的时代,“乐”思想的内在感化能力对当今社会人们有着重要作用。

一、儒家“乐”思想的内容概述

(一)礼乐并举。

自周代,周公“制礼作乐”后,“礼”、“乐”就紧密相连。孔子号“弟子三千,贤者七十二”,设立“六艺”即“礼、乐、射、御、书、数”,作为孔门弟子学习的必修科目,其中“礼”、“乐”位居一二,可见“礼”“乐”的重要性。孔子认为:礼,指人的具体行为规范及相应的等级制度;乐,指诗歌、舞蹈和音乐相结合的综合艺术的总称。礼所表达和追求的是“序”,有最大影响力的是“别异”,即别贵贱、长幼、贫富等,“乐”表达和追求的是“和”,有最大影响力的是“和同”。“乐统同,礼辨异,礼乐之说,管乎人情”[1]。二者虽作用不同,但孔子认为二者需要相互依存,既要重视“制礼”又要注重“作乐”,乐需用礼来制约,使人遵守“用乐”秩序,遵守“用乐”规范,礼需乐来调和,“乐”不仅仅为了娱乐和消遣,而是用“乐”意识形态方面的特殊功能内在感人、化人,二者统一,才能天地和谐,才能发挥最大的社会功效。

(二)“中和”之乐。

“乐”的思想基本性质是“中和”。这与“中庸”的准则相似,强调“中和”的性质。“乐”的内容与表达方式要达到中正与和谐,狭义的理解是指“乐”所表达的节奏、旋律、音调、音色等内容之间需要相互协调,达到和谐状态,融为一体。广义的理解是指“乐”所传达出的情感和内容需要中正,有道德,“乐”可以表达人类的情感,但要表现得适度,有节制,要中正平和,不违背道德的要求。

二、儒家“乐”思想的主要功能

儒家“乐”思想由孔子、孟子、荀子等儒家诸子以前人对“乐”的理解和社会实践为基础,再融入自身对“乐”的理解再与现实社会相结合所创立并完善的成果。其内容总体概括为:美善、仁义、中和、礼乐等。由这内容发挥的社会功能主要体现在修身、齐家、治国方面。

(一)儒家“乐”思想的修身功能。

《礼记》记载“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意思是说上至国家元首,下至平民百姓,人人都要以修养品性为根本。儒家“乐”思想发挥之本就在于具有极强的修身功能,儒家“乐”思想的修身功能主要通过学习蕴涵伦理道德与美善内容的“乐”培养人择善而从的思想,使人们拥有崇高的品德、坚强的意志,成为具有德行涵养的完善的人。儒家“乐”思想发挥的修身功能在古代现实生活实践中得到广泛的运用,用于培养高尚的情操、坚强的意志和善良的心性。

古代,从孔子跟师襄学琴,看出孔子学琴不只是掌握弹琴的技巧或学会演奏曲子而已。而是通过学琴、练习琴,参透“乐”中包含的深层次内容。先是体会到乐曲的意境,然后了解作者,最后陶冶演奏者的情操。学习“乐”并不是浅尝辄止,而需要端正心态,做到精益求精,使“乐”发挥出修身养性的功能。如学习和练习《文王操》这样具有伦理道德内涵的“美善之乐”能磨炼坚强的意志,培养出善良的心性。

(二)儒家“乐”思想的齐家功能。

身修而后家齐。儒家“乐”思想先发挥修身功能,陶冶人的身心,涵养人的德行,达到修身养性的境界。自我身心得到陶冶后,儒家“乐”思想才能发挥第二个功能:齐家功能,是指蕴涵道德伦理、仁义与中和内容的“乐”在社会的人与人交往中促进他们之间和睦相处、和谐生活,对和谐人际关系的构建起到积极作用。

