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于+动词”中“于”的性质辨析

2018-01-04 21:49王依娜
现代语文(学术综合) 2017年12期
关键词:诗经

摘 要:本文以《诗经》为封闭语料,统计出“于”有62次出现在动词前。“于”并非动词词头;将其释为动词,表“往”义也存疑;将其看作一个衬音助词较为合理。

关键词:《诗经》 于+动词 于 衬音助词

上古汉语中“于”是一个高频词,甲骨文中已大量使用。“于”在《诗经》中出现300余次,其中有62次出现在动词前,构成“于V”式。有关“于”的性质问题,历来研究颇多:是动词词头?还是动词,表“往”义?还是衬音助词?可谓众说纷纭,未有定论。

按出现频率,“于”后的动词依次为:飞15、归12、役4、田4、征3、狩3、兴师3、出征2、迈2、仕1、钓1、苗1、理1、疆1、垣1、差1、逝1、下1、胥1、邑1、貉1(名詞用作动词)、茅1(名词用作动词)、耜1(名词用作动词),共23个。使用情况如下:

1.主语+于+谓语:

黄鸟于飞,集于灌木。(周南·葛覃)

之子于钓,言纶之绳。(小雅·采绿)

王于出征,以匡王国。(小雅·六月)

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秦风·无衣)

2.主语+状语+于+谓语:

民莫不穀,我独于罹。(小雅·小弁)

(《郑笺》:“罹,忧也。”程俊英《诗经注析》:“罹,忧患。”)

3.状语+主语+于+谓语:

昼尔于茅,宵尔索綯。(豳风·七月)

4.状语+于+谓语:

一之日于貉,取彼狐狸,为公子裘。(豳风·七月)

5.定语+主语+于+谓语+宾语:

笃公刘,于胥斯原。(大雅·公刘)

(《毛传》:“胥,相 。”)

6.其他情况:

于邑于谢,南国是式。(大雅·崧高)

于疆于理,至于南海。(大雅·江汉)

(程俊英《诗经注析》:“疆,划分疆界。理,治理土地。”)

本文认为将“于”看作动词词头有失偏颇,混淆了词和词头的不同层次;释作动词“往”,不符合“于”的历史演变和使用规律。结合《诗经》文本特色,将这类“于”看作衬音助词,更为合理。

一、“于”非动词词头

将“于V”中的“于”理解为动词词头是一种较为普遍的看法。如王力的《古代汉语》将此类“于”理解成“用作词头”[1](P104)。周法高称其为前附语,词头,接头语,或前加成份,并将《诗经》中所有用在动词前的“于”都视为这种前附语[2](P202)。另外,郭锡良也将其看作词头,只是尚留有余地,认为情况复杂,有待进一步研究[3](P357)。

那么,这里的“于”是否是现代语法意义上的动词词头呢?这其中涉及语言单位的层级、古汉语复音词判定以及词头的特征等诸多易混淆问题。从语言单位的层级来说,词和语素是两个不同层面的语言单位。其中,一部分语素可以独立运用、单独成词,大部分语素却不可以。比如附加式构词中的附加成分就是不可单独成词的构词语素,它们被称为词头—词尾,或前缀—后缀。作为一种构词手段和构词成分,词头意义虚化,只表附加意义,起标志词性作用。

《诗经》“于V”式中“于”到底是不是动词词头?历来争论颇多。其中与之最易产生混淆的是“助词”说。词头和助词具有诸多相似性,如意义虚化、位置固定、只有附着性等。但是助词的这些特点和词头的意义虚化、位置固定、只表示附加意义有着本质的区别,两者处在不同的语言层面。助词的“意义虚化”指的是词汇意义的虚化,词头的“意义虚化”指的是构词语素意义的虚化,助词的“位置固定”指的是在短语或句子结构中的位置固定,词头的“位置固定”指的是在合成词内部结构中的位置固定。

