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绩效申诉程序初探

2018-01-03 10:13杨永锋
新西部·中旬刊 2018年10期
关键词:绩效管理程序

杨永锋

【摘 要】 本文叙述了政府绩效申诉的定义与特征,阐述了政府绩效申诉的作用。认为政府绩效申诉应当经过申请、受理、调查、裁决、执行、监督等程序;在申诉的过程中,我们一定要合理安排,按照程序操作,绩效申诉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

【关键词】 政府绩效;绩效管理;绩效申诉;程序

政府绩效管理作为一项系统工程,由绩效评估、绩效反馈、绩效申诉等多个管理环节组成,其中政府绩效申诉作为政府绩效管理的一种重要手段,在处理绩效评估争议、解决绩效结果争端等政府绩效管理活动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然而,由于我国政府绩效管理还很不成熟,我们对绩效管理的研究主要停留在评估主体、评估方法以及评估体系的研究,但是对作为保证政府绩效评估公平性和公正性的重要手段的政府绩效申诉,我们的关注度却不是很高,本文拟从政府绩效申诉的特征和作用出发,对政府绩效申诉的重要程序做以研究,以求抛砖引玉。

一、政府绩效申诉的定义和特征

所谓政府绩效申诉,是指在政府绩效管理的过程中,如果评估对象对评估主体对自己的评估过程或者评估结果持有异议或者不同看法的时候,可以依据政府绩效管理的相关法律和规定,按照一定的程序,向负责绩效管理的机关或者相关政府部门提出申诉,受理部门依据绩效管理的相关法律和规定,对评估主体的评估过程进行审核,最终给出处理的过程,绩效申诉是保障评估对象权利,保证绩效评估正常进行的重要手段。

政府绩效申诉具有以下几个特点:合法性、程序性、特定主管、保障性。合法性是指政府绩效申诉要在评估对象认为自己绩效评估对自己不公平或者对评估过程有异议的时候,在提请特定机关申诉解决的时候要依据相关的法律和法规,按照合法的方式来解决。程序性是指在政府绩效申诉的过程中,无论是评估对象还是评估申诉处理方,都要按照特定的程序来处理,不能随意处置,以更好地保障相关方的利益和权益。特定主管是指在绩效申诉中,申诉的接受对象必须是独立的特定对象,接受者必须和评估主体没有关联,能够独立的调查处理申诉,并保证处理的公平公正性。保障性是指绩效申诉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保障申诉对象的合法权益,并保障评估的信任度和评价结果的有效运用。

二、政府绩效申诉的作用

作为保证政府绩效管理和绩效评估正常运行的重要手段的政府绩效申诉,在绩效管理中具有保障绩效管理和绩效评估公平性、提高政府绩效评价的信任度、保证评价结果的有效运用的重要作用。

首先,政府绩效申诉是保障评估对象基本权利的一个重要举措。绩效评估是评估主体对评估对象进行的一种审核和考评,这种考评最重要的目的是为了寻找政府管理的不足,以便下一步改进政府管理工作。当然在考评的过程中,评估对象有权表达自己的意見,有权对评估过程中对自己不利的因素提出异议,这是他们的基本权利,但是这种权利里的事实必须有一定的途径和保障,而政府绩效申诉正是基于这种考虑而设置的一项管理环节,当评估对象认为评估过程对自己不利或者评估结果并不公平的时候,就可以向特定的部门提出申诉,要求裁决,有了这一环节保障,我们对评估对象所说的基本权利才能真正落到实处。

其次,政府绩效申诉有助于提高政府绩效评估的公平性与绩效管理的信任度。在政府绩效评估过程中,由于评估主要是有评估主体对评估对象的一种考核,这种考核具有一定的单向性,评估指标的设计、评估过程的进展等,评估对象的参与度可能会比较低,所以评估有时候难免会出现一些偏差,影响到评估的公平性,而政府绩效评估的公平性又是信任度的基础,也是绩效管理能否取得良好效果的基础。但是如果有了政府绩效申诉,评估对象对于评估过程中的问题通过一定的途径来表达自己的意见,即使扩大参与的一种重要手段,同时又能对绩效评估中出现的偏差及时的加以纠正,这对提高绩效评估的公平性,并进而提高政府绩效管理的信任度发挥着重要作用。