《诗经》中的内容充分表现先秦儒家“乐”思想的内容在社会的人与人之间,即夫妻、兄弟、朋友等关系起到和谐人际关系的作用。再经过谱曲后民间世人的传唱,更加显现出先秦儒家蕴涵伦理道德、仁义与中和之“乐”的齐家功能。

(三)儒家“乐”思想的治国功能。

家齐而后国治。儒家“乐”思想是继承西周礼乐制度而产生,又经过儒家学者的发展后形成的较成熟的儒家“乐”思想。儒家的“乐”不仅仅指管弦歌唱,还包括:乐制、声乐、器乐、诗歌、舞蹈等,表达的思想内容丰富。儒家认为,“乐”的内容应该是“中正平和”、“尽善尽美”,有规范的,有节制的,这样的“乐”使人思想道德化,行为规范化,促进人身心和谐,与人和谐,与自然和谐,与社会和谐,增强国家凝聚力,从而实现国家安定、太平。

三、“乐”思想对现代社会建设的启示

儒家“乐”思想内容对现代社会中个人人格培养、和谐人际关系与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提供了很多值得参考、借鉴与融合的地方。

(一)健全人格,成就幸福人生。

“乐”是现实社会生活的产物,能反映现实生活,且随着社会的进步與发展,内容不断改变,从“乐”中传递出现实社会中所有的内容与情感。人的情感与道德素养是通过外界事物的刺激而产生的,因此,当外界事物发生变化时,人的情感与道德素养也会随之改变。例如:当社会处于和谐稳定的状态时,产生的“乐”一定是有道德的、美善的乐,相反当“乐”的内容是有道德且美善的,那么社会一定和谐稳定。通过这样内容的“乐”传达给人,可以使个人的道德素养得到提高,情感得到升华,而人格就会慢慢向健全发展。相反,如果社会或者“乐”的内容混乱、不道德、丑恶,那么通过这样内容的“乐”传达给人,就会使道德素养下降,甚至崩溃,情感会沮丧、萎靡,人格就不会完善、得不到健全发展。

因此,在现代社会建设中应融入儒家的“美善之乐”,使音乐内容道德化,加强音乐“美善”的伦理思想传播,才能使人们提高道德素养,树立良好的性情,健全人格发展,最终成就幸福的人生。

(二)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

和谐稳定的社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也是中国共产党不懈奋斗的目标。对于日常生活中具有差异性的不同事物,我们并不能靠着强大的力量进行强制镇压或者改变,而应该用“乐”思想中的“礼乐并举”思想对其进行规范化的疏导,再通过“中和”的“乐”思想把具有差异性的不同事物相互协调、结合,统一共存,达到“合适”的境界。

《荀子·乐论》记载:“乐合同,礼别异,礼乐之统,管乎人心矣。”[2]即礼仪是用来区分人的阶层和社会地位的,如果说只靠礼仪区分人的阶层和社会地位差别的话,就会造成整个社会人的心理和情感失衡,这时就需要另一种能起到调和作用的工具,使这些区分开来的阶层再次团结起来。能做到这一点的只有“乐”,所以儒家“乐”思想用于现代社会建设中具有“管乎人心”的作用,使人与人之间能和谐相处,然后达到社会和谐稳定的程度。

儒家“乐”思想里的“中和”思想,不仅指音乐本身要相互和谐,使声音美妙动听,更多的是注重音乐的社会功能,要符合中庸的伦理规范,不违背伦理道德的要求。把这样的“乐”与社会、政治相结合发挥它的教化功能。用具有“中和”思想的“乐”歌颂道德高尚的人和事,赞扬迎难而上获得成功的人,讴歌不断推进社会进步的动人事迹,传播社会中的正能量激发人生活的动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因此,把儒家“乐”思想中的精髓与现代社会有机结合起来,不仅能健全个人人格的培养,还能促进社会各个方面快速增长,使社会和谐稳定地发展,早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

参考文献:

[1][2][战国]荀况,著.蒋南华,罗书勤,杨寒清,注译.荀子[M].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2009:365-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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