理论上词头和助词的区分是清晰的。但在实践中,要判断一个语素是动词词头,还是一个助词,就没有那么好操作了,“于”便是如此。这里涉及复音词的判定问题,需要弄清楚“于”和后面动词组合的“于V”是一个复音合成词,还是一个复音形式的词组。如果认为“于V”式中的“于”是动词词头,那前提是应该承认由“于”作为词头和后面动词构成了一个复音合成词。复音词的判定,正如程湘清所言:“一个双音节组合,怎样认定它是词而不是词组,这是个‘老大难的问题。”[4](P61)近些年来,学界从语法结构、词汇意义、见次频率,甚至修辞等角度提出过各种标准。但是,这些标准适用于现代汉语,却并不见得对古汉语有效。现代汉语中区分词与词组的“替换法”“插入法”“扩展法”等语法分析手段,对于先秦复音词的判定并不具有可操作性。目前学界一般认为判定古汉语复音词的主要标准应是“组合的意义的整体性”[5](P38);马真认为意义标准是首要标准,“两个成分结合后,构成新义,各成分的原义融化在新的整体意义中。以‘先生一词为例,‘先和‘生结合后所表示的意思不是它们原来意义的简单结合,即不是简单地表示‘先出生的意思,而是指年长的人,这说明‘先和‘生结合后已融合成新的整体意义。[6](P54)” 据此,我们主要以意义标准,辅以见次频率来讨论《诗经》中的“于V”组合是否是复音词。

《诗经》的“于V”组合中,其中动词有两个是复音节的,即“兴师”“出征”。“于”和复音节动词组合,显然不可能再构成附加式复音词。《古代汉语》对《秦风·无衣》“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的随文注释曰:“于,动词词头。兴师:起兵。”[7](P129)这里的注释是自相矛盾的,“于”显然不能成为“兴师”的词头。《小雅·六月》“王于出征,以匡王国。……王于出征,以佐天子”中,“于”后面动词“出征”,也是一个复音节动词,前面的“于”也很难与“出”或“出征”构成一个附加式复音词。从语音节奏上来分辨,也是“王于/出征”而绝不会是“王/于出/征”或“王/于出征”。

其余,“于V”组合中的动词都是单音节动词,“于”和单音节动词组合成:“于飞、于归、于役、于下、于田、于征、于狩、于迈、于仕、于钓、于苗、于理、于疆、于垣、于差、于逝、于胥、于邑、于貉、于茅、于耜”。从复音词判定的意义标准考察这些“于V”组合,我们发现这些复音式,是没有“构成新义”的,也没有出现“各成分的原义融化在新的整体意义中”。《诗经》中,“归、役、下”前也有不见用“于”的情况。如《召南·江有汜》中“之子归”出现三次:“江有汜,之子归,不我以。……江有渚,之子归,不我与。……江有沱,之子归, 不我过。”此处“归”与“之子于归”中的“归”同义,所用的语言结构也相同,但不见“归”前加“于”;又如《魏风·陟岵》中不是“于役”,而是“行役”:“嗟,予子行役,夙夜无已。”此处的“行役”和“君子于役”中的“于役”,在语境和用法上也极为相似,如果“于役”是一个复音合成词,“于”是词头,那么“于”不应该省略。

从见次频率的标准来说,一般认为“经常的、高频使用是复音组合固化为词的必要条件”[8](P137)。比较《诗经》和同时期的其他典籍就会发现,“于V”这种复音形式在先秦典籍中也并非经常的、高频使用的复音组合,几乎仅见于《诗经》。至于为何在《诗经》多见,概由文本特色使然,我们在第三部分将有相关讨论。