第三,政府绩效申诉有助于保障政府绩效评估结果的有效运用。我们说,在绩效管理中,绩效评估只是管理最开始的一个环节,政府绩效管理要取得良好的成绩,需要在绩效评估完成之后,将绩效评估结果反馈给评估对象,评估对象针对评估主体反馈的情况,对自己绩效评估中发现的问题认真的加以改进,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但是如果在绩效评估的过程中,评估的结果不能得到评估对象的认可,甚至对评估过程和评估结果存在许多异议,那么在以后的绩效反馈和绩效改进中,评估对象必然缺乏积极性和实施的动力,政府部门通过绩效评估实施绩效管理、改进政府工作的初衷就无法实现。而政府绩效申诉能够在评估对象对评估结果存在意义等情况下,及时的发现问题,并让评估对象能得到一个满意而信服的答复,必然能消除疑虑,对后边绩效工作的改进发挥极大的作用。

三、政府绩效申诉的程序

在管理过程中,程序公正是实体公正的重要保障,所以绩效申诉程序的研究和规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政府绩效申诉的特点以及处理方式,我认为政府绩效申诉的程序可以分为申诉提出、受理、调查、裁决、改进、反馈几个步骤。

政府绩效申诉的提出。作为政府绩效申诉的第一个环节,绩效申诉的提出是指评估对象对评估主体对自己的评估结果和评估过程有异议或者认为不公的时候,向特定的部门提出自己的异议和看法的过程。这一过程中,既可以是评估对象认为评估主体在对自己的评估结果有异议或者不满时提出,也可以是评估对象认为评估主体在对自己的评估过程有异议或者造成对自己不公平时提出。要注意提出的对象应当是特定的部门,这个部门可以是评估工作的主持者或者管理者、监督者,应当评估主体有关联但是不能有利益共同性。最后申诉的提出还应当有一定的时间性要求,可以是在评估结果鉴定之后一个月之内,也可以根据评估工作和评估内容的不同规定为三个月之内,以保证评估的工作效率。

政府绩效申诉的受理。政府绩效申诉的受理是指评估对象提出申诉之后,特定的政府绩效管理部门接受评估对象的申诉的过程。在这个阶段,接受申诉的政府部门要根据绩效评估的相关规定,决定是否接受评估对象的申诉。如果管理部门认为评估对象的申诉不合法或者不合理,可以驳回申诉并给出解释,如果接受申诉,则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评估对象作出答复。同时管理部门是否接受申诉也应当有一定的时间限制,这个时间一般以五天左右为宜。

政府绩效申诉的调查。受理部门在接受了评估对象的申诉之后,就开始了绩效申诉的调查阶段。在这一阶段,受理部门要根据申诉对象的申诉,对评估机关的评估指标体系、评估规则、评估过程等進行全面的调查,看评估主体在评估的过程中是不是做到了公平公正,看评估主体对评估对象的评估做到客观,是否存在差别对待等。当然在这一过程中,申诉受理部门也可以委托第三方部门进行调查,由于第三方部门与评估对象和评估主体都没有相关关联,所以在调查的过程中可能能更好的保证客观公正,绩效申诉提出的政府部门也能更容易地接受调查结果。

政府绩效申诉的裁决。绩效申诉裁决在绩效申诉管理过程中是比较简单的一步,在这一步骤中,申诉受理机关根据调查的结果,对评估对象提出的申诉要求给出裁定。当然这种裁定形式应当以书面的形式做出,受理机关的裁定书中不但包括裁定结果,而且还应当包括受理机关的调查情况,裁定依据等,力求让申诉对象充分了解情况。

政府绩效申诉的改进。绩效申诉的改进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评估对象的改进,另一个是评估主体的改进。在绩效申诉的过程中,如果我们把申诉流程仅仅停留在申诉裁决方面,那么绩效申诉还远远没有完成。绩效申诉裁决的结果可能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申诉主体本身绩效存在问题,这时候申诉受理主体在作出裁定之后,作为申诉主体的评估对象就要根据评估机关的评估意见认真的做出绩效改进,才能达到绩效评估的目的。而另一种情况则是绩效评估主体的评估存在问题,绩效申诉受理主体责成评估主体根据调查的结果,就评估工作做出改进。

政府绩效申诉的反馈。绩效申诉反馈是政府绩效申诉的最后一个环节,也是绩效申诉的监督环节。主要是评估对象或者评估主体做出改进之后,向申诉受理机关做出的回应,这一环节真正保障了绩效申诉的结果,也是绩效管理的进一步发展。

总之,绩效申诉对于保障绩效评估的公正性、保障评估对象的权利、保证结果的运用等都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它的作用的发挥很重要的一点就在于绩效申诉程序的保障,在申诉的过程中,我们一定要合理安排,按照程序操作,绩效申诉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

【参考文献】

[1] 方振邦,葛雷蕾.政府绩效管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

[2] 范柏乃,段忠贤.政府绩效评估.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

【作者简介】

杨永峰(1974—),西安财经学院讲师,现访学于华中师范大学社会学院,研究方向:公共管理、公共部门绩效管理、行政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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