另外,就词头本身的性质而言,词头标志词性的作用应该是词头的重要特征,即词头加词根构成的复音合成词因为词头而具有统一的词性。比如现代汉语中“老”是一个常见的名词词头,那么无论“老”后面的词根是名词、形容词还是数词,以“老”为词头构成的附加式合成词都是名词,如:老师、老大、老二等。但《诗经》中“于V”式中的动词大部分都有强烈的动作性,是再明显不过的动词。当然,在《豳风·七月》“三之日于耜”“一之日于貉”“昼尔于茅”中,“于”后面和名词连用,但是诗句中“耜、貉、茅”是名词活用为动词的用法,活用现象在古汉语中实属常见,《毛传》:“于耜,始修耒耜也。”“于貉,谓取狐狸皮也。”可见,如果“于”在这里是词头,那它标志词性的作用可谓毫无用武之地。

二、对“于”释动词“往”的质疑

将《诗经》中“于V”式中“于”释为动词,表“往”义,始于《毛传》。近年来也有学者将此类“于”释为动词,并强调《毛传》的源头启示意义。2009年,陈年高在《<诗经>“于V”之“于”非词头说》中说:“如果径以《毛传》所谓‘于,往也付诸经文,则怡然理顺。”[9](P28)但实际上,《毛传》释“于,往也”的用例极少,仅见两处,《周南·桃夭》:“之子于归,宜其家室。”《毛传》:“于,往也。”《小雅·雨无正》:“维曰于仕,孔棘且殆。”《毛传》:“于,往也。”“后来《郑笺》推而广之,《孔疏》则将其绝大多数都释为‘往等动词。[10](P90)”所以说,以《毛传》为据扩大到所有“于V”式中“于”都释为动词,表“往”义,实与《毛传》渊源不大。

将“于”释为动词者,还常以甲骨文中“于”的动词用法为据,认为《诗经》中动词“于”的用法沿自甲骨文。《说文》:“于,於也。像气之舒于。从丂从一。一者,其气平之也。”本义表示感叹语气,后作吁。“于”字在甲骨文中已经频繁使用,大量用作介词。甲骨文中“于”到底有无动词用法,目前仍是一个争论未止的问题。郭锡良在《介词“于”的起源与发展》[11](P135)一文中倾向于“于”有动词用法,认为介词“于”起源自动词“于”,但是他认为甲骨文中动词“于”的用例很少。他对《殷墟甲骨刻辞摹释总集》中“于”字全部用例进行考察发现:甲骨文中用作动词的“于”字占全部用例的5%,而且这一比例到金文中进一步缩小。据他的统计,《商周青铜器铭文选》所选西周铜器511件,“于”字共出现327次,其中用作动词的仅3例,其他除3次残缺外,321次都用作介词。据朱习文在《甲骨文位移动词研究》[12](P24)中的统计,甲骨文中“于”用作动词的仅12例。也有学者认为,甲骨文中不能肯定存在“于”的动词用法。禤健聪在《甲骨文“于”作动词献疑》[13](P33)一文中,通过全面考察甲骨文中“于”的用例,根据相对完整的甲骨文文例,从辞例省略、语句断读、动词意义等角度讨论,得出结论认为没有充分理由支持甲骨文中“于”用作动词的观点。由此可见,以甲骨文中“于”有动词用法,来论证《诗经》“于V”式中的“于”也是一个动词,表“往”义,不仅存在时代变迁、语言演变的现实,其立论基础也有待进一步研究。

即使甲骨文中“于”有动词,表“往”义的用法,考察甲骨文中“于”的使用情况亦会发现:甲骨文中,“于”和“往”是一組表趋向、位移意义的近义词。“于”和“往”都是“从甲地到乙地”,立足点在甲地,是“去到”的意思,这也许是《毛传》将“于”两处释为“往”的缘故。但在甲骨文中“于”和“往”的区别比较明显,两词的使用频率悬殊甚大。据《甲骨文位移动词研究》统计,动词“往”的使用高达300例,而“于”用作动词仅12例;“于”重在表示“去到”的意思,必须带宾语,一般是处所宾语,而且不与其他动词连用构成连动谓语。下面的例子是甲骨文中“于”用作动词的常见情况:

贞,于敦。(4722)

于向无灾。(28947)

壬寅卜,王于商。(33124)

□午卜,在商贞,今日于毫无灾。(36567)

贞,呼去伯于冥。(635)

贞,王去刺于甘。(5129)

甲骨文中,“往”重在表明 “要去”[14](P60),常常不直接带宾语,经常和其他动词连用,构成连动谓语,如:

往延:辛卯卜,役贞,王往延鱼,若?(12921正)

往出:…王往出于甘。(8003)

往出去:甲午卜,宾贞,王往出去一。(5134)

往归:贞,翌丁巳往归。(19512)

往入:王勿往入。(5776正)

往去:丁未卜,争贞,王往去刺于敦。(5127)

往先:贞,草往先。(4066)

往走:王往走,伐至于宾剐。(17230正)

往步:辛丑卜,宾贞,王往步,来魔,不一。(13568)

往复:乙酉卜,争贞,往复从泉,卒舌方。二月。(6333)

往狩:贞,王往狩。(905正)

往逐:王其往逐兔于志,不其获。(J4295)

往出狩:往出狩。(612l)

往田:贞,往其往田,其雨。(13758反)

往陷:贞,惟王往陷。(7075正)

由上可见,即使甲骨文中“于”有动词用法,表示“往”义,那么通过深入考察甲骨文中“于”的语法功能和使用情况,也会发现甲骨文中“于”一般是单独使用,后面带处所宾语,而不会像《诗经》中“于”和其他动词连用。因此,认为《诗经》“于V”式中“于”沿用了甲骨文中动词“于”的用法,这是存疑的。

三、将“于”看作衬音助词更合理

衬音助词也称为语音助词、语缀助词、音节助词。周秉钧在他的《古汉语纲要》中,首次将“衬音助词”单列为助词下的一类。沈祥源:“音节助词在句中起凑足音节的作用。”[15](P227)杨伯峻、何乐士:语缀助词“这类助词的共同特点是附着于另一个词,作为那个词的附加成分;它们一般不改变词的原有词性和意义,而是对这种意义起强化作用或某种标志作用。”[16](P493)张仁立:“衬音助词以语音(音节)形式附着在单词或句子上,以起到增加音节、凑词足句的作用。所谓‘凑词,即将衬音助词附着在某个单音词的前面和后面,使之成为一个临时性的双音词;所谓‘足句,即在某个句子中增加一个或两个衬音助词,以使前后句式整齐或达到其他目的。”[17](P37)目前,学界对这类助词的名称不同,我们认为“衬音助词”这个名称更为科学。因为它清晰地反映了这类助词的句法功能,也与助词中的其他分类,如语气助词、结构助词等相对应。从衬音助词所起的作用来看,它的独立性较差,附着性、辅助性较强;没有词汇意义,语法意义也很少,只起语音作用。

《诗经》中“于V”式中的“于”,均符合上述衬音助词的特征:依附在动词前,但又不像词头一样与词根结合的那么紧密;没有词汇意义,所以硬要释义,就会发现释为动词“往”,释为副词“在”“正在”[18](P104)都能通,但其实都有画蛇添足之嫌;语法意义也很少,不能像词头一样起到标志词性的作用。

当然,可能有人会问,既然只是凑词足句的随意之选,那为何偏偏选择的是“于”,而非其他?关于这个问题,据我们所见,已有学者从上古语音角度进行了考察,结论也是可信服的。张仁立在《<诗经>中的衬音助词研究》[19](P37)一文得出:《诗经》衬音助词中属于喉音和舌头音中的馀母(d)字最多(共23个),约占全部衬音助词的61%。“于”的声部正是喉音。衬音助词在声部方面表现出整齐统一的特点,这显然同它们在句中所起的作用密切相关:衬音助词纯粹靠语音来起增加音节的作用,因此它们的发音总是取其自然,而声部中的喉音和舌头音(馀母字)正能满足这种需要,这两类声母基本上是一张嘴就能自然地发出来的,所以衬音助词中的声母属于这两类的最多就不足为奇。其实,《说文》:“于,於也。像气之舒于。”“于”本就是一个叹词,即后来的“吁”字,加之喉音的声母发音,由叹词“于”演变到助词“于”,似也理顺。

就文体而言,《诗经》以四字格式为主,诗歌大部分采自民间,是我国第一部用汉字记录的乐歌总集。清代黄以周《群经说》:“诗人作歌多助语以成句,每无意义可求。”[20](P26)如同现代民歌,要使歌词与音乐曲调对接,演唱起来优美动听,就必须加这些衬音助词,为合乐演唱服务。这也是为什么在古汉语众多典籍中,只有《诗经》一书出现了大量的衬音助词,在其他文献典籍中衬音助词的使用数量则少之又少的原因所在。

四、结语

《诗经》中还有类似的一些固定成分加其他动词或形容词的格式,如“有、言、薄、其”等,关于它们的性质问题,分析起来同样比较复杂。拿“言”字来说,如《小雅·彤弓》“彤弓弨之,受言藏之”,《毛传》《郑笺》释作“我”;朱熹则释为语助词;胡适、高本汉等又另有所论。当代学者也有不少论证的文章,孰是孰非,还是难以下定论。本文仅就《诗经》“于V”式中“于”字性质进行了辨析,从概念演绎角度判断“于”非动词词头,从系统和历史发展的角度,考察“于”在源头语言中的意义、用法和功能,对“于”释为动词“往”提出了质疑,并论证了将“于”看作衬音助词的合理性。

(基金项目:本项研究得到国家社科基金资助,[项目编号13&ZD130]。)

注释:

[1][7]王力:《古代汉语(修订本)第二册》,北京:中华书局出版社,1999年版。

[2]周法高:《中国古代语法·构词编》,台湾: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1-1962年版。

[3]郭锡良等:《古代汉语(修订本)上册》,天津:天津教育出版社,1996年第2版。

[4]程湘清:《先秦汉语研究》,济南:山东教育出版社,1982年版。

[5]杨怀源:《西周金文词汇研究》,成都:四川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6年。

[6]马真:《先秦复音词初探》,北京: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0年,第5期。

[8]吾宗文:《先秦汉语复音词研究》,成都:巴蜀书社,2001年版。

[9]陈年高:《<诗经>“于V”之“于”非词头说》,湖南:古汉语研究,2009年,第1期。

[10]陈建初:《<诗经>“于”字用法辨析》,湖南:湖南师大社会科学学报,1980年,第8期。

[11]郭锡良:《介词“于”的起源和发展》,北京:中国语文,1997年,第2期。

[12]朱习文:《甲骨文位移动词研究》,重庆:西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2年。

[13]禤健聪:《甲骨文“于”作动词献疑》,湖南:古汉语研究,2009年,第1期。

[14]李先银:《甲骨文中“于”语法化构拟》,湖北:武汉工程大学学报,2010,(2).

[15]沈祥源:《古代汉语》,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16]杨伯峻,何乐士:《古汉语语法及其发展》,北京:语文出版社,2001年版。

[17][19]张仁立:《<诗经>中的衬音助词研究》,山西:语文研究,1999年,第3期。

[18]沈怀兴:《<诗经>“于”字辨释》,湖北:语言研究,1993年,第1期。

[20]石辰芳:《古代汉语助词研究》,内蒙古:内蒙古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4年。

參考文献:

[1]向熹.诗经词典[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6.

[2]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M].北京:中华书局出版社,1987.

[3]程俊英,蒋见元.诗经注析[M].北京:中华书局出版社,1991.

(王依娜 上海 华东师范大学中国文字研究与应用中心 200062;上海 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2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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